第39章 美梦惊醒,只余怅惘
从烟溪到太阴的路很长,其实之前更长的路也不是没走过,只是坐在马车上,虽然空间够大,总归是与对方相对无言。柳飘萍很尴尬,这时候他都不在乎非玉是不是自己的仇人,只要对方吭个声他们就还可以做朋友,但很明显,非玉没有这个倾诉的欲望。无奈,柳飘萍只能继续一个人尴尬的发呆。
眼睛看不见之后,他就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的地方,他喜欢吵闹繁华的大街小巷,过于拥挤热闹的大人孩童,他眷恋这份人间的烟火气,也深深爱着存在某个人的世间。
因为非玉,他想起很远很远的事情。
柳飘萍原来不叫这名字,他叫刘旭,柳飘萍是之后自己改的,江月给了些创新建议和艺术加工。
天下四分,他们所居者东阑,东阑是西琼分出来的一个小国,除了开国的王上算是个人物,剩下的是一届不如一届,祖宗打下的江山多半被割了出去,剩下的不过也就三四座城,其中有一个头最硬的,名叫太阴,不纳税不朝贡,仗着地理优势谁来了也不怕,愣是要凭着本事在乱世中独善其身。但谁也不会主动提起这倒霉地方,毕竟当年武力值最高的那位王上,也拿此处没有办法。
柳飘萍就居住在这里,很幸运,他爹是城主,但不幸的是,他从没见过他爹。他从小在寺庙里长大,庙是太阴唯一一座庙,因为多年未修缮连墙壁都是斑驳的。和尚都是假和尚,佛经都是残卷,唯有木鱼是新制的,这是因为他爹把他送了过来,给寺里捐了笔钱,住持没用在正经地方,装进自己腰包了,面子上只是意思意思把木鱼全换了一遍。崭新的木鱼在这样一座寺庙里难免有些突兀,就像忽然出现在此地的柳飘萍,一样的格格不入。
柳飘萍从小就不爱说话,在这样一个世俗的地方,不市侩自然也不讨人喜欢,除了门口扫院子的师傅教他些功夫,基本上没人搭理他。大家都知道他的来历,也都知道他爹是城主,因为他手上套着三圈玉做的佛珠,一般人根本没有这样的宝贝。大家都讨厌他,从住持到做饭的,一来是城主人缘本来就不好,残酷暴虐,不是个东西,二来是谁都知道,城主虽然只有他一个儿子,但是从来不在意,一次都没来看过他,身边漂亮夫人男情人一个一个的换,可惜就是不怎么关注这个儿子。他像是被遗忘的某段时光,带着灰色的斑驳,无人在意。
寺里的霸凌事件连续出现几次后,他自请去打扫藏经楼,藏经楼又小又破又高还冷,摇摇晃晃,像是随时都要塌。没人愿意去,原本是大家轮流打扫,谁不去住持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来请求时,住持看了看他身上的伤,到底不想真出什么事儿,也就半推半就的同意了。
柳飘萍倒是并不害怕这些欺负他的师兄师弟,只是若要出手,伤了人,道歉认错罚跪,哪一样都很麻烦,他都不愿意去干,后来就只有挨打的份儿。
入了藏经楼,他一天之内除了下来洗漱和练武,连吃饭睡觉也在上面,少年长成的数年光阴,他泡在残破的佛经里,经书没看几卷,里面藏着的游记倒是看了不少,他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开始想远处的大街上的每一片砖,每一块瓦,每一颗树,每一个人。
那不一定就是美好,可一定是与现在截然不同的风景。
少时胸怀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柳飘萍虽然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可是心中有了向往,便有了期待,有了这样渴望自由的心,这座小小的楼,就再也关不住他了。
但命运往往弄人,他刚过完十七岁生辰,没能吃到生辰糕,只有两个冷馒头。他冒着大雨外出采药,手上撑着一把破了两道折了一条伞骨的纸伞,这伞遮不住寒冷,更挡不住风雨。草药也没找到,倒是遇见了深受重伤只剩下一口气的非玉。
非玉比他大一些,当时受了很严重的伤,身上的白衣被血染透,长发披散,一张脸苍白没有血色,远看像是一朵盛开的花,像极了昨日看的书,结尾处作者寥寥数笔勾勒出来的花。他不知道这花的名字,更没见过,但这并不妨碍他惊艳它的美丽。
或许是因为他身上带着些柳飘萍向往的气息,又或者因为什么不知名的情绪,他把他带到山洞里,救了他。柳飘萍给他上药时,被这个人身上的伤口惊到,他混身上下除了一张脸完好无损,其他地方都是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伤口。伤口叠着伤口,每一处都各有千秋,刀伤、剑伤、鞭伤,往往是旧的还没好,新的就添上了。柳飘萍觉得他惨,可怜他,给他用了身上最好的药,尽管回寺庙后被住持狠狠罚了一回。
非玉醒来时他已经走了,后来随着那把伞一路寻来,见到他之后道谢。逐渐二人熟络,原来,非玉是他爹手下的暗卫,总要去各种各样的地方执行一些危险的任务。回来时身上多半带着伤,也带着从各种地方带回来的小玩意儿,其中有一把做功精致的二胡,他很喜欢,这个成了他十八岁的成人礼。
那是他第一次收到生辰礼物,幼时掂不清轻重,他不明白自己的心意,只是想着别人对自己好,自己得回点什么给人家,他想了半天,最后决定将自己身上最值钱的东西送给他。于是,他摘下手腕上的玉珠子,套在非玉手上。非玉当时愣了一下,眼里罕见的没了笑意,脸上的表情一时间十分复杂,推拒了几次,最后还是收下了。
柳飘萍后来一直记得他当时看自己的眼神,那是美梦惊醒,只余怅惘。
柳飘萍的平静生活也就从那一天开始结束,第二天城里就传来城主被自己手底下的男宠杀死的消息。说来有趣,身为城主的儿子,这消息他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别人谈论起来或笑或骂,他却像在听一个陌生的故事,与听张三李四没什么不同。
后来几日,原本仰仗城主的贵族先后被杀,有一日寺庙里忽然着了火,他从藏经楼跑下来,只看见火光漫天,一群白衣的人手里拿着刀,从住持到做饭的师傅,全部都被杀光了,没留一个活口。
人群的尽头,站着一身白衣的非玉,算来二人已经四五天没见,这放在从前是很平常的,非玉每次执行任务,常常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回来一切照旧,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如今,不过短短几日,竟然像是久别重逢,非玉脸上留着别人的血,他用袖子擦一擦,笑了,神情像是跟从前一样。
活了这许久,柳飘萍的心还从来没有这样痛。无论是小时候被罚跪还是几天不许吃饭,甚至被人欺负嘲笑冷眼,他都不曾这样难过。
关于那一天,其实他后来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有些细节又总是在脑海中反复的转,最后倒是忘了当时是如何伤心,只记得火光漫天,红霞漫天,红色映照着这座古寺,在荒野中只显得诡异凄凉。
陆识焉对于场景的要求很高,最后的场面反反复复的拍,程亦岳刚开始还给点建议,后来就让他自由发挥,他一般没有在自己不懂的行当里指手画脚的爱好。他是对于演员的台词和演技又抓的很紧,所幸夏清影虽然是第一次演戏,但是他的态度放的非常端正,而且台词功底也很棒,像是之前特意练过,所以虽然有的地方还需要改进,可总体上来说不用他费太大的心思。
而苏寻就不同了,你虽然能看出他非常努力的想要演好,可是演技总是无法匹配角色。他的技能大概全部都点在了自己良好的外形上,看来上一次拍摄时让他只演一个花瓶是无比正确的选择。
不过程亦岳这次的脾气明显有所提高,着急过了头反而不再急了,只是放慢步调一点一点的磨,一点一点的教。夕阳照在他好似被精雕细琢过的脸上,你不得不承认,程亦岳本人的存在,要比在场的所有演员更加耀眼夺目。
苏寻的戏整整磨了两天,最后才出来比较满意的效果,沈朝云已经从程亦岳的后边儿,坐到了卤蛋安晴的旁边,他双眼放光的停着程亦岳的话,慢慢的吸收成为自己的养分,安晴甚至有一种预感,沈朝云的成长一定会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
沈朝云看见安晴在看他,忽然开口,“我之前是不是也是这样?”
安晴没听懂,“啊?你说什么?”
沈朝云一只手臂靠在大腿上,把半张脸包起来,“我之前是不是也是这样给大家添麻烦,耽误大家的进度?”
安晴连忙安慰,“你别这样想,大家都是第一次演戏,谁也没比谁好在哪儿,上一次程导只是经费不够,才可能有一点严厉。”
沈朝云冲她笑一下,眼睛弯起来,“小安姐不用担心,我以后也不会拖大家后腿的。”
安晴完全相信这一点,因为沈朝云显然不是一个仅仅满足于普通角色的演员,他在演戏这件事情上,有着自己的要求和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