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黑化美人妆
刚剃光头的时候,安晴每天都非常崩溃,生怕自己的头发长不出来了,等她终于习惯了自己睡觉的时候头皮挨在枕头上的时候,才慢慢的消化了这件事,不过她不拍戏的时候还是得戴帽子的,一来是天儿热真的有点晒,二来就是顶着这么一个卤蛋头实在是有伤风化。
不过无尽夏却超开心的,她设计的所有尼姑装终于派上了用场,而且一身比一身合适,一身比一身好看,安晴这种大俗人,彻底被她折腾出了一点不染凡尘,绝世青莲的味道来,也确实是很不容易。
等少年时候剧情拍完,夏清影的脚差不多也能正常走路了,程亦岳反复确认了他真的可以拍摄,才开始正式拍他的戏份。大家毕竟已经经历过上一次的磨合,已经有了默契,很多时候只需要一个眼神交流,对方大概就能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这次取景在著名的景区里,不知道叫什么什么山,这会儿没有什么游客,正好方便了他们拍摄,程亦岳站在山顶上,正和陆识焉一起再次确认拍摄场地有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而其余出镜的演员则开始换衣服和化妆。
早上苏寻过来的比较早,他老公叫方候,开一辆比较低调的宝马,下来跟程亦岳打了个招呼,就又回去了,两个人是比较好的朋友,上一次的《少年人》他也有投资,后来就算是连本都没有收回来也没说什么。方候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形象非常符合书里的霸道总裁,但是没什么架子,经常笑一下就露出两排大白牙,牙特别白,可以给黑人牙膏做代言的那种。他就站在那儿等着苏寻化完妆,然后才离开。
无尽夏这次给苏寻设计的这套衣服带着些少数名族的感觉,可以算是夏天里最省心的衣服了,因为虽然身上带着银饰稍微重一点,可是又露脖子又露腰的,布料还是比较清爽,相较起其他人来说,真的是比较凉快。他脸上的妆也是比较浓的暗黑妆,既邪魅又危险,看起来虽然不像好人,但还是会不自觉的就被他吸引。
他的这身行头换出来,就连程亦岳都有点惊讶,因为是跟之前他本人完全不一样的风格,或者说,他自己完全不是这个style的,可是这么打扮出来又会莫名的让人觉得非常合适,实在是不得不佩服无尽夏的手艺。
程亦岳坐在摄影机前,身边是驾着机位的陆识焉和顶着一个光头的安晴,两个人像左右护法一样坐在他的两边儿,而且这个护法的职位还隐隐有着增多的意思,沈朝云也很快搬着个小板凳坐在了程亦岳的身后。自己,程亦岳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被围的水泄不通,再没有逃跑的可能性。他手上带了一串玉石手串,安晴眼尖的认出这也是他经常用来绑头发的那一条,偶尔也会充当一下头绳,算是可以两用。
想到头发,看见人家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她就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
程亦岳头也不回的忽然开口,“安晴,你把搭在我头发上使劲薅的那只手给我缩回去。”
安晴把手默默放下,“哦。”
无尽夏给夏清影的眼睛上蒙上一条白绫,扶着他摇摇晃晃的就了位,等着群演都准备好,陆识焉对着镜头比了个ok的手势,程亦岳就喊了开始。
你很难说他究竟是干什么的,因为他的长相并不具有代表性。
他生了一副好皮相,但是眼睛上绑着条白绫,见过的人都会这样说,长得不错,可惜是个瞎子。
他的确是个瞎子,可是他走路很平稳,走的像一个正常的人,似乎对他来说,眼睛就是个摆设。
他着一身灰色长衫,洗的破旧。站的笔直,远远望去,像一棵扎在泥土里的树。
这样一个人,就算放在四国里任意一片土地里,你都可以说,很奇特,独一份儿。你很难猜到他真正的职业,说出来我自己也不太信。这样一个人,竟然是个说书的。
他真是个说书的,只是没受过什么专业培训,不会说演义也不会讲评书,甚至不太能开玩笑,别人一说的过分了他就沉默,也不争论,但这样大家就都知道他生气了。这样的人,一般没什么生意,的确,一开始是的。所以他背上还别了把二胡,没人听他说书的时候,他就给把二胡拿下来,奏丧乐换饭吃。太阴前些年多战乱,活的人少,死的人多,活的人多半没钱给死的人风光大葬,有时候一副棺木也出不起。但这没什么关系,因为管顿饭请个奏丧乐的还是能行的。
一开始得亏他还有这份手艺在,要不然真得饿死。
他讲故事也讲的很怪,他讲江湖侠客,他讲帝王□□,他讲野史传闻,有时候心血来潮,还唱一段戏,或者给路过的小孩子讲一个小故事,这个我们现在管它叫童话,那会儿没这固有名词,说过就说过了,图个乐子,没谁在意。
他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像个亡命天涯的逃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无论到的是小村庄还是大城市,一个月准要离开。甭管挣得多还是少,这似乎都不太能影响他的决定。他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你问他自己都不一定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去过哪些地方。你问我我也不知道,我跟他不熟,早有耳闻,但是今天才正式见面。我还有点害羞,他没主动和我搭话,我也不好意思跟人家说。
但他有个习惯,很奇怪的习惯,甚至可以算的上是怪癖,他每到一个地方准得跑到驿站里,或是专门寄信的馆子,一个瞎子看信,这说起来像个笑话,横看竖看都有些荒谬。但他每次都真的能等到一封来自远方的信,且总有办法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
信是用特殊的方式写的,估计是纸也特别,办法也独特,你摸上去有淡淡的凹痕,他一般会当场读完,然后顺势掏钱找人代写,回上一封。说的多半是些不着边际的话,互相关切的两颗心却怎么也藏不住。看这字迹,寄信的大约是位姑娘,这姑娘估计不怎么拘泥小节,字写得婉约又潇洒,两种风格诡异得融合在一起,只让你觉的妙,挑不出不好来。落款处洋洋洒洒,写江月两个字,又在收信人的地方,留上柳飘萍。
哦,原来他叫柳飘萍。
这次柳飘萍却十分反常的在这小村子的驿站等了许久,一直都没信寄来,他的心里难免有些不安定,这几日村子里发生了怪病,听着很吓人。他现在如果遇到危险,别说杀人了,连鸡都不见得能砍一只,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他的预感也一向很准,从来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白天收不到信,晚上就睡不着觉,如此反复半个多月,熬的原本就瘦的身子再一瘦再瘦,像个逃荒的。所幸,江月的信终于寄来了。
信上写道,她的清水衙门好不容易被派了个差事,这几天百年难得一遇的忙,当今王上的弟弟镜王病了,朝野上下跟着鸡飞狗跳,她这种吃闲饭的也没能免俗,日日得去点卯,她家大人更是,每天天不亮去宫里晚上也赶不回来。屁大点事儿来回折腾,很不成样子,话里话外都是嫌弃。
柳飘萍接到信立刻回了一封,心里稍稍平静一些。回去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竟然在这个小村子里呆了近两个月,当下决定今晚歇一歇养养精神,明天一大早就走。
可惜命运显然没能容得他养精神,刚回下榻的客栈,就发现此处被一群白衣人围了,他们中间有一个穿黑衣的,柳飘萍看不见,当然不管他们黑猫白猫,自顾自的回屋收拾东西,他出门有些匆忙,行李和二胡都没带。
收拾好了,出来没走几步就被人拦住,只听见一声笑,柳飘萍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回过神来了,因为他听见一个声音,玉石撞击桌面的声音。这声音他太熟悉,应该是来自一串白玉做成的珠串,一共五十四颗,曾经在他手上挂着时,可以绕三圈有余。
为什么他会对这个声音如此敏感,倒不仅仅是因为这珠子曾经在他手上挂过,而是你去问问每一个东阑人,大约都对着玩儿意比较敏感。硬要说就是东阑太穷了,连年战乱加上地处偏僻,这地方穷的可怜,不长花只长草,没有玉石只有黄金,所以花和玉都是两样稀罕物,都得靠进口。因为少所以贵,一般只有王室可以使用。
柳飘萍自然没跟人家王室挨上边儿,但是他确实曾经有一条不假,后来他送给人了,若是此人没有转让,那大约就是此时拦住他的这个人。
柳飘萍叹口气,没说话,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能缓解气氛的尴尬,毕竟不是任何一个人站在害你废了武功坏了眼睛的人面前,都能泰然自若处变不惊的打招呼和说笑话的。
可对方,显然可以,因为他不仅打了招呼,还说了笑话,仿佛他们只是久别重逢的老友,或是恋人,虽算不上小别胜新婚,但是也可以说热络熟悉。
他道,“刘旭,真是好久不见。”
说完这些,又加上一句寒暄,这话里含着感情也带着水分,各自比重占多少,无人清楚。
这人穿一身黑,黑色的长发没有束,披散在肩上,这造型你用今天的审美来看委实有点杀马特,十年之前流行。可是美人就是美人,没有性别的约束,也不受造型的影响,就算发型拉分,可是他依旧好看的惊心动魄,就连眉眼间的那一分狠厉,也被小心的藏起,露在外面的只有几分浓艳。
柳飘萍听着如今对他已经有些陌生的称呼,心里想着,谁要跟你好久不见,嘴上却回一句,“别来无恙,非玉。”
对方没再说话了,柳飘萍不想跟他起什么冲突,因为从各个角度来说,现在的情况都是人家为刀俎他为鱼肉,红烧还是清蒸就看人家的心情了。
被客客气气的带走时,他才想起这村子的名字,叫烟溪,怪不得当初就觉得耳熟,烟溪再过就是太阴了,他和这地方犯冲。早知如此,当初怎么着也该绕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