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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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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在明渊身边几百年,安常发现明渊实则也并非如表面上那般冷傲疏离。

    有一次,她刚从人间办了桩差事,回来向明渊复命的时候,发现他正坐在冥府深处,彼岸花旁的亭子里看戏。自然不是她生前在戏楼里看的那些,戏子们咿咿呀呀唱着的戏,而是人间一场场大戏。

    明渊有一面镜子,名唤轮回镜。

    这面镜子里几乎装下了一整个人间,也装下了人类的七情六欲。

    平日里闲着无事,明渊便喜欢透过这面镜子看人间。听说神仙们都挺向往人世间的生活,明渊说不上向往,但兴趣定然是有的。

    这日,大抵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明渊眼角眉梢都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来了这么久,安常甚少见他笑过。

    此时乍然一见,竟有些恍惚。

    明渊见到她,也没掩饰自己的笑意,而是问道:“回来了?”不等安常回答,就招手道,“过来,让你看个有趣的。”

    安常便凑了过去,不是什么顶好玩的事情,不过是人间的一些寻常事情,现下也不过就是家里的狗惹了事,主人吵骂了它几句,于是一人一狗开启对骂模式罢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戳中了这位冥主大人的笑点?

    明渊问:“不好笑?”

    “……”安常勉强扯着嘴角动了动,“这人倒是很能说。”

    明渊一脸正经地说道:“我说的是那只狗。”

    安常这下连装都装不出来了,那只狗到底有什么好笑的?!不过就是叫着叫着,撅着屁股冲自家主人放了个屁而已,不过就是被自家主人追着打而已,不过就是在跑的过程中,撞倒了院子里的书架,并且刚好砸到了自家主人而已,这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在人间,这样鸡飞狗跳,蒜皮鸡毛的事情,不是多如牛毛,司空见惯吗?

    但想归想,话可不能这样说。

    安常看着明渊渴望得到共鸣的眼睛,实在是不忍心伤了这位没见过大世面的冥主的心,于是仔细斟酌了下语句,方才说道:“嗯。”

    真的是多一个字,都斟酌不出来了。

    好在明渊心大,只需要她这一个嗯也就够了。

    那时候的安常不知道的是,以往这种时候,若是在明渊身边的是云泽,那铁定已经被取笑八百回了。

    也就是这一个嗯字,让明渊执拗地认为安常比云泽更适合陪他看戏,最起码两人的笑点能够保持一致。这对他来说,已是十分难得的事情了。

    这也从侧面证明,明渊对自己奇特的笑点,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于是那之后,他每每看戏,总是将安常带在身边。

    有时候,还会顺着那些他感兴趣的事情,隐了身,到人间走一遭。

    但是时日久了,安常又发现一件令她头疼的事情,那就是,她发现冥主大人不光笑点奇特,还很爱看那些泼天狗血的戏码。

    这不,如今又被一出英雄救美的狗血剧情吸引住了目光。

    安常不知前事如何,但从她看来,这剧情的开头,其实除却英雄救美这情节略微有些狗血之外,其他倒真算的上是一场极美的相遇。

    因这戏码牵扯的男子与女子,都是天上人间难得的美人。

    从这也可看出,有时候并非是剧情狗血,旁人不喜欢看,很大可能是因为,这剧情中的男女主不够好看,导致这故事也差了那么点意思。

    安常如此想,并非空穴来风,没有道理。

    只因从前在轮回镜里,这样的故事,莫说没有出现过成千上万次,上百次定然是有的,但明渊往往在看到男女主面貌的那一刻就已然拂袖换了另外的。

    如今能被这故事吸引,安常能想到的,除了男才女貌,金童玉女般般配的颜值,再也想不出其他的了。

    这出狗血一般的英雄救美是这样开始的。

    那是一个华灯初上的夜晚,哪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带着自己的小侄子与侍女上街游玩。

    小姐穿一身青绿色的衣裙,云髻峨峨,修眉联娟,走起路来,隐约可见裙摆垂落处暗绣的朵朵莲花。

    那是个极好看的姑娘,即便走在熙熙攘攘的平州城,也是一眼就能看到的存在。再加上她手中牵的孩童,粉雕玉琢,玲珑可爱,自然引来不少人的目光。

    今夜似乎是那小孩童要带那姑娘去见什么人,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姑姑,前面就快到了。”

    那青绿衣裙的女子看着小孩童要去的地方越来越偏僻,忍不住问道:“易安,你那是什么朋友,怎么住在这样偏僻的地方?”

    眼见巷子越来越窄,灯火也越来越昏暗,身后的婢女提着灯也说道:“小姐,我们还是明日白日再来吧,这地方看着不大安全。”

    那被唤作易安的孩童却急道:“姑姑,马上就到了,我答应他了,今日定要去看他的,若不是爹爹今夜宴客,我早就出门来找他了,他肯定等我许久了。”

    那女子淡声道:“你倒是个讲信用的孩子。”

    易安露出一口白牙说道:“那是姑姑教的好。”

    三人走过长长的巷子,眼见前头灯火通明,喧哗之声渐渐近了,那婢女肉眼可见的松了一口气。

    这条街虽比不得刚刚那条大道,但到处可见小摊饭馆,香气四溢,弥漫着浓烈的人间烟火气。

    这便是平州的高元巷,听闻这里虽然不是城内主道,但有三美最为出名,即美食,美酒,美人,所以深得那些风流贵公子们的喜欢。

    那里的人虽见惯了美人,但在晚上,见到这样看着就是外来的,且是哪家名门贵女般的漂亮女子,还是忍不住窃窃私语,不知是在讨论些什么。

    三人径自往里走去,完全不在意那些人打量的眼光。

    “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只见高元巷内突然一声暴喝,伴随着一阵噼噼砰砰的声音,一个瘦小的孩子从一间酒馆里被扔了出来,好巧不巧,正正好落在了那青衣女子面前。

    易安被这突如其来的场景吓了一跳,扑在自家姑姑怀里,只敢偷偷拿眼瞄一瞄地上被打的口吐鲜血的孩子。

    这一瞄不打紧,当即喊道:“阿迟!”想来这就是他今夜要见的朋友了。

    阿迟缩在地上,看到他,眼神躲避,低声急道:“你怎么此时来了!快走!”

    易安却扑到他跟前,道:“你怎么样?”

    阿迟却不看他,只盯着从酒馆里追出来的人,催促道:“你快走!”

    “我不!”易安执拗道。

    “哟。”一华服男子领着几个侍从出来,看见阿迟身边多了个孩子,讥讽道,“还多了个小帮手。”

    易安挡在阿迟面前,努力仰着头道:“你们不许再欺负阿迟!”

    那群人愣了一下,但也只有一下下而已,然后马上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来:“我就是要欺负他,你一个小娃娃能奈我何?”

    真是自不量力,周围看热闹的人也为这小娃娃叹了口气。

    易安一脸倔强,双手挡在阿迟面前,没有丝毫退缩,显然是下定了决心要护着那比他大几岁,但也不过十一二岁的布衣少年。

    这场景委实搞笑心酸了些,两个半大的孩子与一群膀大腰粗的男人对抗,以卵击石都比这有胜算些。

    那男人呸了一口:“行,那我就连你一起教训!”

    就在他挥手的一瞬间,身后侍从眼看就要抓住那两孩子,突然人群中有人开口道:“慢着。”

    那声音极为清冷,如山间冷冷的泉。

    原本吵闹的人群突然就安静了下来,顺着声音望去,只见青衣女子缓缓从人群中走来,低眼问那粉雕玉琢的孩子:“有没有被吓着?”

    易安摇头,告状道:“姑姑,他们欺负阿迟!”

    “哪里来的小娘子,识相的,就快快给我让开!”那边的男子大声吆喝着。

    那女子回头淡淡道:“我不让开又如何?”

    “哟,平州城何时多了这么个漂亮的小娘子?”那为首的男子眯着眼,十分猥琐地笑道,“你不让开可就别怪我不怜香惜玉了。”

    那女子微微皱眉:“我很不喜欢别人这样同我讲话。”

    那猥琐男子笑的越发花枝乱颤,污言秽语张口就来:“现在不喜欢,待会你可就会喜欢的不得了了,那时候你可别求着要我这样跟你讲话……”

    这人当真是没有什么自知之明,长成那副样子,究竟是哪里来的自信说出这般油腻的话来?

    安常看到这,眉头比那姑娘皱得还厉害。

    明渊倒没有什么表情,还同安常预测了一番剧情走向:“这个时候,就该有人出来帮她了,且应当还是个风流俊朗的公子哥,这才合乎云泽讲的故事走向。”

    安常眉头不可控制地跳了一下,终究是没有说话。

    明渊预测的倒是没错,就在剑拔弩张的时候,的确有一白衣素袍的少年公子出手相助了。

    那公子有一副顶好的皮囊,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眼似秋水桃花。任谁看了,都得感慨一句,真是生了好一双含情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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