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想不想有个爸爸
“我出生在北方靠海的一个小镇,自从记事,就没见过爸爸。妈妈说,爸爸在我三岁时出车祸去世,后来就只剩下我们母女二人相依为命。”
大部分关于父母的故事,姜予恩都是从旁人口中道听途说的,父母家离的不远,妈妈林静珍是远近闻名的美人,爸爸叫姜凯,是个英俊挺拔,老实忠厚的小伙儿,他和林静珍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从小就喜欢她。
与内向不善言谈的姜凯不同,林静珍性格外向,朋友众多,喜欢唱歌跳舞,姜凯对她来说,只是个关系不错的同学,连朋友都算不上,按理说,两人很难走到一起。
然而命运在十九岁那年发生巨大转变。
林静珍高中毕业后,在县城一家粮站当质检员,赚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她最喜欢模仿港台明星的穿着打扮,加上天生丽质,追求者众多。
当时有个小老板也追她,是个三十多岁,带儿子的鳏夫,林静珍一个黄花大闺女,哪肯同意给他填房,拒绝得明明白白,谁知道没过多久,小老板居然带着丰厚聘礼登门找到林家父母。
林静珍还有个哥哥,小时候发烧,双耳失聪,别人跟他说话,要喊三四遍他才能听见,显得脑子特别不灵光,他自己也越来越自卑,初中辍学后,就埋头在自家开的小饭馆里做饭,不愿意跟外界接触。
眼看这个儿子已经二十六,镇上同龄人早当爹,他身体有残,家里也不富裕,没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甚至还有见人下菜碟的媒人,把隔壁村傻大花介绍给他,这可把林家老爹气坏了,他知道,想给儿子娶个像样的媳妇,除了盖间大房,还得多掏聘礼。
就是这个节骨眼,小老板出现了,林老爹倒也不是个为给儿子娶媳妇,不惜牺牲女儿的畜生,和林母一合计,这门婚事不能答应,没想到小老板三顾茅庐,一次比一次真诚,拍胸脯保证对林静珍掏心掏肺,儿子在爷爷奶奶家,也不用担心相处不来,只要林静珍嫁给他,他就把自己县城的一套房过到她名下,还给大舅哥再盖间房娶媳妇。
林老爹动了心,到处托人打听,得知小老板人正直,讲诚信,除了爱抽烟,没啥不良嗜好,连酒都不沾,缺点就是个子低,穿鞋不到一米七。林老爹寻思,过日子嘛,个子高低又不能当饭吃,只要人讲究、日子富裕,就没得挑,就替林静珍做主同意了。
林静珍得知后,跟林老爹大吵一架,她才十九,对爱情满怀憧憬,就想找个琼瑶剧里面,浓眉大眼的男朋友,轰轰烈烈谈场恋爱,反正不嫁给小老板。林老爹气得打了她一巴掌,林静珍也不甘示弱,收拾东西要去粮站住。
小镇靠海,去县城的车站也在海边,当时天已经很晚,林老爹担心海边夜路没灯,她一个人不安全,出去找她,结果阴错阳差的,向来熟悉地形和水性的林老爹偏偏遇上海水回潮,一去未归,家里顶梁柱没了,林母不堪打击,也跟着去了。
这事在镇上传开,到处都说林静珍红颜祸水,克父害母。林静珍把这笔账记在小老板头上,彻底断绝联系。
父母去世后,她和哥哥日子拮据,原来一起玩的朋友,因为闲言碎语,都避之不及,唯独姜凯,无论旁人怎么说,都坚定和她站在一起,帮助她,开导她。
患难见真情,林静珍终于注意到姜凯,这个个子高高,浓眉大眼的男人,不正是她命中注定,寻寻觅觅的缘分吗。就这样,她和姜凯迅速坠入爱河,但因为愧疚父母的死,她三年内不打算结婚。姜凯当即答应,还把自己出生时,爷爷给他的一块还算值钱的古董怀表送给她,就当是提前定下终身。
就像林静珍看过的琼瑶剧一样,她和姜凯的感情,遭到姜家父母强烈反对。姜家条件在当地还说得过去,对儿媳妇要求也高,除了谣言,姜母觉得林静珍右眼角有泪痣,这种女人不安分守己,不但克父母,以后还得克夫,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
但姜凯非林静珍不娶,表面上答应分手,实则一直和她在一起,反正他们俩在县城工作,只要小心点,镇上足不出户的父母就不知情,就这样过了三年,姜凯和林静珍计划结婚,这就不能再瞒着父母,姜凯以为这么久,谣言淡了,父母应该也不会再强烈反对,于是回家摊牌,非林静珍不娶。
姜家有三个儿子,父母威胁他如果执迷不悟,以后就当没他这个儿子。姜凯和林静珍越挫越勇,这点苦难算什么,他们要像琼瑶笔下的男女主人公一样,轰轰烈烈,生死相许。
姜凯还有个姐姐,家里重男轻女,人微言轻,老早就去大城市打工,关键时刻,她和姜凯站在同一战线,大概是想以此表达对父母的不满,不管怎样,姐姐帮姜凯和林静珍促成了婚事。
生米煮成熟饭,姜母念在母子情分,还是给他们在自家老房旁边盖了套二层楼的婚房,林静珍若是生个男娃,没准日子好过点,也就没有后来发生的事。
偏偏林静珍生了女娃,姜母不待见,没少给她们母女气受。毅然姜凯看不下去,带林静珍和女儿去县城租房,发誓把日子过好。
可惜天不随人愿,婚后第四年,姜凯打工的厂子欠薪,工人们一起去讨债时,双方打起来,他被人拿砖把脑袋开了,在医院昏迷半个月后去世,姜母把责任全怪在林静珍头上,说她狐媚,生下来就是方人的种,厂里赔款不但一分没给她,还把她赶出家,当初盖的婚房,也留给生了孙子的小儿子一家。
姜凯给她那只怀表,因为林静珍偷偷藏在姜予恩身上,幸免一劫。
被姜家赶出来后,林静珍不得已带姜予恩回娘家住,哥哥在父母死后不久,娶了一个没生过孩子的寡妇,两人继承林老爹的小饭馆,育有一儿一女,哥哥虽然接纳林静珍母女,但嫂子因为村民之间的闲话,根本不拿正眼瞧她们,母女只能挤在五平米的杂物间,白天林静珍帮忙备菜、洗碗、拖地,承包一切家务;刚三岁多的姜予恩则要照看一岁的小弟弟,只有这样,她们母女才能安家立命。
对小小年纪的姜予恩来说,她的启蒙教育,便是看人脸色,她知道舅妈和小表姐讨厌她,平时不去招惹她们,她们主动找茬,她也是吵不赢的,索性沉默应对,再加上镇上大人们的闲话,她慢慢摸索出一个生存之道,对一切人和事,漠不关心就对了。
那时林静珍的心跟着姜凯死了,消沉好一段时间,直到慢慢察觉,女儿愈发少言寡语,同龄人能背唐诗三百首,女儿却连字都认不得几个,只会拿着小木棍在土地上写写画画,她终于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她要坚强,好好把她和姜凯的女儿养大。
千禧年前后,省里发展旅游,靠海的几个县兴建各种娱乐场所,林静珍刚三十,稍作打扮容貌不输二十岁的小姑娘,很快就在县城一家温泉度假酒店找到大堂服务员的活,她要趁年轻多赚钱,找个依靠,带女儿离开哥嫂家。
整整一年,林静珍忙得没回家,姜予恩就在家门口地上写写画画,盼了一年,她不招惹别人,可镇里的娘娘婶婶看她们母女笑话就算了,连小孩也开始欺负她。
“你妈去县城勾搭野男人,早忘了你是谁啦!”
“你妈是狐狸精变的!你也是小狐狸精!”
“我奶奶说你妈偷汉子,你是个野种,所以你爷爷奶奶才不待见你!”
刚满六岁的姜予恩终于忍无可忍,和带头起哄的小孩打起来,她瘦小枯干,营养不良,哪里是那帮孩子的对手,她被揍得浑身青紫,手里倔强攥着画画的小木棍,最后那一下大概是为自保,她不小心扎伤一个小男孩的腿。
小男孩妈妈告状到舅妈那,从来都不敢犯错的姜予恩,成了村民口中“不省油的灯”,舅妈狠狠掐她大腿里侧的肉,不管她怎么哭,怎么求饶,就是不松手,后来还是舅舅看不下去,才终于把她解救下来,可舅妈还是把她齐肩的长头发,剃成一块块青头皮的秃子。
舅妈说;“你骨子里流着你妈的血,都不安分,剃头是为了让你安分守己,别出去祸害人,是为你好。”
她那时怕极了,既怕妈妈再也不回来,不要她,又怕妈妈回来,认不得现在的她。
好在半年后,林静珍终于回来了,和她一起回来的还有个叫周韬的叔叔,周韬叔叔举止得体,文质彬彬,听说他是宁海市人,宁海是繁华的大城市,在姜予恩心里,大城市的概念,大概是周韬叔叔送给她的漂亮衣服和鞋子,彩色图案的故事书,还有从来没吃过的汉堡包和可乐。
姜予恩一小口一小口咬着汉堡,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食物,她甚至不舍得咬太大口,怕一下子就吃完了。
林静珍看到女儿的模样,心疼坏了,本来还有点犹豫的她在那一刻坚定了内心,她和女儿一定要离开这个村子,无论别人怎么看她,她都要过上好日子。
那晚,林静珍抱着姜予恩问:“恩恩,你想不想去宁海上学,想不想有个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