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怪屋异事(一)
说的是之前有个女土匪头子,号称红霸天。她是很久以前那土匪寨子里的大当家掳来的,那大当家不知道什么原因横死后,她便成了那寨子里的头头。还给自己取了个外号——红霸天。
这红霸天啊,明明是被掳掠来的,按理说应该心地仁善吧,结果比那之前她的男人还要狠毒。她不仅对外人狠毒,对这寨子里的土匪更是狠毒,要是让她稍有不如意便挨个折磨而死,什么石砸、水淹都还算是小菜一碟,剖腹、挖心、掏肝、挖眼更是家常便饭。
而且吧,这红霸天还喜好吃人,她最喜欢吃男根,凡是被她折磨死的男人,都要切掉男根,供她食用。据后来抓住的土匪厨子讲,这红霸天吃男根要求还多,什么清蒸的油炸的红烧的还不满足,非要学洋人弄一套洋餐具,把男根煎至五分熟,每次端上去时,就用那刀一刀刀慢慢切,那男根因为没煮熟,里面还有流动着血液。有时候刚一切,便“滋溜”一声,那热油随着男根的血就溅到了她的脸上。
说到这,听故事的众人不觉下身一紧,都手捂着裤裆脸上露出惊恐又疼痛的表情,似乎红霸天的刀叉正切在他们自己的根上。
这一天吧,红霸天又带着一帮子土匪下到了兴城某个农村,那时应该还是在春季的农忙季节,大家都还在田间地头忙碌着。她就带着人杀到了村里。所到之处,那是尸横遍野,寸草不生,宛若炼狱。全村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总共两千九百多人,基本上杀了个干净。甚至连藏在井里的婴儿,地窖里的黄花大闺女都没放过。只有那天出村的几人,侥幸活了下来。当他们回到村子时,都吓得瘫软在地。基本上村里面人就没一个是还有人样的,全都给切成了两半,头首分离。
这兴城县衙啊,也是杀匪无力,红霸天的人马实在是凶残,一直就只能让她们一伙为非作歹。兴城顿时上下一片,人心惶惶。久而久之,红霸天为祸一方,百姓怨声沸腾,民不聊生。于是,便就有人前去告状,省城不行,就告到了京城。这清政府啊,听闻蜀地有支极度凶残的土匪,也是极为重视。当即决定抽调出当时蜀地最精锐的部队——金川虎卫——前往镇压。
这金川虎卫啊,自然是蜀地最精锐的部队,长期受到严格的军事训练,与那些杂牌军完全不同。但强龙难压地头蛇呀,因为缺乏实战经验,对红霸天所属山寨地理位置不熟,居然节节败退。
那金川虎卫的将军啊,见此情景,面色铁青,捶头顿足,茶饭不思。又过几日,金川虎卫对于剿匪一事依然无从进展。那金川虎卫的将军啊,自觉杀匪无望,恐怕此匪不除,自己也命不久矣。便想开了,去往兴城酒馆,一醉方休。
在酒酣耳热时,听闻桌旁酒客窃窃私语,酒入舌出。聊到红霸天一匪,说到那女匪首喜食男根,也好男色。他当即大喜,转身回营。回营之后便立刻马上物色军中青年才俊,凡是相貌出众者都一并上前,供他选择观看。最后看来看去,都不甚满意。有一部下冒死谏言,说将军生得浓眉大眼,身材高挑,威风凛凛,相貌堂堂,气宇轩昂。不如由将军带头前往施行美男计,部下在后埋兵设阵,定能剿匪,也能保将军安全。
将军听后,想着死马当作活马医,反正剿匪不成,必将被砍,不如背水一战,兴许能釜底抽薪,一举大胜。于是便乔装打扮,在红霸天一匪所常出没的山间小道,不断徘徊。又过几日,还没动静,将军心想土匪定不吃这招,便打道回府,再商对策。哪知,刚一迈步,便见林中窸窸窣窣,一红衣披挂的短发精壮女子,骑着匹黑色骏马朝他奔来。说时迟那时快,正要掳捉他时,林中埋伏的金兵虎卫暗箭骑射,杀得是来匪们个个人仰马翻。女匪首见状想要骑马奔逃回林,将军疾步上前,将其拽下马来,林中顿时奔出数十上百人将其团团围住,后押往县衙。
在县衙内,女匪首贼心不死,冥顽不化。不得已,兴城衙门安排了两名衙差将其押往刑房,动刑或许才能使她交代罪行,低头伏法。刑房有女性专用的刑具,什么凤阳花鼓、拶子啊的各种刑法,都让她吃了个遍。这女匪首不愧是见多识广,毫无惧意,越打越来劲。这俩衙役啊,累得个汗流浃背,也没办法让她认罪,思来想去,只得给她来了个铁莲花,好镇镇她的威风。
这铁莲花吧,说得好听,其实就是骑木马。那是一只可以摇动的木马,背部有一根可以伸缩的木棍,那木棍最长约四五十公分,粗五六公分。让不听话的女犯人——当然男犯人也可以——骑上去,随着时间的推移,木马的摇摆次数越多,那背部的木棍则会越来越长。据说没有人能挺得住那木棍伸得最长时,便会乖乖交代罪行。
这女匪首啊,好不容易给她弄上了铁莲花,想不到她居然还挺享受,气得是那俩衙役牙痒痒。有一衙役实在气不过,就跑到到前面,按住那木马的脑袋,使了老命的摇着;另一名衙役则按住她的肩膀使劲往下按。这时间吧,过了快两三个时辰,木马的背部的棍子应是伸到头了,俩衙役早已累得个满头大汗,那女匪首反倒是越叫越欢。她下身满是血液,嘴里大喊下着:老娘下辈子还操你们,剥你们的皮,吃你们的根。俩衙役见她那气势,吓得也是不敢再过多用刑,只能将她从木马上抬下来。
故事说到这儿,屋内的众人哗然失声。突然,一阵不合时宜的笑声响起。那是吴鑫在哈哈大笑着。
“这骚娘们,不怕她来,就怕她不来。今天哥哥就在这儿等她,尽管让她前来,哥哥让他吃个够。”吴鑫哈哈大笑着,说话的时还摸了摸自己的裤裆。
一旁的王有气也被逗乐了,他也开始哈哈大笑起来,他拍着吴鑫的肩膀,“对对对,三金兄弟,等她吃完你的,再让她吃我的,老子今天让她爽个够。”
屋内的众人顿时从一片寂静到哄堂大笑。徐重开继续讲起了故事。
俩衙役抬着女匪首的胳膊,一边一个,将她抬下了木马。刚一下木马,那女匪首的阴部便不断流出暗红色的血液,像是爆管的水龙头一般。其中还掉出了一大截沾着暗红色血液的肠子上和扁椭圆形的卵巢。随后她身子一软,两眼一翻,在地上抽搐几下,便一命呜呼了。那俩衙役见状,吓傻了。按照大清律例,用刑导致犯人身亡,施刑者也会被处以死刑。他俩互相在刑房里骂着,责怪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要说还是这衙门中人有办法,不多时,这俩衙役便想出了个好主意。城中乞丐泛滥成灾,他们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不如抓一个女乞丐来冒充女匪首,他们便能躲过这杀头之罪。说风就是雨,等挨到晚上,他们俩便急匆匆出了刑房,朝大街上走去。找了半天,才终于在一小巷中找到了一个浑身散发着酸腐恶臭的女乞丐。他们将她打晕,装上麻袋,趁着四下无人,悄悄地运到了刑房。在刑房里,俩衙役怕她胡乱瞎说,把她打了个半死不活,还觉得不够稳妥,拿用一把生了锈的大剪刀,咔嚓一声剪去了她的舌头。那女乞丐口冒鲜血,两眼一翻便昏死过去。这最后受刑的自然也就是这无辜的女乞丐了。俩衙役一直对此守口如瓶,直到清朝灭亡后,有一天同我家亲戚喝酒,才无意间吐出这桩往事。
至于那红霸天埋在哪就无人得知了,有人说他们可能把她分了尸扔到了茅厕,也有人说可能就埋在这屋子里的地下,毕竟没人看见他们抱着东西出了刑房。
“好了,故事讲完了。”徐重开拿下了眼镜,捏起衣角擦了擦镜片。
“再讲一个,再讲一个。”众人似乎还意犹未尽,不断起哄叫着徐重开再说一个故事。
“话说,那红霸天真的埋在这屋子地底下吗?”在通铺上捏着被子,露出了半张脸的刘保安弱弱地说道。
“是啊,就埋在你睡的通铺下面。”吴鑫学了个猪叫,嘲弄着刘保安。
刘保安吓得又将被子举起,盖过了整个脑袋。众人一片哄笑。徐重开重新戴上了眼镜,他看了看烛火前的陈克南,陈克南对着他点了点头,于是他又跟众人讲起了下一个故事。
清宣统三年,政局动荡,人人自危。这县衙与这刑房中的男女老少,官吏差役各自也忧心不已。九月的一天正午,阳光高照,万里无云,天空出现一不明的飞行物体,呈“一”字状,它的尾部还拖着长长的黄蓝色尾焰,出现后不久,便听得砰的一声,坠入了兴城郊外的湖底。城中百姓见状,以为是神迹显现,老天显灵,纷纷伏地跪拜,磕头如捣蒜。
兴城县衙的县太爷自然是不信邪,组织起几名会水的衙役,急匆匆地就前往了位于兴城郊外的大湖。等到了大湖边,众衙役见那湖波涛汹涌,异象连连,自然是把他们吓得不敢轻易下水。终于,等湖水平静下来,众人才围拢上前到了湖边。县太爷安排了一名衙役先下水探探虚实,于是,众衙役便将下水的那人腰上绑了根粗麻绳,以便遇到危险时能将他及时拉起。
过了快半炷香的时间了,还不见那人浮起,众人顿觉不妙,人憋气也不可能憋那么久啊。县太爷便命令众衙役使劲拉麻绳,势必要将下水的人拉起。谁知众人一拉麻绳,便觉得很是奇怪,那麻绳轻飘飘的,像是没绑着什么东西。再使劲一拉,众人在原地摔了个趔趄,拉上岸后众人一看,才发现那麻绳的头已然断了,而且切口极为平整,像是被人用刀割断的,但切口处却还残留着烧焦的黑色痕迹,很是奇怪,那水底怎么能点着火烧绳子呢?
县太爷还欲让人下水打探,众衙役没人敢应声。他甚至还搬出法令,说不下水的衙役现在就可以滚蛋,众衙役没人敢下水,纷纷脱下衙役服欲离去。县太爷见此情景,忙伸手阻止,苦口婆心一番,终于说定不下水了,但要守在这湖边,看看是否再有异象,如有异象,当即回到衙门禀告于他。交代完毕,他便骑着马独自一人回了县衙。
入夜,众衙役在湖边燃起火堆,火焰在这无边的黑夜里摇摇晃晃。他们交头接耳谈论着这天降的异象,有人说今天下水的那人一定是被湖怪吃了;还有的人说这异象是意味着清朝即将灭亡,他们如果继续做衙役可能会有杀身之祸。突然,有人注意到湖边有什么东西在一闪一闪的,那是一长串的蓝色荧光,沿着湖岸到了林边便消失不见了。众衙役吞了吞口水,都不敢上前仔细查看,有一人站起,急匆匆跑向了县衙,去通知县太爷了。
县太爷被人从睡梦中被人叫醒,自然是恼怒十分,欲责罚那人,却听闻郊外大湖发生异象,请他速速过去查看。他一个箭步起身,也不顾穿不穿官服了,纵身上马便朝着郊外大湖疾驰而去。
到了湖边,众衙役早已等候一旁,县太爷一个翻身下马,便到了众衙役的跟前。问清缘由后,便引领着众衙役抄起家伙往那蓝色荧光走去。
等到了跟前,众人才发现是一团白色的极粘稠液体,在黑暗中发出蓝莹莹的光,很是神奇。县太爷拿起一根树枝杵了杵,拿到鼻子上一闻,有一股说不出到底是什么的刺激气味,那树枝被白色液体沾到地方竟然神奇地变为了透明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