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章 与女网友见面
那天晚上,都十点多了,还不见桃花回来,我知道她又要夜不归宿了。每个月总有那么一两个夜晚,她都不会在家。根据我的判断,八成是找她男友厮混去了。
我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脑,本来又要跟人厮杀一番,出出中这口恶气的,可是右下角的qq图像闪个不停。打开一看,却是那个叫菊花的网友。她留言说:“好好无聊哦,你在不在呀,陪我说说话儿。 ”
这人是半个月前主动加我为好友的。刚开始看到这个网名,我心里很烦,自从“菊花一紧”被人发明创造出后,我就对这个词儿过敏了,甚至连菊花茶都不敢喝了。不过我这人就是心软,只得硬着头皮问她为什么要在僧多粥少的男同胞当中选择加我为好友,她的理由是喜欢诗歌,而且看到我的个性签名比较欣赏,就加了。我的个性签名是顾城那首著名的短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我就问她为什么取这个俗不可耐的网名,她发了个羞涩的表情,说:“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黄花就是菊花哦! ”
舞文弄墨是我很多年前的毛病,虽然现在想想臊得慌,但对那些不知悔改仍然喜欢诗词的人,我还是颇有好感的。这就像我们看到扑火的飞蛾,虽然会悲哀它们的愚蠢,但对它们的勇气却不得不佩服一下下。因此,我就同意加菊花为好友了。
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我跟菊花聊得不多,也就三五次吧。每次都是她在讲故事,讲一些情感的体验,然后请我帮她分析分析。
她说她半年前刚刚结束了一段恋情。她的男友高大帅气,年轻有为,是某区人事局的副局长,有房有车,父母一个在石化公司当老总,一个在重点高中任教。他们的关系曾经跟世间所有的爱情一样,经历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甚至都开始着手置办婚事了。可是有一天,上班的她因为回家找一份资料,打开房门,却意外地发现男友居然跟一个陌生的女人躺在床上聊天。她说她当时就吐了,吐得一塌糊涂,然后就坚决地提出分手。事后,她的男友好说歹说,甚至跪在她的面前痛哭流涕,狠狠地抽打自己的脸蛋,都动摇不了她要分手的决心。当天她就从男友的住处搬了出来,搬到她弟弟那儿。可是那男人天天在那楼下等她,只要她一出现,他不是笑眯眯的从车里捧出一束玫瑰,就是苦着脸请求她放他一马,甚至不惜骂自己是猪狗不如的畜牲。可是她始终不肯原谅他,最后为了摆脱纠缠,她不仅调动了工作,而且偷偷的跑到另一个区去租房住了。
每次菊花跟我讲起这些事情,总会询问我对她的做法持有什么看法。
我就跟她说:“在这个讲究物质的时代,像你这样注重内心感受的女孩已经不多了。在男友条件如此优越的前提下,如果发生了此类事情,我相信大多数的女孩都会采取姑息态度的。 ”
她对我的理解表示了感谢,同时也经常流露出些许伤感和迷惘。恰好我也刚刚跟冯艳掰了,因此我们大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聊得甚是投机。
不过,我在家玩电脑一般是打游戏、下象棋,或者在论坛潜水,很少在qq上跟人聊天的,因此我们联系的次数不是很多。
那天晚上,菊花说她无聊得紧,想好好跟我聊聊。我当时因为桃花夜不归宿,心里也很压抑,因此也就一边喝着罐装啤酒,一边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将起来。
火花是擦出来的,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我和菊花刚开始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但很快就渐入佳境了。借着酒意,我问她:“有没有玉照啊,发两张欣赏一下。”
她说有的有的,很快就上传了两张照片,还别说,长得还真有几分姿色,肤白肉嫩,瘦骨嶙峋,好大一朵莫道不消魂的菊花,观摩了半天,我发送了一个流着口水的表情,心猿意马地说:“好漂亮,真想一近芳泽。”
她呆了一会,说道:“你在海淀吧,明天我要过那边办事,告诉我地址,我找你喝杯茶。 ”
见我半天没反应,她又翻着白眼很傲慢地问:“怎么,怕了?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
我把心一横,将键盘敲得山响:“这个社会谁怕谁啊!你定个具体的时间,咱们明天海淀剧院见!”
菊花定的时间是次日上午十点钟。我不得不承认,她定的这个时间还真不错,因为没聊几句就可以共进午餐,让我出血了。我以前到别人那里蹭饭一般也这个时间段,如果八九点钟就去,一个因素是人家很可能还在睡懒觉,你去了徒惹人厌。我有一次这个时间去拜访一个懒虫,结果他睁开惺忪睡眼,抄起床底的拖鞋就朝我砸将过来,差点让我夺门而逃。另一因素是时间拉得太长,把话说没了会造成气氛的尴尬,从而造成冷场。如果十一点以后去拜访,还没来得及寒暄几句,就已经是午饭时分了,那样一来,你蹭饭的野心也太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脸上恐怕就会挂不住。
那天早上,为了去跟菊花见面,我很早就醒了过来。激动啊,我已经很久没跟网友见面了。在我有限的网络生涯里,我跟网友见面的次数也非常有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次应该是第三次吧。
前两次都是在大学里,如今说起来还真有点丢人呢。那时我还没跟冯艳谈恋爱,又是整天无所事事饱暖思淫欲的岁月,因此我也跟那些荷尔蒙乱飞的混蛋一样,整天虎视眈眈的扑在网上,只要逮住顺眼的美女,就一头扎进去开始胡天胡地的乱侃。
那年冬天吧,我用网名“大漠孤烟”折服了一个叫“我是女生”姑娘。她说她是师大的学生,她承认自己被我那淫荡而不失儒雅的谈吐、胡扯而不失渊博的学问深深打动,并且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我。
终于有一天,她要求见面,地点选在师大南门的学子餐厅,同时,她还很善解人意地提醒我,如果想点菜的话,一定要遵循两个“不要”的原则,第一不要太多,第二不要太贵。我当时被感动得直想仰天大哭,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像这样好的女孩真是打着灯笼也不好找了。
可是,当我衣冠楚楚坐在那家餐厅,并且点了满满一桌菜后,左等右等却不见“我是女生”的到来。正在烦躁,餐厅的木门被粗暴地推开了,涌进五六条彪形大汉,马蜂一样飞到我的桌子上,纷纷舞起筷子向盘中之餐叉去。等我反应过来,真是肝胆欲裂,他们居然是老范、阿彪这些我们班上的王八蛋!
那个“我是女生”,只是他们用来忽悠我的网名,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这样崇拜我、迷恋我的女孩,如果有的话,估计也还没出生吧。
第一次是被骗,第二次虽然没有被骗,但感觉也非常不爽,至今还是网事不堪回首。她的网名我已经记不住了,反正是当初聊天的时候她给人一副玲珑剔透、小鸟依人的感觉,等到见了面,居然是个大块头,腰比水桶还要粗上两圈。
我当场就牙疼了,支支吾吾的敷衍两句,在她将手臂深情款款伸过来想挽住我的时候,我借口钱包掉在什么什么地方,转过身就抱头鼠窜了。跑出老远,偷偷的回头望去,只见她抬手往脸上抹,似乎在擦眼泪。我当时也有些黯然,感觉自己有点过分了。可是,有些事你可以做个顺水人情,有些事你必须尊重自己的内心感觉。何况,我喜欢吃瘦肉,讨厌吃肥肉,这仅仅跟我个人口味有关,而跟它们本身的优劣无关。事实上,据说肥肉的营养价值更高,还可以补脑,可是我就不爱吃,这是勉强不来的。
杂七杂八想了这许多,看看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到十点了。我穿戴整齐,便要出门,却见窗外纷纷扬扬的筛下无数的雨丝,竟然下起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