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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兵过如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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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吃过了简单的早饭。李稷披上薄棉衣,双手一揣,坐在自己的屋里卷起了旱烟,乐乐呵呵地看着对面的人———一个眼睛微蓝,头发隐约发黄,正往嘴里塞肉的年轻人,“我说,你慢着点儿,大早晨的,吃那么多肉,你不嫌腻得慌啊?又不是不够吃!”

    “哥啊,护矿队的伙食……吧唧吧唧……可比我们学徒好多了。”吉恩一边吧嗒嘴一边说。“大哥就当我开心,给自己庆祝一下。”吉恩叼着一块肉,说话都含糊不清。

    李稷信他的话,吉恩从两个月前到矿上,就张罗着要进护矿队,这下算得偿所愿了。

    “你个二毛子啊!”李稷拿这个混不吝的家伙也没招儿。

    吉恩是华夏与北边儿罗刹国的混血,父亲是跑药材的商人,母亲则是罗刹国那边的小贵族。当年,吉恩的老爹吉老爷子,估计是比较帅呆了,加上买卖人的油嘴滑舌,愣是把吉恩老妈骗了回来。这小子不像杨中兴那样来矿上只是为讨生活的,他的家境绝对是中上之家,来矿上更像是学艺偷师的,只因为他老爹想在煤炭生意上也吃一口,又对这行当了解不多,于是乎把儿子给舍出来了。

    吉恩是李稷无意中发现的一个另类,他对李稷从来都不会低三下四的说话。可以说,整个矿上,包括王家父子在内,除了吴二虎,就数吉恩对李稷最不客气了。这让李稷在跟吉恩的交往中轻松许多。同时,吉恩身上体现出的价值也很吸引李稷。他和父母多次往返华夏与罗刹两国,还在罗刹生活过几年,加之吉恩老妈小贵族出身的地位,他家在那边有着还算宽广的人脉,且一家三口都把两国语言说得贼溜。反正双语无缝切换骂街没问题,李稷就听吉恩这样骂过。

    “你到这边,先帮我做武器采办吧。工钱,和杨中兴罗四海他们一样。行不行?”

    “行,工钱不少了。我爹都给我开不上那老些钱。队长,这是看上罗刹国的枪了吧?”

    李稷一挑大拇指,“特么的,跟聪明人唠嗑儿就是省事儿。”

    “队长,这事儿吧,我都替你着急,但以前我不是你这边儿的人,掺和太多了不好。这么说吧,他们罗刹国那边,现在也乱了套,沙皇被革新派打得满脑袋包。趁这个乱局,你得多赚点儿便宜才行。”

    这话让李稷来了兴趣,凑身过去道:“别卖关子,仔细说说看。咋占便宜?”

    “那头儿现在忠于沙皇的人,已经四散溃逃了。那些牛逼人儿咋整咱不知道,就说我姥爷还有那些舅舅们,前阵子还给我妈捎信儿,说要是那些大老爷们再干不过革新派和民军,他们就准备来这边儿保命了。听说民军老狠了,抓到支持沙皇的人,都得被砍脑袋,连家里的小孩儿都不放过,养的猎犬都拖出去开膛。”吉恩说得唾沫横飞,“所以我姥爷他们一家,最近也给我家传信儿,让我们帮着打探打探,看看来了这边儿以后,能有啥活路呢。”

    吉恩顿了顿,又喝了杯格瓦斯饮料,继续说道:“我的想法,是马上给我那些舅舅去信儿,一是让他们赶紧过来;二呢,是让他们变卖家产,多收集些枪啊炮啊之类……嗝……”

    吉恩说着说着,打个饱嗝儿,这货是真没少吃。

    “还有,我那些舅舅都是在军队服役的,最好是能带点儿他们的手下。可以给你打下手儿,帮你训练军队。先说明白啊,别看我是二毛子,但我在感情上,绝对是咱这边儿的。但是得承认啊,这大赞朝,是枪枪造不了,炮炮造不了。那军队,那训练,跟人家罗刹国也比不了。我看啊,也就队长您这训练……跟老毛子比,敢说只强不差。您看,我这想法,合您胃口不?”吉恩笑着问道。

    吉恩的这番话,对李稷来说无疑是喜从天降,连连拍着桌子喊好。他想了一会儿,又问吉恩:“你姥爷你舅舅他们,能不能找些会修理枪械的人,要是能造枪的就好了。”

    “不用刻意找,我大舅就是罗刹远东兵工厂的技师总监。估计他再带些人问题也不大。但是还有个事儿,造枪这玩意儿,光有人没有用,还得有设备和原材料。这个,我舅舅他们恐怕没法解决,那玩意儿太大了,还都在工厂里,不好弄。而且钢材原料这东西,不能太指望别人,您还得自己想办法。”

    李稷当然知道吉恩说得对,可是他现在哪儿有这个条件。只能慢慢再琢磨了。吉恩给他带来的,已经算是天大的好消息了。

    想到这儿,李稷起身走到吉恩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一口吃成胖子的,让你的舅舅们多带些武器就好,我的钱如果不够,还可以用粮食,用白酒,甚至用矿场和酒坊的股份来交换。”

    吉恩“嘿嘿”一笑,也拍拍李稷肩膀,“大哥,别耽误时间了,借匹马,我回家一趟。赶快让我妈找人把信儿传过去。”

    ……

    李稷是极为器重并信任吉恩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也会轻易信任吉恩的罗刹国亲戚。身为东北人,他对北方邻国的印象,并不比对临近的岛国和半岛国更好。哪怕没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极端,但在家国利益上,李稷依旧奉行着“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的原则。所以,如果吉恩真能把他这些罗刹亲戚弄过来,他会重用,但一定得有所辖制。正所谓“疑人要用,用人要疑”……

    一上午时间,李稷除了委派杨中兴安排招待本镇商贾的宴席,就是在思虑一件事情——去哪儿尽快搞到枪。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吉恩一个人身上。此前掠夺了三个小匪帮后,李稷弄到的银钱就足以把队伍扩充到一百人以上,但没有装备,他就只能延缓了。即便就现在这几十杆枪,训练的几个月也把子弹消耗了个七七八八。真是,太头疼了,枪支弹药,连抢都没地方抢啊。附近的土匪都没了,太远的,现在贸然去打,风险实在太大,最后李稷索性不想了,先跟镇上的商贾把银子收上来再说吧……

    还没到午时,让李稷尴尬的事情出现了,杨中兴有些慌张地进屋告诉李稷,商贾们来不了了。

    不是商贾们不给面子,而是镇子惨遭血洗,商贾们死伤一片,还被抓走不少。

    “什么?妈的。哪伙儿土匪的人干的?”李稷大怒。他以为自己已经把附近百里内的匪帮赶尽杀绝了,正自我感觉良好呢,没想到被人钻了个空子。

    “队长,不是土匪,是白江县城里的部分府兵和衙役。”杨中兴道。

    李稷听罢,整个人愣了一下。他的记忆里,军警里或许偶有败类,但总体上这个群体肯定是服务于老百姓的。可这个时代,真是兵过如篦,匪过如梳。很多时候,衙门中人比匪寇更可怕。

    李稷已经无力愤怒了,抬头看了看杨中兴衣服上有血,“你这是怎么弄的?”

    “咱们有两个兄弟去镇上采买宴席用的熟食,正好遇到了衙门的人劫掠杀人,他们去阻止,但对方几十个人,他们干不过,被打伤了,让镇上的人给送回来了。这血是刚才帮忙抬他们时蹭上的。”

    “伤的重吗?”李稷咬着牙问。他的队伍就这三十几号人,训练出来不容易,而且选的也都是心怀正气的人,长期相处更是感情浓厚。此刻的李稷,无法克制地动了杀心。

    “挺重的,但好在都是皮外伤。对方知道两个兄弟是护矿队的人,许是有所忌惮,没下死手。”

    人的名,树的影。护矿队在这方圆百里,应该也算有一号了。周围原本一些小匪帮都已经被他们吓跑了,搞得李稷想抢他们一票都没抢着。哪怕衙门兵卒,遇到护矿队一般也是退让三分。

    “先不说了,你去跟东家说一下,宴席照旧,矿上工人里有想加入护矿队的,我请他们吃席。我得先去趟镇上,看看到底被祸害成什么样子。”

    杨中兴领命而去后,李稷点了五个队员,一行人骑上马匹,直奔镇子。

    府兵衙役劫掠,那他们的最后一点儿合法性都不复存在了。李稷在马上一边颠簸一边思索,嘴角不禁现出一丝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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