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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银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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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和七年夜,月凉如水。银州麦巷西头一户破败的院落里,韦大酣睡正香。他脚下还散落着白日做喜事抛洒的红纸屑,除了娶亲的几担粮食,便是这些纸头贵。但来的人都说这钱花得值,若是早几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就这么点儿东西去花楼了闻闻姑娘味儿都要被老鸨捏着鼻子打出来,怎么可能白得这么一个年轻水灵的媳妇儿。

    想到这儿,他不由得在梦里嘿嘿一笑。那小姑娘多嫩啊,花骨朵一样的,今天被捆着拜堂的时候只是露了一截雪白的臂膀,便让隔壁那几个穷得揭不开锅的老光棍两眼放绿光,嗷嗷叫。但谁让他们没自己运道好,家中还能余下几担粮食。现在边关乱得很,银子可没有稻子吃香。

    小新娘还有些放不开,说明还是未经人事的,没白孝敬媒婆鸡鸭,挑了个清白身。只是这姑娘脾气犟得很,拜了天地成了他的人,却死活不肯与他行周公之礼。韦大也不急,娘们儿是不能惯的,扔到柴房里不给吃的不给水饿几天就成—卖她来的哥嫂亲自交代的。

    她嫂子甚至还赔着笑脸道:“实在不行就打断她的腿。女娃嘛,留个肚子就行。”

    她哥哥倒是有些别的看法:“打严重了还要请大夫,那啥的时候咱妹夫多不尽兴啊。再倔的驴,饿几天也就消停了。”

    韦大深表赞同。他娘当年不就这么过来的,后来不也认命了嘛。

    想到这儿,他惬意地翻了个身,面朝床外。然而迷蒙之中,却忽感身侧有道风刮过,接着身上被什么东西击打了一下,臂膀先是一凉,紧接着一麻一热,刺痛感猛地将他从梦中惊醒。

    他睁眼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顺着臂膀一摸,触手只觉湿热滑腻—是血!自己在睡梦中被人砍了一刀!

    行凶者见他醒了,当即扔下凶器跳窗而逃。韦大这才反应过来,一声哭嚎惊动了左邻右舍,众人纷纷赶到,看热闹的看热闹,报官的报官,找大夫的找大夫。

    凶手天不亮就落网了—正是韦大白日娶的新妇。原是将其关在柴房的时候忘了把里面的柴刀收走,那小姑娘一声不吭地忍到了半夜,拾了柴刀割了捆着自己的绳子本欲出逃,却不知为何半路又折返回来杀韦大。

    县令一通拷问,她承认得很快。臂上绳索捆绑的痕迹与手上被柴刀划破的伤痕也都吻合。至于为何要回来杀人,她说:

    “若我逃了,下一个被他糟蹋的女子未必能寻得这个机会。不若除了这个祸害,以绝后患。”

    堂上被传讯前来的哥嫂当众撒泼,对其脚踢手掐。她的嫂嫂更是一口浓痰啐在她身上,怒斥其狼心狗肺,不敬祖宗,坏了这天作之合的姻缘。

    这话一出,县令的惊堂木差点拍在自己脑门上——十三岁的小姑娘和五十三岁还未娶亲家徒四壁的老光棍?你说这是天作之合?那这天作得挺变态。

    但这案子人证物证皆在,那小姑娘认罪态度可比他哥嫂“天作之合”的嘴脸实诚。县令只得按流程上报至银州知州许僔,说其犯了颂国“十恶之罪”的谋杀亲夫,按律,死刑。

    颂国已数十年不闻女子重罪,故而这案子许僔极其重视。他命手下细查,方知那小姑娘名唤柳静女,父母亡故,尚未及笄,便按律法将之判与哥嫂抚养。孰料她哥嫂是个披着人皮的饿狼,为了几担粮食,便连哄带骂一路打地将她强行嫁给了韦大。

    这一查,许僔犯了难。柳静女被骗婚之时尚在守孝,按律,无论出于何种因果,与韦大这短暂地夫妻缘都算违例,作不得数。虽然确是持刀伤人,但好在年纪小,只砍伤了其臂膀,不严重,过几日自己能够愈合。加之其主动坦白了一切,如此看来,应按普通人犯罪论,免死。

    但兹事体大,许僔一人说了不算。便将一切调查结果写明,上奏至审刑院和大理寺复审。审刑院和大理寺对于诸类案件向来都是只认章程,不认情理,故而回复:按《刑统》法,静女属谋杀已伤,应判绞刑。

    如有需以命相抵之罪,按律,最后需由官家审批签字。然这年仁孝帝龙体有恙,昭仁太子暂为代政。

    对于初次代政遇到的这个棘手案子,昭仁太子的结论是:法纪不可违,或可以钱赎。

    听到这儿,赵如意心里一声冷笑—果然是他的好父皇,以律法为基石,以搞钱为方向。

    柳静女这夜半一刀,价值三十贯。

    田蜜蜜笑得绝望:“几担粮食便可将唯一的妹妹卖与年过五十的老光棍!她得拜哪路神仙才能让这样的哥嫂拿出三十贯来赎人?”

    柳家哥嫂自然不愿,且在县衙吵嚷着要画押与之断绝关系。今后是死是活与柳家再不相干,亦不可能将粮食退与韦大。

    兜兜转转了一圈,最后的结果便是没有结果。许僔愁了一阵儿,瞧着家中与柳静女差不多年纪的女儿,心下不忍,犹豫了很久,咬咬牙,又将这烫手山芋抛给了刑部。

    刑部久不闻大案,又是女子所犯,故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然而各中官员吵嚷了好些时日,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昭仁太子在得了仁孝帝示下后,将此案提交两制讨论。

    所谓两制,即以翰林为首的内制和以中书门下为首的外制。而那年翰林之首是元仲晦,仲书舍人为魏无寅。二人的观点显而易见,魏无寅主仁政,改律例,轻判。元仲晦主杀,态度激进。

    赵如意沉默了许久,又见元仲晦脸上的悔意,早已明白了一切。案发那年正值颂国大军于边境受创,虽为公事,元老也却有私心。想必也是被故友之死的噩耗伤了神,故而稍许借题发挥了。

    双方吵嚷了很久,据说最夸张的时候二人同时于殿前失仪,险些挨了板子。对此大监高显曾对赵如意透露过:“二人就是交流了一番彼此的出身。元相公说魏相公是田舍翁,魏相公说元相公是臭竖儒。”

    嗯,互相指着鼻子对骂,一个说另一个是乡巴佬,另一个反驳对方是书呆子。

    吵嚷的最凶的时候,连许僔都被御史台弹劾,指责其罔顾律法,不堪为官。许僔不服,连发数道折子陈情。

    御史台的人一贯都会找问题源头,在他们眼中,许僔只要当时能两眼一闭把柳静女嘎了,便也没有后续这么多麻烦事儿了。这是他们弹劾人的一贯准则,赵如意很懂。

    许僔也是十分懂御史台的,任你东西南北喷,我自巍然喊冤。在他的搅和下,朝堂上的官员足足为这事吵了月余。

    吵来吵去,终于风还是吹到了久病在床的仁孝帝那里。帝撑着病体稍加思索,借发妻懿德皇后的手下了旨。银州柳氏静女,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鞭笞三十,监押三十年。虽无明说,但这惩处,已与普通刑罚无异。

    旨意下达的那一日,元仲晦当庭吐血,尔后接连告病。魏无寅虽看似略胜一筹,人也沧桑了许多。

    事情似乎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至少当时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但谁能想到柳静女被收押了仅三年,便赶上国丧得了大赦,又被放了出来。

    如果故事就停在这一刻,那一定是历经磨难,柳暗花明的结局。

    “她出来的时候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老天开了眼,见她前面十六年过得太苦,所以将她从深渊里带出来。”田蜜蜜笑得疯魔,“但是元大人啊,她到死才知道,那一点点光亮,不过是被您重新推入深渊底时见到的回光返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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