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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章 手把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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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把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欢的餐食,羊、牛、马、骆驼等牲畜及野兽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但通常所讲的手把肉就是手把羊肉而言。也是他们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不用手把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心意。

    “手把羊肉”又称“手撕肉”、“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最常用、最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食品。因羊肉块大,就餐时需用手撕而食,故称“手把羊肉”。远在成吉恩汗以前的游牧时代,“手把羊肉”这种美味便已出现了,明代巜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

    “手把羊肉”在蒙古语中称为"布合勒”或“秀斯”,即汉语整羊席的意思。一方水土养一方羊,“手把肉”通常以在平原、草场上放牧的、经常吃野韭、野葱的羊,肉味最为鲜美,这也是人们常说的“草原上的羊,喝的是矿泉水,吃的是有机牧草,呼吸的是零污染空气,长出来的是香嫩紧致的肉。

    “手把羊肉”发展到极致,就是羊背子。羊背子,就是全羊,《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平定天下,大宴功臣,在红漆桌上放的就是羊背子,蒙语叫乌查,此宴也叫乌查之宴。整只羊在锅里煮,而且里外皆熟,无一块生肉、顽肉,乌查之宴上主人会亲自操刀,以庖丁解牛的刀法将整羊解成几十块,把刀递给客人取食。

    “手把羊肉”多选用草原牧场生长的两三龄羊,采用传统的“掏心法”宰杀,切开胸腔拉断动脉,剥皮去脏(血盛于器皿中以备煮制灌肠),然后洗净,去头、蹄,再把整羊卸成若干块,不加任何调味品,用旺火白水将羊肉煮到七八分熟时取出,置于盘中上桌。吃“手把羊肉”不用筷子,一手抓肉,一手拿起蒙古刀。刀法有割、挖、卡、刮、剔数种,一定把肉剔净,吃了,再自由选择喜食用肥、瘦贴骨肉块。

    目前的“手把羊肉”煮好后大多进行二次加工,将大块再分解小块,辅以盐面、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姜丝、葱段等调味佐料进行特殊烹制后而食用,其鲜嫩不变但味道更加独特。

    “手把羊肉”肉质鲜嫩,不腻不膻,富有营养,极易消化。它的制法比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更为鲜香。羊肉肉质细嫩,容易消化,农牧民们食之如茶,几乎日日不离,且数量颇巨。近代民俗资料《蒙旗概观》中云:“蒙古人之通常之食量颇巨,每日饮茶数十碗,餐内十数斤,饥甚颇有食全羊之事,然偶值三、五日不食,亦无关也。

    “手把羊肉”是内蒙古河套地区广为流行的一道传统名菜。悬农牧民款待客人必不可少的佳肴,常有“到草原不吃手把“手把羊肉”,不算到过草原。蒙古人不用“手把羊肉”招待客人,就未表达真情”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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