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边境风云
“嘟嘟表姐!”
“嗯。”
每一次喊出这个称呼,西蒙都会觉得有点尴尬,即使他现在正被一大群骑兵包围着,身上还插着一根箭,心里依然多多少少会冒出点羞耻,他的尴尬和羞耻来源于表姐的名字“嘟嘟”两个字,在成年以后他才明白,这两个字确实带着点撒娇的意味在里头。
但此刻他是绝对不敢表现出来的,因为面前有一位比他矮一个头的女骑士,正微眯着双眼,仔细地瞧着他。
女骑士的装扮跟弓骑兵别无二致,白色的头盔顶插着一根长长的羽冠,面罩遮住她的面孔,仅露出一双睿智的眼珠子。她的胸甲看起来比其余人要大一些,但这属于正常范围,白色的铦金甲叶将那束长腰围在其中,侧方挂着一把精美的单刃长刀,镶满红色魔晶的刀鞘一边晃动着,一边拍向被裙甲包裹的浑圆臀部,并排的双腿仿若两根直冒尖的新鲜白芦笋,一双银色缠绕白丝布的金属靴子就套在她的脚上。
他是在闻到一阵清香后才看向女骑士双手的,只见她银白色的右手套轻轻地活动了一下,一道轻微的骨骼“噼啪”声便传进耳朵里,另外的一只左手则握着一根细长的马鞭,垂到她的膝盖。
大概半分钟之后,女骑士便不再看他,只是站在原地将视线越过他,往他来时的方向望去,西蒙也跟着她的目光转头,只看见十个阵列的弓骑兵按照队形缓缓有序地返回,一名袖臂上绑红色绸带的女骑士冲出军阵,驶向这边。
高大的女性骑士并没有下马,而是拉着缰绳抚慰着活泼的坐骑,朝着西蒙面前的表姐说了一句话,随即这位表姐的面罩里发出了一道声音,却是不同于初次听到的那个平静的“嗯”字,而是十分地富有磁性和力量。西蒙咽了口唾沫的时间过后,那句话他听不懂的布鲁尔亚语戛然而止,而领队模样的红袖带骑士应了一声,掉转马头奔回军阵之中。
这时,他面前的女骑士才转身走到一匹白鬃鳞马前,翻身跃了上去,那匹骨架高大的坐骑顿时发出一道嘶鸣,高高地抬起两只前蹄子,重重地蹬在草地上,转身奔去。
几根断了的狗尾巴草窜到西蒙的脸上,一个平稳的字音也同时飞进了他的耳朵,“走!”
西蒙.柯以顿忍着疼痛的伤势,拽过青鳞马的缰绳,翻身坐在马背上。接着不远处的四十余名骑兵,纷纷围绕过来,将他混在队形间不起眼的位置,一同朝着公爵领行去。
北地大多空旷,山林之间凉气腾腾,很少看见人迹。因此方便了许多野兽和魔兽的占领,军队行过丛林时,各种怪叫声此起彼伏,长长的队伍延伸至两公里外,裹着黑布的马蹄蹬地声音尤其沉闷,堪堪盖住色厉内荏的兽叫。
傍晚时分,西蒙才看到一座宏伟的城池,高达二十米的灰黑色倒梯形墙体上,被打磨的蹭亮,一条三十来米宽的河将西蒙隔在对岸,夕阳从河的下游照来,行廊间放置着一排排放大十倍的黑金床弩,散发出柔和的晚霞光。
一架仅供一骑行走的窄桥被放了下来,又展开它折叠的部分才伸到对岸,城墙上的守兵大声吆喝了一声,就见弓骑兵队伍中,走出两骑人马,一前一后地上了窄桥,一阵“嘎吱”“嘎吱”的木板声传来,西蒙很担心她们会掉进汹涌的河水里,所幸两位弓骑士的马术比他想象的要好,一会之后就到了对岸,翻身下马走进一道矮门后,不见了踪影。
西蒙大概等了五分钟的时间,就看见城墙上出现了一名显眼的通信兵,对方站在一架石台上,摇晃了手中三支颜色不一的小旗,弓骑兵中立刻也出现一名骑士,驭马行到了最前方,同样掏出了三支颜色不一的小旗,跟着对方摆了一通。
西蒙并没有不耐烦,因为这座城池通往一个很重要的地方,那里有北地的军政中心,有公爵的老巢雪狼堡,还有很重要的兵事重地。这样的城墙在面北的边境线上,总共有五座。
一分钟之后,城墙上吹起了一道浑厚的号角声,随即一架巨大的桥梁被慢慢地放了下来,十七八根手臂粗的铁锁被拉得笔直,“哐”地一声巨响后,大桥同样展开了一次,架在了岸上。
西蒙跟着五骑并行的队列走到了桥上,身上的一根狗尾巴草随风飘落进河里,转瞬间便被激流卷入。他抬头看去,最开头的弓骑兵已经到了狭窄的对岸,接着她们往右行走大约50米的距离,便到了这座城池的宽大城门。
“万首城”,西蒙轻轻吐出这个词,缓缓进入了北地公爵领境内。
西蒙在一公里以外的地方,就看到了一座灰色为主体的城堡群,他倒是没有吃惊,一来他已经走了一夜的时间,没有那个精力,二来便是这座城堡远没有西王堡的五分之一大,但即使是这样,它的宏伟也超乎一般人想象,没有华丽的语言表述,只是因为南边那里的那座城堡,太过于惊骇奢华。
一间庄重的大厅内,西蒙一边接受一名魔法师的治疗,一边坐在椅子上开始叙述。黑褐色的长箭已经拔出,他的右胸已经被包扎得很严实,并且那名治疗他的女魔法师俏皮地打了个蝴蝶结。他并没有因此而怪罪,因为此时他的前方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黑发老头,犀利的眼神从高高的鼻梁两边射到他的脸上,令他有些紧张。
“公爵大人!我受西尔格大人的命令,将此消息传递给您!望大人谨慎考虑,施以支援!”,西蒙终于说出来到这里的第一句话,干涩的嗓门让他非常不舒服,说出这句军队中常用的简语话之后,一名卫兵将他旁边桌上的茶杯倒满清水,他下意识地就抓过来喝了下去。
西蒙的眼神余光趁机瞟向这位公爵,一枚嵌绿色宝石的戒指戴在他略微枯干的手指上,衬袍的手臂内侧,绣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白色冰原狼头,大厅的气温显得比较暖和,公爵的靴子边马上就滴出一小摊水渍。
他的心里立即就清楚了,这位很有智慧的公爵,可能已经预料到了一些状况的发生,那身滑软的袍子上依稀还能看出甲胄的痕迹,只是公爵一生参加过的战争和遇到过的大事,比西蒙这辈子睡过的觉都多,冷静倾听已经是深入骨髓的姿态了。
西蒙.柯以顿在心里念了句抱歉,然后说出了第二句话:“三天前,西境之主,帝国亲王路易.亚特兰斯,连同王妃露娜.柯以顿,被刺死在西王堡内,西尔格大人与巴顿伯爵,艾斯侯爵,尼米亚伯爵等四十多位军团长,证实了这个消息!之后查出刺客来自北边,卡尼勒帝国的一个教会组织。然后几十位伯爵的意见互不统一,南地两百万军队已经开始相互猜忌残杀!我来的时候,正有十几支军团联合北上,目的正是卡尼勒帝国,恐怕马上就要到达公爵领!”
西蒙一口气说完,便看着那位62岁的老公爵。
“什……什么!路易和露娜两个孩子死了?”,公爵原本冷静尖锐的脸色瞬间变得不敢置信。“你是说,路易亲王,被人刺死在城堡内?路易.亚特兰斯亲王!”
“恐怕是的!表舅!”,西蒙红了眼睛,情不自禁地换了一个称呼。
“你知道那是一名传奇武者,和一名传奇魔法师吗?”,公爵的脸色沉了下去,但他的手颤抖了起来,“将事情原原本本再说一遍!”
“亲王的受封骑士加百列,就参与到了那次被刺杀中,露娜表姐在危难之际将她的孩子,托付给她,加百列骑士的铦金盔甲救了她自己和孩子的性命……”,西蒙再次喝了一口卫兵倒下的水,花了一点时间,将事情的本末完完整整地说了出来。
“西尔格叔叔命令我赶到您这儿,将消息传递过来,并听从你的安排!”,西蒙望着那个渐渐眼睛闪烁泪花的老人,忽然有些不忍。
“露娜,我的露娜……”,听完这段话,老头仿佛不像那个狠厉的北地公爵,而只是一个悲伤的父亲,他的背不由自主地驼了下去,吃力地扶着光滑的木桌子,嘴里不停嘟囔着女儿的名字。
西蒙很同情这位表舅,他能够理解这种失去亲人的悲伤,因为他的父母就是在他八岁的时候,双双死掉。常年的军中生活,让他确实看淡了生死,一些要好的兄弟今天还在大笑着喝酒歌唱,明天就只剩下一条腿或者半截身子,你的价值观瞬间就会被狠狠地羞辱,这样的时间越长,心也就越麻木。但恰好正是这样随时不把伤亡放在眼里的人,往往将亲情看得无比的重要。
“表舅,表姐还有一个孩子!”,西蒙的提醒确实很有必要,人们常常沉?于巨大的悲痛,从而错过转瞬即逝的时机,让自己处于无法逆转的危险之中。
公爵听到这句话的瞬间,眼皮就缩进了额骨里,接着身体就是一抖,“孩子?孩子!对,对!孩子!她的孩子在哪里!”,眼睛露出精光的老头子盯着西蒙,西蒙感觉好似被一头恶狼盯住。
“肯迪恩.亚特兰斯,您的外孙,现在正在西王堡内!西尔格叔叔保护着他!”,西蒙急忙说道。
“西尔格?那个14级的魔法师废物?他保护个屁!”,谁也不知道公爵什么时候会发火,为什么会发火,他的胡子被自己口气喷得乱颤。
“加百列骑士大人,艾伯特骑士,阿郎索两兄弟,还有米纳德军团长都在那儿!公爵大人!总共有一万的重甲步兵,和三千骑兵!”,西蒙咽了口唾沫赶紧说道,“还有几百名刺士队,三十多名魔法师……”
“这些人顶个卵用!连两个传奇都被弄死了!那个受封骑士为什么不去死?她应该要自杀!”,公爵没有等西蒙的话说完,一口就打断了他,“叫我表舅!听到了吗你这个该死的小子!”
西蒙很理解公爵的心情,他不想在此时触怒了这个老头子,于是喊了一声:“表舅,那么您会怎么做?那些军团长擅自开拔军队,百万兵团正往您这而来!”
“往我这儿来难道是为了搞我这个老头子?”公爵的背挺直了一些。
“当然不是!他们的目标是卡尼勒帝国,那个教会!”
“这不就得了?那我还怕个卵!”
“可是现在正在契约的期限之内,我们在和平期啊!”
“和平?你看见和平了吗?强大的亚特兰斯帝国亲王,被他国的人民杀死!这是和平?”,公爵没有心情再继续教训这个榆木脑袋,而是丢下这一句话,就转身走了,他的步伐特别的大,那双黑底缠银丝白布的靴子,只在地板上踏出五个印子,便没了踪影。
西蒙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但他也只能干瞪眼,对面那个老头不仅是一位位高权重的公爵,还是他的长辈,更是一位善于用兵的大佬,于是他默念了一句安慰自己的话。
半个小时后,两队约百人身穿皮甲的黑风狼骑兵斥候,从雪狼堡旁的营地火速奔出,一批赶往帝国内地方向,一批往正北方向驰去。两名卫兵跟在西蒙的身后,站在雪狼堡一间房子的阳台上,眼睁睁地看着飞速消失的狼骑兵。
第二天下午,从北边的边境线方向,赶来一位中年模样的疤脸男人,在到达雪狼堡的城墙前,套在他身上的黑色全身甲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的马匹后面一公里外,跟着浩浩荡荡的大约三万黑风狼骑兵,西蒙的眼中,倒映着黑色的盔甲黑色的披风和黑色的鳞马,就连长枪,也都是黑色的。
几乎是同时,西北方向的旷野处,也奔来一位身穿银白色盔甲的女骑士,而她的身后,紧跟着约两万的弓骑兵军阵,几面硕大的百合花旗帜,将十几个阵列队形分开,黄白色的天空下,大地一片空白。
西蒙看着这两支迥然不同的精锐军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在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幸去过一次北地边境,大多数青少年其实都有着一段叛逆时期,那种无脑的倔劲样常常令家长们痛不欲生,他们放声肆意地评判一切,恨不得将天穹都踩在脚下,视天下所有人都为蠢蛋,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西蒙也不例外。
朴实的厨娘克里玛大婶,根本没有办法罩得住他,于是疼爱他的这位胖大婶,以担心少年人的前途为理由,托人给他远在西狼堡的叔叔西尔格,写了一封信。几天后西蒙就被一队披着皮甲的士兵,拉上了一匹小马的背上,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小镇。临走时他坐在马背上,拍着胸膛昂着头对那个红了眼的大婶说:“嘿!瞧瞧是什么让镇上的克里玛大美人掉下了眼泪,我的天啊!真是不可饶恕!”,记得当时他的笑容,就好像不要钱的清晨的空气,“等我封了爵士分了领地,就回来娶丽塔,您得帮我照顾好您的女儿!”
后来他骑了一天的马,大腿内侧的水泡肿得就像是牛头鱼的浮瞟,寒风将他柔嫩的脸蛋吹得红通通的,第二天早上就开裂了,一名士兵烧火融化一大块猪脂,用棉布沾上腥臭的油水,敷盖在他的脸上,他到现在还有印象的就是,腮帮上那些风干坏死的皮黑乎乎的,他整张面孔活像是一只被扔中牛屎的大乌龟。
这样的出行一直持续了七天,西蒙好不容易克服这些不适应的气候,来到西北边境的军营里,他还没见到那个印象中的叔叔,就被一个路过的老头抓住了后脖领,扔到了马背上,带到了一个地方。
接着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二次看见死人。
也是他第一次看见全身笼罩在黑色中的骑兵,以及隐藏在雪地里的高大白色女骑士。
后来的西蒙就待在了军队里,从一名普通的小士兵做起,直到五年后带他的那位老兵死去,他才渐渐踏上了成熟之路。
年龄越大就了解得越多的西蒙,知道了许多这两支队伍的来由和事迹。
漫长的商业之路,让原产自斯罗坦大草原的鳞马得以销往大陆各地,六百多年的时间内,这种非常适合当坐骑的魔兽,种群数量急剧上升,也因此诞生了各种杂交的其他种类鳞马。在复杂的各种环境和长时间的物种融合下,原本为一级魔兽的鳞马,竟然演变出后代可以进阶到二级的鳞马种,有些传承已久的富裕家族,有着自己的马场,通过精心培育还能得到稀有的三级鳞马,甚至是生长出魔纹,激发鳞马的本命天赋。
鳞马的种类则根据它的体型身长来判断,正常的鳞马背高,几乎高于人类骑士的身量,约为两米一到两米四之间,这种为普通马匹一点五倍大的鳞马坐骑,一般用作军队的战马,而颜色则可以判断它们的级别。
一般来讲,毛色和体色越纯越一致,那么它的级别就更高,一匹红色皮肤的鳞马颈毛为黑色,或者一匹全身黄色皮毛的鳞马有明显暗亮的区别,这些基本都属于杂色鳞马,绝大多数为一级魔兽鳞马,市场上一匹适合作战马的杂色鳞马,价格约三十到六十法兰金币,是一颗一级魔晶的几十倍。而全身一致皮色毛色发亮,这种的大多数就是二级魔兽鳞马了,一般是纯黑色,纯白色,纯红色,当然也包括一些少见的纯青色种类。
这种纯色的二级鳞马没有什么市场价的说法,因为在市场上很难买得到它们,想要在售卖马匹的市场看到它们,只有靠那些大势力的家族培育,一些敢于冒险的佣兵团捕捉,或者一些马贩子也偶尔能碰运气收购到。纯色的鳞马价值则为800枚法兰金币以上,即使你很想拥有这样一匹鳞马,也要看运气,而组建一支以二级鳞马为坐骑的骑兵团,这种实力确实难以想象。
光从这一点,你就能想象出这位北地的冰原狼公爵,究竟花了多大的代价,才组建成那支令无数敌人胆寒的二十万狼骑兵军团,更何况还有一支全部以二级黑鳞马为坐骑的六万黑风狼骑兵,和一支以二级白鳞马为坐骑的四万弓骑兵军团。
亚特兰斯帝国西境的北地和南地,可并不像其他的地区那样,分封有数量不一的贵族单独领兵镇守。整个北地,只有一个冰原狼家族,连效忠的十几个军团长,也只占据着很小的一块封地,这倒不是公爵小气,整个北方地区两省的庞大地域本就他的公爵领,他若是想分封出去,凭着那十几位军官的军功,他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只需要写上十几篇罗里吧嗦的汇报,作为帝国公爵,这种不过分的要求很容易被首相接纳,而且说不定行政部还会很感激你的慷慨,感谢你帮他们省下了十几块帝国领地的拥有权之类的。但这有什么用?既然封地还是在边地,照样要驻守边境线。
究其原因,还是一个家族的凝聚力,使得效忠它的人们甘愿聚集在一起,况且这位公爵根本没什么架子,深受手下爱戴,反正只要有吃有穿有嫖,干嘛要脱离出去?
因此,十几个军团组成的30多万狼骑兵集团军,物资供应就落在整个公爵领头上。
而一支数量超过30万人的骑军,它背后的配套设施系统,也不容小觑。
这样的骑兵军团,鳞马坐骑跟身上甲士的数量,可不是单纯的一比一这么简单,按照兵种不同,分工不同,具体任务不同,整个北地的战马大约为甲士的一点五倍,这么多的战马,每年消耗的粮草就不是个小数目,再加上马鞍,链子甲,马蹄,魔晶等等一些消耗性物资,光是坐骑的消耗,就达到一个惊人的数目。
那么还有马上的甲士呢?连人带马这才叫做骑兵,他们身上穿的各种甲:皮甲,铁甲,锁子甲,重甲等,他们佩戴的各种武器,弓,斧,枪,刀,剑,匕等,包括每年对它们的维护物资和材料,都是一笔开销。
更不用说训练甲士所花费的巨量财货了,从选拔,训练,淘汰,练兵,成军,这一系列的流程中,就有无数的金币在哗哗地流动。
所以才有这么两支精锐中的精锐队伍,据守在北地边境线上,只是这区区的六万黑风狼骑,和四万的布鲁亚弓骑兵,就让那些野蛮人,精灵和兽人不敢轻易南下,由此可见这两支军团的战力了。
雪狼堡内,62岁的公爵一脸愧疚地望着疤脸男和女骑士,悲伤地说道:“哥顿,嘟嘟,你们的妹妹露娜,已经死了!”
万首城的巨大桥梁再次被放下,从城内依次走出两支不同颜色的军队,却没有辎重马车,这两支军队整整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完全通过这个巨大的桥梁。
初夏的北风吹过霜白色的土地,黄锈石瞬间就像被蒸熟了的糕点,从它们的间隔中飞腾起一阵阵烟雾似的细沙,飘到铁炉堡外的白桦林。
玛德无聊地将手搭在黑金床弩上,正感受着温热的北风和快要落下的暖阳,一股死老鼠味突然就冲进他的鼻孔,那张原本巴适的脸顿时就皱成他的卵蛋皮一样难看。
“狗日的!”,玛德骂了这句话,屏住了他的呼吸。
玛德年轻的时候原本是一名木匠,但这个职业对于他来讲过于枯燥了,在镇长上呆了几年的时间,恰巧就碰到了那位格温德琳女伯爵,招收对木头有着浓厚兴趣的年轻人。
说实话,玛德对这句话一点都不感冒,他对木头有个卵的兴趣!做木匠只不过是生活所迫而已,不做连饭都没得吃,他的父母就是被饿死的,年幼的玛德将尸体埋在了镇外的荒地里,他看着两具尸体的惨样,心里是一点也不想有这种死法,这才不得不偷学了木匠的手艺,这不,攒够了钱的玛德已经计划跟父母告别了。
一开始,他确实已经打好了包袱,准备离开这个他生活了16年的地方,去更远的地方闯一闯,年轻人嘛,不出去闯就永远也不可能会有书上说的那种精彩的未来!
可是就在玛德将他的小店铺退租的时候,那名女伯爵竟然亲自找到了他的店里。
“这是你做的风铃杆,英俊的年轻人?”,她是在离玛德很近的距离下,说出的这句话,一条带有螺旋纹的短木杆子出现在他的面前,随后他就看见那双鲜红的嘴唇,吹出了一股喷香的气味。
“当然,伯爵阁下!”,玛德认出了自己的专有记号,但眼睛却直直地盯着这位女伯爵。
“哦?那你的技术可真是好啊,这支杆不粗不细,十分坚硬,我非常喜欢!”,或许女伯爵是真的看上了玛德的技术,她说话的声音很柔媚。
但玛德却是看上了这个女伯爵的身材,她的个头比他还要高,金色的头发盘绕在头顶,修长的白色脖颈下,是胸前的两座雪白高峰,它们正对着玛德,似乎就要挣脱纽扣,撞在他的大腿根上。
她薄薄的丝袍隐约可见她纤细的滑.嫩.腰肢,那条同样薄的围裙就套在她挺翘的圆臀上,并拢的大腿伫立在他面前,显出一个难以想象的幽秘痕迹,当时玛德就想起了镇外的那座黑森林,他依稀记得邻居们常常告诫他,有一条笔直的小路通向黑森林的隐秘深处,但那里潜伏着凶猛的会吃人的野兽。
总之,年轻的玛德根本不怕事儿,当时他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并深深地记住了她的“样子”,在允诺第二天会准时报道后,玛德回到了他租下来的小屋,将他要带走的行李和财产系好,接着他一边默想起脑海中那个美丽的“样子”,一边做完了某种运动后,然后就美美地睡了一觉。
玛德这一干,就是十年的时间。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后悔,女伯爵确实没有“亏待”过他,她给出的薪水比他预想的要高出一大截,而且玛德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安全,那位女伯爵基本上用不着英俊的玛德上战场。
但是前几天的发生的那件事情,让玛德觉得自己是不是有必要好好考虑考虑了。
那天的女伯爵从铁炉堡带出去4000多名骑兵,去追逐一个不到一百人的骑兵队伍,可回来的时候却只剩下一千多人,而且基本上个个带伤,这让站在城墙上的玛德吓了一大跳,那一刻玛德确实是真心地担心她出了什么事,只不过后来的女伯爵就是发了一通脾气,什么都没事,也什么都没说。
那股臭味消散之后,玛德的脑海里又想起那个样子,他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唉!”
可就在这个时候,玛德好像突然看到了什么东西,于是他拿起一块抹布,擦干了沾满黑油的右手,将它搭在额头前,远方的地平线上,一条半黑半白的长线出现在他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