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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军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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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色的太阳从山头升起,光线透过狗尾巴草上的水珠,形成一道道摇晃的反射芒,霜白色的地面上洒满了湿漉漉的黄锈石,旷野悠悠荡漾着虫鸣鸟叫声。

    一只灰色的兔子从洞口伸出毛茸茸的脑袋,一眨眼就跳到了不远处的绿植旁,它直立着身子,将两只前爪沾满了露水,仔细地梳理在脸上。

    西蒙.柯以顿却没有这么好的心情,他必须一边集中精神盯着飞速倒退远去的白桦林,一边分出注意力驾驶着座下的青鳞马。北风狠狠地撞在他的脸上,将围巾撕得“噼啪”作响,在他的右胸前,一支黑褐色的箭头透体而出,随着他的坐骑狂奔而上下浮动。

    跟他一样的骑士,在他的周围还有四十多位,而身后大约五百米处,有一片黑压压的骑兵正追逐着他们,身后不远处的白桦林里边,则潜伏着上百名弓箭手。

    西蒙已经连续跑了十分钟,他的手下原本共有一百来人,但在经过铁炉堡的时候被守兵拦下,守兵要求他们交出全部武器。

    西蒙为了能够尽快到达公爵领,不假思索地同意了这项要求,这却是西蒙领军以来犯的第一次错,接着他们便遭到了一千名重甲步兵的突袭,有二十人当场被捅穿了脖子,也幸亏这一百来号人并不是什么普通的骑兵,平均年龄30多的他们,经历过太多大大小小的突发状况,在突袭发生的那一瞬间过后,他们便组成一个冲锋矢阵,十几名同胞拼死拦敌,其他人则冲出了包围圈。

    他们能够顺利从一千名重甲步兵的包围圈里冲出来,其实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屁股下面的一级魔兽,青鳞马。这群通人性的魔兽在主人遇难之时,爆发出了巨大的力量,它们往往一蹄子下去,就能将一名普通步兵的脑袋踢成碎肉,坚硬的牙齿能将一寸厚的铁甲咬出一个窟窿,厚实的皮毛可以抵挡大部分的羽箭长射,想要用普通长矛刺穿这种昂贵的坐骑,你得花上一些时间才行,它们唯一的弱点就在腹部,可是那里对所有的魔兽来说,基本上都是敏感区。

    敌人捅死了西蒙的三十名手下,但同样对方也付出了80多条生命,这还是在没有武器和被突袭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毕竟,三十几名三四级的武者,即使是自爆,也能带走两倍的普通生命。

    可惜他们的青鳞马再快,也快不过铁炉堡城墙上的黑金床弩。就在他们脱离敌人的包围圈超过十米的距离时,十几支铁长枪从十几米高的城墙上飞速斜射下来,将他们落在最后的十几骑,连人带马射了个对穿!

    23岁的西蒙并没有质问袭击的原因,他也没有时间紧盯着身后看,他只来得及转头扫一眼,自责的同时发出一声怒喝:“冲出去!”

    就在这一刻,他想起离开西王堡时,西格尔叔叔的脸,那是一种信任和鼓励的表情,而这样的表情,他同样在身后的那群老兵身上看到过,他不仅是亲王的家族骑士,也是西境最年轻的军团长,更是一名14级的剑士,他答应过,要将消息尽快送往北地公爵领,因此这才选了一条最近的路。

    第二轮长枪发射时,他们已经冲出了两百米之外,但这依旧是黑金床弩的有效射程,这群从西王堡带出来的骑士不愧是老兵,最后两骑突然加速往空中一跃,马背上的两人同时爆开自己的斗气,利用后肩的披风,将射来的十几根铁枪全部撞偏,铁枪飞进了地里,发出“砰砰砰砰”的一声声巨响,而地上则多了两摊碎烂的尸体。

    狂奔的五十余名骑兵或有转头看的,都发出一声声怒吼,但青鳞马还在继续飞驰,转眼之间便到了七百米之外。

    这个距离,床弩只能抛射才更有威力,但命中率却比较低了,第三轮铁枪落地的时候,这群老兵中没有人露出已经逃脱的表情,因为算算时间,对方的骑兵很可能已经在集结了。

    果不其然,半泡尿的时间还不到,身后就出现了轰隆轰隆的马蹄蹬地声,看阵列,大概有两个团约四千人的样子。西蒙看到这群骑兵刚出城门,就分出两个纵队朝着他们这行掩杀过来,从他们身下坐骑的身形可以判断出,这四百来个骑兵的坐骑都是鳞马,于是他不由地用鞭子狠抽了一下马屁股,一会过后,五十余骑就笔直地穿过一条浅溪,到达了一片白桦林边缘。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进去凭着障碍摆脱身后的骑兵,还是不进去凭着青鳞马的速度甩开他们?

    没有时间给他们细想,不过二十米的距离,数十个黑点当面飞了过来,虽然已经看到了这几十支偷袭的飞箭,但仓促之下他们也只能靠着本能和运气闪躲了。

    这一轮林中齐射,瞬间命中六人,黑褐色的箭头穿过锁甲、皮甲和骨骼,从另一边冒了出来,恐怖的惯性竟将六名骑兵滞在了空中,马已经跑走人才掉下来,这种力量,恐怕只有专业的弓箭手才能发出。

    西蒙没有说话,他已经尽了自己的力量,在一开始他就甩起披风打掉了十几支飞箭,接着猛拉缰绳掉转马头,朝着另一个方向奔去。树林中的弓箭手显然非常优秀,他们在极快的时间内又射出第二轮飞箭,有了预料的骑兵们已经准备动作开始闪避,但这些飞箭的方向却有些不对了,它们竟然躲开了骑兵的预测,都朝着为首的西蒙射去。

    有人惊呼的同时,西蒙就绷紧了神经,他知道越是危险来临就越要冷静,只见他大喝一声,猛地伏在青鳞马的一侧,几乎躲掉了所有的飞箭,四十余骑瞬间飞奔出白桦林,但就在这时,紧接着第二轮飞箭的同时,一支慢了一拍的红羽毛箭姗姗来迟。

    西蒙没有躲过去,红羽箭的褐色箭头将他射了个通透,身后的一名骑兵反应非常快,他在飞驰的青鳞马背上,一手将西蒙给拉住,给西蒙提住了马上就要泄掉的一口气,在看见他紧抓住缰绳的手之后,另一名骑兵几乎立刻就掏出了一把匕首,削掉了西蒙背后显眼的红羽杆子。

    第三轮箭射来的时候,一阵北风吹了过来,它们紧挨着这群逃亡骑兵的左侧飞去,并没有建功,而前方则是一片空旷的绿地,稀稀落落的野草还不到青鳞马的小腿。

    从突围铁炉堡,到逃离白桦林,这期间仅仅才过了十分钟时间。直到这个时候,西蒙的脑袋才得空回想起自己所看到的一系列情景,他的脑海不由地冒出了一个记忆中的名字,铁炉堡的主人:格温德琳伯爵!

    是这个女疯子?

    在西蒙的印象中,格温德琳.安德烈小姐在15岁的时候,嫁给了西境的苏烈亚.道格斯男爵,十二年后她的丈夫苏烈亚为了继承父亲的伯爵爵位,被调到边境参加两年的兵役,在一次兵营哗变中不幸被人绞死,13岁亲王路易.亚特兰斯当时并不成熟,他听了内务大臣的意见为了平息这件事情,只是处决了几个主要的犯人,并下令所在的军团长要申请为苏烈亚表功,继承他父亲的遗产。

    可惜的是贵族这个圈子的关系太复杂了点,行政部的某位要员,跟这次哗变中的几个人有着重要的血缘关系,竟私自划掉了苏烈亚男爵的那一行,帝国首相对于这种每年都有一次的兵役汇报,显然是看都没看就签了字,于是两份遗产的继承就落到了她的两个儿子身上。两个刚成年的家伙耳濡目染下,得了所有贵族都会有的一个通病:傲慢和冲动。一个为了继承爷爷的爵位,一个为了继承父亲的爵位,不听母亲的劝告放弃这份荣誉,非要参加为期两年的兵役,结果双双死在边境线之外。

    丧夫丧子的格温德琳.安德烈悲痛之下,决然向她的商人父亲借了一笔约九十万金币的财款,将伯爵爵位给继承了下来,之后的十年时间里,她利用父亲的资产,组建了数支装备精良的军团驻守在易守难攻的铁炉堡,并放下话来:姓亚特兰斯的西境之人,禁止从此路通过。

    有趣的是,半年后一支从北地而来的车队引起了她手下的注意。这是一支送亲运嫁妆的队伍,车队中两面旗帜用一根红色的绸缎绑在一起,女伯爵站在铁炉堡的城墙上问,“你们是路易.亚特兰斯的人?”

    “马上就是了,夫人!”,年轻的侍女还沉浸在自家小姐结婚的喜悦里,自作主张的回答了这句俏皮的话。

    女伯爵的脸上马上就露出笑容,“很好!”

    接下来就是一万人的骑兵,围着四百多人的守卫,将车队杀了个干干净净。

    一个多月后,北地冰原狼家族的公爵亲自带兵来围,女伯爵将这件事否认得极为干脆!并豪言道:“公爵阁下若要以大欺小,放马过来就是!我铁炉堡六万勇士拼死也要脱下一层狼皮!”

    铁炉堡的人口有没有十万都不好说,哪里来的六万士兵?公爵望着这个死了丈夫和儿子的寡妇,只是被气得胡子发抖,却不能跟她一般见识,因为最主要的是没有一丝的证据,普通士兵杀了也就杀了,贵族可不能随便乱杀!

    半个月后,北地一支八百多人的车队,转行另一条多出两天距离的弯道,在经过黄金山的时候,从树林中突然冲出一万多骑兵,朝着他们扑杀过来,结果又是一个活口都没有。

    但这一次过后却没有北地的一兵一卒前来质问,只是过了大半个月后,从铁炉堡的关口出冒出来一支没有旗帜的队伍,女伯爵虽然没有看到旗帜,但马车的车轮印了一个狼头的图案,正巧被她看见,并不傻的她第一时间就围了这条车队,正想杀光这些狼崽子的时候,车队的所有卫兵脱下了伪装好的斗篷,露出了这支车队的真面目,黑色的甲衣挂着白色的披风,让人看着就喜庆的高大红色鳞马,一名英伟的年轻人从车队中露了出来。

    女伯爵的瞳孔顿时一缩,电光火石之间她没有丝毫犹豫,“杀光他们!”

    之后就是著名的持续一整天的“铁炉堡三里灭口战”,一千名伪装的黑风狼骑兵,在哥顿.柯以顿男爵的带领下,潜伏到铁炉堡城门口,与格温德琳.道格斯伯爵率领的一万黄山轻骑,在城墙之下相互围杀。

    帝国西境北地的狼骑兵,本就是属于法兰大陆中的精锐骑兵军队,而黑风狼骑是北地狼骑兵里边精锐中的精锐,是一支全副武装的重甲骑兵团!

    一万黄山轻骑兵围着一千黑风骑厮杀,却被哥顿.柯以顿男爵领着这些黑甲,从内到外冲杀而出,再从外到内冲进去,接着又杀出来!这么来来回回杀了六遍之后,黑风骑死了两百人,女伯爵的黄山轻骑就剩下了三千多人,这种战况吓坏了她的指挥官,那名黑胡子的指挥官当即一边防御一边退守到铁炉堡内,并与赶来六千重甲步盾兵组成军阵。

    从铁炉堡外城的城门,到城堡的大门之间,有着约一公里多的距离,而正是在这一公里间的石头路上,七百多名黑风狼骑从头杀到了尾,将一万多的铁炉堡士兵反困在这条路上,要不是城墙上的黑金床弩最后被紧急批准使用,不分敌友的乱射一通,可能这座铁炉堡就要被人杀进去了。

    后来,两方的士兵都杀红了眼,15级的哥顿男爵找上20级的格温德琳女伯爵,在一片草地上相互攻击着对方,黑风骑只剩下50多人的时候,一万人的铁炉堡兵团一个不剩。

    孤身的女伯爵被50多名黑风狼骑围住,却没有丝毫胆怯,一双弯刀使得水泄不通,竟将他们全部拦下。于是,战况又反转了,女伯爵发疯似的杀进杀出,她找准机会,往哥顿的脸上来了一刀,却被其他几名狼崽子近身,不慎被一杆长枪,剐了右边的乳.房,而一道尖锐的哨声突然响起,哥顿.柯以顿被剩余的二十几人架着逃出铁炉堡。

    女伯爵领着两千多骑兵,整整追了他三十几公里,将沿途的两个镇的警卫队杀了个底朝天。

    直到遇到了公爵亲自率领的三万北地狼骑阻拦,她才诧异地对公爵说道:“公爵阁下莫非要阻拦我杀匪?这二十几人正是屠您车队的罪魁祸首!”

    事情的最后是没有意外的和平收场,但从此以后北地人南下,却是要绕过铁炉堡,转从另外两条花巨资新修的道路通行。

    这个贵族之间的兵戎相见故事,从此就被传开,故事中的两位主角名扬亚特兰斯帝国,一位被称为“疯子伯爵”,一位被称为“疯子男爵”。

    当然,那名行政部的官员也由于此事而被揭露,帝国首相亲自下令抄收他的家产,砍下了他的脑袋送往铁炉堡,并写了一封诚恳的道歉信,但这有什么用呢?活人的荣誉竟要死人来捍卫,确实让人深思。

    想到这里,西蒙就非常懊恼。在他们没有到达铁炉堡之前,就遇到过一支穿青甲的军队,扎营在劳博山下,军队的一名中队长告诉他们,初夏的雨水将几座山上的泥土石,冲下了峭壁,将两条道路给冲烂了,并不好过去。

    于是他这才有点着急,直直地往铁炉堡而去,现在想来,确实有些因素在影响着他。只是,依旧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他继续回忆,这个地方的风景虽然还算可以,但却没人可以保障他们的安全,身后那位女伯爵,估计是不会罢休了。

    半小时后,西蒙一行四十余人已经跑出35公里的距离,身下的青鳞马渐渐体力不支。

    这倒不是说昂贵的一级魔兽不堪重用,根本原因还是他们已经连续赶了两天的路,几乎没有停顿过,为了节省时间,他们还直接喂魔晶给身下的坐骑,虽然这种方法确实能够快速地恢复青鳞马的能量,但长时间累积下,很容易累死自己的坐骑,这是他犯的第二个错。

    身后远远吊着的四百骑兵开始加速,不得不说他们有一个非常厉害的指挥官,一开始这群骑兵只是展开驱赶包围的阵列,这就跟斯罗坦草原上的牧民赶羊一般,让羊错以为有些地方不能去,只能沿着固定的地方吃草,达到预定的目的。

    接着他们在对方掉进选定好的陷阱时,又加速追赶,让对方不能掉以轻心,从而造成猎物的身心疲劳,最后就能轻松捕获猎物,这种战术十分经典,也很考验指挥官的的应变能力。

    西蒙想到敌人的目的之后,冷静的脸上就露出一幅决然的表情,他大声吼道:“分开跑!将所有的情况都告诉公爵!”,西蒙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因为按照记忆,这里距离公爵领的欧菲镇,已经不到二十公里的路程,说远倒也不远,说近也确实不近。

    说完这句话,他就看到了一个让他松了口气的场景,四十余名骑士竟没有一个回话,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散开,朝着各个方向驰去!

    这就是老兵跟新兵的区别,他们不会拖泥带水,每个人的判断都会跟着指挥官的思维走,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中,也并不会像其他小说里写的那样:

    “啊!队长,你们先走!我来断后!”

    “队长,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队长!你一定要坚持住,前面马上就要到了!”

    “不行,要走一起走!我们是兄弟!”

    ……

    如果说出这些腻歪的话语,在西境军队的传统里那就是浪费口舌,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身后的骑兵越来越近,西蒙转头已经看到了领头的那位指挥官,金色的铠甲套在一个妖艳的女人身上,两柄弯刀从她的双手间露出,“格温德琳.道格斯伯爵,真的是她!”

    西蒙觉得自己应该是逃不掉了,遗憾的是不知道能不能将西王堡的消息传到公爵领。

    只是,上帝好像并没有现在就要弄死他的想法,因为就在那名四十多岁的女伯爵,带领四百多名骑兵离他不到200米的距离时,他忽然就听到了一阵不像是四百名骑兵能够发出的轰隆声。

    一公里范围,有另外一支军队!这是西蒙的判断。

    于是他往前方看去,大地的尽头涌出一条长长的白色线条,占据了大半个视野的白线扬起一片朦胧的灰尘,隐约可见那是一大群高大的白鬃鳞马,它们的身上挂着银色的链甲,一名名身穿银色半身甲的骑士稳坐在马背上,那些骑士的头盔顶,插着一根很长很长的白色羽冠,一幅红底金边的旗帜上,绣着一朵白色的百合花。

    西蒙看着那幅旗帜瞪大了眼睛,他心想,妈的,这下有救了!

    几乎就在他刚冒出这个想法之时,从百合花旗帜的骑兵里,突然冒出一阵黑压压的东西飞上天空,将视野中的整个白云都遮蔽了,地上的露珠不再反射阳光,高大的青鳞马也失去了影子,北风带着这些黑点,疾速飞来。

    箭!

    的确是箭,而且还是铁箭!因为西蒙已经看到了落在女伯爵带领的骑兵中的箭支,长长的铁箭从天下掉下来,穿过骑兵的身体,插进霜白色的土地里。

    第一轮箭直接射死了一半的骑兵,几乎只隔着一秒的时间,第二轮箭又飞上了天空,西蒙只听见女伯爵怒吼的声音:“盾!盾!撤退!撤退!”

    确实有些人拿出了挂在马侧的木盾,调转了马头,可铁箭依然穿过骑兵的身体,带走八十多骑,他们根本没有来得及防御。

    所有的人已经回过神来,女伯爵带着仅剩的一百多骑兵,转身逃走,第三轮箭雨紧挨着第二轮的箭支落下,但只射中了女伯爵十几名骑兵,其他人逃过一劫。

    她仓皇之中转过头来,紧盯着那面百合花旗帜,露出难看的脸色。坐下的鳞马飞驰而去,在她的身前,四千铁炉堡骑兵才堪堪冒出个头。

    而这时,百合花旗帜的骑兵们,已经接近西蒙200米的距离,女伯爵已经失去了得到猎物的机会,并且,她得赶在这群骑兵追上她的射程之前,逃回铁炉堡,否则就算她自己能用斗气撑开保护罩挡住,可剩余的一百来骑也得死光了,而这些难养的骑兵的价值,也并不是个小数目。

    西蒙脸色苍白地望着远去的黑点,这才安下心来,他转头看着这群救下他的骑兵,脸色有点不自然。

    因为这群大约八千多人的骑兵队伍,竟然全部都是女人,身材高挑的女骑士几乎和西蒙相若,她们的脸部被铁盔罩住,后腰上背了一架米色的长弓,身下的白鬃鳞马侧边,挂着一架被白布缠绕的连弩,另一侧则全部都是羽毛铁箭。

    西蒙知道自己不能小看这群没有佩剑的女骑兵,她们可是大有来头。

    在大约三千年前,在缪斯森林中部地区生活着一群布鲁尔亚巨人族,他们世代打猎为生,族中武风十分盛行。后来他们生活的土地上,冒出一个巨大的空间洞口,从里边涌出无数的野蛮人,布鲁尔亚人为了捍卫家园,与野蛮人进行了长达700多年的战争,拥有十亿人口的布鲁尔亚巨人,锐减到几百万,他们不得不与北地人通婚。可野蛮人数量巨大,武力也不输布鲁尔亚人,最后将他们从中部地区赶到了荒凉的最南边。

    之后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布鲁尔亚人从未放弃北伐,一心想要打回曾经的故地。但野蛮人这时,已经完全占据了缪斯大森林群的中西部地区,并且经过数次内战,建立了一个广大的野蛮人帝国,即使个人武力相仿,他们也被巨大的数量差所限制着。

    况且由于长时间的通婚,布鲁尔亚人与北地人的后代发生了巨大的基因突变,使得他们生下来的后代,女性的数量占据着一个非常高的比例,一直以男性作为战士的布鲁尔亚人,能打仗的军队越来越少,最后族中的女人们也不得不拿起武器,但几千年传承在骨子里的荣耀,让他们宁愿去死,也要将女人护在身后,这种传统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办法打破。

    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一名族中的女人拿起了弓箭射死了一头蛇头豹,这才诞生出赫赫有名的布鲁亚弓箭手。

    接着就是亚特兰斯帝国打通西域,将整个百城联邦以东地区划为帝国西境,冰原狼家族驻守西境北地,遇到了布鲁尔亚人和北地人的后代,这个有着600万人的种族,在公爵提出了共同抗击野蛮人之后,便答应了将生活的土地并入帝国版图,之后这里便成为缪昆省。

    而公爵也组建了一支约10万人的弓箭兵部队,之后他从这支10万人的布鲁亚弓箭兵之中,挑选出四万精锐,训练成一支骑在马上的弓箭手,这种弓箭手就是现在的弓骑兵团。

    而她们现在,就围绕在西蒙.柯以顿的周围,至于那面百合花样式的旗帜……

    崇拜勇士的布鲁尔亚人十分倔强,你必须在武力,智力,各种武器的运用都超过他们,让他们服气,才能担任他们的首领。

    公爵虽然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们的族人,并且他组建了这支弓骑兵团,心高气傲的布鲁尔亚人确实很承他的情,但他派过来的人想担任这支兵团的最高指挥官?没门。

    公爵无奈,只好表明亲自担任这支弓骑兵团的指挥官,可惜40多岁的公爵也被拒绝了,据有关人士透露,公爵听到这个回复把脸都气红了,原因竟然是他的弓术不达标!

    最后公爵说,那好,你们自己选人来担任总行了吧?只是选出来的首领,必须服从冰原狼集团军的调度,这种要求非常合理,布鲁尔亚人立刻就答应了,然后他们在一个平原地上,摆满了人。

    一名少了一只眼睛的高大布鲁尔亚男人,夺取了冠军,获得了所有人的拥戴。

    但就是在这个时候,公爵身边一位十三四岁的小女孩露出了不屑的表情,她立即对着在场的所有人说道:“这个傻大个的武力太差了!而且智力低下!更重要的是,他一个大男人,想当这么多女人的首领,这是看不起我们!我反对!”

    脆生生的声音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那名胜出的男人,恶狠狠地看着那名小女孩。

    “哼!你凶什么凶?不服气我跟你比!”,女孩没有在意他的凶恶神色,只是嘟着嘴说道。

    公爵却生气了,“嘟嘟.柯以顿!今后的半个月,我要关你的禁闭,你被禁足了!这是对你不尊重场合的惩罚!”

    “切!关禁闭就关禁闭!我偷你的印!我还要往你靴子里边塞蜘蛛!我要大喊大叫,让你晚上睡不着觉!”,那名跟公爵有九分相似的小女孩抱着胳臂,竟然直挺挺地站在公爵身前,仰着头瞥着他。

    “你!你敢!”,公爵瞧着她这幅模样,指着她的冲天辫气得铠甲都在颤动。

    “你,你敢!”,但马上他就听到了一声稚嫩的模仿他的声音,只见还未成年的小女孩斜着嘴,用力挤出一脸的皱纹,“哎呀我不敢,我不敢!……才怪!”,最后两个字脱口而出的时候,她直接昂首转身,一个纵身就跳到了中间的广场上。

    公爵瞪着眼珠子,“你你你你”你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身边的卫兵偷偷露出揶揄的笑容,这让公爵很没有面子,但台下的惊呼声打乱了他想教训卫兵的想法。

    只见那位他镇不住的女儿,站在广场最中间,用一只手将那名布鲁尔亚人举在了半空中,嘴里大声喊着:“你服不服!”

    后来,那名叫做“嘟嘟.柯以顿”的小女孩,通过了弓术测试,演兵考试,剑术……等等等等,尽管公爵大声吼叫着,极力反对这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担任四万弓骑兵团的军团长,可崇尚武力的布鲁尔亚人非她不认,再加上部下的劝告,以及发展到最后的事实,他只能捏着鼻子默不作声。

    第二天傍晚,一名一脸兴奋的小女孩双手持着一样东西走进了弓骑兵团的军营,不一会之后,一面红底金边绣着白色百合花的旗帜,被高高地矗立在营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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