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整理书籍
星期天我一整天都没有出去,午餐叫的外卖。我把自己锁在房里,花了一整天摆弄我那三箱书。我把书从箱子里取出来,全取出来,把她们整齐地放到床上。这么多书!在我的床上!我退到远处观察她们,俯视,或侧身,仿佛她们就是佳丽三千。这些书,光是瞧着就让人快乐!它们一本一本,每本都有一个故事。我不知道哪一本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在怎样一种情形下被我买回来的,我就像一个色鬼,带回家的女人太多,以至于连她们的名字都搞不清楚了一般。这真是罪过啊。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最重要的是我拥有她们。很多书我都没有读过,或者没有读完。读完一本书是什么意思呢?从头到尾把书翻一遍?书是读不完的。一本书,一本真正的好书是永远读不完的。就算读了十遍八遍,每次读都像第一次读一样,每次读都有新的发现。好书都是常读常新的。说来好笑,对于有些书,我竟然舍不得读,就像对一位美女,虽然心里特别喜欢,但多少有点不敢去占有一样。好吃的东西总舍不得很快吃完,要留待慢慢品尝,一留就是好几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能是因为太懒,也可能仅仅是满足于占有,而并不想真的去读,这就是匮乏及对匮乏的恐惧心理最真实的反映。以前,在我渴望阅读的时候没有多少书可读,等到有机会接触更多书了,反而失去了阅读的兴趣。爱情也是如此。在你最渴望爱情的时候,得不到爱情,但是当爱情真的来了,你反而觉得无所谓了。黄药师说:“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最美的爱情是你最渴望得到的爱情,也最美的不是爱情,而是你企盼爱情的瞬间。
历尽沧桑之后,我明白了什么才是我想要的。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对于失去的和即将失去的东西,你会感到可贵,对它更加珍惜。我失去的是什么呢?一段空心岁月。没有爱情,没有理想,没有成就,只有罪孽。我以前也读书,但是做得不够。还有那么多书没有读。从今往后,我要奋起直追,把这些失去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捡回来。我知道,从现在开始,一切还不算太晚。一个人,只要真心想重新开始,无论到了什么年纪,永远都不会晚。何况,我才26岁。
我翻着那些书,如同翻着我的一生。我拿起这本,放下那本,又拿起另一本,哪一本我都喜欢,哪一本我都珍爱。我爱我的书,甚至到了病态的地步。我不许别人碰我的书,更不用说借了。我可以借给你钱,但是书,我不借。我爱书犹如爱我的孩子。虽然我没有孩子,我还没结婚,但是爱,爱的本质是一样的,无论是对孩子,对女人,还是对别的。我的书就算翻了几年,看起来还像新的,借给别人才看了两天,还回来的时候,就像经过了五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一样,老旧得不堪入目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我很少借书给别人。并不是说他们抱有这样的心理:不是自己的东西,自己就不怎么爱惜。我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我也一样爱惜呀,这只是个人阅读习惯的问题。我从不卷起书来读,从不往书上抹鼻屎,从不折页,从不往书里夹上一只死蝴蝶作为书签,看到哪里我记得一清二楚。我很奇怪,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看书一定要用书签,是因为脑子坏掉了吗?我无法忍受别人扔我的书,将书弄脏,或让书脊脱掉,或使书角磨损折坏。我对书如此珍惜,别人怎么能比呢?做不到我这样,达不到我的要求,试问谁敢问我借书?什么?买两本还我?不,这不是钱的问题。有些书是金钱买不到的,一本书对我来说不仅是它的文字,不仅是它的价格,它是一段感情的能聚物,一段往事,一种温暖人心的回忆。它无可替代,同版同质也不行,我只要它,别的不要,给钱也不行。
这些书,我会将它们一本一本读完。我发现在整理书籍的时候,蹲下来随便翻翻比正襟危坐去读的收获更大。这可能是因为在整理的时候我很专注,很放松,更容易进入状态的缘故吧。每个人对待书都能显示他的个性,读书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当你以最轻松的方式去读书的时候可能读得最认真。太过严肃难免会流于做作。而一旦做作,你就可能堕入先入为主的偏见之中,你的心太满,肯定装不下别的。你要知道,灵魂吃饭的时候是最挑剔的。
我把暂时不想读的书收集起来,重新装入箱子里。马上要读的书则放在随时能拿到的地方,床头,书桌,厨房里。厨房里被我改造过的那个台面上堆着一摞书,自从忙着为生利服装公司跑业务以来,我再也没有动过它们,最上面的那几本都积了一层淡淡的灰尘了。看见它们这副模样,我心里一阵羞愧。我没有好好照顾它们,让它们像无父无母的野孩子一样到处乱跑,鼻涕没人擦,还常常挨饿,瘦的一身皮包骨头。
你会相信么,这些书我一整理就是一天!我翻了一天书,也看了一天书,发现脑子还很好使,心态也还没老到读不进书的地步。我打开日记本,写下了我个人生命史上最具纪念意义的神圣的一天。我记日记,写得很简单,有时是一句话,有时是几段文字,最多不超过两页。我写日记是从高一开始保持的习惯,是真正写给自己看的东西,写了两本,不多,断断续续,总共差不多写了十年。十年写两本日记,确实不算多。我记下的多是自己一时半会儿的想法,不成章法,内容也难以归类,但是非常深刻,我自己觉得非常有思想性。有时我翻看原来写的日记会大吃一惊,感觉不像我的,倒像是某个作家写的。我没有想到自己以前是眼光如此锐利的一个人,现在叫我写,我肯定写不出来。我是堕落了,这一点我从未否认过。有时候我会有这种堕落感,感觉现在比不上从前。这是一种怀旧的情调。美国人说:“the good old days。”美好的旧时光。什么都是从前的好,人更淳朴,阳光更灿烂,物价更低,生活更自由。其实,那是人在绝望。卡夫卡说:“一个人感到惊讶,永恒的道路他怎么走得那么轻松?其实他是在往下疾奔。”“往下疾奔”,我注意到的是往下疾奔的意象。现在,该是掉头朝上的时候了。
其实,堕落,怎么说呢?以前我连看一眼异性的眼睛都会感到脸红,现在却变得极其淫荡,这样算堕落吗?还是向本性的回归?人有时候还真是不该太过拘泥于自己一时半刻的想法。因为人的看法是会变的。人有时候会变成自己的敌人,将自己陷于不义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