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出门走走
搬进新房的最初几天里,由于无所事事,我想起了中学的时光,还有书籍与我发生的关系。我总是这样,任思绪自由驰骋。
发了两天呆,我想,该出去走走了。
我锁好门,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了出来。我走下楼梯,8层楼,所有的门都关着。楼梯窄而脏,五楼的路灯一直亮着,在白天,楼道里虽然暗得像山洞,但行走时也不一定需要灯光。可能是线路的问题。往下走,我忽然有一种走向地狱的感觉。就像《神曲》里描绘的那样,因为我是向下。不同的是我不是著名的诗人,不是但丁,也没有引路人。三楼楼梯的平台上有一滩呕吐物,臭不可闻,形成了一道矮墙,我几乎是跳跃而过。
室外明亮,空气清新。我住的那幢楼在一群楼中间,我必须穿过曲里拐弯的胡同才能最终走到户外,看见广阔的蓝天和苍翠的树木。
阳光照耀我的双肩,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我想着一个普通人,一个迷茫的人如何才能成为一位作家的问题。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些文章。那些文章讲述的是一个个关于文学的故事,曾经令我痴迷。
作家余华用一系列作品诸如《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最终确定了他小说家的身份后,在一篇题为《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的随笔里深情回忆了自己的读书生活和走上文学之路的偶然性。我从那篇随笔传达的信息中了解到了一些奇妙的相遇。读者余华与川端康成、卡夫卡的超时空、已变成永恒的相遇。有时候,某些偶然的经历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一扇神奇的门。我相信,1980年冬天,二十岁的余华读到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时,内心的某扇关着的门突然吱呀一声开启了,他走进了那个神奇的空间,并且继续行走。余华说:“如果没有拉克司奈斯和克莱恩的这两部作品(指《青鱼》和《海上扁舟》),还有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我想,我也许不会步入文学之门。”是我后来在大学图书馆里知道余华说的这番话的。余华告诉我,一位真正的作家是从真正的读书生活开始的。而文学史上有些动人的遭遇成就了某些优秀的作家,文学的花园才会百花盛开、争奇斗艳,文学的血脉才会代代相传。曾引起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风暴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之所以能写出《百年孤独》这样的巨著,是受了胡安·鲁尔福的启示,击中马尔克斯的那道闪电是鲁尔福的小说《佩德罗·巴拉莫》。是的,这番简单的道理是不证自明的,可我好像刚刚才懂得。
问题是,我很早就开始了读书生活,可是现在却仍然一无所有,难道我什么地方做错了?我错误地认识了自己?
不会的。我只是尚未表现出来而已。在我的内心,我早已清楚,并且认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在等待时机。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村口。我还没想好今天要做什么作为消遣。任何需要两个人以上才能进行的活动都不适合我。我没有可以一起玩的朋友,连一个帮我出主意的人都没有。那么,我只能一个人到处走走了。四处溜达,随心所欲。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做事。我不明白有些人为何如此害怕孤独,仿佛那是无法承受的重担。他们千方百计地往人堆里扎,捆绑在一起,或者至少有个人待在身边他们才会感到安心。我不明白他们,正如他们不理解我喜欢孤独一样。不,我不是不明白。实际上我什么都知道。我知道,在面对人生的某些处境时,我比他们更能轻易地做到——坦然。孤独,在我看来是一种可亲善之物。事实上,我不愿一语道破:孤独乃是我刻意追求的一种结果。
在一个人能做到的所有事情中,我都能找到乐趣。这是其他人无法企及的能力。我一个人呆着时,我感到怡然自得,不会想到要跟其他人搅到一起。社交对我来说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东西,我不像其他人那样把它看得很重要。这对人类教育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所有的教育都在告诉它的学生们:人是一种群居动物,社会群体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离开了人类社会群体,一刻都不能生存,因此,每个人都要融入他人,相互拥抱,精诚合作。我却想避开别人的热情。我一个人呆着也可以很好,我的内心要我这么做。
其实,我并不孤独,我身体里的那只猿猴,自从我发现它之后,我就找到了一个可以交流的对象。那只猿猴,通俗意义上讲,我想,应该就是人们常说的灵魂。一个人害怕孤独,多半是因为他们不愿去认识自己的灵魂。他们排斥它,否认它的存在。
我想去书店看看。我的灵魂,应该喂它一点吃的。
在深圳这个大城市,像我这样的人,出行,意味着要坐公交车。坐在车里,往窗外看是我认识这个城市的一种方式。而且,无疑是一种便捷而又省力的方式。虽然深圳是个陌生的城市,但是我毫不畏惧。我研究过深圳地图,大致在脑海里勾勒了它的整个轮廓。我知道101路公交车,知道地王大厦附近有个深圳书城,我可以轻易地咬住这条线,我知道咬住了这条线,其他的不怕它不上钩。深圳已是我的囊中之物。
深圳在我眼前一点一点地慢慢袒露她的胴体。她美丽的曲线渐渐印在我的脑海里。任何事物都是这样的,一点一点,慢慢地,向你展示它的奥秘。一座城市,一小片区域,像t台上的模特,有规律的转身,向你展示她的每一个侧面。你想认识她,那就一步一步慢慢来。
我在村口等车,那里有个站台叫塘朗村口,所有从长源村、福光村开出的公交车都经过这里。在这里等着坐车的人很多。塘朗村口很像卖气球的商人手中捏紧的线,又像一个人同时牵着八条狗,数十几充气球和狗的皮带全抓在一只手里,只要手一松开,汽球和狗就四散开来。公交车经过塘朗村口这只手,然后从四面八方跑去。假如是在古代,这个地方的军事价值就会显露出来,兵家必争之地都有这种要塞的特点。
在深圳,如果没有私家车,那么相当一部分的时间都得花在等公交车和坐公交车上面。等待是人生的一大主题,也是人生状态的一种外化形式。等待是一种伟大的常态,是一种被迫的休假。因此没必要把自己搞得万分沮丧,寝食难安。法国荒诞派剧作家贝克特先生就是因为写了《等待戈多》,表现了人生的这一主题,结果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有些狂人可能提出生命短暂而宝贵,必须抓住每一秒钟的理论。他们可能把自己当做机器使用,那些经理,走路像飞一样几乎脚不着地,吃饭睡觉的时间尽量缩短,每天安排二十个约会,在两个约会间隙的十分钟里匆匆跟女秘书做一次爱等等。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的英语教练李阳先生,因为刻苦勤奋,在英语学习和培训领域里十分成功,他倡导纸条漫天飞,利用零碎时间攻克英语的理论几近完美。像这些人,社会的精英,恐怕不会认识到等待的哲学意义。作为大多数的普通人,如果没有要命的事业,如果不喜欢英语,不擅长利用零碎时间,那么,经常性地接触等待的主题则是人生的一种必然。很多人对这一主题不以为然,或者认为毫无意义,于是把生命掷入了身后的虚无之中。我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我也不想浪费时间,我的做法不甚高明,甚至在他人看来等同于无,我仍然乐此不倦:我总是利用一切时机思考社会和人生。我深信,有一天,我的思考将会给我带来回报。
等过公交车的人应该有这样的经验,某路车平时挺多的,可是等到你要坐的时候却千呼万唤都不来,而你不要的车则一会儿过去一辆,好像是故意逗你玩似的。要啥啥不来,不要啥倒满天下都是。我忽然想起温庭筠的一首词来:“梳洗罢,独倚望江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断肠白蘋洲。”这首词的词牌名叫《梦江南》,也即《忆江南》。白居易也写过《忆江南》,那首《忆江南》更为脍炙人口:“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而温庭筠的这首《忆江南》描述的似是一位女子翘首以望,等待情人归来的意境。梳洗罢,洗好澡,化好妆;独倚望江楼,爬上一座楼台,找一个视野开阔、能看到远处江面的位置,一个人靠着栏杆或窗户,看着江上来来往往的船只,要等的人就在某一艘船上;过尽千帆皆不是,不知过去了多少船,没有一艘是;斜晖脉脉水悠悠,夕阳无语,怜惜地照着我,江水无情,像是在嘲笑我空等一场;肠断白频洲,我的心都碎了,离人啊,你还不如这江中长着白蘋草的小渚更亲近人、安慰人呢!我等到花儿都谢了,为什么车还不来呢?
这时我感到心中情意翻涌不可遏止,想要执笔抒怀一番。可惜身上没带纸笔。真失败!竟然连一张纸一支笔都不带!用手机写吧。我写了首诗,后经过修改,用《塘朗村口》作题名。 诗是这样写的:
站牌下保证有人
就像站牌上站点整齐罗列
从不让人失望
但人不整齐
或蹲或站
随意
像一盘没摆好的棋
众人各有心事
但一个共同的主题鲜明:
等车
头转向同一边
目光的引线被拉长
木偶般全部系在想象中开来的车上
动作很少
仿佛一场无意识演出的默剧
而路上行人是活动背景
将演员和背景融合在一起的
通常是女人
一个修辞女人
从背景中走来
演员们走神时
向她抛去一片目光
女人像被流弹击中,自信心毁于一旦
她犹豫,稍停
低下头审视自己
确认无误后
又重新活过来
于是她也具有了灵魂
演员们不知道
他们无意中塑造了一个人物
把她拉入了剧本
车来了
意味着:幕间休息
另一些人物即将登场
这是完全开放性的演出
我要买些小点的笔记本,以后每次出门都带上,养成随手记录心情的习惯。
等车的不止我一个人,各人要等的公交车也不尽相同。43路开往世界之窗地铁站,6路开到市里华强北上海宾馆那一带,这两路车给人的印象是随时都有,几分钟就发一班。74路走的路线最短,是一辆直截了当的车,赶时间坐74路最解恨。36路、81路像双胞胎兄弟,走的路线大部分相同。237路拐的弯最多,路线也长,它的手能探到罗湖区宝安北路口那一块,去深圳市人才市场,此路车是首选,但最少要等半个小时。最后一路经过塘朗村口的公交车是开往南山海上世界的122,这路车给我的印象最深,车的外形跟其它公交车没什么两样,只是底盘稍微低一些,行动也较为迟缓,如果靠近听它的喘息声,你会误以为那是坦克之类的重型机车,其实它本质上是辆老爷车,车前还飘着几缕无形的白胡须。我怀疑它是某种古生物,寻常人很难得见到它出来活动,无论我在深圳呆了多久,我都没有坐过122。如果运气好,等上一百年兴许你能看到一辆。
由于去地王大厦这里没有直达车,我必须先去某个地方,然后搭另一路车。我想先坐43路去世界之窗,那里去市内的车多,转车方便,可供选择的余地也多。43路无人售票车,票价两元。
当然,打的也行,但是费钱。
我喜欢书,也喜欢逛书店,去任何一个地方,我最关心的问题是:附近哪里有书店。闲下来时,我想到的头一个消闲的方法就是逛书店。我的这种嗜好别人可能会觉得疯狂,但对我来说,这是最稀松平常的事情,就像穿衣吃饭一样自然。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如果有人问我哪里最好玩,我可能会花上一两秒钟揣测问话者的喜好,然后告诉对方一个他可能觉得是天堂而在我眼里却乏味无趣的去处。若是按我的趣味,我会带他去书店,不过我心里清楚,倘若对方是个吃喝嫖赌毒五毒俱全的人,这么做的结果可能是他先把我的喉咙割破,接着宰光我的家人,然后挖出我祖先的尸骸让它们再腐烂一次。幸运的是这类事从未发生过。我能摸出500万的彩票,但绝没有运气给某位驴友充当导游。只有白痴才会找我当导游。我最熟悉的乐园,只有书店。
现在你可以理解我孤独的缘由了吗?我孤独是因为我的个人趣味。我的个人趣味决定了我的孤独。人家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又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两个不同类型的人在一起,除了相互折磨,还能做什么呢?我相信,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狂的人了。我可能为了一篇很对胃口的文章而买一套文集,一首有趣的诗或小说中我认为很有道理的一句俏皮话同样能够激发我购买的欲望。我可以省吃俭用到吝啬的程度,但对于书店,我却十分慷慨。买书是我人生中不需要考虑的几样事情之一。做别的事我可能会在心里先敲一小段鼓,但买书时却毫不犹豫,不会有任何小插曲。买书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就跟一个人要孝敬父母一样,没有讨论和犹豫的必要。到哪里找一个同样嗜书如命的人呢?
我天生命定该一个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