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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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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常听人说,大城市里是沙漠,人与人之间的情意淡如水,薄似纱,邻人之爱的土地上寸草不生,更别妄想会结出什么奇珍异果了。当时我不信,总觉得一颗友善之心就像地衣,无论是在贫瘠干旱的沙漠,还是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它都可以生长。我是小地方上来的人,长有一颗淳朴的心,在家里养成的一些习惯我总希望在这里也可以保留。搬进来的第一天我就希望跟左邻右舍结识,我的乔迁之喜需要有人分享,但是我失望了。没有人跟我一起庆祝,除了房东,没有人知道我已入住803房。他们根本就不关心这种事。一个星期之后,我完全接受了现实。我们的现状就是:家家户户门庭深锁,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嗬,两千多年前老子一心想要的理想国在两千多年后的大都市里终于变成了现实。我不知是喜是忧。在这里,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消失了,都市里的月亮也早已被人遗忘。每个人都局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在几十平米的监狱里满足于自己的狭隘生活。

    我的热情早已冷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反复思量。也许人情味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另外还有些东西是最根本的。但,那到底是什么呢?到底是什么在主宰人的生活?

    当我开始整天紧闭家门时,我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缺乏人情味的人。我经常看着严丝合缝的房门发呆。也许我不该如此封闭自己。但是打开门又怎样呢?打开门,我看到的是关着的门,邻居的门。不管我开不开门,我看到的永远是关着的门。既然这样,那我又何必要开呢?

    其实人不一定非要跟别人交流才能活得下去。

    我本来就是一个惯于孤独的人,来到一个新的地方,却为无人理睬的问题所苦恼,真是好笑。我意识到这种苦恼是不必要的,对他人,对我自己而言都是如此。可有可无。我装出渴望结交的姿态,更多的是出于礼貌,而不是真的需要。作为后来者,向先到者打声招呼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礼”,我们奉行了几千年的处世之道。招呼过后,一切照旧,各忙各的。我明白,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难的,交流的内容十分贫乏。交流什么呢?新近发生的怪事趣闻?揭露某个人的阴私?除了当做笑料,没有人真的关心这些事情。我曾经参加过一些重要的酒会,在表面热闹的场合里,每个人都在试图展示自己的孤独。碰到这种场合,我总是第一个想逃。人多不一定热闹,一个人是孤独的,一群人在一起是一堆孤独。

    我不怕孤独,我喜欢孤独。孤独是人的一种本质属性,跟别的东西——比如痛苦——是一样的,是人的生命中最常见的东西。对待它,实在不该抱有一种如见鬼魅的态度。鬼魅不一定伤人,有些人比鬼魅还要可怕。人为什么会怕鬼呢?多半是由于人们受到了误导。我们从小就被人灌输了这样一种看法,认为鬼是害人的,我们信以为真,所以心生恐惧。其实我们怕的是突如其来的打击。鬼并不一定可怕,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早就有精彩评述。同样,孤独也并不可怕。人们之所以害怕孤独,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正视过它,对它存有偏见。

    我一个人生活了一个星期。托朋友帮忙邮寄的三箱书陆续到了。邮局电话通知我去领。因为邮局离我住的地方有十分钟的车程,而那些书又太沉,所以我是分了好几次才领完的。搬书真是件苦差事,可以这么说。光是我住的那里从楼下到楼上,我就得歇三次。没有二十个搬运工和几头公牛帮忙,根本不可能完成这项任务。

    有了这些书,生活就好过多了。

    书籍是我的生命的一个主题。或者说(客观一点),我的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拥有它们,我才感到自己的生命是完整的,感到生活是有希望的。我这么说,有人可能不信,认为我在哗众取宠,或者故作夸张。也许我的语言是过于文学化了,但是意思是清楚的,感情是真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爱,有的人喜欢车,有的人喜欢珠宝,有人喜欢网络游戏,或者手枪、盆栽、宠物狗、皮包、赌马、游艇、电影海报、偷拍女明星的内裤,等等等等,我相信,他们都是发自内心地爱。你不能怀疑他们的独特爱好的真实性。我们知道古代有个帝王喜欢锁胜过一切,他宁愿当个锁匠,也不想要那把龙椅。你不能说到他是哗众取宠或者故作夸张吧?有些事你可能不会去做,但你不能因此拒绝承认有人确实喜欢。

    我认为书让我变得与众不同。

    读书可供装潢。任何人,倘若进我家门,一眼见到我的那些书,一定会心生诧异,想不到我年纪轻轻却拥有这么多书籍。在他们的观念里,读书是学生们才做的事情,进入社会后,除了那些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很少有人会再手捧书本。“静不下心来。”他们常这样说。看到我的书堆,他们可能会发出感慨,表达一份钦佩之情,同时惋惜自己失去了读书之心,好像他们身上的某一部分机能已经坏死了一样。“这么多书,你读得完吗?”有人问。我笑而不答。他们倒不是怀疑我的阅读能力,也未必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定见,只是对我的喜好完全没有预料而已。我从未想过要拿我那堆书当做资本炫耀自己,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在我看来,阅读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情,但是它们确实有利于塑造我的外部形象。通过这些书籍,不论我有没有读完它们,一种读书人的形象会在他们心目中形成。这种读书人的形象会将我与他们划分开,归入另一个世界。我心里清楚,这样的划分实在毫无道理,也没有任何意义。但作为一种社交手段,书籍确实可以为我充当门面,为我们乏味的交流提供一个话题。

    我内心另有一番见解:读书使我有别与他人的地方在于,它培养了我与孤独亲近的艺术,使我能够轻易地摆脱限制,获得独立与自由。比方说吧,在一群人聚会尽欢颜的高潮时刻,我可以飞翔于天花板之下,蹲在璀璨迷离的吊灯上,俯视每一个人。

    通俗点说,我有敏锐的洞察力,可以跳出生活之外观察自身。我很清楚自己深陷其中的境地是怎么回事。我感到有一个内在的我在冷眼旁观。好像我体内豢养着一只多愁善感的灵长类生物,听话,充满智慧,有时爱搞点恶作剧,但从不害人。

    我自幼喜欢读书,见书如洪七公瞧见美食,那种疯狂就像欧阳锋喜获《九阴真经》一般。中学阶段功课不佳,闲书倒是读了不少。我喜欢在夜里读书。虽无红袖添香之浪漫,亦无凿壁偷光之刻苦,却有雪夜闭门读禁书的自得。读书让我苦恼不已,人生识字糊涂始,读书使我得了神经衰弱,双眼近视,从此堕入迷幻世界。我像是过着一种不存在的生活,一种双重生活,在现实生活之外,在我体内,另有一个世界。我不知道哪个更真实。也许两种生活都一样真实,也许两种生活都一样虚幻。人世间的事,谁说得清呢?好在我不以为意。我也只能不以为意。人是一根脆弱的苇草,具有思想,但终究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于死命了。

    朱自清先生曾作过一篇名文《匆匆》,感慨时间匆匆而逝,如奔腾之水,不舍昼夜。我深有同感。人为何要来尘世白白走这一遭呢?从哪里来,往何处去?这是千古疑问。多少圣贤智者都解不开的数学题:为什么要生,为什么必死?现如今是否还有人痴痴地凝望头顶灿烂的星空呢?我乃一介凡夫,无力施为,只好将古今之事,都付笑谈中。

    有时我会感到寂寞。寂寞像一条蛇,缠住我,使我像一只离群孤雁,为找不到同伴而哀鸣。有时我不免想,我内心的觉醒多半是读书所致,读书误我啊。读书误国,所以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读书人孤独在所难免。可惜我已不能回头。

    书籍滋养了我,给我生存下去的勇气。一本书就是一团圣火,照亮我心中的黑暗。我明白孤独乃与生俱来,不可排遣,也不必根除。孤独真的有那么可怕吗?为什么我不觉得呢?我告诉自己,既然不可避免,何不坦然接受?书使我看清了孤独,因而我能看破一切,自由便从这看破中来。

    其实我真正的读书生活开始得较晚。

    我上学比别人晚。别人是指跟我一起玩泥巴的那批伙伴。因为我妈担心我脑子发育得比别人迟,故而比别人的父母晚了一年送我去念书。我六岁进的幼儿园。幼儿园的老师都喜欢我,我想是因为她们出的题目我都会做。有时我还会自作聪明教别的小屁孩认字。可能是当时我假扮老师的那副严肃相把老师们逗乐了,他们让我当了班长。读了半年,我就正式上小学了。上一年级时我七岁,班主任感觉需要一个帮手替他管管班里那群好动的猴崽,于是指定我当了班长。这么一指定不打紧,从此我再也不敢胡闹了,规规矩矩为他人做表率。结果我的功课学得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当时我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死读书读出来的成绩,还以为自己真的比别人聪明呢。我把课文背得滚瓜烂熟,以为世上再无难事,非常自满。我不知道学校教育其实是相当狭窄的,因为没有人告诉我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我满足于学校发的那几本课文,满足于做一只井底之蛙,直到有一天我走进书店,才发现原来世界大得很呢。

    大概是初二下学期吧,我记得是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室里一片狼藉,练习薄、课本、纸团到处乱飞。所有人都感到自由无比,兴奋异常。几个女生凑到一起讨论某道题的答案。我默默整理书包准备回家。我没有考完试后跟别人讨论的习惯。答案是什么,自己的解法能得多少分,这类问题毫无意义,成绩出来后结果自然见分晓。事情已成定局,多说无益。我一个人走着。每次当一件事情结束之后,我都喜欢一个人独处一段时间,让心情慢慢沉淀。路过新华书店门口时,我犹豫了一会,最后鬼使神差般走了进去。

    以前我很少进书店,在我屈指可数的几次书店之行中,每次都是直奔教辅区。今天刚好放假了,没有功课压力,我想四处看看。我来到世界名著区,架子上的一排排世界名著令人眼花缭乱。我找到一本《苏菲的世界》翻看了起来。书中讲的一切令我惊讶,立即引起了我的兴趣。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挪威的一位哲学教授写的一本小说。作者把一部哲学发展史融进了小说。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哲学这个概念,对我来说,那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但似乎蛮有趣味的。小说的内容我早忘了,但是书里讲的好奇与怀疑、独立思考的能力却点燃了我内心的某样东西。那天我还看到了另一本书——《周国平哲理美文》。第二天我向母亲讨了零花钱买回了那两本书。

    那一年夏天,我开始了真正的读书生活。

    真正面临抉择是痛苦的。因为有选择就意味着有舍弃。人生的不完满在于必须在众多的人类可能性中选择其中的一种,而且不能推倒重来。因此我们每个人长大之后只能变成单向度的人,变成乏味的、能力有限、视野狭窄、骄傲自满的人。

    无论我承认与否,书籍在塑造我成为自己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影响。有时我会想:倘若读初二的那年夏天我没有路过书店,或者路过但我没有进去,或者进去了但没有去文学区,或者去了文学区但没有从书架上取下那本书,那么,现在的我会不会是另一番模样?极有可能是另一番模样。然而遗憾的是历史没有假如。人生是一系列的偶然造成的。那两本我偶然碰到的书,充实了那个暑假。那个夏天的阳光特别灿烂,而且日子特别的难忘,后来,更多的书充实了我更多的日子。后来我明白了钱钟书说过的一句话:“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阅读这部大书,需要用另一双眼睛。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这是我经常想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哲学命题吗?探索人生的意义是哲学发生的动机与存在的目的吗?我不知道。如果是,我想,我是在做一个哲学家经常做的事情。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内心世界是什么样子,可能有的人比较单纯,而有些人的内心则像一只劳力士手表那般构造精妙。我的内心生活非常简单,我体内的那只猿猴什么都吃,任何食物到了它的手里都变成像香蕉那么诱人,它剥开食物的皮,细细咀嚼它的内核,慢慢品尝。它经常吃的一种食物叫做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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