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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章 陈权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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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义的到来,使得本来就不太平的武林又血雨腥风。到今天,一连死了许多成名的杀手,枫林阁的杀手。

    树影适合乘凉。

    茅屋就建造在树荫下。时值寒冬,寻阳光不及,所以这树荫机显得有些多余。

    陈权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但是年事已高,许多事情看的透,想得透,枫林小镇,一个无比僻静的地方,原来这里叫枫林小镇,现在叫枫林阁。

    那些令武林闻风丧胆,令富人坐立不安的命令就是从这样一个简陋的地方派发出去的。

    枫林阁,只有陈权一个人。

    “你就是陈权!”

    年轻人很狂,还很没有礼貌,他打扰了老人的清梦,但似乎没有抱歉的意思。

    “你是张小义?我记得你。”

    陈权的嘴巴似乎是闭着说话的,因为他的嘴巴胡子密密麻麻。

    “你记得就好啊。”

    “可惜别人记不住,也惘然。”

    年轻人的心思在陈权这种老狐狸面前就是透明的。

    “我我杀了你,他们就记住我了。”

    年轻犹豫片刻,还是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那你得先有一个好听的名字。”

    “当你成功的时候,难听的名字也会好听起来,因为那将会成为一种符号,一种图腾。”

    陈权似乎对此很认同。点了点头,“你要如何杀我?”

    “我手里的宝剑。”

    年轻人永远那样自信。

    “我要是你的话,不会杀了像陈权这样老奸巨猾的人。”陈权似乎是在乞降,但又不想低声下气,“我会找他合作的。”

    “合作?”

    “合作。”

    “怎么合作?”

    “人尽其才,你有你的长处,我有我的优点。”

    张小义似乎动心了,“比如呢?”

    陈权得意地掠着胡须,“比如,我能让你迅速地名誉江湖。”

    “好。”

    张小义不假思索,答应得爽快,毫不拖泥带水。

    “很好,现在我们是盟友了。”

    “不需要歃血?”

    “一切在心,不在行。”

    “对。”

    “所以,现在你可以动手了!”

    张小义一怔,问道:“动手?动什么手?”

    陈权在自己的胸口比划了一个叉叉标记,“往这里扎,拿着你的匕首。”

    张小义吓得退了一小步。陈权似乎有些失望,“怎么,怕啦?”

    但是,他话音刚落,匕首就扎进了他比划的标记,分毫不差。

    “接下来的,你就拿了我的人头去找姑苏红”

    陈权吐出最后一口气,陨落了,一代枭雄,一个神机子。

    “爷爷,陈权的武功真的深不可测?”

    “是的。”

    “这么说,这个姑苏红的武功更加高明了?”

    “不见得。”

    “他杀了陈权啊。”

    “那可以这么说。”

    有间客栈来了一个年轻人,威风凛凛的年轻人,他的手里捧着一个黑色口袋,沉甸甸的,似乎里面是金银财宝,吃饭喝酒的时候,他的手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口袋。这让一众盗匪给盯上了。

    盗匪不像盗匪,盗匪头子也够正派笑容,方方正正,笑容可掬,可惜盗匪不会在脸上写上“盗匪”两个字。

    就在七八个盗匪要动手的时候,楼上传来了一老一少的声音,像是特意说给在场的人听的。

    “爷爷,这个世上怎么突然间冒出了十几个姑苏红啊?”

    “坐享其成的人多呗。”

    “那谁才是真的姑苏红呢?”

    “没有姑苏红。”

    “没有姑苏红?”

    “对,如果有,那就是陈权。”

    “胡说八道。”此时,一个毡帽大汉一拍桌子,愤然而起,对着楼上的爷孙叫喊道。“陈权都死翘翘了,你在放什么屁?”

    “鹤爷还是如此暴脾气啊。”

    此时,一个青衣壮年手执折扇,外面冰天雪地,他却往脸上不停地扇着风,可能他与以为这样才叫风度翩翩吧。

    “莫兜兜?你来做什么?”

    “玄武之大,鹤爷来得,我来不得?”莫兜兜阴柔中透露着一丝狠劲,“再说,男人嘛,来此不就图个寻欢作乐,贪图几杯?”

    “想不到,兜兜兄还好这一口。”

    鹤礼是玄都府鹤颂麟鹤王爷的嫡长子,虽出生帝王之家,却好江湖之义,市侩之气;当然,他的整个面貌也没有贵族公子哥的气质,反而像一个农人家孩子。

    “鹤爷,里面请。”

    “我还是喜欢这世俗之气。在此甚好。”

    “是王爷有请世子。”莫兜兜收起折扇,在鹤礼耳边低声道。

    鹤礼满脸欢喜,问道:“确有此事?”

    “千真万确。”再次得到肯定回答后,鹤礼开心得像个孩子,急匆匆往后堂而去。

    原来,他并不是真的喜欢江湖之气,只是因为不入流,愚昧无知,被恨铁不成钢的父亲赶出王府,他呢,自然好面子,对外宣称“本世子就喜欢江湖之气,受不了王宫里的明争暗斗。”当然,也因为他的这一重身份,自然是没人敢欺负到他。

    “候叔,你也请吧。”

    莫兜兜最后把目光聚集在匪徒之首,那个方方正正的人多面上。那人正是侯振南的父亲,以盗窃起家的江洋大盗侯子。

    侯子冷冷地望着张小义,此时,张小义一脸轻松,仿佛这世界只有桌上的一笼包子,和那一碗酒。包子下酒,不知是何滋味,总之,他吃得津津有味。

    “是你杀了我儿子?”侯子沉声问道。

    “我杀的人多了去了。”

    “侯振南。”

    张小义喝下最后一碗酒,“哦,那个尖嘴猴腮的东西?果然长得就像只猴子。”

    “杀!”

    这实属是杀人诛心,欺人太甚,侯子好歹也是十恶不赦之人,名噪一方,遭遇此羞辱,犹如吞掉自己的牙齿,当即爆发出惊天怒气,全像张小义招呼了去。

    一瞬间,小小的饭馆剑拔弩张,用餐的人都四散逃去,所有的家具也是被打得七零八碎。

    张小义一脸杀气,淡定地将黑色的口袋往腰间一颤,做了一个防守姿态。

    七八个黑衣人围住了他。

    今夜寒风凛冽,大雪风霜,今夜必然有人死去,因为,这死亡的气息降到了冰点以下。

    没有人颤抖,没有人畏缩,只有全神贯注,只有饮血的刀。刀光剑影,有那么几次,锋芒的刀尖都要挑断他的筋脉,割破他的咽喉,但是,就在可以吹毛求疵的距离,他总是有惊无险地避开,倒下的反而是一片黑影。

    “住手!”

    没有人理你。

    “姑苏红到!”

    只听风雪之中,一阵脚步急匆匆赶来,穿过黑衣,才看见是八个人抬了一顶轿,轿子似乎很重,八个轿夫的靴子都粘着厚厚的雪,像蛇皮剥离一样脱落。

    轿上是两个人,女人衣衫褴褛,头发蓬松,男人一脸娇羞,满头大汗,这么冷的天,他居然满头大汗。

    司马婉儿和苏山。苏山,他的面容恢复了,恢复了以往的英俊。看来是顾凡的医术高明。

    司马婉儿的一头白发呼应着轿夫们头上的雪,她一把年纪,但是走路之妖娆,犹如青春之少女,依然让一部分心术不正的男人为之一颤,何况是刚刚被滋润过的女人,那种天性的柔软是最妩媚的。

    她的口红凌乱,但是,她的声音很婉转,“各位,在我玄武大地,玄武宫中,有你有我乎?有父有子乎?不外乎同仇敌忾,不外乎共赴黄泉,一起灭亡!”

    在司马婉儿一番说辞后,“有间客栈”的小饭馆终于安静下来。

    司马婉儿缓缓走进后院。

    候子也跟着走了去。

    只留下一片狼藉,一个茫然的张小义。张小义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充满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司马婉儿会突然出现,也不知道她所说的“同仇敌忾,共赴黄泉”是什么意思。

    他决定跟上去看看,走到后院门口,他听到了司马婉儿和侯子的对话。

    “都统,你这是什么意思?”侯子的语气中带着不满。

    “侯子,陈权已死,我们没必要再内斗下去了。”司马婉儿说道。

    “可是我的儿子死了,我一定要报仇!”侯子咬牙切齿地说。

    “你的儿子是咎由自取,他企图杀害张小义,抢夺陈权的首级,这是不义之举。”司马婉儿严肃地说。

    “那也是你儿子。”候子咆哮道。

    司马婉儿似乎很不耐烦了,“拜托,候堂主,你能不能专业一点,你真的很业余,很业余。”

    “你”侯子一时语塞,司马婉儿牵着苏山已经到了里屋。

    张小义在门外听得真切,他意识到司马婉儿并不是他之前所认为的邪恶之人。或许,在这个纷繁复杂的江湖中,还有更多他不了解的真相。

    他悄悄离开了后院,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出真正的幕后黑手。同时,他也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更清晰的规划——成为一名真正的大侠,守护正义。

    这是他这一瞬间最真切的感受和想法。

    雕栏玉砌,奢靡生活。

    与在这里,司马婉儿的宫殿就是茅厕,也许都不如。

    如梦一般的景象,云层就在宫殿里游荡,缭绕,云层中似乎能够看到翠绿的松柏一簇簇,如仙女一般的宫女在随着乐曲在舞动,时而娇羞而遮脸,时而妩媚而弄月;云雾间隔间,是一座座独立的宫殿,达官贵人在这里寻欢作乐,有的玩弄着女人,有的喝着酒,有的摇着骰子。云层像一张密不通风的布帘,把一人与一人相隔开去。它们彼此的隐私都保护得比较好。

    除非你站在塔顶之上。

    顾凡就在山顶。众山不小,倒一览无余。高处寒冷,他的枪管都结了霜。然而,此时此刻,他瞄着那些人的,不是枪,是望远镜。自己做的简易望远镜——两块玻璃,一根竹筒,如此而已。

    女人们的嬉闹就像一群寻得食物的喜鹊,总是叫个没完。

    顾凡不讨厌女人,他甚至很喜欢女人,他清楚的认为自己不仅是个情种,还是一个色鬼,如果不是遇上那样无瑕的冷雪,他应该会做一个风流的人,也许,因为风流而命丧黄泉了。

    现在,他只是感到厌恶,深深地厌恶。

    这里,就是怡红院。

    冷如烟就死在这里,当雯雯听说这里就是怡红院的时候,她的表情复杂,心情也复杂。她甚至可能都想起了母亲在这里生活,在这里受辱的日子。

    但是,这样一个地方待着,说是受辱也着实有些胡扯,有些昧良心,这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张小义一个人独自喝着闷酒。

    玉光杯,酒却很一般——米酒。这是对玉光杯的不尊重,也是对张小义的不尊重。

    “小二,你怠慢了小爷我。”

    小儿是一个只会咧嘴笑的丑恶男人,其实也不是笑,主要是嘴唇无法盖住一排牙齿,任由其风餐露宿,像他这样的人,能在这种地方谋职,若没有向上面塞银两,绝对没有人信。不过他有一个优势——只要他不说话,别人就以为他在为笑服务。

    然而,今天,他偏偏要说上一次话。因为这是末席,在这里落座的,往往都是身份低微的人。在这里掌盘子久了,他以为他是这里的主,至少,像张小义这种人他是得罪得起的。“啧啧啧,我怠慢你又如何?”

    张小义笑了笑,道:“你不应该怠慢我的。”

    “为什么?”

    “因为,很快,我就会坐到最前面的亭子里去。”

    张小义很有把握地说道。

    “要是那样,母鸡可能都变凤凰了。”小二很是不耐烦,歪着头仰望着远方,一脸的不屑。把今天,以及以往自己受到的委屈都在这一刻得到了回报和满足,他飘飘欲仙了。

    “张少侠,司马都统有请。”

    就在这时,一个仪表堂堂的礼仪少年进来,毕恭毕敬地对张小义说道。

    张小义道:“你说的是司马婉儿?”

    那少年惧怕地跪下,道:“张少侠,莫害了小的,小的哪敢说三宫主名讳。”

    “三宫主?有意思。”张小义笑了笑,站起身来拍打身上灰尘,“带路吧,这老女人不会潜规则于我吧?”

    那小二虽然听不甚清楚,但都统名号自然是听说的,哪知道这个末次的貌不起眼的小年轻,居然是都统的客人,看他那样敢直呼名讳,自然是厉害角色了,肠子都悔青了。——我怎么那么倒霉,第一次主动挑衅人,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其实,来这里的人,他一个都得罪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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