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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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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诺给他夹了一声烧鸡,说:“这家粵菜馆子的菜做得还不错,我以前和欧阳常来吃。”

    这样过了一个礼拜,她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来的电话,声音有几分耳熟,等对方报上名,许诺才回忆起来,那居然是欧阳烈在国外旅居多年的母亲。

    许诺记得她去欧阳烈家玩,那时候欧阳烈的房间虽然大,却堆满了换下来的臭衣服和袜子,篮球足球丢在角落里,墙上贴着球星和女明星的海报,书桌下还有拉环和哑铃,少年欧阳烈每天晚上就站在窗前练肌肉。

    许诺病才好,吃得很清淡,林天行不知怎么胃口不好,筷子也动得不勤。

    林天行听着有趣,“听起来,你跟他还更亲一点。”

    林天行注视着许诺,“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许诺瞪着林天行,“你真是打破沙锅问到底了啊?”

    “你们认识多少年了?”

    “应该的。”

    小曼去世后,许诺整理她的日记,看到她曾写着:当初许诺接了电话连夜不远万里赶过来看她,这世界上恐怕找不到比小诺更好的朋友。许诺心想,连夜开车陪全程陪她奔波操劳的男人,恐怕也再找不出来。

    许诺闭上眼睛。

    林天行在旁边,耐心地等待着许诺从回忆里走出来。

    欧阳烈的手机还是处于留言状态,许诺心平气和,依旧每天给他打几个电话留言,问问好,说一说生活琐事,比如邻居家的猫生了三只小猫,比如对楼夫妻俩打架闹到警察上门,又比如工作完结客户给了一份厚厚的红包。

    林天行不习惯,“同我不用客气。”

    “是吗?”林天行停了筷子,“许诺,你和我说说他吧。”

    许诺坐在床上,摸着洗过的被套,胸口闷痛之感,怎么都无法消散。

    许诺想了想,说:“我初中的时候认识他的,不过欧阳烈说那之前他就知道我了,我小时候胖,又挺能打架的,他知道我不稀奇。”

    “怎么认识的?”

    许诺莫名其妙,“你又不是不认识他,有什么好说的?”

    许诺拨了拨额前的头发,说:“秦浩歌他们两人,你也知道的,好起来如蜜里调油,哪里有我参合的份。不过秦浩歌一直和欧阳烈不对盘,我要去见欧阳烈,总是背着他,他知道是要数落我的。不过我喜欢和欧阳烈出去玩,我们俩投缘,即使坐在一起喝果汁聊天都是好的。欧阳烈教了我不少东西,你知道吗?我会拆枪,拆了又装上,八、九种枪都会,不过都是老式的,而且现在已经手生了。还会修车,以前帮着欧阳烈护理过他的摩托车,不过现在也忘了大半了。”

    许诺想起就忍不住大笑,“你简直想象不出来,欧阳烈现在看来这么酷的人,精英人士,黑白通知,笑傲风云,也有过惨绿的少年时期。他父母离婚,他还跑去染了一头五颜六色,带着我去酒吧。那个年代的酒吧,多乱啊,是他和人一起开的,后来他喝醉了,拿啤酒瓶拍了一个小混混的脑袋,后来是他兄弟赶到,把我们两个救了出来,现在,他恐怕连不是信任的人递过去的酒都不喝了吧。”

    许诺对林天行说:“天行,我一直有点自卑。谁对我好点,我就紧紧抓住谁。比如你,暧暧昧昧着,我觉得那弥补了我的自信心,我以为我很成熟,其实我幼稚而且懦弱。对于这个世界,我还是个实习生。比如欧阳,你若说我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当然不可能,只是我一直觉得他是那么高大、优秀,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我觉得那没半点可能性,又比如说你,虽然我讥讽你天真不成熟,可是我又能比你好到哪里去?”

    “许诺……”

    林天行放下筷子,手撑着下巴,“说吧,我想了解一下你小的时候,除了和秦浩歌他们以外的事。”

    林天行伸过手去,却还是没接住她眼角滑落的那滴泪。他觉得心像被|插了一刀似的疼着,伸手抱住许诺,紧紧抱着,仿佛想把她嵌进身体里一样。

    “我说你该长大了,其实我也该长大了。”许诺对自己说。

    简单的一句话,该怎么理解?那时候许诺又胖又不漂亮,欧阳烈身为高官子弟,英俊挺拔,气势潇洒,街道上,多少女孩子追着他跑,以前许诺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过,现在她虽然想了,也觉得那是不切实际的。

    林天行笑道:“听着怪羡慕你的。”

    “我想听听你们的故事。”

    许诺歪着头回忆着,脸上不觉浮现了温暖笑意,“他一直说我不像个女孩子,会送我一些发卡项链,我不喜欢,也不敢戴,都被小曼拿去了。小曼和浩歌两人是高二开始交往的,那时候我很难过,一个人跑到学校花圃里哭,欧阳烈不知道怎么居然把我找到了,一句话都不说,拉着我上了摩托车,带着我开出城去。那天他把车开出很远很远,一直开到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村子里,车没油了,我们回不去,只好去村公社里借电话打回家,骗我妈说我在小曼家住一晚。”

    林天行听着,没说话,许诺像是也忘了他,自顾说着:“暑假我带他去田里玩,我们偷了别家放养的鸡,跑到偏远的林子里去,他教我做叫花鸡,后来这事不知怎么还是让我妈知道了,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打,还是他骑车来把我救走的。我妈也不高兴我和他来往,觉得他是混混,其实那时候他酒楼已经开了三家了,他有做生意的头脑,做混混只是业务爱好。”

    她记得那个村子在半山腰,入夜了很凉,他们俩借宿在农民家里,挤在一张竹床上,欧阳烈身材高大,屈着身子侧躺着,把许诺抱在怀里,那个怀抱温暖包容,许诺靠着他,默默掉眼泪。

    许诺打起精神来,“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出去吃吧。我还要谢谢你照顾我这些天。”

    后来欧阳烈还说了一句:“他不要你,就算了,我在你身边呢。”

    那里她听了很感动,觉得欧阳烈讲义气,关心朋友,现在想来,心跳如鼓。

    许诺是月底最后一天出的院,林天行开车送她回家。

    许诺打听过,这种留言有限量的,满了就要删除。她这样没完没了的留言,对方都还能记录,这说明这些留言欧阳烈都有接听,想到这里,她又觉得很满足了。

    半个月没回来,屋子里稍微有些不同,仔细一看,才发觉是收拾过了,垃圾倒了,花草都浇过水,冰箱里不易放的食物也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许诺轻叹一声,一边回忆着,一边絮絮说着往事。她和欧阳烈的过去,冗长而琐碎,一点一滴的生活小事,不回忆不知道,一回忆才发觉居然那么多。最初欧阳烈把她当一个傻丫头逗着玩,她也把欧阳烈当一个小混混糊弄,然后慢慢发觉彼此性格合的来,渐渐开始交心。

    许诺笑起来,“我和他的故事,流水帐一样,怎么说得清楚。”

    林天行过来敲了敲门,“午饭吃什么?”

    许诺茫然地望着他,而后明白过来。她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她又摇了摇头,“早点知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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