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总归最后两人被安安全全接下了山,第二日一大早就乘马车,将沈悟完完整整地送回了家。
还顺带捎上了正准备去布庄的陆谨。
陆谨看见她和沈悟一道回来,沈悟看着脸色苍白,很虚弱的模样,还很惊异,偷偷问她:“你把沈悟怎么了?怎么看他被妖怪吸了精气似的。”
“什么吸精气,我可是正经生意人。他就是发烧而已。”向心觅皮笑肉不笑,“你也少看些乱七八糟的话本。”
她又换上一副笑脸,乖巧耐心地将沈悟的药方子和药交给孟兰因,并交代注意事项。
那又为什么发烧?为什么是和她一起回来的?
陆谨识趣地没问,他在身后望着向心觅侧着头,微微笑着说话的模样,最终只是垂下了眼睛。
这也不是他一个下人该问的。
向心觅又去把衣裳交给柳行云过目,柳行云对其赞不绝口,并表示很乐意将其带去苏杭,又提到想给自家妹妹也做几套春装,这样富贵人家的生意,向心觅自然乐意做,立即应承下来,揣着定金回了布庄,将一系列事情都交代下去。
掌柜对向心觅已经很熟悉,已经将她当做第二个老板,他麻利地将向心觅交代的事情一一记下,柳家的衣裳定制,新制的春衣上新,店铺人员的流动和调派,向心觅娓娓道来,仿佛全在心中。
她还给陆谨升了职,派他去做一家分店的掌柜。
她同大掌柜说这话的时候,陆谨就在一边。她事先并没同他说这事,但众人心里都清楚,陆谨一直在向心觅身边忙前忙后,提位置也是迟早的事。
“他做事细心,几桩事办下来都没出什么差错,正好北街那边的掌柜不是请辞回家了吗?便把陆谨派过去顶上。”
向心觅不容置喙地说。她谈公事的时候很严肃,说出的话莫名让人信服。
陆谨在旁边站着,向心觅并没事先给他漏口风,他忽然成为话题的中心,略略有些措手不及。他高高兴兴地应了,甚至说话有点打磕绊,余光中看见向心觅悄悄对他眨了眨眼。
他莫名领悟到了向心觅的意思:你可是我提拔的人,好好干,别给我丢人。
大掌柜还在打量他,陆谨把翘起来的嘴角给压了下去,严肃地表明自己一定好好干不负众望云云。
说完了这一应事情,掌柜又汇报了近来店里的收支和经营状况。
春季是淡季,刚过完年,普通百姓家里手上都没钱,只有稍富裕的人家会制新衣,一般也是有固定的制衣铺子的,是以也没什么要紧事。
挣钱的时候是夏秋两季。向心觅对去扬州大赚一笔的事寄予厚望,但眼下自家的铺子总要顾好。
正好事情交代完了,向心觅一身轻松,正好陆谨在,能帮忙砍价,她带着陆谨沿着街慢悠悠地溜达,抱了一堆漂亮的胭脂水粉和头面首饰回家。
下次出现她就是全京城打扮的最漂亮的小娘子!
大半日下来,向心觅花了一大笔钱出去,心情前所未有的好。
她让青荷将东西送到自己房里归置,自己则高高兴兴地到郑丽蓉院子里去,和好几日不见的娘亲叙叙旧。
“娘!我回来啦!”她兴冲冲地还没进屋就叫了一声。
女儿十几天不见,郑丽蓉却没个笑影,她不咸不淡地乜了向心觅一眼:“哟,还有心思回来,我都疑心你要在那庄子里削了头发当姑子了。”
不高兴了。向心觅很识时务地自己特地挑的簪子掏出来,亲昵地贴过去给郑丽蓉插上了,又厚着脸皮往她腿上一趴:“我想你了嘛,这不是回来住了吗?爹娘尚在,我哪里舍得抛下世俗去当尼姑的。”
郑丽蓉推了推她的小脑袋:“哪有你这个年纪的姑娘跑到庄子里住着不乐意走的,亲也不议,郎君也不相看,连请你出去玩的帖子也不应,和当姑子有什么区别?”
就知道是因为这事,向心觅抱住她的腰晃了晃:“我去我去还不行吗,母亲不要生气,我回来住,过几日的桃花宴我肯定去,这几日的帖子,待我回去就应下来。”
她挨挨蹭蹭撒了半天娇,侧过脸偷看郑丽蓉的表情,郑丽蓉撇嘴,好像有些嫌弃向心觅黏人的模样,伸手掐了掐她的脸:“你少哄我,爱回来不回来,帖子应了就要去,头面首饰去买些新的,出去别丢了自家的人。”
说着,又给她拨了笔银子。
辛辛苦苦一下午花出去的,这一会子全挣回来了,似乎还有的赚。
向心觅不由感叹,还是娘的银子好赚。
哄好了娘亲,万事大吉。向心觅又黏了会郑丽蓉,眼看着郑丽蓉小别之后唤醒的母爱一点点消磨殆尽,即将要出言赶人了,识趣地告辞回了自己的院子。
十几日没回来,院子里的草木都新发了绿芽,看起来大不相同。
小灰脚上栓了根细绳,在院子里一蹦一蹦地四处啄草籽,明明嘱咐过小丫头们少喂些吃的,可它一点也没见瘦。
也许是自食其力,靠自己找吃的把自己喂的这么胖。
可她本意是想让小灰多活动活动的。
向心觅拎着裙子蹲下来,一人一鸟歪着头对视。黑豆大小的眼睛呆呆的,腿短短的,看起来很不聪明,该不会是不认识她了吧。
向心觅忧愁地想。她伸手摸了摸小灰圆圆的脑袋上的毛,想起之前沈悟喂它的时候,不是喂的好好的么,也没见这么胖啊。
也不知道沈悟退烧没有,送回家的时候还在发低烧,烧一天会不会把脑袋烧坏?
会不会影响他做个好官?
向心觅思绪稍稍飘散了一会,很快抛之脑后。
青荷已经将新买的东西都归置好了,还有这些日子其他各家递来的帖子也已经送过来了。
赏花的,饮酒的,作诗的,各式各样的名头,其实也就是年轻男女们一个合情合理的社交机会。
她已经嫁过人,对这种欲说还休,暗送秋波不感兴趣了。可是她娘催得紧,总不去也实在不合适。
不如趁机去宣传宣传自家的新衣服。一举多得。
向心觅坐在镜子前,美滋滋地欣赏自己的新首饰新胭脂,左看右看,满意得不得了。
天下怎么会有这么漂亮,这么聪明的小娘子呢。
她翻开帖子,一口气应了三个。
势必让京城贵女们都看看,她家的衣裳多漂亮!
另一头,沈悟收到了更多帖子。
新科状元,正值少年,尚未婚娶。
这是什么?香饽饽啊!
媒人这两日来来往往,生生把院子里刚冒出的野草给踩秃噜了,陆谨还感叹了一句:倒还给我省了一桩事。
京中其他有些身份的人家,也都递了名帖,邀请他上门做客,或是参加宴会。
孟兰因对这事倒是不大热衷。她忧心着沈悟,那日布榜后沈悟失魂落魄地走出去,一晚上没回来,隔了一夜回来了,却又发起了烧。
她哪有心思去操心婚娶的事,一心忙着照顾沈悟,将媒婆全打发走了。帖子也都留着沈悟自己做决定。
沈悟当然没打算去。他躺在床上,刚喝过药,嘴里全是久久无法散去的腥苦味道,他想起向心觅塞到他嘴里的最后一颗糖,偏头不自觉露了点笑。
孟兰因走进来,正好看见了那一抹笑,顿时心里就有了七分把握。
用不着媒婆来说合了,只等着自家儿子同自己说就是了。
她心里有了盘算,面上却不显。只端了茶水给沈悟清口,忽而听到沈悟出声问她:“娘,街上有没有香椿,萩菜和笋子卖?”
孟兰因想了想:“这都是野菜,不是日日都有的,你想吃?娘去给你问问。”
沈悟抿了抿唇:“有人想吃,明日她来我家吃饭,我同她说好了,我来做。”
孟兰因不知怎么也紧张起来,她摸着心口:“是谁家公子还是谁家小姐?”
“你明天见了就知道了。”沈悟低头喝茶,掩盖了发热的耳尖。
臭小子,还给她卖关子。孟兰因想着,终究是没多问,她应了下来:“我今天去给人打声招呼,叫他明儿个带些进城来!还要不要肉啊点心啊什么的?我也一道买回来!”
要不是沈悟要做,孟兰因十分想大显身手。
沈悟思索片刻:“明日,我和您一起去买吧。”
这么上心?看不出来,木头开窍倒还挺会哄姑娘。小看他了。
孟兰因乐滋滋的,金榜题名已经有了,洞房花烛看着也不远了。自己差不多也可以放心享福了。
她收了碗,脚步轻快地出去了。
沈悟随手翻了翻那一叠帖子,正巧看见了有一封,是冯府的“桃花宴”。
冯家在京郊有一片桃林,一到春天,桃花盛开那几日,就会邀请许多人去饮酒作诗,还会选出一首最好的诗贴在庄子门口,至今已是第七年。
这已经是京中惯例了,然而沈悟今年还是第一次收到。
他心思却不在这上头,捏着帖子细细看了看,想的是昨夜在深夜里,自己曾与向心觅共赏桃花。
沈悟想,他有点想知道,向心觅会不会去赴宴?她似乎很喜欢桃花,也许是会的。
她说,以后有话就要说出来。
要不要问她?
明明并没想出答案,他却眼含笑意。明天,明天见了她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