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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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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依杀鱼去了。

    现在跟在她身边的人,是博落回,药王谷最年轻的长老,她师母死后,她作为最服众的师姐,被选为长老,一路上跟随杨观音。

    “少谷主,英荼没死。”

    博落回推着一架轮椅,在竹园里漫步,看着落日余晖。

    大团的粉色晚霞,裹着橙黄的落日,梦幻绮丽。

    “蛊虫已经种下去了,刺杀没成功,也在意料中,不碍事。”

    杨观音身边从来不缺人,她的社交能力强悍,她想要招揽谁,几句话就能将对方收入囊中。

    博落回比她还要大几岁,但是,她看见杨观音的第一眼,她就被她身上那股领导者气势吸引着,感觉她百折不挠,韧过最毒的药草。

    狠毒绝情,天生坏种,疯狂吸引着作为同类的博落回。

    “英荼怕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他验过所有菜品的毒,却不知道银针只能用于部分毒物,外行人办事就是不牢靠。”

    博落回笑得邪气。

    杨观音却是面无表情,她依旧穿着自己最爱的绿色衣裳。

    药王谷采药制药不方便,她就换了圆领袍,或者其它轻便衣裳,头上唯一富贵的,是一只龙头赤金簪,别着一头墨发。

    “蛊虫这东西,掸不开的灰尘,英荼那莽夫怎么可能猜到,我把蛊虫放在了他鱼脍的葱花上?”

    博落回给杨观音竖大拇指,“不愧是少谷主,办事干脆利落,让这些蠢货抓不到把柄,只不过,那蛊虫是如何叫人瞧不见的?”

    药王谷亦正亦邪,虽然不至于像毒门那样邪气,但是,杨相思还是养着一些蛊虫给年轻人看新鲜的。

    每一种蛊虫,无论药效如何,都是有形状的。

    哪怕是最细长的影蛊,也能看见那一条微不可见的细纹。

    “婴蛊的成虫只有软足,跟下雨天,遍地爬着走的蜗牛无异,它爬过留下的黏液藏着另外一种蛊,只有卵鞘,看不出颜色,细小不可见。

    虽然不能控制,但是,它能让宿主癫狂,不断蚕食脑髓,寄生在脊椎里 。到了晚期,宿主七窍流血,腹胀如秋,一刀划下去,全都是爆出来的婴蛊。”

    葱上的黏液,为什么没洗干净,或许是厨子也讨厌英荼,存心叫他吃婴蛊的黏液。

    杨观音看着自己手心的红点,动脉左边一粒,右边一粒,全都是半成品,离开控制她体内阴蛊的阳蛊,就浑身疼痛。

    不过好在她有祖母,杨相思用秘法扎住了她全身的大穴,朝里面放另外一只蛊,由着蛊虫在体内争斗,彼此分不出输赢,就歇息在躯体某一角。

    算是压制住了,但是彻底解决半成品的相思蛊,杨观音还得找到白如故跟苏三。

    温柔点,是威逼她们交出阳蛊。

    残暴一点,是杀到她们,碾死阳蛊。

    博落回总喜欢夸奖她。

    “少阁主天生聪慧,闻一知十,过目不忘的好本事真的叫我羡慕,我记得婴蛊这东西养着格外柔弱。

    少阁主有段时间,眼圈青黑,原来是养它们去了。下次要是有这事,你吩咐我就行了,不必自己受累。”

    杨观音点头,“康湖传了消息给我,王斐不日就要挥兵南下,我不想看着白如故得势,你将这些蛊全部丢进南湘军营里。”

    水蛊的幼虫是丝状扁平的白色,只有放在干燥的琉璃瓶子里,太阳底下曝晒,等它自然流失水分,才能看见白色,它一掉进水里,就会跟水融为一体。

    博落回两指夹着圆柱形琉璃管,来回晃动,那满满当当的白色水蛊,被搅弄得动起来。

    像蠕动的蛆虫。

    ——

    白如故始终都没有摘下自己面上的面具,她这一生,仿若都戴着一副看不见的面具,只有夜深人静,她戴着真面具,对镜相看,才能看到自己原来是什么样子。

    她母亲是一名尊贵的郡主,封号长宁,但是她并没有多大实权,不能参军,不能参政,只是空有一部分小食邑,饿不死,活不自由而已。

    如果不是母亲是郡主,她大概是要不记得母亲叫什么名字,姓什么,云国不知道从哪里冒过来的风俗,女子嫁人,要冠夫姓。

    原本嫁人之后,丢了自己的名字,现在,连用来十多年的姓也要丢。

    虽然她的姓是绥国公的姓,但是,她发现,无论怎么改,都是跟着男人姓,而非自己的母亲。

    跟她母亲姓,那她应该姓萧 。

    但是,她并不喜欢自己那个当提线傀儡的母亲,愚蠢,没有主见,爱慕花天酒地的绥国公,不要为人的尊严,给绥国公养外室,蠢到极点。

    她干脆没名没姓,当个巫师。

    南湘所有人都不叫她名字,英荼也只叫她巫师。

    比起当主母,她更喜欢当个手握屠刀的邪神,操纵权贵的手,行杀戮大罪。

    看别人流血送命,她能获得一种类似于触摸生命的感觉,鲜活温热,湿乎乎,干涸之后,冒着铁锈腥气。

    这些天,她成了生杀予夺的神,远远比玩宅斗权谋,提着一个个跟自己同性别的傀儡好玩。

    她看着那两眼怨恨又死死藏住的养女,似乎,透过她,看见了那个自己。

    绥国公脾气不好,她要想获得想要的东西,就需要去讨好他,给他献孝心,不时为他去寺庙求福云云。

    绥国公喝酒就爱打人,她也被打过,那时候,她那眼神,照着镜子,与养女也相差无几。

    只不过,她是笑着的,笑那老不死几时归西。

    养女那眼神,却阴森森,像冰湖,瞧不见底。知道她在恨,但她又没有付诸实践,听话得很,彻底成了她的傀儡娃娃。

    她看着南湘变为炼狱,喜不自胜,都快喜极而泣,杀戮带来的快感,但真无法拒绝,跟权力一样迷人。

    “巫师,您看看,我儿英在还有机会开口说话吗?”

    英荼毕竟心疼独生子,看着那个浑身烫出水泡,焦香四溢,没有一根毛发的肥猪儿子。

    他很担忧地找到巫师。

    希望借助神明的力量,让儿子重获新生。

    巫师手中拿着一只生锈的剪刀,只有半边,她戳着那一嘟噜血水,噗呲,泄了英在身下所有白布。

    “他前世是个屠夫,杀了不少猪,八字里跟火神相冲,他母亲怀上他的时刻也不好,命中缺水,想来这结果,也是天意所为,人力若要改,那就……得更加努力了。”

    巫师含蓄,并不多说什么。

    英荼眼珠一转,浓黄的眼珠露出凶光,伴着嗜血的诡异。

    “巫师,您又要办祭坛,这次药多少人?”

    神明高高在上,只有祭品足够美味,神才会愿意听他这一介凡人之语。

    巫师张开手指,面具底下的脸,微微一笑,“五百童男,岁数越小越好,上一次神说处男的滋味不错,但是,上年纪,肉是酸甜的,神不是非常喜欢。”

    英荼听着,顿时吓得踉跄,身边卫兵扶住,他瞪大血红双眼。

    “神,真的喜欢甜口的处男?朕怎么记得,《菜人哀》写的,是‘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难道神的舌头跟我们凡人的不一样?”

    巫师咯咯怪笑,像喉咙中含着一口浓厚的瘀血,要吐不吐,一嘴血腥气。

    “陛下,我吃过人肉的,女人没吃过,只吃过男人的,比您最爱的河豚还鲜美,弹牙甘甜。”

    她一身红衣,修着三足金乌,明明是报丧鸟,但是,绣成了神话金乌,它就成为了神。

    “原来是这样,朕即刻派人去抓人,巫师,您可要替朕这唯一的宝贝儿子努力一下!”

    所谓努力,当然是扭转生死。

    富贵人都想一辈子都富贵,不吃一点苦,靠着吸血别人过活。

    南湘土壤肥沃,地广物博,人口增长速度飞快,一连数月,南湘王府邸的周围,都没有男童。

    成队戴着面具的卫兵手持长矛,逼着一堆小男孩向着南湘王府走,哭哭啼啼,不少男童哭啼,惹恼了带队的校尉,一枪戳爆了他的心脏,丢在了路边。

    巫师的命令下,南湘王建起了一座空神塔,高数百丈,去时,那些修建神塔的劳工,居然能从一堆哭啼的男童里听到自家孩子的声音。

    英荼看着骨肉分离,低下几滴眼泪。

    “朕看着你们骨肉分离也是可怜,但,你们的孩子为了太子而死,那是他们的福气。

    古往今来,能给储君殉葬的,只能是挑选出来的良家女,要不是神只要他们,朕也如此。”

    他车轱辘话来回说,说着还给自己说哭了。

    所有劳工都以为他要大发慈悲,想要积阴德,还期待着什么。

    “可是,为了太子,他们必须死!来,卫兵,把他们都推进神塔,点燃香油,将最美味可口的童男献祭给神!祈求神赐福太子!”

    英荼疯得狰狞,但又跟历史上,其它残暴君主并没有分别,不拿活人当人,理所当然碾压着那些地位低于他的人。

    无数的哀嚎随着卫兵干脆的手,全部化作一声咕咚,坠落在神塔的最低端,浸泡着彼岸花的香油,不要钱得倒下,空气里全都是致幻的甜香。

    “请神赐福太子!”

    巫师笑着看那些失去男嗣的劳工。

    她抬起手,全是粘合在一块的人血,对着远处再度升起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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