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打算
这么多人都要为农忙而下力气干活,光吃这些显然是吃不饱的,杜萱之前还去村里卖豆腐的家里买了两块豆腐,用猪油炒了一大盆的蘑菇豆腐。
买豆腐的钱,自然是他爷给的。而那蘑菇,等过两日都晒干了,家里留一点,其他都要拿去镇上卖钱补贴家用的。
家里穷,吃油不便宜,舍不得放油。看了他二姐做饭往锅里擦油的技巧,而不是放油,杜蘅之就心酸。这更加重了他想要赚钱的心思。
近天黑时,地里的人才又回来家。
家里虽分了家,但杜蘅之觉得这些买卖他没必要向家里人隐瞒,他这些家人都不是嘴长之人,不会将家里什么事情都宣扬的众所皆知的。
于是,他便当着他爷的面,商量明日去镇上的事。
“爷,我和爹明日一早想往镇上去一趟,我今日还做了些山楂糕,不如拿去镇上试着卖卖。”
杜大满疑问:“山楂糕?不是说做山楂罐头吗?”
除了知情的杜大满和二房父女几个,其他人都还不清楚杜蘅之今日早饭后在家里都捣腾出了什么,就连张氏也不知。
他们这时也面露疑惑地看向杜蘅之,等着他说话。
杜萱自告奋勇的说是去拿山楂糕给他爷看,而杜蘅之则说出了自己早先编造好的理由,那就是他做的东西都是从一本农书上看到的。
那农书因他识字不多,不认识书名,所以书名就只记住了“农书”二字。
为此,家里众人又开始围着他问起农书的事来。
杜蘅之如何知道这些做东西的法子,杜大满是今早就知道的。
他抬手阻止了众人再问,而是自己急切问话:“你打算怎么卖这些山楂糕?那山楂罐头做好了没?又打算何时拿去卖?还有,那温柿又是什么?”
杜蘅之早就打定了主意如何做这买卖,“爷,杂货铺子不是卖点心吗?我听我爹说县城里点心铺子里有卖山楂糕的。既然都是点心,山楂糕想来也是能在杂货铺子里卖的。”
杜苒之在他爷没回来时,就尝过了那山楂糕。那时山楂糕已经成形了。
他父亲看他饭量不大,身体不好,因着山楂糕有开胃调解脾胃的功效,偶尔他父亲会在去往县城看他时,给他买山楂糕吃。所以,他是吃过这点心的。
这时他又担心的问:“蘅弟,这点心可以存放多久?咱们不自己拿来卖吗?”
杜大满也想问这些,他还问了罐头和温柿能存放多久。
杜蘅之感到很无奈:“温柿做好后只能放三四天,山楂糕这个天气至多放十天左右。往后到了冬日,山楂糕倒是能多存放些时候,有十五天左右的日子。夏天热的时候,它却只能存放七天不到。”
存放时间太短,不能做了长期卖,显然对此家里人则都有些失望。
杜蘅之补充说:“不过,那时候也不是山楂树结果的时候,做不出山楂糕,咱们且不必考虑这些。至于那山楂罐头放的时间就久了,它可以放阴凉通风地一年都不坏。”
而且,除了山楂果可以做罐头,任何水果基本都能做。因着如今他家附近就只有山楂果这种罐头原料,所以多余的话,杜蘅之也并未多说。
为着山楂糕的短暂保存期,杜大满有些犯愁。其后,那些东西,他又问起他们为何不自己卖的话。
杜蘅之耐心解释:“杂货铺子本就是卖东西的地方,本身有自己的客源,东西放到人家那里去,知道的人多,必然就卖得快些。毕竟,人家是专门干这个的。”
杜大满蹙起的眉头并未舒展,杜蘅之知道他爷还没想通这其中的道理,便继续耐心解释:“咱自己大街上叫卖,卖得快慢且不说,还要搭上个人去做这买卖,太辛苦且不划算!你们看那些别的点心不都是在杂货铺子卖的嘛?山楂糕放在那里卖,孙儿我觉得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杜苒之则又担心说:“可山楂糕存不住多少日子,那些点心倒是能久放一月之长。”
杜蘅之笑了,这些他也是有应对的:“既然它保存时间不长,我们就少做点。这就是个应季点心,只要我们手里有山楂果保存着,一直到明年夏天,这点心我们还是可以一直做来卖的。至于罐头,物少价贵,孙儿想着镇上的人因着价钱贵买的必然不多,想要卖它,且还要送去县城试试水。”
其实,杜蘅之心里还另有打算,可他不知他这打算能不能做成,便选择只说了这暂时的动作。
“山楂果又如何保存呢?”到底年纪小,阅历浅,不知道北方有地窖保存东西的方法,想不通的杜若不免问了出来。
这个问题杜大满会,他告知孙女说:“挖个地窖就是了。地下温度低些,可用来保存东西,尤其是些果子和蔬菜。这么说来,其实那些野柿子,也可以保存到地窖里慢慢做来卖的。”
村里吴里正家里是有地窖的。北方人挖地窖保存东西很常见。
他们这些穷人就那三瓜两枣的东西,很快就能吃用完且经常不够吃,所以根本没必要为了保存那点东西而花功夫挖地窖。
所以,村里有地窖的人家,也就只比较富裕的吴里正家里了。
人家里还自个有水井呢,杜蘅之对此还是挺羡慕的。但他家穷,打井需得三四两银子打底,他家没有。
他们这村子有三大姓,一个吴姓,一个王姓,还有就是他家这个杜姓。
家里没有做过买卖的,只杜志才经常卖野物算是有些做买卖经验,商量定了由杜蘅之跟着他爹杜志才去镇上卖东西后,众人也吃好饭并都散了。
至于去县城,他们住的偏远,去那里需要三四天的功夫,家里人觉得远,并不建议杜蘅之去。
对此,杜蘅之感到有些无奈,只道先在镇上试试再说。
他洗漱好了回屋继续挑灯夜读,而今晚他堂哥杜苒之也跟着他来了他这屋。
本来那日商量好了,隔日杜蘅之就由堂哥教写字的,可由于这两日事忙,他堂哥一直未顾得上教他。主要是杜蘅之也很忙。
并且,因他本身就会毛笔字的缘故,他便将堂哥要教他写字的话给轻易忘了。
虽自己会,但杜蘅之还是认真听了他堂哥的教导。看他拿着芦苇做成的毛笔,蘸水在墙上写字,他堂哥只觉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