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秘是最好的加分项,比之财富、美貌更能增添一个人的魅力。
这日,薛丝丝罕见地睡到中午才起床。
薛阿公一见到她下楼,就开始叨念起来:现今的青年人真勿像话成日睡懒觉年轻时候就该勤奋辛劳年轻时候就该敢闯敢拼懒懒散散能有嘛出息,巴拉巴拉······
薛丝丝解释说自己昨晚失眠了。
薛阿公就此又有一番说教:嘛失眠那都是城市人闲出来的毛病勿使干活勿使出力成日勿是躺就是坐骨头都软了哪像我们乡里人死命做事精力都发泄完了夜晚一沾枕头就睡昏过去,巴拉巴拉······
薛丝丝呵欠连天,随口附和。
昨晚真是难熬,睡前辗转反侧,不自觉回想起白日山上的情景。
总疑心那个诡异的玩意儿跟她下了山回了家,不怀好意地藏在了房间里的某个角落。
难道是床底下?该不会在衣柜中?还是窗帘背后?这一琢磨开了头,过去听过的、看过的种种惊悚吓人的故事情节,纷纷在她脑海里上映。
好不容易睡着,梦里也不放过她。围绕白日的情景展开了多场后续,狰狞的鬼怪、刺激的追逐、死亡的恶寒。具体细节记不清,然而梦中那股阴冷、紧绷、幽暗的氛围还残留到睡醒之后,折磨得她身心俱疲。
正午阳光最盛,据说阳气也最足。
薛丝丝迫不及待奔至院中,无遮无挡,全身心伸展拥抱太阳。
闭着眼,阳光从额头往下浇,烫过脸、肩膀、双臂,缓缓把噩梦的阴冷一点一点压下去。上身暖暖的,双脚也暖暖的,直至脚底板最后一点冷意散去。想象中,纠缠着自己的所有魑魅魍魉,通通被至阳至烈的法术驱散消灭。
等到晒得身体发烫、皮肤隐隐有灼热感,薛丝丝才退回屋里。
理智回归,重新回顾昨日山上发生的事情。
首先,当时是白天。即便在树荫下,周围也是通畅明亮、光热弥漫。那棵树亭亭净植、生机勃勃,并不像滋生鬼怪的幽暗诡域。
其次,她所听到的酷似幼童的笑声,如今感觉是一派纯真、欢乐,并无半点诡异,而且除了笑声,没有其他迹象证明她见鬼了。
疑罪从无。换言之就是,昨日她没有见鬼。
然而,午饭过后,趁薛阿公回房午睡,薛丝丝匆匆出了门。
有时,乡村的午后比午夜更加寂静。
午夜,虽说各家各户睡得早,但总有些精神少年到点嗨。成群结队飚着摩托游街,轰轰的引擎声让他们磕上瘾,嬉笑怒骂,大呼小叫。即便没有精神少年,夏夜的蛙鸣亦十分洪亮。
而午后,日头最毒,就连精神少年也窝在屋里避暑。饭后困倦,正好小憩,别说鸡鸣犬吠,虫子都不敢吱一声,风也凝固了,草木静悄悄,所谓真正的万籁俱寂。
一路走来,半个人影也碰不到,正中薛丝丝的下怀,省得她鬼鬼祟祟遮掩行踪。
她兴冲冲地来,临门却不敢进。她举着伞,在岔路口杵了好一会儿,犹豫不决。
半晌,退而求其次,她决定暂时不跟他会面,先躲在暗处观察一番,运气好的话或许能有一些发现。
来电铃声突然响起,大腿一阵麻。
薛丝丝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眉头微皱,片刻才不情不愿地按下接通键。
来电的是她的前同事,刚毕业的小姑娘,接替她的岗位。两人不熟,只相处了她离职前的一个月工作交接期。
哪知离职后,这位前同事倒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还当她是公司里的前辈不懂就问。
一般人离职后哪个不希望和公司前缘尽断、相忘于江湖,薛丝丝亦是如此。
偏偏这位前同事话说得非常漂亮,道歉、撒娇张口就来。
“······这事在我的交接笔记里有写,你看一下,按照笔记上的步骤来就行了······”薛丝丝耐着性子提醒道。
对方果然开始撒娇:“笔记密密麻麻的好难找哦!丝丝姐,麻烦你再教我一次,跟我说一下怎么弄嘛,我下次一定记得······”
才怪!薛丝丝腹诽,决定速战速决,“你先把采购合同、送货单等资料准备好,然后找领导签字······”
“啊?等下等下,采购合同和送货单,有了!就这两个吗?还要其他资料吗?”听上去对方正在一堆资料中翻找。
“当然不止这两个资料,还有货物清单明细等相关资料,你去笔记里找,都写得清清楚楚,反正资料都准备好以后,按照审批顺序找各部门领导签字······”薛丝丝再次努力结束通话。
对方发动暂停技能,“啊?等下等下,按什么顺序找领导签字?”
“审批顺序!我笔记里也有写的。”
“哦!一定要按那个顺序吗?假如前面的领导不在办公室,可以先找后面的领导签字吗?”
“不行!一定要按顺序!领导签完字以后,你再把那些资料上传到系统就结束了。”
“签完字再上传系统,ok,明白了。”
薛丝丝以为通话就要结束,压抑住了烦躁的状态,说话带了几分温和的口吻:“总之,基本上所有的工作内容都在笔记里,我也写得很详细,以后你有不、”瞬间改口“有时间就多看看,看懂了事就会做了。”
还没出口的拜拜被堵在齿间,对方无缝衔接,厚着脸皮又问起另外一项工作。
“电话里说不明白,你直接去看笔记吧!”
对方丝毫察觉不到她的不耐与冷淡,磨人得很:“你就简单跟我讲一下嘛,反正电话打都打了,我去问其他同事他们都讲不明白,就丝丝姐你最厉害,讲得我明明白白······”
“你还是去看笔记吧,我不太记得了。”
“我保证是最后一次,行吗?你再教教我,以后我请你喝奶茶······”
“我不喝奶茶——”薛丝丝放弃抵抗,最终还是举了白旗,“你先和营销部的······”
直至手机整个像滚烫的火炭一样,这通电话才挂断。
一次又一次,别人得寸进尺,她节节败退,内心的挫败情绪涌遍全身,薛丝丝感到生无可恋。
快去死吧!不死你还有什么用!水库就在跟前,直接跳下去!
薛丝丝提步,真要往水库的方向走去。
这时,“大宝”从石桥对面走来,斗笠下的眼睛很快捕捉到了岔路口的人影。
薛丝丝一看见他的身影,立马像惊了的兔子背过身去。双脚来回磋磨,要走不走,傻子都能瞧出的局促不安的模样。
“大宝”来到她身边,肩上垮了一个蛇皮袋,鼓鼓的不知装了什么。鬓边的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滴落在锁骨,右手拎着的镰刀刃上沾了疑似草木汁液的绿色液体。
炎热的烈日使人耐性全无,他开门见山问道:“找我有事?”
薛丝丝反而重新衔接上了先前站在路口游移不定的心情,遮遮掩掩地回应:“没有,没要找你,我吃饱饭出来散步,随便走走。”
他挑眉,用镰刀尖指了指脚下的小径,“这条路只能到六居里,前面没其他地方可去,你想散到哪去?”
“我知道前面是六居里,没想进去,”薛丝丝心慌之下撒起谎来:“刚才碰见一条狗,黄黄的,长得很俊,一路跟过来,后来看它好像跑进去了。”
乡村土狗很多,不像城市里的宠物狗,进出都被一根绳牵在主人手中。土狗充分享受着人身自由,除了夜晚要守门,白天只管四处蹿,踪影难辨。她笃定这个谎绝对不会被拆穿。
“可能是我家的狗,是不是背上有块白斑?”
“对,对,”薛丝丝欣然接受这意外之喜,想着没有一位主人不喜欢听别人夸自己的宠物,便特地赞了两句:“背上的白斑看着特别,狗也很可爱,养了多久?”
他面无表情道:“我没养狗。”
“······”
薛丝丝的笑霎时凝固在嘴边,急中生不了智,只有谎言被揭穿的尴尬与羞赧。
原以为土狗的谎言天衣无缝,然而一个大意,让对方一招无中生狗,自己主动露出了马脚。
不等她尴尬得想掘地遁走,“大宝”颠了颠肩上的蛇皮袋,转身就走,扔下一句:
“跟我来吧。”
不到一百米,小径往右拐弯,低矮的灌木丛中开始有了树。
愈向深处走,树愈多,挤挤挨挨,野蛮生长,高大的枝叶挡上层光,稍矮的枝叶补上漏洞。
薛丝丝幼时曾经来过这里,和从前的小伙伴一起玩精灵游戏,专往树多的角落钻。可眼前看到的和记忆中相比模样大变。
二十年的时光,若是放到城市,天翻地覆还算是轻的,也就是在乡村,尚能保留一两分的熟悉。
这段林荫道的尽头,她和小伙伴倒不曾去过。因为大人们的只言片语,当时的小孩子之间流传着“六居里有鬼屋”的传言。
长大后的薛丝丝,跟在六居里如今唯一一位居民的后头,走近林荫道尽头的世界。
不多时,幽暗的树荫豁然开朗,六居里的全貌尽在她眼中。
路的尽头是一道缓缓的斜坡,下了坡,便没了所谓的路,四面八方想往哪里走都行。
挨着斜坡的如今是一大片高高低低的杂草地,繁密间依稀露出曾经的田埂。原来是荒废了几十年的农田。
薛丝丝细细打量,心下对六居里人家外迁的原因有了些猜测。
眼前的田地,每一块都不在同一个水平面,时而隆起,时而下沉,偶尔还冒出岩石尖,由此造成了形状上的不规则,这样的田地耕种起来碍手碍脚。
荒废的田地外侧已无明显边界,和周遭的山野融为一体,一垄一垄,起起伏伏,止步于水库下游的溪流。
田地内侧隔了一条窄小的水沟,两三步跨过横架在水沟上的青石板,便是山脚下的人家所在。可惜,现如今不剩一砖一瓦,空旷的平地渐渐被植物占领,可以说是回归到起初的自然状态,仿佛这里从未有过人家。
一栋两层的楼房孤零零地伫立,与屋前的一方小池塘相依为命。
这就是现在的六居里,也是他的家。
从池塘边穿过,迈上三级石阶,门前空地铺了一层水泥。边角上立着一个落地晾衣架,挂了几件衣物。
除此之外,空空荡荡,不像寻常人家会在院里砌道矮墙或栽几株绿植。
薛丝丝转念又想,不同寻常,才是“六居里怪人”的风格。
“进屋吧。”他一只脚已经踩在门槛上,发觉薛丝丝仍远远呆立在空地前,便招呼了声。
薛丝丝收起伞,提步走了进去。
大概是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的人极少,附近村落的房屋建造市场便直接被垄断,导致乡下的楼房大同小异。
除了层数、瓷砖颜色、占地面积有所不同之外,外观上看起来基本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内部的装饰更是雷同。
一套实木沙发三面围摆,两层的茶几桌上茶具俱全,塑料外壳的暖水壶置于茶渣桶旁边。
菱花格纹的木柜上摆着电视机,从前是四四方方的老机子,如今家家户户都换上了薄薄的液晶屏。
脸盆大小的挂钟往往悬在正对门口的那面墙上。
客厅一般偏着门,纵深再往里,直接正对门口的是饭厅,一张圆木桌,外围一圈同款木椅。
饭桌中心经常盖着一个镂空的罩子,里面是三两碟剩菜。
他收好镰刀,放下蛇皮袋。转身从楼梯角提来一张竹筛,然后抓起蛇皮袋的两只角,哗啦啦把里面的东西倾倒出来,末了抖两下,直到把漏网之鱼全都抖出来。
薛丝丝见到竹筛上小山堆似的东西,很是惊喜,不由得走近两步蹲下,抓起一把盛于手心细看。
“这不是草珠子吗?”
草珠子是野生的,一丛一丛分布,齐膝高,叶子长而尖,细细的枝子顶端缀着一颗珠子。有的珠子头顶还长出些穗子。
小时候,薛丝丝常跟小伙伴一起去采草珠子,回到家用针线串成项链或手链。
竹筛上的草珠子刚采回来,有的还连着茎叶,尚待加工。
“正好,来帮个忙。”
猛灌了两大杯水后,他拉开电视柜下的抽屉,找出一个月饼盒子,又从茶几下摸出一把剪刀,搬来两张小板凳。
薛丝丝手中还抓着伞柄,对事态的发展有点摸不着头脑。
“把伞放下,坐这儿,”他指了指另外一张板凳,对薛丝丝说:“来都来了,帮忙串下珠子。”
态度自然,毫不见外,仿佛他们俩是认识多年的熟人。
薛丝丝愣了半晌,看他已经捏着穿好了线的针开始动手,暂时抛开这人的迷惑行为,坐好后也捏起一根针。犹豫了下,问道:“要怎么串?”
“一百零八粒作一串,不要求颜色相同,最好大小相近。”他头也不抬地提出要求。
薛丝丝默默地串起珠子来,眼里挑着,心里数着,无心再去琢磨其他。
“渴了的话自己去倒水喝。”
薛丝丝起身,舒展了酸麻的手脚,走到茶几边上,眼睛扫了一圈没看到一次性杯子。回头张了张嘴,半晌又放弃了。
只能从那些盛满了也只够两口的小巧茶杯中随意挑了一只,简单漱了漱。倒出来的水黄澄澄的,她嗅了嗅,原来是柚子叶茶。连喝了十杯,才堪堪解了渴,她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薛丝丝一边手下动作不停,一边思量:他要这些珠串做什么用?难道是拿去卖?
没听说草珠子值钱呀,若真的有人收购这种珠串,满山的草珠子早就让乡里人采光了。
当然事无绝对,像她这样生在乡里的人也许对这类野草珠子司空见惯。但说不定城市里有些从没见过乡村风光的冤大头,为了田园风格的搭配或回归自然的情怀愿意花钱来买这类珠串。
“这么多珠串,拿去卖吗?”
“傻子才会买。”
“那是有其他用处?”
“自然有用,不然我闲得慌么?”
“有什么用?”
“无可奉告。”
“······”
时间悄无声息,按着自己的步调一直在前进,无论人们有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天上的太阳移了方位,光线斜斜地射进屋里。地面的瓷砖亮了一块,少顷,亮了旁边那块,再过了一会儿,又点亮一块。
竹筛内的小山堆慢慢下沉,换来竹筛外一串串整齐的珠串。串完最后一条珠串,竹筛中只剩散落的茎叶,以及被淘汰的歪瓜裂枣。
他捏捏后颈,活动了下脊椎,活干完了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赶人:“辛苦了,你回去吧。”
几乎一下午的手工活弄得薛丝丝头脑疲惫、眼睛也晕,将将走到门口才记起自己最初来找他的目的。一时间杵在大门中央,欲言又止。
她的身影挡住了光,他抬头,疑惑的目光望过来:“还有事?”
薛丝丝鼓了鼓劲儿,问出口:“昨天在山上,那个声音,你也听见了,对不对?”
“是,我听见了。”
“你知道那是什么,对不对?”薛丝丝迫不及待道。
“是,我知道。”
“是什么?鬼——吗?”薛丝丝试探地说出自己的猜测,但见他脸上不置可否的神情,追问道:“能告诉我吗?”
他原本在收拾竹筛、针线,这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目光逼人地瞪过来:“你确定要知道?”
薛丝丝重重地点了点头。
她从未像此刻如此坚定地表明过态度,她要做个明白鬼,死之前若是不能搞清楚这件事,她定然死不瞑目。
片刻,他再次露出意味不明的浅笑,答应了她:
“今晚十点来找我,我会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