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
林宵宵最初开小吃摊一是为了让自家富足,二也是为了自己上辈子未能实现的梦想。mbaiwenzai
澄水镇的富裕人家不少,家家户户都有做着大大小小的买卖,并无多少吃不上饭的人家。
其实凭她的手艺,大可不必把价格压得这么低,但她心想的是,先从普通百姓里积攒口碑,等以后开了食肆就能积攒一批忠实食客。
且她自己也不认为目前价格低,对比其他吃食摊还要贵上两文左右呢。
不过,她的香味足够霸道,打算随便应付一口的工人们一闻这味儿就馋的流口水。
澄水书院。
两人步伐一致朝书院食堂走去,小心捧着便当盒,期间还遇上几个同窗喊着他们。
“云路兄你们不是出书院吃饭了吗,怎的这般早就回来了……手上这是?”
柯云路心情极好,回道:“嗐,我同子怀兄去外头打包了份吃食回来,这就去食堂慢慢享用。”
外头打包的吃食?外面的吃食有书院食堂的美味?要知道书院伙食可是比不少寻常书生家的伙食还好呢。
那人正巧也是要去食堂的,便和他们一道同去,只是……
那股若隐若现的让人口齿生津的香味是怎么个事儿?
柯云路和柳子怀街装作没瞧见那人垂涎的眼神,默契对视一眼。
两人取了餐具后寻了一处坐下,格外虔诚的掀开便当盒盖,一股直冲脑门的肉香味在他们四周扩散开来,引得其他人寻着香味来源处。
一阵阵散发着鲜香浓郁的肉香立刻钻进鼻尖,柯云路两人忍不住闭眼来个深呼吸。
脸上流露出笑容,闭合着双眼,陶醉在其中。
睁开眼,两眼泛着绿光盯着炸猪排,带着对食物的尊重和虔诚,“我要开动了!”
右手握着筷子,朝一块炸猪排夹去,送入口中。
金黄酥脆的外壳简直脆的掉渣,内里肉质鲜嫩弹牙,咬破后肉汁水流进喉咙,肉香四溢充斥整个口腔。
“又酥又嫩,好好吃!”柳子怀尝了一块后脱口而出,一脸的惊喜。
食堂里其他书生见他们吃得满脸幸福表情,也不知是故作姿态还是真情流露。
邻桌的一个稍胖的书生喉结一滚,半开玩笑道,“真那么好吃吗?”
柯云路等人理都不带理的,笑眯眯地享受夹着美食带给他们的快乐,一块炸猪排送入口中细细地咀嚼着,朝他翻了个白眼,“真好吃啊子怀兄,猪排鲜嫩酥脆,咬开满口肉汁,下头盖着的米饭都是一股浓浓的肉香味,也不知人老板怎么做的,明日午食我还吃这个!”
“是啊是啊,早知道多买一份当晚食了,这可比食堂的好吃多了!”
其他人:“!”
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底线在哪里,尊严在哪里,地址在哪里!
他们吃完后,打了个饱嗝缓了会儿,主动洗干净便当盒归还。
“这是二位公子的盒饭钱。”
林宵宵数了六枚铜板出来,放在他们面前。
柳子怀伸手接过,摸摸后脑勺,“老板你什么时候收摊啊,酉时还摆摊吗?”
听言,林宵宵笑着摇头,“午时过后我们就收摊了,暂时不卖晚间吃食。”
两人闻言有些失望,不过又道,“那现在还能点餐吗?”
“食材都消耗完了,二位公子明日早些来,我给你们留着,正好明日还会上一波限量美食,记得早些时间来哦。”
林宵宵语气愈发神秘,颇为俏皮的朝他们眨眨眼。
是了,这几日食材消耗的太快,她也就早早收摊采买第二日的量。
二是,她也打算慢慢上新了,得回去试试菜。
闻言,两个年轻书生眼睛猛得一亮,按耐住激动,“一定,一定!”
送走他们后,林宵宵同其他熟悉的商贩打了声招呼后将小车摊推进不远处的一户人家的后院。
拉着林景得小手,低头询问,“阿景累吗,要不要姐姐抱着?”
“不累,阿景自己可以走的!”他另只手揉了揉眼睛,嗓音透出困顿,走起路来有些摇摇摆摆的却还懂事的坚持自己走。
见他一脸困意,林宵宵也不闲逛了,直奔猪肉摊,“朱大哥,还是老规矩,再多加五斤猪里脊,不要肥。”
“好嘞,林小娘子近来生意红火啊,量也越大了,今日给你留着不少呢。”
猪肉摊的朱大哥是个强壮高大的糙汉,见林宵宵来了眼睛都笑没了,转身拿出包好的猪里脊和几根猪排骨。
“朱大哥,拿错了,排骨不是我要的。”她正拿钱给他,见油纸里还躺着几根粗大的肉骨头出言阻止。
朱大哥笑的爽朗,“这几根排骨我送于林小娘子你的,不必推脱。”
见林宵宵脸上有些为难,又道,“这就当是感谢林娘子对我肉摊的‘救命之恩’,若不是你,如今肉摊也很难开下去,林娘子你就收下吧。”
林宵宵看朱大哥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推辞就显得生分。
“那日只是实在看不惯那人咄咄逼人的口吻,但若真是肉摊的问题我也不会挺身而出的,这排骨我就收下罢,只此一次下次可别了。”
“好好好。”
她与朱大哥相识还是摆摊那时结交的,镇上有几家肉摊,他家是距离林宵宵摊位较为相近的。
那日收摊,她还是照常去了肉摊割几两肉烧菜吃,还没走进久见摊前围了一圈人。
忽地,人群中爆起一身惊呼。
“不能够吧,他家的猪肉我次次用着都无事,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有老食客狐疑道。
一看上去有些年岁得大娘神叨叨的道:“诶,说不定人家看人下菜碟,给你好的,给别的人就是坏的也说不定……”
闻言,林宵宵抱着弟弟,站在外围想要往里凑去,总算是挤进去后就见一老奶奶做地上哭天喊地的,半天也不见一滴泪。
朱大哥又气又恼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耐着性子不断解释自家摊子的猪肉都是隔两三日就卖光了,不存在卖不新鲜的肉。
“大娘,您算是我老食客了,您该知道的啊,我岂是那种不仁不义之人?”
有些憔悴的老奶奶缓了口气,没有好语气,“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欺负我们,卖给我不新鲜的肉,吃的我家小孙子腹痛难忍,”一顿,平静道:“要么,你给我个实话省得害了其他人,要么,我报上县令大人那去,让他给我评评理!”
“我说的就是实话啊。”朱大哥直呼冤枉。
林宵宵对他感观还算不错,有几次买肉都会悄悄多割些肉给她,因着这份人情,她怎么也得帮上一二。
“奶奶,我也买过他家的猪肉,其他食客也没吃出毛病来……或许,您买来未洗干净杂质直接食用,还是猪肉配了其他什么一起吃了?”
这话一出,老奶奶眉毛一蹙,大喊道:“怎么可能没清洗干净,不过,”她又不确定得看了说话的林宵宵,有些迟疑,“我家大孙子喜欢吃杏仁,吃完饭就抓了一把杏仁吃……”
听言,林宵宵替朱大哥松了口气,“猪肉与杏仁本就相克,少食不会引起多大反应,想来贵孙是吃了不少才导致腹痛。”
她放下弟弟,上前扶起老奶奶,耐心解释。
只见老奶奶一脸不相信,尤其还是这么个未出阁的小娘子口中说出的话。
“你这小娘子莫不是在诓骗我?”
“您若不信,大可问问大夫。”林宵宵道。
“不错,在下有在书中看过,猪肉与杏仁相克,做好不要一同食用,所以大娘您可能真是误会了。”
正好在场有个学问人,闻言扬声喊道。
即使误会老奶奶也没在为难朱大哥,闹了这么久结果发现是误会,面上也有些过意不去,歉意道,“真是抱歉,是我一个老妇人无知了,还在摊子上闹了半天哎哟哟,你大人不记小人过……”
“无事无事,误会解开就好,下次啊您可千万要记住了,可别误食相克之物了。”朱大哥是个直肠子,对待老人家他还是很有礼貌的。
误会解开,人群也散去,只留有些许买肉的食客。
“劳烦您,称块最瘦的里脊。”林宵宵笑盈盈望着他,嘴角含着温和的笑。
朱大哥认得她,她在西街的码头那条街道处新来的小贩,人长得秀美,脾性也是温和。
想起方才,朱大哥很是感激,要不是她,他一个大男人哪能应付的了。
后来,林宵宵车摊正式营业后,便日日在他这儿预定第二日的猪肉等。
……
小厨房内。
林宵宵仔细刷洗着盆里的大虾,或许是这个时代没有工业污染,虾的个头又大又鲜。
清洗干净后,她果断的掰下不能吃的头部位置,刨了根细木棍子挑出青黑细长的虾线,留着虾尾其余的壳都拨掉。
大概清理了够两人吃一盘的大虾后,林宵宵停下手,把盆里的脏水倒掉。洗干净虾,盘内切了几块葱姜和少许盐,胡椒粉调味腌制一刻钟时间。
乘这时间,林宵宵洗了几个土豆,去皮切片后放入锅中蒸熟,又打了几个鸡蛋和拿出罐子密封好的面包糠。
弹指一挥间,她先是拿出锅里蒸的软烂的土豆片,给它碾压成泥状后加入适量的盐和玉米淀粉搅拌均匀压成稍硬的土豆泥质地即可。
揪下一块面团,再夹一块虾肉包裹,裹成小球状留着虾尾露在外边。
一个个裹好面团整起码在盘里,裹上一层厚厚的鸡蛋液和面包糠下入油锅中炸几分钟,炸至表面金黄色即可捞出。
虾球一捞出锅,勾人心魄的香味从盘里散开,嗅着空气中馥郁芳香,林宵宵知道这道菜被她完美复刻出来。
只是可惜,少了一点蘸酱,便也少了一抹滋味。
等她闲暇时就去做点番茄酱之类的酱料,配上炸货简直一绝。
林宵宵想。
端入屋内,她便招呼着林景洗手吃饭,两人坐下后,纷纷被尚冒着热气的金黄色虾球吸引,见他一副小馋猫样儿,林宵宵先给他夹了块。
“阿景趁热尝尝,也帮姐姐看看哪有不足之处?”
“好~”
林景也是第一次吃虾,普通人家里也少有吃这食物的,一是这东西处理起来极为麻烦,二是没经验的厨子做出来有股直逼天灵盖儿的海腥味。
他小心夹着,凑近嘴边,鼻尖猛得吸入大量酥香味,口腔内不禁分泌旺盛的津液。
轻轻咬上一口,表面那层金黄色的酥皮“咔咔”作响,林景眼睛果然一亮,嘴里食物还没咽下,小嘴嘟囔着,“姐姐,好好吃,好脆,里面的肉也好鲜好嫩!”
听他这么说,林宵宵眼睛一眯,弯着眼睛又给他夹了一块,自己也尝了一块,嗯,味道确实不错。
酥酥的,脆脆的,新鲜虾肉和炸得酥脆土豆泥结合在一起,让人鲜掉大牙。
也难怪林景喜欢,外表酥脆内里绵软的土豆泥和鲜美弹牙的虾肉简直击中胃口。
这道老少皆宜的美食,尤为受年轻人喜爱,想来这古代也没人能抗拒它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