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人在巴黎,但又好像在哥谭1
【人在巴黎,但又好像在哥谭1】
(又名:让巴黎人民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哥谭良好公民)
“aidez-moi à l’attraper !(法语:抓住他!)”从我身后传来的叫喊,回头看去,前面是一个抱着皮包狂奔的人,后面追着另一个。
虽然我法语稀烂听不懂他在喊什么,但这一目了然是在上演抓扒手的场景。
待扒手跑到我身边,我熟练将他扑倒,趁他没反应过来,将匕首插在他手背防止他反击。
失主跑了上来拿回了他的包。
在我用磕绊的法语加手语和他表达扒手我来处理后,失主向我道谢离开。
“遇上我算你倒霉,跟我去警察局吧。”不管他听没听懂,我将他拽起。
扒手捂着流血的手掌,不停用骂着脏话。
虽然我一句都听不懂。
将扒手交给警察,没走两步,一个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在我面前——一把手枪。
向上看去,面前建筑的楼顶隐约看到有人。
打架把手枪打掉了?这种事在哥谭见怪不怪了,尤其是帮派间的争斗。
捡起枪,在想怎么处理时,周围的路人发出惊呼。
有人掉下来了?看向路人,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这,最后有人喊出:“il a une arme, appelez la police !(他有枪,快报警!)”
没理解路人的反应,很快我进了刚出来不到十分钟的警局。
我忘了,法国是禁枪的。
我的法语很烂,坐我对面的警察英语很烂,十分钟后我们都放弃了,他应该是去找会英文的同事。
很快,一位女警察坐到了我对面。
“well,你来自哪?”
我承认这位女警甜美的嗓音吸引了我。
“美国哥谭。”
“哦,好巧,我们是老乡。”她将浅棕色的碎发别到耳后,“但我需要提醒你,这里是法国,你是怎么带着枪入境的?”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哥谭的,是个很明智的选择。”
“请回答我的问题,先生。”
“你问了什么?”我只注意到了前一句。
“你怎么带着枪入境的?”
“这不是我的枪,我捡的,就在警局南走的一条街的巷子里。”
“这里可不是哥谭,捡到枪的概率可比成为美国总统概率小。”
“我曾经还捡到过哥谭首富,如果你能跟我走一段路,你就会发现我还能捡到别的东西。”
“那可以让我一瞬间成为首富吗?你叫什么名字?”可以看出女警完全不信我。
“厄里斯·戴蒙斯。”
她对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忽然停了下来,“你在半小时前来过警局,这里有你的信息记录。”
“路上碰巧制服的小偷,顺路送过来了。”我一直保持着和蔼的微笑。
女警看了看我,继续记录:“是挺碰巧的。”
记完笔录,她正了正警帽道:“带我去你说的地方看看,哥谭先生,我会盯着你的。”
从捡到枪旁的楼房上到屋顶,楼顶平台堆放的杂物很杂乱,有很明显的打斗痕迹。
“警官,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跟在女警身后。
“克里斯蒂娜。”她俯身查看地上的痕迹,捡起一枚弹壳,“看来你说的没错,巴黎要有大事发生了。”
克里斯蒂娜警官返回警局报告情况,我蹲在警局门口。
警方撤销了对我的非法持枪指控,但我不知道我该去哪,来巴黎几个月,在家躺了好久,然后被父亲赶出了家门,让我找点事儿干,于是我只能在巴黎街头溜达。
“你怎么还在这?需要我为你立个丢失宠物案吗?”克里斯蒂娜警官从警局走出。
“寻回犬还没找到他的猎物哈哈。”我跟上了这位女警官,“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我是一名私家侦探。”
克里斯蒂娜警官看了我一眼,道:“那你跟我来吧,侦探,有些活儿还很适合&39;我们&39;。”
扯谎真有用,找到事儿干了,哦等等,她说了“us”
在警车里一直等到了夜晚,期间我试图找警官聊天,都被她安静的手势堵了回去。
完全入夜的巴黎大街灯火通明,跟着警官走进了一条地下街。
“cool——”地下街十分繁荣,人来人往,这在哥谭比较少见。
我们进到了一家服装店。
“嗨缇娜,还是和往常一样吗?”店老板认识克里斯蒂娜警官,亲切称呼她为缇娜。
“是的,鲍勃。”缇娜将我推到老板面前,“帮他也找一套,换掉这身土气的衣服。”
我被莫名其妙换了身行头,很朋克风,浑身都是锥形装饰。
“还不错。”缇娜警官换掉了警服,她扎起浅棕色的头发,是一个哥特女孩,“叫我缇娜就好,我们该去哥谭人最熟悉的地方了。”
在地下街绕了很久才找到的酒馆,进去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哥谭人最熟悉的地方”。
酒馆里客人各个都看起来不像好人,而这场景放哥谭再普通不过。
“看那个胖子,他就是巴黎有名的枪支走私贩。”我们找了个位置落座,缇娜警官小声凑到我耳边说,“警方即使逮捕到他,他总有办法钻法律的空子。”
“你打算怎么做?”那个胖子左拥右抱陪酒的女人,身旁还站着两个保镖。
“我们需要关于你捡到那把枪的线索,但局里没办法拘留他,我想试着去打探点消息,你有什么主意?”她又补充,“作为哥谭人。”
“你知道义警吗?”
两名保镖架着喝醉的胖子缓缓前行,我绕道他们前面的巷子口,慢慢走出。
“朋友们,想来点刺激的吗?”我把声音掐的尖细,走的摇摇晃晃。
两名保镖立马护在胖子身前,掏出电棍,他们眼前,是一个穿着西服带着防毒面具的怪人。
“funny,funny,hahaha——”原地转个圈,行了个礼,装疯卖傻我最拿手了。
两名保镖想赶走我这个疯子,他们没想到我手里的辣椒水,辣椒水平等伤害每一个人,除非事先蒙住脸。
打出僵持,我用电击枪击晕一个,夺过另一个保镖手上的武器,将匕首插进他的右肩和大腿。
胖子被吓得醒了酒,转身跑两步被另一个戴防毒面具的人堵住路,在胖子从裤腰带里掏出枪前,他被挡在这边的缇娜警官放倒。
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绑起来的三人拖到一处无人的巷尾。
“别害怕,邀请你来我只是想问些问题,只要你能让我满意的话。”我把玩着从胖子身上搜下来的枪,开朗的笑着,“或许可以让你先适应一下。”
胖子被塞住嘴,满脸惊恐的看着我。
抽出匕首,上面还残留着血迹,缇娜警官想阻止我,但我已经把匕首一点点刺进胖子的大腿。
“好了,该提问了。”我将作为线索的枪递到他眼前,拿下塞住他嘴的破布,“这是你卖给谁的?”
“如果你呼救我会先割掉你的舌头,再让你用血把答案写给我。”我补充一句。
胖子张大的嘴缓缓闭上,他满脸痛苦地斟酌,看到我把匕首伸向他另一条腿时终于开了口。
“杰克,是杰克,自称是英国人,穿着一身黑。”
我还以为他不说英语,好在我的戏没白演。
“他想做什么?”
“我不知道——啊!”
我把匕首插了进去。
“他说他要杀伯纳德·忒休斯!放了我,我已经告诉你们了! ”
我拔出匕首,擦干净什么的血迹,又将布塞进胖子嘴里。
“伯纳德是谁?”我看向不远处的缇娜警官。
“你有点吓到我了。”缇娜警官的脸色不太好,“哥谭的义警都像你这样?”
“他们都是用拳头,但我打不出那个效果。”我握拳挥了挥。
“好吧,伯纳德·忒休斯是巴黎的首富,明天下午他会在巴士底广场做慈善演讲。”
“我想这位首富不是&39;双面人&39;。”
“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长官?”
“刺杀的武器丢了,他会放弃吗?”
“我估计杰克会找其他办法。”
“你先回家吧,我去警局调监控,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那他呢?”我指向那个胖子,“割了他的舌头,他就不会为自己的罪行找借口了。”
“再做些违法的事我会逮捕你的,先生,这里可不是哥谭。”
好吧,我也只是开玩笑,割舌头会弄的到处都是血很难清理。
缇娜警官把我送到我暂住酒店楼下,递给我一张纸,上面是她的电话号码。
“合作愉快,侦探先生。”
“合作愉快。”警车渐行渐远,我感到一丝兴奋,长久以来快压垮我的无聊终于有排解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