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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雪下的那么认真 15梅子家撞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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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梅子家撞见她

    “我没想到,当时我会那么的脆弱,梅子的疏远竟给我造成那么大的空白,以至于在分手两年后,我会主动和云妮联系。看来,真是一场注定躲不过去的劫难。”

    江雪心中一震,凝神往下看去:

    两年后,当我重温起这首曾经让你我刻骨铭心的诗词,亲爱的你,现在又在想什么,做什么呢?

    我一次次地写下长长的信笺,一次次地徘徊在校园的邮筒跟前。

    并非旧梦不再重来,情怀已经更改,只是太多的光阴已经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一去不返,我们之间早已隔着时光的海。

    独坐子夜,静思怀远。我蓦然感到,能够如此地牵挂你,将是我心底里永远的幸福和心尖处永恒的疼痛。

    ……

    “就是。”江雪轻叹道,“字里行间让人感到你好像活在幻想和想象当中。”

    “幻想和想像都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是反抗,也是创造。但无论是逃避反抗创造,你都得付出代价。但我没有想到,这一步会对今后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她很快就回了信,信里当然没什么好话,劈头盖脸地批评了我一通,言辞很激烈。说我傲慢,不懂得与别人沟通。”

    “这是好事呀。”江雪定定地看着他,“——骂也好,恨也好,就怕她满不在乎。”

    天阔摇摇头:“她真的满不在乎就好了。也许我就会从幻想的泥沼中猛然警醒,而不是误入情网中,一陷好几年了。”

    一时间,客厅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江雪看着天阔16岁那年的古体诗,依然爱不释手,她索性就诗论诗:

    “对了,天阔,你为什么要在诗中这样强调:友情常道永无绝?”

    “其实,我一向不赞成早恋——”

    “唔,”江雪调皮一笑,“一般越不主张早恋者恋得越早。”

    天阔也不禁展颜一笑:“但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再说,我们当时并没有谈情说爱,我现在还是这么看:初恋的动人在于她实质上是热烈的友情。整整一年,我们相敬如宾,连手都没拉过。”

    “相敬如宾?”江雪噗哧一笑,“楚先生为什么不跟着举案齐眉啊?”

    “没机会。真的。”楚天阔正色看了她一眼。

    江雪脸上一红,想起刚才不仅被他拉着手走进房间,还和这家伙两度“举案”。她不敢再说什么,忙低着头往下看。

    可能是跟当时办刊太忙有关,这些信都不长。江雪却越看越觉得有味: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自从带着稚气和你一同走进花季,生命就开始有了色彩,年轻的心,随着太阳的朝升暮落,却未曾料到绵绵的雨季不期而至,岁月竟在转眼就将过去化成回忆。曾经相爱的种种美丽,如今忆起却心悸不已。当我们在小屋里共吟那句“天长地久有时尽,纯洁友谊无绝期。”时,谁会想到竟有那么一天,我们竟成了陌生人!

    其实,当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在恋爱,只是我们共处的异常气氛迷住,而今才体会到是温馨惬意。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你明媚的双眸闪烁着飞扬的神采;直到今天,我仍忘不了你飘扬的秀发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我简直进入一个诗化的世界!

    那天下午我不是都舍不得走,舍不得离开你吗?——走到门外,我们还隔着窗户又聊了一阵——上午下午,整整六个小时,适值酷暑,我却丝毫不觉得炎热,心中似有清泉流淌,脑海如有歌声萦绕。这一切,只因有你呀!

    其中有几段专门介绍自己和几位好友的交往,江雪特别注意到谈及余晖远的那段:

    记得你曾经说我有时太张狂,这种性格也许是从小和晖远在一块时养成的。

    我和晖远交往最密切当属初三,那阵子,他父母常出差,我们家住得又近,于是三天两头聚在一起,共进两餐甚至三餐是常事。

    要知道余晖远从小学开始就体验生活,早练就一把好厨艺,自然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掌勺重任。而我只在心情好的时候帮他打打下手什么的,当然,我一般都“心情不好”,有时还对他的作品胡乱挑剔一番。

    有一天晚饭只有一盘炒青菜和一盆番茄鸡蛋汤,我就直接表示不满:余晖远呀,看来我们这么多年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蔬菜朋友,离酒肉朋友还有一段距离。

    他不无委屈地提醒我:兄弟,中午我们不是还一口红烧肉一口米酒来着,你怎么就忘了?

    江雪看到此处,忍不住笑出声来: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你,你跟余晖远的对白给人感觉整个一落草为寇!”

    看天阔脸色抽动一下没有说话, 她继续往下看去!

    清风徐徐,吹入南窗。

    还记得吗,今天,是我们三周年的纪念日。

    一晃三年了。

    我不知道怎样抒写出现在的感受——这一千多天里,发生过多少悲欢离合!

    幽美凄清的《春江花月夜》在空荡荡的教室弥散开来。一如张若虚的千古感叹: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流露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一种生命的大寂寞,一如今日远隔千里的你和我!

    信手翻开《徐志摩情书情诗情文集》,看到这么一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突然让我想起高三那年夏天(六月二十六日的下午),我们在校园的小路上不期而遇,你的反应竟与诗中描述殊无二致。

    ……

    “老天,”江雪惊叹不已:“你竟然能把日子记得这么清楚。照我看,完全可以出一本《楚天阔情书情诗情文集》!”

    这是多少封了?第51还是52 ?

    我心中油然产生一种跟伟大领袖相识恨晚之感,如果早生百年,我当自告奋勇,与他老人家合撰那篇《论持久战》,想必更加精采!

    江雪的赞叹猛然转为震惊:

    “……她后来,后来一直没再给你回信吗?”

    天阔自嘲地一笑:“你看我当时多傻,还自以为少年的痴狂已成为过去。”

    “会不会是报复你那个夏天没理她?”

    “……谁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霍金说,我虽然有物理学博士学位,不过女人对我来说,至今仍是非常神秘,而且是一直都没办法解开的谜团。云妮,对于天阔来说,会不会也是这样的一生之谜?

    “那你从那以后就没再给她写信了?”

    天阔摇摇头:“还没死心,又写了一封。”

    我知道,我是无法再次成为你的伴侣,与你同行今后的漫漫人生路。何况,隔着千里之遥,上帝也不会把你的手置于我的手心。我只有认命了。

    你并不知道,为了你,我着实吃了许多苦。这些都无需再提。本以为你早已成了往事,谁知又在这山穷水尽时悄然重现,看来是一种注定。

    其实,我应该庆幸自己,能成为你最大的分享者,在你生命最美丽的季节与你同行了一段。如果有一天,我生命的诺亚方舟终于驶进一个可意的港口,我会感谢你给了我罗盘。

    江雪不禁喟然:“你就这样放弃了?”

    楚天阔站起身来:“应该说我们从未真正开始过,所以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结局——”

    江雪不解其意:“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的江大小姐,”天阔自嘲一笑,“我真奇怪你为什么会对这些信津津乐道。难道你没发现里头尽是过去已久的回忆,甚至漫无边际的幻想,根本没多少实际意义?”

    江雪喃喃:“我看出来,你有种艺术家气质。”

    天阔一怔:“什么艺术家气质?”

    “对。傅雷就曾说过,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在回忆和想像中过自己的感情生活。”

    如果把过去的日子细细梳理一遍,当然也能发现一些迹像,但江雪并不是那种特别细心的女孩。她甚至怀疑不是这次街头邂逅,自己会不会永远了解不到,平日豁达开朗的天阔,竟藏着这么多伤心往事。而当年,他正是默默承受着巨大的心灵煎熬,一面又跟大家并肩作战,克服重重困难去建设他们大学时代的精神家园——想到这儿,她深深地吸了口气:

    “我以前真的不够了解你,也太不关心你了!”

    其实对于她所说的前者,她近来已有感觉。好几个深夜里,江雪都把手伸向那本笔记本,可总在最后那一刻克制住:天阔既然这么信任我,我怎么能不守诺言?——现在,她只恨自己太傻了,早点知情,也不致于让天阔长期独自忍受这种心灵煎熬了。

    “其实,我也常常搞不懂自己——我父亲就说过,我的灵魂和气质都很现代,可骨子里又是个传统的人。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悲哀所在吧!”

    江雪心念微动:

    “会不会她也因此把握不住你的真情实感呢,以致于你们始终没能达成理解和沟通,尽管很多年了,可总是在错过。”

    “也可能吧。”天阔似无兴趣深谈这个问题。

    江雪突然想到什么:

    “但是,你们之间通信并没有结果,那大一暑假里,到底是哪一环又把故事接上了?你去找她了吗?”

    天阔摇摇头:“连我都没想到,居然会是梅子帮忙。”

    江雪一听,顿时也愣住了。

    草坪之约前后的阴差阳错,让楚天阔和梅子在爱情意义上擦肩而过。有时,错过就是永远。有时,错过也是一种美丽:

    值得庆幸的是,草坪之约并未对他们的友谊构成致命打击,加上余晖远,他们仨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天阔不再单独去找梅子,假期总是追风三人行。聚会据点不是晖远家,就是梅子家——晖远父母都是做生意的,经常在外。只要聚在晖远家,大家的口福是少不了的。

    这样一来,开学是四人团欢聚,放假是三人组同行。天阔有时想想,能拥有这样一段时光,青春,也够无悔了。

    再幸福的时光,有时也会不经意地泛起一丝涟漪。

    那天下午说好在梅子家吃饭,梅子掌勺——有点反常哦:这是想给晖远点颜色看看?还是向当年的学霸哥哥致敬?

    不好说。此时距离开学不到十天时间了。基本上就是追风三人行大一暑期最后一次聚会。不巧余晖远临时有点事,天阔也不等他了,便先行一步——他也想考验一下自己,看看还能否和梅子单独面对?

    只是他却没想到,这次自己要单独面对的,不止是梅子一个。

    天阔刚到梅子家楼下,就看见旁边停着一辆红色单车,挺眼熟的,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随即又笑自己太善于联想了,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梅子一开门,天阔就发觉今天的她格外靓丽:

    一蓬秀发全梳到左肩,修长的脖颈上吊着彩绳坠饰,扑面而来的是绿色镂空树叶一字领露肩雪纺衫,露出性感的锁骨;纯白小吊带打底,绿色紧身9分裤,亮白高跟拖鞋——

    妩媚不失端庄。

    这是要在家里开派对的节奏吗?平时梅子可一向是挺素面朝天的啊。怎么不事先提醒一下?

    见天阔一人先到,梅子也没问余晖远,第一句话就是:“你来得正好,我给你介绍位好朋友。”说罢笑吟吟地从书房里拉出个女孩儿。

    楚天阔瞬间失去知觉:真是她!

    “来,介绍一下,云妮。我俩是在回家的火车上认识的,我们越聊越投机,简直是相见恨晚,到最后才发现是老乡,就在南京上学:距离杭州好近。我们已经约好了国庆在杭州聚聚,天阔你有空也一起来啊——”梅子兴高采烈地看着云妮,“他就是楚天阔,我最要好的朋友!初中,还加高中同学!对了,他,还有一个余晖远。”

    云妮微笑着,大大方方地伸出手:“经常听梅子说起你,见到你很高兴。”云妮还是披肩直发,白色短袖衬衣,下摆调皮地系了个结在胸前,露出平坦的细腰;往下依然是她最喜欢的牛仔短裤、白凉鞋。

    久别重逢,云妮神彩依旧,且多了几分野性美。楚天阔心里猛地一跳,但见她如此镇定,也不动声色地握住她的手:

    “你好。”

    就一秒。一股电流瞬间穿过天阔的胸膛。小手柔软、细腻,好像一下就摸到他心坎里。这双小手他近距离看过很多次。但这还是他第一次和云妮拉手!

    只可惜梅子就在跟前,他没法握着不放。

    他心里忽然咯噔一下:云妮说见到你很高兴,而不说认识你很高兴,也不知她向梅子透露过他俩过去的事没有。从梅子的反应看,似乎毫不知情——其实约会那天,他把过去的事都告诉了梅子,唯一没提的,就是云妮的名字——可是,她现在知道自己和梅子之间的事吗?

    天阔心中突然有些忐忑,但很快定了定神:都过去两年了,她知道又怎么样。

    云妮也不再说话,只是把衬衣下摆的结打开,放下来遮住肚脐,迅速恢复之前的淑女形像——他们之间的结,能这么轻易打开就好了——云妮坐在旁边默默地想:

    他俩仅仅是好朋友这么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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