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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大雪无法抹去 第10章 绝代双椒还是绝代双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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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章 大雪无法抹去

    4月20日。星期六

    10

    绝代双娇?绝代双骄?还是绝代双椒

    客厅里,江雪凝视着沙发上的那本《围墙杂志》,又看看天阔,目光复杂。她没有想到自己竟间接和那个从未谋面的梅子有着这么深的渊源。

    这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半晌江雪站起身来:“讲了这么久,你也累了吧,我们休息一会儿。”

    她走到客厅的一角,掀起琴盖坐下,修长的十指随即在白色的琴键上娴熟地跳跃起来。

    琴声叮咚响起,尽管江雪弹奏的正是那曲《在此守候》,但此时听来,并未勾起楚天阔一丝伤感,也不知是时过境迁,还是因为琴声如此纯粹,天阔突然感到有些累了,他缓缓地闭上双眼,听凭心灵被这纯洁的琴声载起,悄悄地驶向音乐深处。

    一曲终了,只听江雪轻声道: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就是个在此守候的过程。有的人等到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可也有的人,等一辈子也一无所获。”

    天阔恍若未闻,兀自沉浸琴声中,久久不肯睁眼。

    真算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独享江雪的琴声。

    “其实,刚开始我很不喜欢钢琴,硬邦邦的乐器,让我觉得童年也是硬邦邦冷冰冰的:你知道我是独生女儿,爸爸忙,妈妈经常出差。钢琴,只是打发寂寞的一个工具。后来我长大一些了,开始喜欢弹琴,是因为据说琴声可以美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挺好笑。这叫什么理由?”

    江雪手抚琴键,轻声道,“直到有一天,我为了一件什么事情很不开心,就坐在那里,赌气一样地弹了整整一晚上。反正家里正好没人,没人理我。我就这样一直弹下去,至少有钢琴做我的听众嘛。其实,钢琴也是很寂寞的,每天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有人去发掘它的美。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又是钢琴的听众。这样一想,我就不寂寞了,也不孤独了,因为钢琴就是你的知音啊。

    就这样,我真心喜欢上了弹钢琴。有空就谈,就像是和钢琴相互倾诉。我说的话都化作琴声,钢琴也能听得懂。你越用心,琴声就越好听,越往你心里去。

    弹到后来,听着自己弹奏的曲子,我突然发现,琴声给我指了一条人生之路:简单健康的生活和心灵上的海阔天空,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你终于说了真心话。看来你不是仙女,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天阔伸了个懒腰,打趣道,“——你不知道,刚认识那阵,我简直有点怕你,你琴棋书画,几乎样样精通——我不太喜欢那种古代的才女,感触太多,太形而上;我喜欢活生生的、敢爱敢恨的女孩儿。”

    江雪笑道:“什么样样精通呀,都是你夸张——论棋,我下不过老大;比书法,你的怀素草书我是望尘莫及;论画,还是林晨枫更有风格。只不过小时候,我爸妈怕我一个人寂寞,才买了台钢琴陪陪我。上大学认识你们之后,也就不怎么弹了——我又算得上什么才女?”

    不过,她早想到要给大家露一手助助兴,只是没想到,计划不但没赶上变化,还成了童话:高放晨枫的双双缺席,这个生日成了她和天阔的二人世界。

    天阔心中一荡,却没有接话,一时间两人默默凝视对方,谁也不再开口,都在享受着时光静好。屋子里一片温馨。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阔站起身来,走到窗前,向外望去。

    此时夕阳西下,窗外风景如画。

    江雪见他注目夕阳,良久无语,突然醒悟过来:

    “时间不早了,你饿了吧!”

    在他们四个当中,天阔向来以胃口贼好、饭量极大而著称,私下里常常被大家打趣取笑。记得天阔曾赞扬过江雪某篇散文写得很有禅意,当即被她幽了一默:

    “谁像你,写什么文章都有些馋意!”

    天阔却一把按住正要起身的江雪:

    “别动。从昨晚到今儿中午,你一直忙个不停,今天是你生日,晚饭就让我来准备吧。”

    “你——休息好了吗?”江雪笑吟吟地看着他。

    “小意思,童子功来着。”天阔拍着胸膛说,“自从初三那年,因为功课紧张,被迫退居二线以来,我就一直等待着重出江湖的这一天。”

    江雪一惊,几乎笑弯腰,正好坐回到沙发上。

    工夫不大,天阔从里头端出俩小盘,样子还很像那么回事。他抬头一看,客厅里却空无一人。

    正奇怪,江雪推开房门。天阔只觉眼前一亮——转眼间,她更换了衣着和发型:

    两个发髻已经打开,如瀑的秀发很随意地飘散在肩头或胸前。江雪眉眼含笑,轻掠秀发,举手投足间,一袭黛色长裙飘起,露出一双修长的白腿——

    在四月的江城天气,要穿裙子,不仅是要有点勇气哦,更要有底气才行。

    天阔赶紧定定神,挪开视线:

    “中午我们有点奢侈,晚饭就清淡点吧——算是我送给你二十岁的第一份礼物。”

    江雪定睛一看,笑容顿时没有夕阳那么灿烂:

    “辣椒!就这也叫清淡?”

    楚天阔一本正经:“这虎皮尖椒可是我最拿手的菜之一,保证一点也不辣!”

    江雪心想,拿手?你不如把手给我。她还是给足面子不动声色地拿起筷子——还好,这家伙倒也没吹牛,味道还行。放下筷子细看,才发现青椒表皮已经剥去,露出极鲜嫩的青椒肉。

    天阔不无得意地补充:“怎么样,我这自学的‘弹指神通’不比黄蓉家传的差吧。”

    “第二道菜呢?”江雪心中感动,表面上却不服气地扫了他一眼,放眼一望,顿时有些提心吊胆,“冬瓜——皮,炒青椒?”

    “尝尝看,包您满意——青椒就不用吃了,味道全在冬瓜皮里。”天阔一脸的牛刀小试状。

    “我中午不是让你把它倒了吗?——你怎么又捡回来当拿手菜。”如果换了是别人,江雪也许会认为是化腐朽为神奇,但作者是楚天阔……

    这回天阔不再绅士,自个拿起筷子夹起就吃,不时还发出点赞美之声。

    “怎么,就这样你还敢自称食不拒粗?”

    江雪无奈,拿出第一个人吃螃蟹的勇气,夹了一条闭着眼往嘴里塞。她以前还从没听过冬瓜皮也能吃、会好吃?

    “怎么样,不会比你捣鼓的龙须菜差吧?”楚天阔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记得以往聚在一起做饭或野炊时,江雪的水平还远远没现在高,而林晨枫事先就宣称自己的强项是品尝和打下手(尤其是前者),天阔则是一副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

    他心里暗笑:绝代双娇?绝代双骄?还是绝代双椒(青椒炒红椒)?今天马上见分晓!

    最后,只好让久经沙场的高放亲自掌勺了,谁让他是老大呢,当然得任劳任怨喽。尽管如此,高放真刀真枪地练开的同时,免不了哀叹:什么时候变成:要抓住女孩儿的心,得先抓住她们的胃了?

    上次,直到高放做好最后一道菜,江雪才突然现身,手里拿着一把不知从哪弄来的野菜:“老大辛苦了,让我也来露一手吧!”

    小姑娘用蒜蓉鼓汁加红辣椒丝油炒龙须菜(其实就是番茨叶)时,那副洋洋得意的神情,天阔记忆犹新。当时还惊叹一声:

    “难怪你皮肤这么好!”

    此刻,江雪细嚼慢咽后,却是副愁眉苦脸相:

    “天啦,比草根还硬!”

    天阔大惊:“不会吧,可能瓜皮有点老?”

    江雪突然一笑:“骗你的,憨子!味道还真不错——没想到你还有心灵手巧的时候。”

    “等等,这句话其实该我说——中午忘问你,什么时候突飞猛进的?”中午天阔可能是饿极了,连这么新鲜的事都没反应过来,幸好江雪提醒他。

    平心而论,天阔并没有“冤枉”她。江雪的家庭环境熏陶出她的不俗气质,同时也因为父亲忙于工作和母亲时常出差,造成她某些方面缺乏常识。

    比方说不会买东西。江雪一上街,只要看见什么喜欢的东西,也不问价掏钱就买。加上耳朵根子又软。结果一进大学,她立刻就中了校园推销员们的小李飞刀:

    话说314宿舍堆积了十双以上一穿就破的长袜,五六个稍不小心就会划破手的衣钩,还有三个一打开就合不上的文件夹——不消说,都是江雪的一系列“杰作”。

    直到上回,她被人花言巧语说服,买下那个不管搁什么磁带进去,立马都能放出重金属音的劣质录音机,引起全体室友的“公愤”之后,江雪才终于下定决心对校园刀客们说不!

    由此不难想见,做饭烧菜这种事,对她来说,是项多么艰难而又伟大的系统工程。

    谁知江雪还不服气,一脸委屈:

    “什么呀——我跟我爸都学习小半年了——你大概不知道,我爸是个烹饪高手,当初就是凭着这一招把我妈骗到手的。”

    楚天阔这才释然,对于江伯父的手艺,他不但耳闻过,还有幸“口尝”过。

    “不过,我还没把我爸的手艺学到家,他最拿手的不是这些,而是青菜白菜什么的——”

    楚天阔点头道:“你这样一说,我就信了。这才叫高手呀,能化平淡为神奇——刚开始,我对你爸居然也会做出一手好饭菜非常惊讶。后来想想,科学家也是人,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嘛。”

    江雪笑道:“这话可别让我爸听到——他说这句话骨子里特不地道——天是什么,是真理。如果一个民族以食为真理,那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楚天阔拍江雪的肩头,大叫:“说的好!”

    估计这次忘了收力,江雪忍痛笑道:

    “所以,你第二份礼物可千万别再是吃的了。不过,我想不出来,你第二份礼物又会是什么?”

    楚天阔不答:“糟糕,第一份礼物还没上完呢!”说完又钻进厨房。

    江雪好奇心大起,正想跟进去,瞧瞧到底还有什么藏货。不料天阔早有防备,抓起她的胳膊轻轻把她撂了出去。简直是中午的如法炮制,只是这次闲人换成了江雪。

    她暗自好笑,只好坐在客厅上安静等候——却听楚天阔在里面嚷道:

    “喂,外面好像有人敲门。”

    江雪奇道:“——有人敲门?我怎么没听见?”她还是走过去把门打开,门外当然一个人也没有。正要关门,一抬头,突然发现门上插着一大捧鲜花!

    “快告诉我,这怎么回事?”

    天阔已经端着盘子出来了。

    “没什么,刚才高放来过。”他看着一脸灿烂的江雪,“——中午趁你做饭那会儿,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你生日我们哪敢忘呀,早预订好了。”

    “他怎么不让花店送,自己大老远跑一趟?”

    “大概怕送花的人打扰我们聊天。”

    好个善解人意的高老大!江雪心中一阵感动。

    低头看那捧鲜花共四种:剑兰、郁金香、君子兰、百合花。其中百合被另三种花簇拥在中心。江雪自然明白其中深意:这四种花分别是他们四人的幸运花。

    这个主意当然是江雪出的:根据个人的气质特征,给团队每个人锁定一个幸福花语。作为四人团独有的vi标志。就像关公有周仓赤兔一样。

    当初《围墙杂志》创刊号就被他们私下里命名为“剑兰号”,第二期则称作“郁金香号”。更有意思的是,当时他们仨的幸运花都顺利通过,只有林晨枫的选择引起异议。

    高放是四人中的老大,说话自然多少有些指点江山。在他看来,天阔无论是胸怀气度学养,都大有古君子之风;丫头虽小,但从容恬静,很有点空谷幽兰的味道。他俩的幸运花可以说众望所归,至于他自己嘛,一向是我行我素,剑兰冲天而立,和他倒也臭味相投——可是,林晨枫你和我们在一块时热情爽朗,怎么偏偏看中郁金香呢?

    “说完了吗?高老大,说完了就听我说。”

    林晨枫最喜欢收拾高放,就像江雪总是生吃我一头:

    “——刚认识天阔,谁都会觉得他彬彬有礼,整个一人中君子,却不知这家伙骨子里放荡不羁,其实是个有行浪子——君子兰?哈哈,实际上是君子难吧:想做个君子也难;其实这个花语道出了楚先生的无奈,因为做君子当然很难,做浪子也不容易啊。对不?

    小孬(她对江雪的昵称),你看中百合花,大概是因为它那包容、柔软和惜缘这些心性,可是在这人心浮躁的今天,要想百合众心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别说千合百合,十合都难。

    至于高放你的剑兰之说,还马马虎虎吧。你的个性我很佩服,不过剑一般也是双刃剑哦,平时要多小心——

    嘿嘿,你问我为什么看中郁金香?很简单,郁金香跟忧郁无关。它是百分百的友谊之花,平时热烈奔放,下雨天更想念大家。

    这样看,我是不是比江雪的博爱更实际,比天阔挂羊头卖狗肉更真诚,又比高放你只想到张扬自己境界更高?”

    晨枫侃侃而谈,妙语迭出,如果苏秦穿越过来,绝对要惊呼后继有人了。只是火力太猛,覆盖范围太大,就不免引起“公愤”了。高放刚不以为然地眨眨眼,却见江雪第一个抢先杀出:

    “很好很好。精彩得不得了。可我问你,林晨枫你想过没有,万一不下雨呢,难道你就把我们忘了不成?难道还要麻烦你去亲自求雨不成?嗯?”

    林晨枫得意之余,难免百密一疏,顿时有点语塞。

    此刻,江雪的调皮得意,泛上酡红的脸蛋,和晨枫一脸来不及退场的得意,一脸的神采飞扬,不期而遇,交相映辉。

    天阔一时看呆了:两个小伙伴,原来都如此美丽!?

    天阔果然是人中君子,看不得两人欺负一个“弱”女子,当下不计前嫌,挺身而出:

    “这好办,我相信,到时晨枫会大哭一场,就当作是人工降雨!”

    提起这段往事,天阔心中一动:

    “我们几个很久没聚在一块了,也不知林晨枫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话是这么说,其实他们四个人,每个人都和林晨枫一样,把四人组合看得跟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

    “还不是都怪你。”

    江雪嗔了一句,也颇有同感。在她面前晨枫就常说,能交到天阔和高放这样的朋友,这个大学才可以说没白上。

    “刚认识那阵,你觉得晨枫性格怎么样?”

    天阔一愣:“和现在差不多——现在当然更好些。”

    “真想起来,我和晨枫能成为这么好的朋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低头看着手中郁金香,幽然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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