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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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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不周让花怀笑随便找个盒子将花虫养着,等白蛇解蛊之后可以自行处置,然后人就离开了。

    今天天气好,他们将白蛇鸣乙连同铁池搬到楼顶,让他好好晒太阳。

    鸣乙被放到阳光下的瞬间,整个人痛得在池中痉挛,大力地挣扎,犹如被开水浇烫,蛇尾甩到半空,又被眼光灼伤,猛地缩进浆水中!他身上的三瓣红花开始枯萎,他的身体犹如皲裂的土石,原本红艳的美人浆也渐渐褪色,逐渐变黑。

    “景哥哥,我身上好痛啊!”

    杜景从一开始就陪着他,来到监察局后,在储物室照顾了他一晚上,所以鸣乙很依赖杜景。而杜景此时也陪在他身边,“鸣乙,忍一忍,前辈说要杀死花虫,至少需要三天,每天晒足两个时辰,今天是第一天,所以会很痛,坚持一下。”

    温雯看得于心不忍,憋着眼泪。

    今鹤行从随身带的小瓷瓶里倒出一颗金色的丹药,递给杜景:“止疼的,喂他吃下去。”

    杜景接过,喂给小白蛇,他挣扎的动静果然小了些,惨叫声也渐渐平息。

    杜景看着似曾相识的画面,调侃道:“道远你身上的药丸好多啊。”

    “师父给的,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炼药。”

    他下山的时候,青山给了他许多丹药,治伤的、治病的、恢复灵气的、美颜的,止疼的……应有尽有。这止疼药是青山专门炼出来自己吃的,因为堂堂的无问师尊怕疼,但是痛感又很强,被石头磕到能疼上一天,所以这止疼药是他最宝贝的药。

    会议室。

    张闻杰用笔指着白板上成家夫妇和成舒华的照片,“成金盛交代,距离上一次拍卖已经过去快两个半月,请帖应该会在最近送来,月姐在成家留守。”

    “目前何耀和窦和宽那边一直没什么动静,隐藏得很好。”刘卿今天早上才从成府回来,眼下有明显的黑眼圈,“有几个兄弟继续盯着。”

    花怀笑道:“成舒华现在在医院,有专门的人看着。成金盛虽然答应合作,但不能掉以轻心,一旦他反水,我们不仅会前功尽弃,还会打草惊蛇。刘卿,你去帮邢月,把那两夫妻盯紧了。”

    温雯问:“队长,我们就这么等着吗?”

    花怀笑:“守株待兔,等待是必要的。”

    “线人是在西街御佰堂的场上挂牌的散修,受聘去了一次拍卖会。”今鹤行分析,“那群人很可能在地下黑市活动。”

    西街鱼龙混杂,在监察局被戏称为“混子街”,各种隐形的青楼楚馆、地下赌坊,还有许多茶馆酒铺,很多习武人士、留世的妖族和散修,都爱在那边活动,渐渐地生出一种混沌的繁华。

    花怀笑道:“西街范围很大,要查到他们的踪迹恐怕不容易。”

    今鹤行:“他们雇佣一次,那会不会有第二次?”

    张闻杰目光灼灼地看着他:“你是说去御佰堂挂牌吗?我去!我早就想去见识见识了!”

    花怀笑颇为惋惜地告诉他:“可惜,御佰堂不接受监察局和军队的人。”

    “我隐藏身份不行吗?”

    温雯打破他最后一丝幻想:“你和刘卿,每一月去那边巡视一次,是个人都记住你们的脸了。”

    “我去。”今鹤行道。

    “道远很适合,他武功高强,修为精深,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知晓他的人不多。”花怀笑探身看向他,戏谑道:“不过,云前辈会答应吗?他平时拿你当个宝,会让你去吗?”

    今鹤行咳嗽一声,“师兄不要取笑我,前辈把这件事交给我,我自然要尽力解决。”

    西街,一边是现世安居乐业,一边是深渊罪恶涌动,三界之中有两个地狱,幽冥府渡的是人魂,深渊藏的是恶鬼。

    今鹤行一身粗布劲装,高束着马尾,腰间别着一把匕首,眼目灵清,形容俊美,看上去就像一个妥妥的年轻侠士,只是稍显落魄。他往御佰堂走去,忽地,什么东西砸在他身上,他截住一看,是一颗葡萄,他抬头一看,是小楼上一位容貌俏丽的小姐扔下来的,见她看向自己,便对他嫣然一笑。

    今鹤行面无表情地继续走路,葡萄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御佰庄不像监察局那般宽大敞亮,修筑得像一间客栈,有些老旧。今鹤行走进去,两侧放的有桌椅,前台柜前有一个身穿长衫的中年人,柜子上方挂着一道又一道木牌,上面写的有名字。说是名字不如说更像化名,他看见其中一个叫汪三,猜想那应该是汪泉。

    “鄙姓谭,这儿的掌柜,小哥,招兵还是上牌啊?”男子笑容可亲地问道。

    “上牌。”

    “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叫云郎。”

    “不知小哥武艺如何,我们这档子有金银铜铁四个位置,铁牌适合一般习武之人,金牌适合修为较高的修士。”

    “我选金的。”

    男子笑呵呵地说:“哦?看小哥年纪轻轻,不想本领却是很高……不过,你知道我们御佰庄的规矩吗?我们这里有可供评估的店员,你也可以不作评估,不过一旦委托出问题,你可就要以身抵债了。”

    “不瞒谭先生,我初入现世,经汪大哥介绍来的这里,我与他切磋过,他说选牌的时候可选金的,酬劳多。”

    “原来是汪兄弟介绍来的……”男子掏出一颗暖白色的珠子,看上去像是某种东西的卵,“手伸出来。”

    今鹤行伸出右手,男子把卵珠放在他手掌心,说道:“握住半分钟,然后张开。”

    他照做,张开手后,卵珠缓缓裂开,裂口处伸出莹黑的翅膀,一只蝴蝶飞出,有半个巴掌大。它破茧而出,扑哧着翅膀,停在了刚刚挂好的金牌上,上面写着“云郎”二字。

    “云兄弟深藏不露啊,这通灵蝶是御佰庄的宝贝,依灵力化蝶,灵力越强,通灵蝶越大,色泽越好。你的蝶竟比汪兄弟的还大些!不过缺少任务经验,这样,你即是汪三的兄弟,我就把你排在他后边了,有任务我会让灵蝶通知你。”

    “有委托的时候,恳请先生多多照顾,我最近比较缺钱。”云郎脸上有些尬尴,他抚摸着腰间的匕首刀鞘。

    “呵呵呵,好,看你样子,刚来现世,没钱不习惯吧。我与你说清楚,委托方面,酬劳□□分,你六,庄子四,如果委托中遇到麻烦事,需要帮助,庄子会派人助你。”

    “有劳,那我就先告辞了。”

    “云兄弟慢走。”

    今鹤行离开,在街上四处游走闲逛,如果那群人能来御佰堂找人,他应该是有机会的。他没想到事情会这么简单,以为至少要打上几架,才能在御佰堂榜上有名。那通灵蝶无毒无害,用处却很大,轻轻一握,就能测出修为深浅。

    他没有来过这边,上次过来,前辈直接带他去了鲤宝的酒楼,没机会好好看看外面。街上有很多小摊小贩,古董字画,陶瓷器具,蔬菜瓜果,还有卖二手电器的,酒馆里人多,喧哗声传到了街上,与叫卖声融在一起,市井的热闹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几个小孩举着一只风筝从他身边跑过,嬉笑声掠过。他注意力被小孩手上的风筝吸引,上面画着一株很大的莲花,用金粉勾勒,在眼光下熠熠生辉。他心中一动,于是走到卖风筝的摊子边,买了一只一摸一样的。

    他在外面绕了一大圈,才回到家。他进门,发现路一杭也在。

    “今哥,你大冬天买风筝干什么?”

    他将风筝挂在书架上,“路上见着好看就买了。前辈呢?”

    “我也刚来,估计在楼上吧。”

    “我上去看看。”

    今鹤行取下腰间的匕首,放回书房的架子上。他将计划告诉云不周时,那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叮嘱他行事小心,然后将这把匕首赠与他。

    他当时跟他开玩笑说,这匕首可是由一只千年狼妖的脊骨所制,削铁如泥,无坚不摧,配你这小狼崽很合适。他用着确实顺手,这是他送的第一件礼物,他非常喜欢,心里亦非常欢喜。这匕首上妖气有些重,虽然已经归他所有,不用的时候,他会把它放回原处。

    他看云不周的房门半掩,敲了敲门,没人应,他推门走了进去,“前辈?”

    他心道,房间里没人门怎么没关,难道是出门忘记了……

    就在此时,浴室的门忽然打开,“回来了?”

    云不周擦着半干的头发,一条灰色的休闲裤包裹着修长的腿,没有穿上衣,肩膀挺阔,身材精悍,白皙的皮肤缓和了那股野性的气息,仔细一看,他的背部和腰侧处有些浅色的伤痕,垂下的左手上也有一圈勒痕一样的伤疤。

    今鹤行愣住了,半天没有说话。

    云不周见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怎么傻了?”

    “前辈身上的伤……”

    云不周笑道:“哪个修行的人身上没几道疤痕的。”

    他若无其事的语气骗不了今鹤行,即使没有成神,切肤之痛都不一定能在这个人身上留下这些伤痕,且成神之时得天地造化,炼骨洗髓,怎可能连这些伤疤都去不了,除非伤到神魂……

    今鹤行冷漠地说:“是吗?。”

    男人拿起床上的黑色针织衫套上,看人冷着脸,揪揪他的耳朵,“怎么跟我说话的?没骗你,不信你去看看青山和花白夜,青山还好,花白夜那厮比我还惨。有一次,他去帮一个村子除鬼,到了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鬼,是一只心神被障气入侵的花妖,一时入魔,当时花白夜灵丹都差点被掏出来。青山赶到的时候,把他的肠子塞进去,废了好几根银针,才把人救回来。小年轻不懂前辈们的艰苦,还生我气……”

    今鹤行摸摸耳朵,“我没生气……”

    “没生气刚刚怎么生气?”

    今鹤行被这话说得一时语赛,他那点心思只称得上是妄想,管得太多本就不是他的本分,踌躇半天,莫名生出些许悲哀。

    楼下路一杭在叫人,云不周走出房门,“换身衣服,带你吃大餐去。”

    今鹤行刚回来,换了身衣服又被人拉出门,三人来到一家火锅店,要了一个小包间,他和今鹤行不怎么吃辣,路一杭却嗜辣如命,于是点了一个鸳鸯锅。

    “前辈怎么会想来吃火锅?”他将点的菜摆开,又将清茶倒满,放到云不周和路一杭面前。

    “谢谢今哥,哥你不知道吧,今天这家店活动打折。我以前跟师傅来过,味道不错!”路一杭一边说,一边往汤里放肉。

    锅子热气腾腾,云不周叫了很多菜,三人吃得不亦乐乎。吃饱喝足后,三人离开店,绕了两圈,来到熙熙攘攘的淮河边。

    今鹤行问:“今天人怎么这么多?”

    路上人来人往,路边的小摊旁、桥上、河边,很多人手上都提着灯笼,河里也飘着五颜六色的花灯,十分喜人。

    “京城一年里有两次灯会,一场在夏天,一场在冬天。”云不周带着两人走进一个小铺,“你们挑个喜欢的。”

    路一杭乐呵呵地挑了一个老虎形状的,今鹤行看了一圈,选了一个粉色的莲花灯。

    路一杭一看,随口说道:“今哥,你还真喜欢莲花啊。”

    今鹤行有些心虚,不敢去看某人,语气平静如常:“只是觉得好看。”微微发烫的耳朵却出卖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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