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同一战线
“阿蒂玛大人,新消息!”
沃土千长杜兹抓着一根布条,快步走进军政厅内,之前伏击战打得实在漂亮,一举歼灭法鲁城近四分之一的守备力量,因此,作为部曲首领的阿蒂玛最近心情特别好,看到杜兹就高兴:
“哦?我猜猜看,是好消息吧。”
“是个值得揣摩的消息。”
“什么意思?”
“木刺说,迪安登最近将一份极密文件送给了一个村长保管,而且那份文件的内容,应该和后勤相关。”
“什么!”阿蒂玛这下可坐不住了,后勤生产代表着一支军队的战斗潜力,再骁勇的军队也得吃粮拿饷,如果能知道火枭旅队有多少后劲可用,那对索罗人来说意义不言而喻:“杜兹,你知不知道那份情报在谁手里?”
“沙角村村长——博雷尔·法泽尔。”
“是他?”
万万没想到,保管极密情报的居然是这老家伙,阿蒂玛喜出望外,然而,两国交锋一年多,战局从未像今天这样顺利过,这很难不让人心生怀疑。
“阿蒂玛大人,先别急着下定论,”说话的人是五千长之首,“神火千长”,肯特·拜德曼,他接过沃土千长手中的密信,简单浏览了一遍,然后满腹疑虑地说道:“火枭旅队的旅队长虽然年纪不大,但非常难对付,现在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地送过来,我怕里面有问题啊。”
“肯特,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个消息确实意义重大,而且根据木刺的情报,自从卫戍营营长沃夫兵败回城之后,卫戍营和火枭旅队的关系就恶化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好像是因为抚恤金的问题。”
“所以,你认为呢,杜兹?”
“我的家乡有一种鸟,如果环境恶化,它就会放弃下蛋,或者是把蛋下在别的地方。”
“这么说?”
“火枭旅队的队徽是一只火焰鸟,既然是鸟,就肯定得下蛋吧,他们和卫戍营关系搞成这样,两方士兵哪怕当街斗殴都不奇怪,所以将极密信息保管在法鲁城以外的地方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即便如此,这么重要的信息,居然就好巧不巧地送到了博雷尔家里,这也太奇怪了……”
“如果是雄鸟呢?”老顽童一般的阿蒂玛出声打趣道:“杜兹,不管这只鸟是雄是雌,我觉得咱们都应该去看看。”
“阿蒂玛大人,我现在就收拾东西,亲自去沙角村查一查情况。”
“一路小心,遇到敌人别起正面冲突。”
“是!”
…………………………
通风良好、窗明几净的病床内有个盒子一样的病床,上面躺着的正是火枭旅队第三旗队长——“坚盾”,普米安·弗斯,病床上铺满了干燥的药粉,专门用来吸收他身上那些烂疮中渗出的脓血。距离那次攻城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可黑死病给他造成的困扰却还没结束。
就相貌而言,他脸型俊朗,五官有棱有角,一头灰色短发虽然失去了光泽,可仍旧做了尽可能的梳理。因为身上满是血疮,任何衣服都会黏连在伤口上,所以他没得选,只能赤身裸体地躺在药粉上,时不时忍着剧痛、抠掉血痂,再用身边的干药粉敷在血淋淋的疮口上,每一次换药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普米安,怎么样了。”
“旅队?”
在见到身穿防护服的梁谦坞和迪安登进门后,普米安挣扎着身子,想要起来行礼,即便被病魔折腾地无精打采,那股子优雅的贵族气还是丝毫不打折扣。
“躺着休息吧。”
“哦……”
“感觉如何?”
“比之前,好多了,现在,能吃,能睡,能自己如厕,烧也退了很多。”
他的嗓子跟泄了气一样,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费尽了力气,本来他那健美而白皙的身材仿佛一尊雕塑,可现如今,遍布全身的血疮就像一块块马粪,毫不留情地砸在了这尊大理石雕塑上。
“给你带了个医生过来。”
“医生?”
“嗯。”
“您是说这位吗?”
梁谦坞可不是什么医生,对于医学,他只有些最基本的常识。病床上的普米安,现在应该已经扛过了黑死病的袭击,因为按照公共卫生课的介绍,黑死病致死率极高,目前距离发病过去了将近一个月,如果他的免疫系统还没干掉鼠疫杆菌,早就入土为安了。
至于为什么他身上的伤口迟迟不能痊愈,估计是因为全身多处出血,引起了细菌的继发性感染,所以才导致现如今满身脓疮、脓血四溢,如果情况是这样,那问题可就简单多了。
……………………
“什么?我自己动刀?”
“怎么了?旗队长,不行吗?”
一番医患交流,梁谦坞说出了自己的方案,打出生以来他连只鸡都没杀过,更别提做外科手术了,因此,他决定让普米安自己操刀,割掉身上的腐肉,这可着实让对方有些为难。
“额……”
“你可是火枭旅队的旗队长啊,在我的老家,有一位大将军被毒箭射伤了肩膀,需要割开皮肉,用小刀一点点刮掉骨头上的毒,就这样,那位将军照样是面不改色,一边刮骨疗毒一边下棋,简直像个天神!”
“倒不是不行,只不过,背后的那些烂肉,我也够不着啊。”
“我来吧,”旅队长默念咒语,打个响指,在食指尖凝出了一片蝉翼大小的薄水晶:“这水晶可比匕首锋利的多,放心,不会太久。”
按照梁谦坞说的,先用火苗炙烤水晶片,冷却之后再开刀,为了根治伤病,宁可多剜掉一些好肉,也绝不能漏过一丝烂肉。那些溃烂的疮口就好像吸满了水的海绵,水晶刀片贴上去稍微用点力气,脓血就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看到这里,梁谦坞不禁咬紧牙关,将头转了过去,可即便如此,普米安厚重的呼吸声,以及水晶片刮肉时水汲汲的声音,还是一丝不差地钻进了他的耳朵里,水晶刀片虽然没落在他身上,但他脊骨出的冷汗可一点都不少。
……………………
正如迪安登所言,手术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虽然自己既不晕针又不晕血,但梁谦坞还是觉得度日如年。
“行了!感觉如何?”
随着指尖那块薄水晶的脱落,这次清创手术终于画上了句号,即便脸色煞白、满面汗珠,但普米安从头到尾一声都没吭,确实是个硬汉子。
“天呐…………旅队…………这东西叫什么?”
“梁说,这叫酒精。”
“妈呀,浇上去跟火烧一样,过会儿又跟冰敷一样,然后就能感觉到伤口发烫,这东西,真有意思。”
看着两人一脸轻松地说笑着,梁谦坞那颗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他把纱布递过去,颤巍巍地说道:
“用这个包扎伤口吧,纱布透气性好,可以抑制伤口中厌氧菌的增殖。”
“哈哈哈哈,梁,你怎么了,”迪安登见梁谦坞全身打颤,便开玩笑道:“割得又不是你的肉,你怎么出了那么多汗……”
……………………
离开病房后,二人边走边聊,迪安登之前喝的那杯酒精现在似乎开始发力了,让他的话多了很多:
“梁,之前你点出了黑死病,现在又帮我讨来这么多军费,的的确确帮了我很大的忙。只可惜,火枭旅队现在资金紧张,等以后手头宽裕了,我一定给你对等的报酬。”
“旅队长,见外了啊,不过话说回来,我还真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什么?”
梁谦坞好奇的,正是前些天卫戍营600人全军覆没那件事。其实不光是他,霍恩学士对此也同样非常好奇,因为不久前迪安登才和他说过两个小故事,而卫戍营覆灭从各个角度看都和其中一个故事关系不浅。
对于梁谦坞的提问,迪安登不置可否,他背着双手,脚步加快了一些,在甩开梁谦坞一段距离之后,他又突然间停下双腿,缓缓转过身来,意味深长地说道:
“卫戍营2000人,一个月军费开支高达200枚金币,是火枭旅队的五倍多,可开战之后呢?戈壁野战,稍有劣势就开始溃散;固守城池,攻势稍猛就开始后撤;围点打援,最基本的隐蔽都做不到!当初奔袭索罗人的老巢,如果不是这群垃圾太过无能,那次伏击战,我们至少能多斩下200颗脑袋!
拿了这份军饷,就要付出对等的力气、汗水,甚至鲜血、性命,一个士兵如果连这样的觉悟都没有,他就不配成为一名士兵。
而且,梁,我可以这么跟你说——只有头狼才能引领整个狼群,猎狗,绝对不可能!”
迪安登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按照霍恩的介绍,火枭旅队作为王子的嫡系部队,人数被严格限制在了400人以下,否则就是逾制。可如果卫戍营营长沃夫阵亡,那么按规定,卫戍营的指挥权就会由火枭旅队接管,这样一来,一切都说得通了。
“旅队,”梁谦坞开口说道:“关于那个胖子和瘦子在永夜沼泽里跋涉的故事,我有些自己的理解。”
“什么?”
“为什么用葛芬尔和斯派洛这两个名字,霍恩学士告诉了我。我想说,吃饱的雄狮留下一地残骸,雨燕可以借此大快朵颐。可如果哪天狮子老了,没法打猎了,雨燕还会跟着雄狮吗?”
“你的意思是”
“雨燕非但不会跟着垂暮的雄狮,在雄狮喘出肚子里的最后一口气之后,它们甚至会趴在雄狮的尸体上,啄掉雄狮的眼睛。”
三两句话,迪安登就明白了,关于之前那两个小故事,梁谦坞算是彻底搞懂了其中的一个二人相视一笑,再也没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