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搞钱的路子
沈平一个月的俸禄是二十两银子,一年就是二百四十两。
年底的时候,朝廷还会给官员按照级别发放“腊赐”。
数额不定,最少不会低于一个月的俸禄。
故而沈家光靠沈平的工资,一年最少就有二百六十两,最高要达到三百多两。
自从沈修成为武夫后,为了修炼,每年药浴所需的药材就要将近一百两,占了沈家支出的大部分。
因此,虽然沈平赚的多,但沈家的生活水平并不算太高。
一家人都对沈修这个吃钱机器毫无怨言。
除了沈雨柔。
此时她嘴巴鼓起像一只松鼠,左手拿着一只牛肉包,右手掐着筷子,不断将咸菜夹到自己盛满浓粥的碗里。
偶尔喝一大口粥,把嘴巴里的食物顺下去。
今天的餐桌比较沉默。
尤其是沈平,那张国字脸上挂满了愁容。
“就知道吃!”沈平把筷子摔在桌子上,瞪了女儿一眼,“让你多向你二叔学习,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沈雨柔抬头看了一眼沈修,后者和她一样,嘴巴里塞满了食物,面前的粥都已经见底了。
“让你别打架、别打架,偏不听,这下可倒好,让人家退学了,你让爹的老脸往哪搁?丢不丢人!”
“还吃!”
“啪!”
沈平气得拍桌。
众人吓了一跳,沈雨柔打了一个嗝,若无其事地继续干饭。
“老爷。”张俪轻声安慰,“消消气,早饭时间不吃饭还能干什么呀。”
“让人退学了还有心思吃饭?”
“退学就退学呗,有什么大不了的,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张俪给沈雨柔剥了一只鸡蛋,放到了她碗边。
“妇人之见!”
这句话好像刺激到了沈平,他站起身高声说道:
“想我沈家先祖曾追随太祖斩妖,而后世代为官,哪位祖宗不是饱读诗书?知书报国,这是沈家的祖训!女孩子也要读书,不读书怎么明事理?不读书,和下人有什么区别?”
“啪!”
张俪一脸怒容,拍桌吼道:“你说什么?!”
坏了,说错话了!
沈平这才想起,自己的这位老婆好像就没怎么读过书,斗大的字不识几个。
他赶紧坐下,赔笑道:“夫人,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个让雨柔读书是祖训”
“祖训个屁!”张俪瞪圆了漂亮的眼睛,“祖训让你读书,你怎么没去读书?”
“我是习武之人,怎能”
“区区黄二品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习武之人?”
“这我你”沈平被怼得语无伦次。
“我告诉你沈平,我自己生的女儿我说的算,想不读书就不许你逼她读书!”
说罢,张俪起身离开了饭桌。
望着老婆快步离去的背影,沈平苍白地喊道:“夫人请留步!”
张俪根本没有留步。
沈平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看着若无其事地吃饭的二人,缓缓说道:
“雨柔啊,不要听你娘的,你还是要读书。”
他转过头看向沈修:“宪安啊,你不是认识钦天监的术士吗,让他帮忙写个推荐信,既然国子监去不成了,就去大周书院吧。”
沈平口中的大周书院,可谓大有来头。
大周书院,乃是由人族圣祖所创办。
根据古籍《山海录》中的记载:
很久以前,这片土地人、妖共存。
后来妖族崛起,逐渐将人族从富饶秀丽、气候宜人的中原赶到了杳无人烟的南部荒漠。
人族艰难地在那里生存。
终于有一天,部落里诞生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婴。
他天生无眸,目不能视,却天资聪颖,无论什么武技法术一学即会。
成年那天,抬头望向太阳,突然悟道,感悟出世间道则,眼中重新生出眸子。
很快,他变成为了人族首领,带领人族反抗妖族的压制。最终占领中原,斩杀了妖族女王,将妖族余孽赶至南方荒漠。
后世将他称为人族圣祖,将这次人族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行动称为“圣祖斩妖”。
而后圣祖建立了第一个王朝,定国号为周。
如今大景的武夫和术士体系,便是由圣祖整理划分的。
为了开启民智,培育良才,圣祖特地创办了大周书院。
后来千年间,兴衰起伏,王朝更替。
大周书院始终继承着圣祖的遗志,为人族培养人才,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国子监是大景的官方书院,而大周书院,就是人族的官方书院。
因此进入大周书院读书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
“我知道了大哥,这事包在我身上。”沈修喝完了最后一口粥答应道。
“还不谢谢你二叔!”
沈雨柔翻了个白眼,嘴里快速嘟囔:“谢谢二叔。”
沈平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拿起筷子,望着桌子上所剩无几的早餐,心中暗想:看来得让福伯提升一下早餐的体量了。
厢房。
一张洁白的宣纸,平铺在桌面上,上下各垫了一只铜制镇纸。
桌子右上角放着已经研好的墨,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沈修端坐在桌前,手持毛笔,在宣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两个字:化学。
这是专门给钦天监的术士出的教科书。
他咬着毛笔头,绞尽脑汁。
如果完全按照化学中的元素来编写,有很大的困难。一是自己记不住那么多的内容,二是这个时代的技术限制,无法分离出各种元素。
因此必须要结合现在的情况,写一些简易的化学原理。
能唬住那帮术士的同时,不让自己陷入窘境。
“化学基本原理其一:世间万物由原子或分子组成。”
“其二:原子或分子由元素组成。”
“其三:化学反应的质量守恒。”
“其四:”
“铝热反应的化学式:2al+feo→2fe+alo。”
“呼,暂时先写这么多吧。”
沈修放下了毛笔,伸了个懒腰。用毛笔写字对于自己来说真的是种折磨,看来有必要搞一只铅笔来代替毛笔了。
沈修起身收起桌上的一摞写满的宣纸,推门走出厢房。
将近正午,福伯备好了午饭。
吃过饭后,沈修正准备将编好的化学给张轩送去。
结果一开大门,只见一位青色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和自己打了个照面。
“宪安,你吓我一跳!”张轩扶着头顶上的帽子说道。
还是穿着钦天监的青衣,但不知道张轩这小子从哪搞了顶青色的帽子,戴在了头顶上,正好遮住了他的半秃头。
“宪安你要干什么去?”
沈修扬了扬手中的宣纸:“化学书第一册已经写好了,正要给你送去呢。”
张轩接过阅读后,小眼睛顿时一亮:“这理论真是妙哉,妙哉!宪安,你当真是有天纵之才!”
随着翻阅,当他看到后面涉及化学式相关的内容后,眼中又充满了疑惑和迷茫。
这又是勾勾又是圈圈的,这是什么文字?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我张轩看不懂的书。
宪安的才学真是让人汗颜啊!
“实不相瞒,若是没有宪安的讲解,怕是我等一辈子也无法理解书中的内容啊!”
“无妨,到时候我自会亲自为你们讲解。”
“何须到时候,现在快随我去钦天监!”
张轩抓着沈修的手,刚走几步,突然想起了此行的目的。
“且慢,讲解的事先放一放。”
他撒开沈修的手,郑重其事地问道:“宪安,你说的搞钱的路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