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抉择
“咱们就这么走啦?”安定国疑惑地说道,那手段残忍的王鹤着实是让他恨得牙痒痒。
“少生事端,尽快启程。”人群逐渐聚集到木台之下,庄十三终于可以挪动马车出城。
“这云秀山仙宗到底是什么来头,这些寻常老百姓对他们这么尊崇?”安定国疑惑地问道。
庄十三思索了一下,解释道:“云秀山,就在开封境内,当今天下,正道四宗尚不足以称仙宗,它也只能在此处作威作福罢了,我记得云秀山宗主,似乎和四宗之一的清徽宗有些关系。”
“什么关系?”
“赘婿。”
“啊?”
“自晋王监国以来,虽号称‘太平盛世’,然麾下诸官如李楷那般食民脂、靡民膏之人不在少数,如今开封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难道你还看不出官府与云秀山乃是蛇鼠一窝,得罪那方都不是明智之选,此行我只为救人,不想多生事端。”
“世道无常,诸事多变,律己则安,许多事情,是我们选不了的。”
庄十三轻抚着手中素心剑鞘,一辆马车逆着人流,驶出开封城。
城门处,庄十三看见几具新增的尸体,大概是强行进城被当场杀死了,外面的流民正在收拾昨天死人的尸体。
不少坟头就立在城门附近。
视线之中,庄十三看不见一个有模有样的人,有的人安然地躺在地上,有的人已疯癫至极。
“大人!”
一道熟悉的身影再度堵到庄十三眼前,逼停了镖车。
竟昨晚带着小女孩拦车的那位妇人。
她气色似乎更差了,迈着踉踉跄跄的步子,倒在了马车前,身上的衣衫被撕得不成样子,只剩下几块残布,手臂上有多处瘀伤,本就憔悴的脸上还有血迹。
没等庄十三动身,安定国已跳下车将人抬到车上,“昨天,我看见你救她母子了……难道今天要放任不顾吗?”
客栈。
“臭小子,我的钱呢!”
小剑提起庄十三的衣襟,恶狠狠地质问道。
等她睡醒后才发现房间的锁被人碎了,包袱里面大把白花花的银子也不翼而飞。
“我顺了一点。”
“你不会叫醒我吗!”小剑脸涨得通红,一半是钱没了,一半是客栈的人都盯着他俩。
“你属什么自己不清楚吗?”
“啊!好!那我门的锁,也是你撬的?”
“拿钱怎么能不撬锁呢。”
小剑手里的剑已经架到庄十三肩膀上,“好啊,你这偷鸡摸狗的本事没少用吧!”
“……嗯。”
“我山庄银钱可是很值钱的!你小子现在欠白银二百两!”小剑一把推开庄十三。
“阿宝,阿宝!”
就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时,躺在床上的妇人喃喃声传入庄十三耳中,应是要醒了,但是她伤得重……
庄十三熟练地从小剑包袱中拿出巴掌大的小白瓶,那里取出一粒白丹,喂入妇人口中。
“唉,那是给你保命用的,很贵的。”小剑有些可惜地说道。
“能救人就不可惜。”
午后,太阳慵懒地照进客栈二楼里,阳光洒在被褥上,妇人眼皮微动,终于在服药躺了一个时辰后醒来。
庄十三正搬了凳子坐在床前,一双眼睛望着头顶天花板出神,不知想着什么,腰中素心剑正安静地躺在膝上。
“大人!公子!爷!救救我们家阿宝吧,救救她吧……”
妇人抓住庄十三的手臂,当即哭出声来,客栈的人也都陆续赶到房间来。
尽管心中早有准备,从再次看见妇人开始,庄十三就预料到了什么……
“我与阿宝,是逃难来到开封的,本是靠着接济的铺子,勉强活着,今日不知从那儿冒出来的仙师,带着一帮官兵,先是抓了些孤儿,后面又盯上流民中间的孩子,我本打算带着阿宝跑,可他们人太多,就算拼了命,我,我也护不住我家阿宝……”
妇人颤抖着唇,艰难地回忆起不久前发生的事情。
“应是云秀山的那帮人,没想到城里的王鹤还算有人样的。”庄十三递给妇人一杯热茶。
杨老镖头不解地问道:“为什么要抓小孩啊?”
“应是那云秀山宗主——方未寒的手段。”人群中李莽缓缓走出来,“我不善战,在无殇中负责收集情报,方未寒早在一年前就孤身远游,遍地寻找颇有资质的孩童带回云秀山,却没人知道他究竟想做什么,”
就算是找亲传弟子也不该如此,这太饥渴了吧。
“可能是为了练功!”老刀皱了皱眉,站出来说道:“普天之下,靠吸食外人增强功力的法子,已经没有多少,据我所知,邪道之中,便有!”
小剑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地说道:“不会吧,云秀山好歹是清徽宗的附庸,干出这等事,不是让人颜面扫地嘛!”
庄十三补充道:“不止颜面扫地,修炼邪道功法,还会被群起而攻之。”
妇人听不进去他们的讨论,扑通一声跪在庄十三面前,“公子,您的恩情,我铭记于心,请您务必救救阿宝!”
庄十三刚欲上前扶人,小剑熟练地把人按在凳子上,低声说道:“你要考虑好,云秀山虽不是什么大势力,但你若得罪了,南下之路,怕是又加一难。”
救人,又是救人……
庄十三也想坐在凳子上,久久未动。
他不管闲事,这一路下去,不出两日,便能抵达洛阳,再过两日,过南阳,三日之后,即是无双城。
“你的命不好。”
庄十三扶起妇人,与上次施舍烧饼时那副脸截然不同,他表情淡漠,说出的话冷得让人窒息。
“怪只怪她是你的孩子。”
面对妇人的瞬间崩溃,庄十三头也不回地走下了楼,律己则安,有些事是做不了选择的……
他在楼下寻了一处角落,找老板娘要了坛酒,还有一大桌子吃食,二话不说就提起酒坛子,咕噜咕噜往嘴巴里灌。
一口下肚,腹中就火辣辣的,喉咙更是如同刀刮,仅仅两口,庄十三坚持不住,嘴里含着的酒悉数吐出,伸出舌头,两只手不停在旁边扇着。
“我的老天爷啊,哪有人喝酒用坛子吹的!”
老板娘拿着酒杯姗姗来迟,也是一脸难以置信。
庄十三捏了捏下巴,吐着舌头,模糊地说道:“我看别人是这么喝的。”
“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啊,再说了,这白玉酿是我店招牌,喝多了容易死人!”
老板娘坐到一旁,吹嘘起自己的酒来,“所谓白玉酿呢,寻常酒多为无色,白玉乃是玉中极品,其里剔透,外表光泽莹然,乃是上品!”
据她所说,多年以前店里师傅的白玉酿远近闻名,后来那酿酒师傅喝自己的酒醉了,从楼上摔下来不治身亡,从此店铺就一蹶不振。
就在老板娘述说往事时,庄十三已经徒手抓起盘里的牛肉,顺便塞了一颗花生米,脸涨得和癞蛤蟆一样。
“这牛肉是牧区那边的野牛肉,肉紧实饱满,口感与寻常牛肉大有不同,绝非凡品,不过公子的吃相实在不敢恭维啊。”
庄十三咀嚼着牛肉,嘴边不时蹦出一点肉碎,“和别人学的,老板娘你客栈酒好、肉好,为什么生意还不好?”
老板娘抿了一口酒后说道:“我家男人说过,做事需制心一处,这些好酒好肉都是他找人替我弄到的,且不说他对我情谊深厚,单说他爱财,便是一辈子待在别人那里做个账房先生。”
“爱财……”
庄十三望着坛中晶莹的酒液,喉咙一上一下耸动着。
“公子想喝,便用碗喝,然后睡个好觉,明个早起来,啥事儿都想通啦。”老板娘递过来一个酒碗。
庄十三久久不回应,却是愣愣出神,嘴里忽然低语道:“我想,可能有解决的办法了。”
他站起身来,走到客栈门口伸了个懒腰,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下,浑身感觉很暖。
“吃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