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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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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才刚刚开始,但是山里的树木枝头,已经零星有了些绿意了。早开的花儿也不甘落后,葱葱郁郁地开满了整个山坡。

    我已经不记得我离开农村有几年了,只知道自己拎着旅行包离开农村那年,对城市生活充满了向往,充满了激情,而如今铩羽而归,心中难免有些凄凉。

    可一看到苍苍郁郁的树木花草,听到林间鸟儿的鸣叫,听着小河里淙淙的流水声……这些都像一剂良药,它能让你忘记尘世里的不愉快,治好你在人间所受的伤。

    我望着车窗外的一切,这些曾经被我忽略过的景物,现在看来,它们竟是如此可爱,如此新鲜,但却又是如此陌生,有种隔世未见之感。

    我下了车,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是如此的亲切。

    看着泥泞的道路,这确确实实就是我生活过的土地,这里有我的光荣,有我的屈辱。

    这里是我的根,无论我走得多远,有多么光荣,有多么屈辱,我都会想到它。

    很高兴,我再次回到了你的怀抱。

    当我踏上回村里的青石板小路时,我发现了一群小孩子在玩,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是如此的陌生,明显是不认识我。

    唉,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苍老了。

    虽然实际上我并不老,可内心里也腾升出一种“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的感叹。

    村子的变化并不大,青瓦土房子,墙上有剥落的泥皮,有些保存较好的墙面上,涂有“打击什么……”的标语。

    远远的,可以听到鸡鸣狗叫之声传来,这比起城市来,确实多了几分生活的情趣。

    山间的雾气,早上还如仙云般缭绕盘旋,而一到正午,它们便消失无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

    这就是我深爱着的农村,她有着母亲般的情怀,有着恋人般的柔情,还有着前辈般的胸襟。

    我走在青石板路上,看着渐渐暗淡下来的天空,太阳躲在云层的后面,像一块隐约有光的白璧。

    我知道快要下雨了。

    春天的雨,总是不成气候,淅淅沥沥,细如牛毛,像老天突然掉下的眼泪,还没有来得及积存,就被肥沃的土壤吸收得干干净净了。

    我把背包顶在头上,悠闲地走着,过了一座石崖上搭的桥,我童年住的村子便遥遥在望了,偶尔有些牛羊在山坡上吃着草,我蓦然生出一种“细雨骑驴入剑门”的情趣来。

    我很快到了我家的院坝,几个老人在抽烟聊天。

    一个张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的小男孩认出了我:“大爸,你回来了。”

    小男孩不怕生,看着我就往家里拉。

    我很快明白,这是我弟弟的儿子,名叫乐乐。我离家的时候,他还是个不记事的孩子,他怎么认识我的呢:“乐乐,你怎么认识我的呢?”

    “爷爷和婆婆经常翻你的照片,我就是这么认识的啊。”乐乐把我的手握得很紧。

    “爷爷,婆婆,大爸回来了。”小男孩把我拉到两位老人跟前。

    我一眼便认出爸爸妈妈了,只见他们的头发又白了很多,面上的皮肤褶皱多了很多,如果不是乐乐喊爷爷婆婆,自己恐怕很难认出他们来。

    时间,终究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不管你是多情的,还是寡义的。也不管你是年少的,还是白发苍苍的。

    “你回来了。”爸爸的一句话,饱含着无限深情。

    看着爸妈眼眶湿润,我的心里有无数心酸要诉说,真想扑到他们怀里大哭一场,然而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所有的感情都凝练为一句:“是的,我回来了。”

    妈妈顺手掠了掠我的头发,带着眼泪道:“你沧桑了。”

    我们没有多说话,只是这么深情地望着彼此,此时无声胜有声。

    “怎么你们大人也会流眼泪啊?”打破眼前的无声的是乐乐。

    我笑了笑,从兜里摸出一包大白兔奶糖:“乐乐,这是大爸专门为你买的奶糖,喜不喜欢?”

    乐乐高兴得眉开眼笑,叫了声“谢谢大爸”后,拿着奶糖蹦蹦跳跳地走了出去。

    我把行李放在了家里,爸妈便打算做一顿招待“客人”的饭菜了。我给他们打下手,爸爸说:“你难得回来,今晚把你弟弟弟妹叫过来,聚一聚。”

    等我们把一顿像样的晚饭做出来之后,太阳已经沉到西边的天空之下了。

    乐乐,弟弟和弟妹很快过来了,一家人围着桌子吃饭。

    吃饭期间,妈妈用异样的口吻问:“择邻,你这次打算在家呆多久?”

    “可能很久很久!”我坚定地回答。

    “很久很久是多久?”弟弟陆择心问。

    “可能是一辈子。”我觉得这几个字对他们来说很沉重,因为曾经我是他们的希望,但由于我的病情,使得他们的希望变成了绝望。

    “你在城市里混得不大好吧……”爸爸欲言又止,可我已经猜到了他要说的话。

    “如果不是我的病,现在的我可能……”我也欲言又止,可他们不用猜也能明白我要说什么。

    “待在家里也好,爸妈都老了,需要人照顾,你回来,我们也轻松些。”陆择心淡淡道。

    我们在一种淡淡的愁绪里吃完了晚饭,饭后,妈妈问:“你在城市里打拼了这么多年了,有对象吗?”

    “谁会喜欢一个精神病。”这本是句心酸话,可我用一种不痛不痒的口气说了出来,使得这句话有种幽默的意味。

    “你看你弟弟,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看看你,三十了还是个单身汉。哪天我托村里人给你介绍个,你去相个亲。凭你的模样,哪家的女孩子不喜欢。”妈妈意味深长地对我说。

    饭罢,我一个人在村里逛了逛。妈妈说得没错,三十了,单身汉一个,在农村来说,确实是一件可耻的事儿。

    老实说,我的身边并不缺女人,但是缺一个自己爱的女人。

    曾经,我深深地爱着刘嫣然,可是她却突发变故地嫁给了别人。从此以后,我不敢轻易爱上一个人,因为我怕故事重演,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冷绝妍,肖巧巧,萧灵儿,她们都是出现在自己生命里的女孩子,她们都有一张绝美的面庞,是众男青睐的对象,自己虽然没有本钱追求她们。可要说她们出现在自己生命里的时候,自己无动于衷,那也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这三个,都是极有个性的女子,撇开了容颜来看,她们的个性,可谓世间含有。冷绝妍的冰冷无情,肖巧巧的羞涩腼腆,萧灵儿的胆大无畏,都无疑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曾经,萧灵儿问了我一盒问题——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只可惜,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或许这真的很难说,只要自己心动,什么样的女生都可以。

    夜风,有些微儿料峭,但并不具杀伤力,吹在脸上,像摩擦着海绵。

    虫儿的聒噪,虽然远不及夏夜,但婉转的音韵,却比夏天多了几丝意趣。

    我一个人坐在石头上,望着漫天的星星,觉得它们很可爱。

    眼前的景象,是城市里所没有的,城市的夜里,有旋转的霓虹,满天的灯光。那霸道的气势,把满天星斗赶尽杀绝,驱赶殆尽。

    夜,像一杯凉水,自己就浸在水里面,清神醒脾 ,受用不尽。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十年前自己从一个高材生跌下来成为精神病患者,从人生的巅峰一路跌为草根,这十年的心酸,就算对着别人说十天十夜,也说不完啊。

    这悲催的十年,似乎世上所有的不幸都向我聚拢而来。

    命啊,这都是命运使然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沐浴在夜色之中。

    我把五指插进头发里,暗暗咀嚼这十年来的痛苦。

    我点燃了一根烟,淡淡的烟气从鼻孔里冒了出来。

    这十年中,最不幸的,要算我失去了刘嫣然,我能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买了两个冰激凌,拨通了电话,兴冲冲地说:“嫣然同学,我买了两个冰激凌,要过来一起吃吗?”

    五分钟后,嫣然屁颠屁颠地过来了,我们两个一起快乐地吃冰激凌。

    之后,我们一起去摘草莓,一起去照相馆拍艺术照,一起去养老院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一起上山滑雪,一起去书城看书……

    我吧嗒了两口香烟,记忆里的一幕幕,现在想来,恍然如昨,却又是那么遥远。我深深地挤了挤眼,挤出了两滴眼泪,眼泪划过嘴角,有淡淡的咸味。

    我吸了一口冷空气,把它和这十来年的心酸一起垫在心里,晕成厚厚的心底河床。

    不远处的河里,河水反射着月亮的光芒,水光如碎银一般闪烁,仿佛苏轼笔下的西湖,淡妆浓抹总相宜。

    正在我悲伤之际,不远处亮起了一丝灯光,路边,一只野鸡被惊到了,扑腾了几下翅膀,飞到了别处。

    我向那丝萤火之光看去,深深地埋下了头,听着细碎的脚步声夹杂在河水流动的声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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