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万般想念
炊烟袅袅,桃李盛放,家禽聒聒,垂髫相逐,皆是诉不尽的人间美好。
一晃眼,碧萱已在舟山小庄住了几日,与干爹干娘相处也颇为融洽,全没了初来乍到的拘谨。
凡间一年,天上一日。在舟山避难,估摸着她也要待个几十年,刚好能给人到中年的干爹干娘养老送终。
碧萱自小没了娘,由福禄寿三星抚养长大。舅舅们的爱似山,含蓄而自持,到底不及女子的细致,体贴。遂偶然得个娘,她倒是乐在其中。
春潮带雨,淅淅沥沥;风铃生响,叮叮咚咚。
无事可干的碧萱搬了个小马扎,坐在檐下,双手支膝,托着香腮,望着空蒙的山色发呆。
屋外繁英零落,水雾濛濛,恰似影影绰绰。
朦胧间,一白衣男子从青山黛翠间冒雨而来,身姿飘逸,爽朗清举,宛若神祗降临凡间。
碧萱惊得双手垂落,杏眼瞠圆,小嘴微张,挺直了腰板,凝睇着来人。
木门被推开,白衣男子疾步行至檐下,抹了抹脸,抖了抖雨水,从怀中掏出食盒,笑容可掬地问道:“碧萱,这是我娘做的小鱼干,你吃么?”
松开攥紧膝盖的尖尖十指,碧萱淡淡地抬眸,扯了扯唇角,“好!”
白衣男子正是与方家挨得最近的吴家独子,吴喜。他体段健硕,皮肤略黑,方头圆眼,是个十分淳朴、勤快、好脾气的小伙子。
平日里,吴家与方家来往频繁,遂一来二去之下,碧萱与双十年纪的吴喜也相熟起来了。
吴喜听碧萱要吃小鱼干,憨笑着从屋里拾了个小马扎出来,在她旁边坐下。
大手在白衣上蹭了蹭,利落地打开食盒,捻起一条小鱼干递给碧萱后,他又捧着食盒,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小丫头长得又白又娇,身姿窈窕,美得跟天仙儿似的,与庄里的姑娘们迥不相同。吴喜自打第一眼见了就欢喜,时时变着法子来讨她的欢心。
碧萱捻着小鱼干,斜睨了一眼吴喜沾了湿泥的衣摆,撇了撇嘴,“日后莫要穿白衣了。”
微雨知人意,细密而安静,落入心间,生出丝丝难平之意。
望着满院的碎花,碧萱气嘟嘟地将小鱼干扔进樱桃小嘴,咬响贝齿,发泄似地嚼着。
又甜又辣,好吃却教人没由来地上火。
怔愣须臾,黝黑的方脸隐隐泛红,吴喜伸手掸了掸衣摆,老实应下:“我日后不穿了。”
舟山东面临海,西接内陆,亦有不少良田。庄里的人农忙就下地,农闲就出海。
平日里,靠几身粗布衣就打发的庄稼人根本不会穿白衣。
吴喜是听亲娘提起方大叔先前是城里人,喜好儒雅,遂为了投方家所好,这几日才改穿白衫。
见碧萱咽下了小鱼干,他又殷勤地递上第二根。
朵颐间,骤雨初歇,灰云渐散,透出一缕春光。
院外的冉冉翠柳上两只黄鹂正欢快地跳跃、鸣叫。
叽叽喳喳,清脆却一点也不悦耳!
碧萱鼓鼓桃腮,拍了拍双膝,蓦地一骨碌跳了起来,素手叉腰,抿着唇,凝视几眼空荡荡的院落,不耐地挠了挠头上的风铃,又踩着重重的步子往寝屋走去。
小丫头生气了?吴喜茫然地挠了挠头,竭力思索自己有无做错之处。
默忖无果,他认命地盖上食盒,起身拎起两个小马扎走回堂屋。
将食盒放在圆桌上,轻叹一声后,他转身走到院中,深望了一眼碧萱的寝屋才离开。
光阴迅速,又至炎炎夏日。海榴盛放,荷叶滚珠,恰是青青秧苗待种时。
距离上一次下凡,已过一万年,加之英年早逝,碧萱根本就没有好好体会凡间百态。
遂这一次来舟山,她决定要深度体验凡间生活,最好忙得将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全忘记!
旭日东升,晨鸡报晓。
碧萱穿上青布裋褐,踩着草鞋,提着草帽,刚行至院中就被要出门插秧的方大娘拦下。
小丫头皮肤又嫩又白,哪经得住烈日的灼晒。
方大娘一把抢过碧萱手中的草帽,佯装生气地推她回屋。
碧萱哪会听话,挽着方大娘的手臂,嘟着小嘴撒娇,“干娘,我整日在家里坐得屁股都快生疮了,没病也要憋出些毛病来了!”
方大娘仍不依,正欲掰开她柔嫩的小手,却见一旁的丈夫递了个眼色过来。
“既然咱女儿要去,就当作消遣,一起去呗。碧萱,你若累了就在树下乘凉,千万不能逞强。”方大叔劝道。
听干爹松了口,碧萱扬起笑脸,放开干娘,两手将腰带一扎紧,点头道:“我知道的,干爹。”
朝雾渐散,红艳艳的太阳爬上山尖,照得水塘中田田菱叶愈发青翠欲滴。
碧萱跟在方大娘身后,行过菱塘,踏过植满蓬蒿的小径,一路到了田头。
草帽一戴,在颌下利索地打了个结,碧萱又抬腿卷起裤管,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蹬了草鞋就要下田。
“碧萱!碧萱!”
碧萱闻声回头,就见提着竹篮的吴喜身穿青衣,在狭窄的田埂上蹦蹦跳跳,冲她跑来。
玉足收回,钻进草鞋。碧萱弹了弹帽檐,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地盯着来人,蹙眉道:“唤我做什么?”
吴喜站定,一手插腰,喘吁吁地咽了下口水。视线不经意落在碧萱雪嫩的小腿上,小麦色方脸登时通红。
小丫头还真是和话本里写的一样,肤如凝脂,又香又艳。
艰难地移开视线,飘忽的眸光落在捆捆鲜嫩的秧苗上,再开口时,吴喜差点儿咬破舌尖,“水,水田里有蚂蝗,你赤脚下去很危险。”
说完,他低头从篮子里取出一双油鞋,杵在碧萱的小臂上,侧着身子,腼腆道:“这油鞋,给你穿。”
按住油鞋,碧萱眉尖一蹙,半眯杏眼。看到吴喜泛红的耳尖时,她心里咯噔一下。
恰是此时,在隔着三四条田埂远的地里,身材丰腴的吴大娘正叉着腰,扯着嗓子在叫喊:“阿喜,别拉闲了!快来干活!”
“哎!来了!”吴喜应了声,转身隔着草帽揉了揉碧萱的头顶,就笑着跑开了。
小小蚂蝗根本无法靠近神仙。
可偏生凡人这多余的关心,教她头疼。
颀长的背影,压抑的情思,不经意间勾出些碧萱不愿回想的往事。她眨了眨酸涩的杏眸,叹了一口气,故作若无其事地弯腰穿鞋。
踏入水田,脚板一阵凉意。碧萱学着庄稼人的动作,拾了一捆秧苗拆开,捻了两三株就往水田里插去。
两指横向贴地,迅速收回,方可插浅秧,防苗飘。
如此反复五六次,后退一步,继续。
烈日灼背,香汗淋漓。田头的几株榆树上,蝉正不断发出“吱吱”的叫声;长满蓬蒿的小径上,牧童边赶着老水牛,边拉着悠扬的小调。
真是又热又躁!
碧萱紧咬下唇,发了狠地埋头插秧,势要将那些对小书童的眷恋牢牢地摁进地里。
秧苗愈齐,心愈乱了。
而另一旁不惑之年的方大叔早已摸透了邻家小子的心思,压了压帽檐,遮挡笑意,拾起一捆秧苗扔给方大娘,小声道:“你看,带女儿来,没错的。”
方大娘接住秧苗,直起腰,愣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
碧萱这干女儿来得太突然,她一直担心留不住。若是干女儿与隔壁的阿喜成了婚,那可不就一辈子都留在他们身边了?
捏着围在脖子里的汗巾,擦了擦眼角的汗滴,方大娘心里已有了主意。
骄阳西下,霞光漫天。杳杳小道上,牧童衔着狗尾草,倒骑在老水牛背上,正懒散地哼着小曲儿回家。
尖尖草帽挂在后背,拉拉垮垮。碧萱耷拉着小脑袋,拿拳头捶着腰,托着沉重的两条腿跟着干爹干娘往回走。
一番洗刷后,换了干净的衣衫,一家人才搬了张案几,三个小马扎,坐在院中吃饭。
夜里南风起,院中疏影横斜,花香浮动。
方大娘边给碧萱夹菜,边有意无意地夸赞吴喜。
见碧萱不搭话,心急的她立时放下碗筷,索性将话摊开来讲,“女儿,你也到婚嫁的年纪了。隔壁的阿喜能干又老实,我和你爹都瞧出了他对你的欢喜。今日就咱们一家人,你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何止他们两人瞧出来了,碧萱白日里接油鞋的时候也瞧出来了。
吴喜那扭扭捏捏的模样,与一万年前的小书童简直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吴喜是真的老实,而小书童不过是表面寡欲凉薄,内里根本就是条小狼狗!
察觉到自己想远了,碧萱放下见底的饭碗,吐出一口闷气,“干娘,我还未想过成婚之事。”
“没想过?”
方大娘还欲说道,就被善于察言观色的方大叔拦下,“孩子没想过,你就给她些时间想想。阿喜是咱们看着长大的,可碧萱还不够了解他。吃饭,吃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碧萱感激地看了眼干爹,勉强冁笑,“干爹,今日下田有些累,我先回房休息了。”
“嗯,去吧。”方大叔颔首。
孤月皎皎,穿过斑驳的木窗,洒入一室的静谧。
已施展仙法驱除酸痛的碧萱安然躺在床榻上,双手垫在脑后,呆呆地仰望着窗外漫天星辰。
繁星熠熠,叶影婆娑,蝉噪蛙鸣,所有的热闹皆被关在了屋外。
未几,被情绪掌控的碧萱忿忿地抬脚,踢上木窗,赌气地翻身,将那些曾对她来说如数家珍的璀璨繁星抛在背后。
案几上的青灯忽明忽暗,照出芙蓉娇靥上的两道泪痕。碧萱噘着小嘴,扯过薄被,将自己裹了个茧。
眼帘重重阖上,回忆起小书童被她欺负后,又倔又憋屈的模样,真是万分解气!
“早知如此,才不要去天庭当什么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