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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戒指,铃铛,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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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凌晨才睡,但赵星一醒得不算晚——相对于她自己而言。

    因为知道罗阅什么时间回来,像是在大脑里订了个闹钟似的,到点就醒了。

    她总是这样,有点什么事就会睡不好,哪怕是很小的事。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春游,或者第二天要开运动会,就能让她兴奋到失眠。

    这体质延续到现在,似乎是心理素质很差的表现,但她一直也没法改变。

    于是十九岁的第一天,她昏沉沉地醒来,摸过手机看了眼时间,才九点刚过。

    她睡眼惺忪的,脸也不洗,就这么穿着睡衣出去,先到他房间看了眼,门开着,看样子已经回来了。

    下楼果然看到他,正在厨房里忙活,听到声音回头看她,笑了笑。

    “小寿星起来了?早啊。”

    “也不早了。”

    赵星一倒是挺有自知之明,打着哈欠走过去。

    “你在干吗?”

    “你的早饭。”他习惯性地赶她出去,“好了,快去收拾一下吧,马上就好。”

    他身上这围裙还是赵星一给他买的,男款,黑色。虽然他下厨次数也不多,但总算不用围唐阿姨留下来的那些小碎花了。

    不过他做的早饭还是唐阿姨同款——长寿面。

    赵星一洗漱完,又换了身衣服,坐下来就看到一碗熟悉的面摆到眼前。

    熟悉的面条,熟悉的汤色,熟悉的菜码,甚至上面卧的荷包蛋也是一模一样。

    她盯着面看了一会儿,笑了,然后拿起了筷子。

    “いただきます(我开动了)~”

    初春的上午,餐厅的光线很好,有很好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正好映在餐桌上,两个人就坐在这暖融融的阳光下吃早饭。

    面的味道还不错,和唐阿姨做的差不多。

    她吃了一会儿才发现罗阅根本没动筷子,一直在盯着她看。

    “看我干吗?”她有些茫然地问,“你怎么不吃?”

    罗阅靠在椅子上,扬了扬下巴,示意她拿筷子的右手。

    “戒指很好看。”

    “……”

    ——她完全忘了这回事。

    其实她不常戴饰品,戒指更是没怎么戴过,所以手上突然多了个东西,还是有些不习惯的。

    甚至刚才洗脸的时候,还被戒指硌了下脸,但因为早上刚睡醒,迷迷糊糊的,也没怎么当回事。

    于是她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戴着这个戒指吃起了早饭,连个遮掩都没有。

    罗阅要是注意不到才奇怪。

    她目光也投向戒指,在阳光下,那一圈钻石看起来比昨晚更闪了。

    “嗯。”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只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显然罗阅并不打算把这个话题应付过去,又问:“谁送的?”

    “……一个朋友。”

    话说出口,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于是又改了口。

    “男朋友。”

    之前以为会很难说出口的话,现在就这么直白地说出来了,倒也还好。

    她抬起头,直视罗阅的眼睛,觉得像一次压抑已久的释放。

    但他的眼睛无波无澜,平静得像一汪湖水。

    “嗯。”

    ——嗯?

    她突然想起冯萧说过的话。

    是去年,那时两个人在一起还没多久,约好去看演唱会。但她不同意他来家里找自己,因为不想让罗阅知道。

    冯萧听了,嘲讽地一笑:“你真以为他不知道?”

    她当时很不以为然,现在想来,却觉得他大概没说错。

    罗阅虽然对她很宽容,但并不是一个好糊弄的人。而她又实在是很不会藏事,很多时候情绪就写在脸上,还挺好分辨的,尤其是对罗阅来说。

    她本以为自己藏得很好,现在却是越想越漏洞百出,他好像真的都知道,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但还是想确认一下:“就这样?你不问什么?”

    他默不作声地笑了,答非所问。

    “今天是情人节。”

    她看着他,突然烦躁起来。

    对,今天是情人节,没必要所有人都来提醒她一下,好像她不会看日历似的。

    情人节又怎么样,她只知道今天是自己的十九岁生日。而就在十分钟之前,她还沐浴在阳光下,为吃一碗面而开心。现在心情却阴云密布,看什么都很不爽,阳光也照不透的不爽。

    “对。”她学着冯萧那样,讽刺地一笑,“所以你不过吗?”

    其实也用不着学,她本来就会的,尤其是在罗阅面前。

    十九岁的第一天,她知道自己又要开始耍小性子了。现在唐阿姨也不在,没人会再帮着哥哥说好话。

    更何况,她是有正当理由的。

    虽然她每次都自认为有,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罗阅先开始的。

    而且他似乎也没打算结束。

    明明看她的脸就知道她现在很不耐烦,但他还在继续这个话题。

    “我现在单身。”

    一时间,赵星一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吐槽起。

    ——我,现在,单身。

    简简单单五个字,在她听来却无比的好笑,单拿出其中任何一个词,都值得她写五千字的小作文来论述的那种好笑。

    于是她真的笑了。

    这笑当然不是什么好的意思。她相信自己笑得绝对比冯萧更讽刺,值得拍下来拿给他当教学视频的程度。

    笑完,她就不再说话,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面了。

    早餐继续。气氛其实很平静,但却像湖面上被投了小石子,泛着一圈圈的涟漪,没人心里真的平静。

    他们在默不作声地吵架,而这是第一次。

    对罗阅来说是第一次。

    赵星一躺在房间里生闷气。

    她不常生闷气,她生气都是明摆着的生气。但今天这气有点来路不明,后劲又大,于是她只能生闷气。

    刚才还暖融融的阳光现在变得有些烦人,她又懒得起身去拉窗帘,于是拉过床边的毛毯盖在头上,让自己沉浸在黑暗里。

    其实这也是一个习惯,她不开心或者委屈了,就喜欢蒙着头,好像这样情绪会好一点。

    那现在是不开心还是委屈呢?也许两者都有,甚至是委屈更多一点。

    她很安静地躺在床上,幻想自己是一滩冰淇淋,在阳光下慢慢融化,变成草莓味的液体流下去,流到外面的春天里。

    这种想象让她好受了一点,也可以暂时忘掉现实中的不愉快。

    就在她感觉自己快和这种想象融为一体的时候,有人敲了敲门。

    什么“有人”,家里现在还有别人吗?

    她被迫从想象中脱离,重新变回一个人。

    于是蒙在毛毯下面,瓮声瓮气地说了句。

    “请不要进。”

    罗阅推门进来了。

    脚步声走近,她听到他笑了一声,然后把她头上的毛毯拉开了。

    阳光又重新笼上来,大概因为有他的遮挡,变得半明半暗的。

    “好了,都是我的错,别生气了,好吗?”

    这语气是一贯的罗阅,至少是她一贯认识的罗阅,和刚才餐厅里的那个罗阅判若两人。

    她终于睁开眼睛,看到他就站在床边,正微微俯身看她。

    对上视线,他又笑了。

    “起来吧。”

    赵星一看着他伸出的手,撇了撇嘴,但还是抓住,被拉了起来。

    她理了理头发,语气凶凶的:“干吗?!”

    其实已经看到他另一只手拿着的礼物盒。

    他果然抬手晃了晃:“礼物。”

    有礼物就可以暂时休战。虽然她想也知道礼物大概会是什么,因为这么多年,他送的一直都是同一种东西——铃铛。

    她很喜欢丁零当啷的东西,从小就是,走到哪里都要发出点属于自己的声响,才会觉得莫名的安心。

    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的,也不知道这怎么就成了一种传统,总之每一年她生日,他都会送她不同的铃铛。

    风铃、手链、发簪、耳饰……各种各样带铃铛的东西,各种各样的铃铛。

    她身上的这点声响,大多出自罗阅之手。包括她刚才拿在手里的手机。

    手机链上的那个铃铛,声音特别好听,她换手机也会跟着把它换过去,已经用了有五六年。

    这次是脚链。很细的银色链条,中间闪着蓝莹莹的光,在末尾缀着一个小小的铃铛,也是蓝色的。

    他半蹲下,拉过她搭拉在床边的脚,直接帮她戴上了。

    赵星一晃了晃脚,铃铛发出小而清脆的声响,清泠泠的,像溪水流过。样子也好看,细细的一条,在脚腕上比看起来更美。

    她很喜欢,于是就善良地决定不和他生气了。

    罗阅大概也看出了这一点,站起身,抓起她一绺头发,轻轻揪了揪。

    “走吧?”

    他们之前就说好回清江的。

    那边今天有个哆啦a梦展,她很想去看的。而且刚好明天就是元宵节,还可以去久违了的流云镇的花灯节。

    之前搬到长宁后,他们几年都没有回去过,像是已经彻底遗忘了清江这个地方。

    但在爸爸去世后,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清江不再是一个禁忌,也可以被再次提起。

    这里虽然有悲伤,但回忆也一直都在,所以干脆就接受,就不再试图忘记。

    他们的身上,根本都有清江的印记,再怎么样也抹不掉。

    就像流云镇的花灯节。其实只来过一次,但印象却很深刻。赵星一还记得,自己在这里丢了压岁钱,当时哭得惨兮兮。

    古镇是不怎么变的,千百年的岁月都在这里云烟一样消散,他们这点变化算得了什么。

    所以再次回到这里,再次踏上桥边的青石板路,就像回到小时候,仿佛回过头,就能看到那个短头发、戴蓝色帽子的小女孩。

    夜色渐深,桥那边的灯寺街早就是灯火如昼了。

    花灯节是自古传下来的,古时元宵胜春节,元宵赏灯是很重要的娱乐活动。而流云当地产灯,又有唐代就开始燃灯祀佛的燃灯寺,民间技艺、习俗代代相传,花灯节已然成为流云的一大特色,热闹又隆重,每年都有游客专程从外地前来赏灯。

    从流云桥到燃灯寺之间的这段路,也就是灯寺街,是花灯节的主阵地。流水穿街而过,周边建筑都是旧时模样,白天还好,看起来只是寻常古镇,到了晚上,长街灯起,流光溢彩、游人如织,一夜繁华,仿佛梦回盛唐。

    今晚更是如此。人群中有不少穿汉服的女生,长裙曳地,衣袂飘飘,在满街花灯下更显得赏心悦目,古韵十足。

    赵星一在后面看着,一时也有些心动。正好路边就有一家汉服店,便拖着罗阅进去了。

    店里人不是很多,而且大多是进来闲逛的,没什么人试衣服。

    赵星一从没穿过汉服,也不太懂,随便转了一圈,选中了一套湖蓝色的。

    店主姐姐告诉她,这是一套晋制的襦裙,又很细致地教给她怎么穿。

    她听得似懂非懂的,去试衣间折腾了半天才穿好,出来照了照镜子,感觉还不错。

    罗阅站在旁边,也点了头。

    于是就定了买这条。只是相对于外面的天气来说,裙子还是单薄了点,所以还要再加一件斗篷。

    店主姐姐给她推荐了一款蓝色的,看起来确实和裙子比较搭。但还没来得及试,就被罗阅否决了。

    他直接拿过一件大红色的:“这件。”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对红色有执念,赵星一穿上试了一下,倒也没有不搭。斗篷的兜帽上还有绒绒的毛,是白色的,很可爱。

    最后赵星一还是选了红色的,反正罗阅付钱,就选他喜欢的好了,她是都可以。

    她穿着新衣服出去,因为是第一次穿汉服,新奇又开心,走路都是一蹦一跳的。

    罗阅却要帮她拎着装衣服的袋子,还被她强迫着背上了她的哆啦a梦水壶,跟在后面,一脸的认命。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了,走路就变得有些困难,挤来挤去的,人也很容易走散。

    赵星一只顾着看灯,没怎么注意看路,等到发现一个很可爱的兔子花灯,想要指给罗阅看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没在身边了。

    她一瞬间有些茫然,站在人群中,四处张望了一下。

    可她视力本来就不怎么好,周围人挤人的,灯光斑斓,实在有些晃眼,根本就找不到罗阅的身影。

    直到听到一声——

    “阿星。”

    她顺着声音的方向回头,终于看到他。

    原来他就站在不远处,旁边就是绵延一片的花灯墙,灯光映衬着他的脸,是有些不太真实的好看。

    可他身上还背着她的哆啦a梦水壶,看起来又有些傻。

    赵星一笑了,看着他随着人流走过来,举起手机拍了一张。

    有些糊,不过他背后就是交织的灯影,糊掉也有糊掉的意境。

    罗阅走到她身边,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却没有在看兔子花灯,而是看向了夜空。

    “看。”

    赵星一也抬起头,看到在这灯火辉煌之外,空中也有点点火光。

    是孔明灯。

    他们顺着光亮升起的方向找过去,原来就在燃灯寺外,有几个卖孔明灯的摊位。

    这里地形高一点,往下就可以看到明灯辉映,一整条街的光流涌动,如星雨,如游龙。

    而孔明灯自这里升起,去往遥远的真实星空。

    许愿这种事,赵星一当然不会错过,立刻就要了两个孔明灯。

    罗阅却摇了摇头:“我就不用了。”

    “哦,对。”她这才想起,“我忘了,你不喜欢许愿的。”

    摊主手里已经拿了两个灯,问了句:“小姑娘,那还要两个吗?”

    “要啊。”

    她立刻接过灯,示意罗阅付钱。

    “我一个人许两人份的,刚好。”

    两人份的愿望,她是一个一个写好的。

    也不要罗阅帮忙,自己点了火,看着孔明灯缓缓升起,随风飘远。

    正好自己穿了斗篷,她学着甄嬛的样子,双手合十,念念有词。

    “愿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

    罗阅被她的表情逗笑了,问她:“许了什么愿望?”

    她看他一眼,哼了一声。

    “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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