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路臻不想他难做, 沈千槐给的钱她一分不会要,有韩文彦和傅心宁的前车之鉴,沈千槐是什么样的行事作风, 他们心知肚明。
傅斯年望着她,眸光很静:“我不同意。”
路臻没想征求他的同意,低声说:“我已经和房东沟通好了,明天就搬走。”
她转身在门锁上输入密码,这会儿她倒想起密码了,果然谈恋爱会让人脑袋变笨, 这话一点不假。
手握上门把,身后被人抱住。
傅斯年说:“臻臻,我不会让你走的。”
……
路臻决定的事谁也改变不了。
她比傅斯年想得更决绝, 不是隔天搬走, 而是当晚搬走。第二天早上傅斯年下楼找她, 家中的行李已经被收拾一空,他打她的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不知道是把他拉黑了, 还是单纯假装没看见。
傅斯年回到公司, 南思思告诉他, 路臻没回来上班, 请了一星期的假。
就连请假都不经过他同意了,也不知道谁是谁的秘书。
傅斯年人生中第一次谈恋爱, 发觉搞不懂女人的心思。明明战役还没开始,她却选择退缩, 不知道是不信他,还是不相信她自己。
傅斯年动用了点手段,查到了她的租房信息, 恒世集团在国内人脉深广,想知道她搬去哪并不难。
就在南巷路一带的老式居民楼,附近有学校和办公楼,樊淑伊把小卖部开在那边,路臻自然不会租得太远。
他开车到小卖部附近,隔着一条马路和熙攘人群,看见路臻在店里忙碌。
新开张不久的小店,装修沿用上一个铺主的,招牌上的“大福凉茶”还没来得及改掉,约莫十几个平方,不大,但格局挺好。
货架刚满一半,路臻穿着身简练的运动服,长衣长裤,一身雪白,长发束起,一溜儿细长柔顺的马尾勾在脑后,随她的身影在空气里晃荡。
不施粉黛的脸,清秀明艳,一对狐狸眼狡黠狭长,初见总觉得小姑娘一肚子坏水,可劲往他身边钻。
这会儿倒是想她来缠他了,偏偏她撂挑子不干了。
女人心,海底针。
傅斯年托脸在车窗边观察她一会儿,见她吃力地从车上搬起一箱可乐。由于货车不好停在路边,距离小卖部有十几米远,她细胳膊细腿,身量纤弱,显得格外费力。
傅斯年当即就想下去帮忙。
转念想到,她现在刻意回避他,要是他贸然出现,说不定会将他推得更远。
傅斯年思忖半刻,从裤袋拿出手机,打了通电话。
-
路臻就是故意没接傅斯年的电话。
人在遇事时总会有鸵鸟思维,何况路臻感情经验单薄,一时无力招架难题,加上心头的不安敏感作祟,索性选择逃避。
正巧这几天小卖部开张,路臻过来帮樊淑伊的忙。
刚把一箱货搬进店里,路臻扶着腰起来,清点架子上的货品。外面走进来一个人,是秋瑜。
秋瑜瞧着她满脸狼狈的样子,脸上还沾了灰,让她用手一抹,拖出几道狭长的手指印,像只花脸猫似的。
他勾唇嘲讽,“怎么不上班,改行开小卖部了?在恒世待着不比你创业有前途。”
话虽这样说,秋瑜上前接过她手里的一箱货,替她放到架子上。
路臻微怔,“你怎么会来这儿?”
“我说路过你信不信?”秋瑜随口道。
路臻发现他把头发剪短了,以往总留着中长的头发,在脑后扎一根小辫,很有落魄艺术家的气质。
加上这人长相妖娆,眼尾带一颗泪痣,若不是亲眼见过他的八块腹肌,以及亲耳听闻南思思谈论他那啥大活儿好,路臻简直觉得他是女扮男相。
现今剪了短发,显得人很精神,下颌线凌厉分明,眉眼俊朗。
气质到底还是锋利的。
不愧是让南思思吃回头炮的男人。
路臻和他心照不宣,猜到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她整理着架子上的货物,低声说:“我们分手了。”
秋瑜嗤了声,“我猜到了。”
中午路臻请他留下来吃饭,由于店铺还没整理好,地方简陋,也没法开火,就烧了两壶热水,就地取材,请他吃的红烧牛肉方便面。
秋瑜原本好好在办公室里坐着,吹着空调,一通电话被叫来这里做苦力,忙碌一个上午,中午只有一碗方便面犒劳。
店里堆满货物,人只能挤在一张四方的小桌子前,板凳也是塑料的,像小时候上学,升旗仪式时老师要带去礼堂的那种劣质小板凳。
秋瑜说:“就该让那人自己来,谁的妞谁自己泡,我在这里忙活一个上午,奖励只有一碗面。”
路臻拆开调料包,倒进面碗里,又加了热水,把水壶推到他面前。
“有面吃不错了,要么你回去找他要工资。”
“其实傅先生待你算不错。”秋瑜忽道,“我要是你,我就拿了那一亿立刻跑路。”
他显然是什么都知道。
路臻找了个空调遥控器,把面碗压上,目光盯着从缝隙溢出来的热气。
“他就只值一个亿吗?”
“要不两亿?你试着和沈老太太还价。”秋瑜耸耸肩,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反正傅家又不差钱。”
路臻当然知道傅家不差钱。
她没了交谈下去的兴致,皱眉道:“赶紧吃,吃完回公司,别在这里烦我。”
-
路臻是有脾气的,尤其是对着秋瑜,两人从前还是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局势,要不是因为南思思,她和秋瑜才没那么容易和解。
最近倒没听南思思提起过他们的关系,秋瑜还剪了短发,怕不是重头来过的意思。
路臻忙碌到深夜回家,这几天路嘉鸣在准备二模,他一模成绩尚可,竟破天荒上了五百分,原本以为本科线堪危,眼下距离高考还有两个多月,再拼一把,说不定能上个二本。
樊淑伊在学校那边照顾他,今天店内就只有路臻一个人。
经过楼下花园,路臻留意到停泊着一辆黑色奥迪。
车窗半开,男人的手肘搭在窗沿,隔着遥遥十几米的距离,他目光望过来。
路臻心一颤,即便相隔夜色,视野朦胧,还是一下认出他。
傅斯年没说话,就这么静静望着她,月色迷离,清辉洒落在微潮的水泥路上,空气中混合着泥土和草木的味道,不知他在这里等了多久。
或许他一直都在这里,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等着她。
两人相视无言,有些话尽在不言中。奇怪的是,路臻忙碌一天,原本身体疲惫不堪,此刻那些困倦却好似被抛在脑后,忘了自己在哪。
傅斯年开口喊她:“臻臻。”
她心里紧绷的弦忽然断掉,倏然生疼,双脚仿佛被钉死在地面上,一动不能动。
傅斯年打开车门,从车里下来。眼看他越走越近,路臻却冲他大叫:“不要!”
她转身径直跑进楼里。
一口气上了八楼,颤抖着手把门打开,确认他没有跟上来,把门反锁,脊背倚靠门板滑落。
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被抽空,一整天筑起的防线,在瞬间破了防。她对他的感情,或许比想象中更深。
不知过去多久,路臻挣扎着从地上起身,心中如同有某种预感,跑到阳台。果然,他还在楼下。
傅斯年倚在车旁,知道她住在几层,彼此隔空对视。
他的手机举在耳旁,客厅里,遗落在地上的背包,里面手机不停震动。
路臻久未动作,灵魂仿佛脱离身体,随他一同到楼下。
终究,她狠下心,转身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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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在楼下等了整整一晚,有生以来,他从未这样等过一个人。看着天光到日落,深夜到黎明。她卧室里的灯熄灭,长夜寂静,只有小区里的流浪猫狗和树上的虫鸟鸣叫陪伴。
老城区居民楼密集,一栋挨着一栋,南城春季寒凉潮湿,傅斯年真就连车都没进去,靠在车门边站了一夜。
直到第二日天亮,他双腿失去知觉,凭意识维持着倚在车门的姿态,手机最后一丝电量耗尽,屏幕闪烁几下,陷入一片漆黑。
七点了。
路臻从楼上下来,红着眼,一晚没睡好。
早起透过卧室的窗户,见他仍站在楼下,维持着昨天晚上的姿势,不由胆战心惊。
她来不及化妆打扮,简单洗漱换了身衣服,还穿着拖鞋,匆忙拎着伞下来。春季雨多,这几日连绵阴雨不断,雨势虽然不大,却细密如鹅毛,夹着寒风,清晨温度冷到骨子里。
路臻撑着伞,缓步走到他面前,几十米的距离,好似过去一个世纪般漫长。男人终于动了动,从车旁直起身,淡笑望着她。
傅斯年说:“再不下来,你可能得帮我叫辆救护车。”
“你傻啊,干吗一直站在这儿,不会进车里?”路臻忍不住哽咽,把伞递给他。看见他冻得发青的脸色,嘴唇泛白。一整晚在寒风里站着,浑身都透着股湿冷的潮。下巴起了青色的胡渣,十分狼狈。
打从第一次见他,他总是斯文矜持的,极少失态。
傅斯年一把攥住她的腕,将她紧紧拥进怀里。
雨伞落地,寒风夹带细雨,迎面扑来,彼此的呼吸缠绕,却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暖。
他的心跳隔着衣衫,沉稳有力。臂弯牢牢箍住她,再不会松开。
他唇瓣贴着她的耳畔,沙哑呢喃:“臻臻,没有你,我可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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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臻陪他回了趟家里,傅斯年下午还有应酬,事关恒世集团下半年的融资,他不能不去。
昨天抛下一切工作,在楼底等她一夜,已属他人生中做过屈指可数的疯狂之事。好在,她最后还是来了。
路臻在流理台前给他煮姜茶,吹了一夜寒风,难免伤寒入体,刚才回来路上听他嗓音沙哑,又打了几个喷嚏,大约已经感冒了。
热气随锅中汩汩蒸腾,路臻还恍惚没缓过神,她好像也有点感冒了,脑袋晕乎乎的。
身后倏忽被一双大手抱住。傅斯年洗完澡,换了身干净衣衫,他等下还要外出,没穿睡袍。衬衫丝绸的料子光洁柔软,贴在她腰腹,温度亲密。
他嗓音有点哑,仍旧温柔,“在煮什么?”
“姜茶,驱寒的。”路臻下意识挣了挣,肢体抗拒。她跟他回来,只是不忍心他继续在楼下站着。
“等你喝完我就走。”
路臻伸手关火,要给他拿碗盛汤。手腕被他握住,她胳膊细瘦,被他轻易一带,圈入怀中。
路臻惊慌失措,瞪大了眼,双手抵在他身前,“你干什么?”
傅斯年打横抱起她,径直朝客厅走去。将她在沙发放下,路臻挣扎要坐起来,嘴唇却贴上两瓣薄薄的温软。
傅斯年亲吻着她,仿佛吻着一瓣脆弱的花般疼惜。大手托住她的后腰,将她拢进怀里。他明明已经很疲惫,身心倦怠,却眷恋和她在一起的感觉。闭着眼,薄长的眼睫覆在下眼睑,随气息轻颤。
唇舌交缠,抵开她的齿关,路臻敌不过他的攻势,起初呜咽几声,手被他摁住,放到他的腰上。搂着他,回应他的吻。
他是温柔的,却也是强势的。尤其对待感情,只要他认定,就未曾想过放弃。
路臻嗓子都哑了,身体出了一层薄薄的细汗,眼眶泛起潮湿的泪雾,小腿被他长腿夹着,纤瘦身躯蜷在他怀中,持续上升的热度仿佛要将彼此燃烧。
他的吻逐渐下移,从她精巧的下巴,到细致的颈脖,皮肤薄如蝉翼,被他双唇极轻一吮。
肌肤白皙如细瓷,即刻落下一抹鲜红吻痕。
路臻忍不住仰头惊呼。
她娇声的呐喊,愈发激起他的情绪。傅斯年扣紧她的双手,与她严丝合缝地倒入沙发中,嗓音哑得不成样子,在她耳旁问:
“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