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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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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路上天空飘起细雨, 沿海气候潮湿,天气总阴晴不定的。傅斯年和路臻不由加快脚步。

    经过一处草丛时,路臻听见里面传出微弱的喵叫, 她下意识停住脚。

    “什么声音?”

    夜渐深,天空又飘着雨,刚才还人流鼎沸的夜市,嘈杂渐渐散去。

    隔着雨雾,视野有些模糊不清。

    一只瘦弱的小奶猫从草丛后窜出头来,见到外面有人, 又飞快地缩回脑袋。

    傅斯年稍愣,和她一起蹲低身。

    他们在草丛外等了一会儿,大约是没听见动静, 小奶猫又慢慢探出脑袋。约莫两个月的大小, 因为出生没多久就被遗弃, 发育得很瘦弱。眼周和耳朵上有伤,可怜兮兮地,冲他们喵喵叫。

    声音也很虚弱, 像一缕游丝, 仿佛风吹即散。

    “啊, 好可爱!”路臻被小奶猫的举动萌化了, 顾不得身上飘湿雨水,问傅斯年, “它是走丢了吗?”

    “应该是让人丢在这里的。”以往在佛寺修行,他们收留过不少小动物。傅斯年两手抬着小奶猫的前爪, 将它举高。

    小奶猫起初还挣扎一下,和他的力量差异太悬殊,下肢在半空徒劳地蹬着, 看起来更可怜了。

    傅斯年确认它身上没有其他伤口,“太小了,在外面可能活不了。”

    “那怎么办?”路臻着急起来,这只小猫着实可爱,她不忍心放任不管。

    傅斯年左右看一眼,没找到能装它的东西,索性把自己身上的西装脱下来。

    路臻一愣。

    那西装是丝绸的,这样等于是废了。

    傅斯年用外套把小奶猫包裹好,站起身说:“先带回酒店,给它买点羊奶粉。”

    路臻先把小猫带回房间,傅斯年去附近的超市买羊奶粉和猫粮。不知道是过于虚弱的缘故,小猫显得很乖巧,并没有四处乱窜,而是蜷缩在角落里,时不时对她喵一声。

    路臻才发现,这只猫是异色瞳,一只眼睛是黄铜色,一只眼睛是蓝色。

    通体是纯白的毛发。

    门铃响了,路臻过去开门。傅斯年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一大袋子的猫用品。他急着赶回,身上衬衫被雨水飘湿,碎发有些乱。

    挺狼狈的。

    路臻莫名想笑。

    傅斯年见她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目光越过她的脸,望向客厅,“没让猫抓伤吧?”

    “没有。”路臻摇头。回来路上她一直抱着猫,隔着他的西服外套,小奶猫很安分。

    毕竟这只猫流落在外面,抽空他们还得带它去宠物医院检查。

    傅斯年把东西放在桌上,蹲低身,把地上的小奶猫抱起来。

    路臻发觉他这个人身上有种魔力,无论是对人还是小动物,总有十分的耐心。

    刚才还不安冲人叫唤的小猫,现在乖乖让他抱在怀里,亲昵地蹭了蹭他的掌心。

    路臻把奶粉罐子拆开,又去烧热水,准备给它弄点吃的。

    那么小的猫,需要人悉心照料,也不知道是谁家主人这么缺德,大半夜将奶猫遗弃在路边。

    路臻拿着冲好的羊奶粉过来,问:“你来还是我来?”

    傅斯年说:“我抱着它,你喂。”

    路臻没照顾过这么小的猫,用勺子喂了几勺,小奶猫大约是怕生,送到嘴边也不乐意喝,挣扎起来。

    傅斯年说:“还是我来吧。”

    两人交换,路臻抱着猫,由他来喂奶。

    他动作轻柔的,掌心抚摸小猫的毛发,安抚它的情绪。一边将羊奶喂给它。

    小奶猫竟乖乖低头舔了起来。

    路臻望着他,忽然想到,碰见他的那个雨夜,大约在他眼中她就和这只小奶猫一样,可怜无助,需要旁人照顾。

    搞清楚傅斯年的思路后,路臻一时有些心酸,又有些温情。见小奶猫吃饱喝足,把它交回到傅斯年怀中。

    比起她,这只猫好像更亲傅斯年。

    肯定是只母猫。

    路臻心头酸涩,站起身道:“我衣服湿了,想去换一件。”

    更衣出来,傅斯年竟还没走,和那只猫玩了起来。

    小猫吃饱喝足后就有了精神,随傅斯年手里的逗猫棒活蹦乱跳的。到底还是瘦小,灵活度有限,怎么也抓不到他。

    路臻略微无语。

    她问:“傅总,你还不回去吗?”

    傅斯年站起来,望着她,“想我回去了?”

    “……”

    路臻一愣,自己想岔了,心跳又开始不听使唤。

    傅斯年下巴朝地上的小猫抬了抬,“想好取什么名字没?”

    路臻摇头。

    “不如叫‘啾咪’吧。”傅斯年说。

    ……

    结果是路臻一个晚上又没睡好。

    不停回想他那句“想我回去了”是不是话里有话,最后又给小猫取名叫“啾咪”。望着她说的,眸光深邃温柔。

    好像“啾咪”变成一个鲜明的动词,印在了她的脸上。

    一晚上整个人都火烧火燎的,还伴随着客厅时不时传来奶猫的叫唤。

    路臻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发和一对乌黑眼圈从床上坐起,心情崩溃,今天他们还得出海。

    路臻梳妆好从酒店出来,秋瑜和傅斯年已经在车上等她。见她拉开车门坐进来,傅斯年原本在看财经杂志,抬眸瞧她一眼:

    “脸色很差,昨晚没睡好?”

    路臻:“……”

    你还好意思说。

    原定他们今天是要上北淩岛考察的,但昨晚在餐厅里谈崩了,路臻还以为出海的行程会取消。秋瑜陪陈查德应酬一整晚,谈拢了价钱,今天傅斯年再去和陈查德碰一碰。

    秋瑜凌晨四点才回房间休息,喝了一晚上酒,这会儿酒劲还没散,头疼,一路托着额头靠在椅背里,竟难得没找路臻的茬。

    他们乘坐陈查德的私人游艇出海,船员在驾驶舱把游艇开得飞快。船上除了傅斯年、路臻、秋瑜、陈查德和船员之外,还叫来了大批美貌香艳的陪酒。

    一个个身穿比基尼,披着薄纱,让人血脉喷张。

    路臻换了泳装出来,她这个人平时看着开放,内心其实还挺保守的,选了连体式的泳衣,外套长款蚕丝的防晒衫,只露出一双纤细长腿和白皙手腕。

    脖子上坠一条细细银链,在太阳底下泛着光,身材浮凸有致,既是性感,又是清纯。

    傅斯年在那头和陈查德交谈,路臻挑了处空位坐下,见秋瑜一个人坐着喝闷酒。

    这个人是真能喝,从昨晚喝到现在,居然还维持着清醒意识。

    路臻随手在果盘里摘了一颗葡萄,扔进嘴里,侧眸瞧他:“不是说信佛之人不能饮酒,你这么个酗酒法,不怕佛祖怪罪?”

    秋瑜冲她笑了下,眼神迷离,“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

    路臻:“……”

    是是是,什么话都是你说的。

    路臻懒得跟这个神经病说话,一边吃水果一边打量船舱,那些陪酒小姑娘们是真的聒噪,笑啊闹着的,一个劲地往陈查德身边钻。

    也想往傅斯年边上钻,可都被傅斯年拒绝了。

    无意间,两人目光交错,傅斯年恰巧看见她将一颗草莓放入唇中。她今天换了身泳装,纯黑的衣料紧紧包裹她窈窕的身段,手臂纤盈,双腿修长。

    腰肢很细,和挺翘胸臀形成完美的“s”形比例。

    长发挽起,削肩细颈,披着件薄薄的蚕丝长衫,几绺碎发让海风吹起。唇瓣红润,像涂了晶莹的唇蜜,嘬着一颗熟透的草莓。

    傅斯年莫名想起电梯里和她接吻的那次。

    忘了酒精带来的过敏反应有多难受,只记得她身上甜美的香气。

    傅斯年拍了拍身旁的位置,对她说:“过来。”

    路臻:?

    刚把草莓放嘴里,这么突然吗?

    路臻乖巧地走到他身边坐下。她好歹是秘书,在外面得听他的指挥。

    昨晚陈查德也喝了不少,酒量显然没秋瑜好,酒品也不大行,刚谈几句正事,现在正和几名陪酒在打情骂俏。

    说着话呢,手就去勾人家后背的泳衣带子。

    都给路臻看羞耻了。

    路臻悄悄跟傅斯年说:“这个人……好流氓啊。”

    傅斯年没说话,生意场上像陈查德这样的人多得是,有钱有权了,就沉迷于美色。权利使人腐化,要想不近墨者黑,只能保持自身的清醒。

    傅斯年目光凝着她,“是你把男人想得太单纯。”

    路臻一怔。

    忽地,船身碰上一道大浪,猛烈颠簸。浪花冲击夹板从外面溅进来。她一个踉跄,直直跌进他怀抱里。

    脑袋磕在他坚实的胸膛,那阵淡淡的沉香混合着海水的腥气,闯入她的鼻腔。

    路臻呼吸都乱了。

    傅斯年掌心覆在她后脑,一手护住她腰身,以防止她跌出去。有那么一瞬谁也没说话,她心如小鹿乱撞,耳朵贴在他胸膛上,听见他胸腔中沉稳有力的跳动。

    过一阵,两人分开,路臻整张脸都红了,仓促站起身道:“我有点渴了,去找找看有没有饮料。”

    路臻下了甲板,进到里面的夹层。上层是用于招待宾客的,二楼则被布置成餐厅,有几名熟手制作餐食。

    路臻站在饮料机前发呆,等可乐把玻璃杯灌满,身旁忽插过来一只手,男人的气息掺着酒气,低沉道:“路小姐今年几岁了?”

    路臻脊背一颤,发现陈查德跟在她身后下来。

    她匆忙按停开关,把杯子拿开,让出空位给陈查德。

    出于礼貌,她应道:“二十了。”

    “和外头那些小姑娘差不了多少。”她一直待在傅斯年身边,陈查德没机会和她攀谈。这会儿夹层只有他们两个宾客,熟手不会管客人的事。

    “有男朋友没有?平时喜欢出来玩吗?”

    路臻想起来,他刚才解陪酒泳衣的手。

    路臻心下防范几分,朝后退两步,喉咙发紧,“还没有……不怎么喜欢出来玩。”

    “哦,这么清纯啊。”陈查德眯起眼,对她更来劲了,目光上下打量她。她今天穿的是泳衣,虽说没有那些陪酒穿得暴露,但半遮半掩的,才更撩起男人的兴致。

    “还是第一次?”

    路臻还没反应过来,陈查德已经朝她扑上来。他大手攫住路臻的腰,低头嗅她颈窝里的香气,死命把她往客房里拽。

    “跟着我,我保证给你当秘书的待遇好一百倍。”

    “神经病!你放开!”路臻没想到他大庭广众之下竟敢来这一遭,二楼的熟手都是他自己人,仿佛对陈查德的所作所为见怪不怪,一个个装聋作哑,竟没有一个过来帮她的。

    路臻突然觉得世界好黑暗,男人好恶心。

    她想起以前在烧烤店打工时遇到的那些男人,总喜欢用有色的眼光打量她们,那时她好歹安慰自己是为了工作,那些人不过是看看,不敢真的上手。

    等真的被这些人碰到,才知道那股发自内心的恶心。

    这个社会对女孩子实在是太不公平了,长得漂亮些,穿得性感些,总会被人往歪门左道上想,可她们本身又有什么错?

    “放开我!”路臻拼命挣扎,手腕被陈查德攫出了红痕。她自负聪明,总以为什么事都有解决的办法,可男女之间力量差异太悬殊,陈查德还喝了酒,酒精上头,那股色胆更是不管不顾。

    看中了她,便要她。

    眼看要被他强行拉进房间里,路臻心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绝望,眼泪滑落下来,在心里壮烈地想要是陈查德真敢对她用强的,她就跳海自尽。

    当然,在跳海之前,她铁定要把陈查德弄死。

    此番壮烈的想法只在脑海里打了个转,并没有真的实现,陈查德还没来得及把路臻带进房间,楼梯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那样斯文的男人,眼里明显起了愠色,利落一抬脚,狠狠踹在陈查德的后腰上。

    “把她放开!”

    作者有话要说:  傅总:是时候让你知道佛山无影脚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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