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安抚壮汉
这时,一壮汉忽然有所察觉,怀疑的自言自语道:“真是奇怪,老子刚才那么着急,生怕这个大老板被蝙蝠咬伤,可你们看,今天的蝙蝠怎么对这个人类完全不感兴趣。”
“是啊,你要是不提,我还差点忘记这茬了。”另一壮汉回头看了看张大天。
张大天终于明白刚才那壮汉为什么一直在朝自己摆手。
“哎我说?大老板,你不会不是人类吧?”
这声音一出,四个壮汉同时向张大天投来疑问和谨慎的眼光。
“你他玛不会是另一个族群派来我们这里卧底的吧!”
话音未尽,壮汉们脸色已经由放松渐渐变成紧张,他们开始悄悄后退,与张大天保持距离。
“说!是不是你们族群吃了我们的长老?”
张大天寻思,真是倒霉,这帮壮汉怎么会这么想,可现在如果自己不说点儿什么,这几个傻大粗没准儿就要干我了,我要怎么解释呢?
焦急之下,张大天露出尴尬神情,时而呈现着有苦难言之色,他目光不自在的晃动着,闪躲着壮汉们急迫还有些微凸的眼球。
“喂!再不说话,我们可要对你动手了!别怪我们不给陈媚花面子!”一壮汉几乎吼了起来。
“好吧,就告诉你们吧,但你们可别跟别人说。”张大天重重的叹了口气,表示他豁出去了,粗声粗气的说道。
这到底是什么事儿,怎么那小子表情像是咱们要强暴他似的,看那副沮丧模样,咱们难道是在欺负小女孩吗?
“小子,快说,别让我们着急。”
张大天摆摆手,让这些壮汉靠近些。
壮汉们相互对望,估计这小子也搞不出什么花样,便移步来到张大天周围,但仍然警惕着。
“实话跟你们说吧,我和陈媚花已经好了一年多了,可能是因为我身上沾满了她身上的味道吧。”
“你他玛放屁,当我们是白痴吗?陈媚花怎么敢做这种自寻死路的事情。”壮汉们摇着脑袋,一副全然不屑的样子。
张大天见这几个傻大粗正在自以为是,继续说道:“当然了,她怎么敢跟我有那种事情,而且她也告诉我了你们的规定。只是我太喜欢她了,天天跟她待在一起,我俩虽然没什么破格的举动,但你们的规定总归管不到我的头上吧。还有,我刚才的意思是,千万别告诉陈媚花,不然她那种女人,一定会觉得很难堪的。以表我对兄弟们的感谢,我回头给你们多拿些油水,怎么样?”
只要是谈到钱,其他的一切顿然失色。
四个壮汉离开张大天,后退到土墙附近开始进行商量。
“大哥,你看这人到底有没有问题?”
“我觉得他就是一个大老板,傻乎乎的,没准儿蝙蝠不吃他,真的是因为陈媚花身上的味道。”
“他玛的,你知道陈媚花身上什么味儿吗?”
“不,不知道。”
一个壮汉面善些,凑到张大天身边似疑非疑的问道:“你真的不是?”
张大天扫他一眼,说:“我是什么?”
“残墨族的寄生虫啊!”
“残墨族?”
壮汉点头。
其余壮汉这时也上前两步,问道:“你能给我们多少油水?”
这主动权明显已经重新回到张大天手里,他不慌不忙,静静来回踱步,故作思考,这举动使得壮汉们觉得他是不是要反悔。
“怎么!说话不算数吗?即便你不是残墨族的寄生虫,我们一样可以轻而易举的干掉你。”
另一个壮汉挤到两人中间来缓和气氛:“别冲动,别冲动,他们这种当老板的都是抠门儿,再让他想想。来,你先跟我过来歇会儿。”他将威胁张大天的那个壮汉领到了一旁等待着。
张大天忽然停住脚步:“我出两倍,也就是陈媚花给你们的两倍,只能给这么多了,再多就干脆出手杀了我吧。”
这些壮汉平白无故又得到这么多好处,别提多开心,谁还会舍得杀掉这个财主。
其中两个壮汉轻声嘀咕:“大哥,这个老板万一是对方的卧底,咱们整个族群可就倒霉了,要不要背地里调查一下他的情况。”
“老弟啊,我又想了想,是我刚才多虑了,你想啊,陈媚花和咱们的古农长老已经有百年交情了,几乎就如古农的亲姑娘一般。在人类之间,这种关系不会怎么样,可在咱们族里,这种父女关系即使不是亲的,也胜似亲生了,所以陈媚花是不会做出这种损害族群的事情的。”
“也对。哎?大哥,这回咱们可掏上了,有了陈媚花的把柄,那汽水就不用再愁了!”
“闭嘴,你个蠢货,你以为那个陈媚花好对付吗?她可是活了两百多年了,我都不一定能打得过她,再加上那个古农长老的实力,谁不对这个陈媚花忌惮三分,你还敢在她身上算计,我看你是疯了。算了算了,就这样吧,快回去站岗。”
壮汉们心满意足回归到各自的岗位。
张大天一会儿站在左面,一会儿又站到右面,因为他本身就是来插队的,根本没有他的位置。
这些壮汉类似于寄生虫里面的保安,哪有什么管理能力,只是让张大天体验一下就完事,下午就把他送走,若是让他待久了,这些壮汉也会觉得不安。
张大天找个自认为舒服的位置站好,看似像个站岗的样子,却跟身边一个壮汉聊起关于残墨族寄生虫的事情。
原来,陈媚花所属的寄生虫是苍葬族,也就是族长苍葬为首的寄生虫家族,其成员有三十多万只类人寄生虫。
它们吃的东西除了跟人类一样,还吃人脑和蝙蝠屎。
进化千年的苍葬家族,以力量和速度为主要能力优势,当然,张大天也是其中成员之一,只不过他是被遗弃的家族成员,也可以说是被判死刑的家族成员。
而残墨族寄生虫,需要寄生在人类体内,它们可以控制人类的行为,直到宿主体力不支才会选择更换宿主。
它们没有保护宿主的意识,反而尽可能把所有营养占为己有。
所以大多数被残墨族寄生的人类,全都是面黄肌瘦,两眼无神的阴冷模样。
但千万不要小看这些如行尸走肉般的人类,他们体内的寄生虫可是膘肥体胖,最重要是,它们可以利用人体细胞分裂能力增生出粗大触手,力量同样巨大,虽然耸立的高楼大厦不好对付,但要毁掉一座平房对它们来说还是易如反掌。
现在残墨族人多势众,成员已经超过百万,已然成为苍葬族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张大天了解到这些以后,又问道:“为什么你们不去开发其他城市呢?”
壮汉消沉的说:“我们一直不知道残墨族的存在,而且,河马市是金矿最多的地方,残墨族很可能是为了黄金而来。”
时间在谈话中飞逝而过,蝙蝠群开始大批量向洞内转移,地上的小火车也进入洞中不再出来。
地上几十名工人努力打扫着污七八糟的场地,他们把残余蝙蝠粪便装进布袋里,然后同样运回到洞中。
寄生虫的工作效率远远超于人类,也就几十分钟的时间,地面就被清理干净,就像蝙蝠群根本没来过一样。
张大天四处瞭望,越来越无聊,而接下来的画面真正撩动他的心。
只见,在他对面,土墙脚下一个最大的山洞里,缓缓推出一个宽大坚固的木质展台,四周围着一群彪形大汉,他们光着膀子,身体前倾,用力向前推动着展台。
很快,这个木质展台被推到地面左前方的中间位置。
展台上立着两根如大树一样粗的木桩,两根木桩上分别绑着两个人,一个是男教练,另一个是,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