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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不过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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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到了这街口之地, 我们几人不若先尝过那汤饼?”金素出声提议道。

    韩垣和大管家都深知金素在厨艺上的造诣,既是她如此提意,他们自是不会出言拒绝, 反而纷纷露出赞同之色。

    大管家更是言道:“那汤饼在郡城也有食楼做来,只是唤之为‘水引饼’,乃是以冷肉汤调和,滋味儿别有一番风味不同, 只是不知这长安城中的汤饼又该如何?”

    韩垣在一旁出言道:“只消一尝便知。”

    大管家朗笑道:“正是此理。”

    三人既有心尝试, 便一边说笑,一边进了那汤饼铺子,此间食铺皆是以案几待客, 需跪坐在竹席上方可, 同金素在后世见到的饭店多有不同。

    不过, 跪坐乃是金素早已习惯之事,虽说她更喜欢后世的坐姿,但这么多年在大汉生活下来, 倒也不是没能适应, 自不会在这等小事上徒惹波澜。

    几人入座之后,很快便有食铺的伙计过来相询, 这食铺倒是只提供一种口味的汤饼, 倒是省却了他们三人选择的麻烦。

    而那店家的动作自也不慢,在他们三人报过饭后, 只一会儿的功夫,三碗热腾腾的汤饼便上了案几, 后又有人送来食用的竹箸和汤匙,三人这才拿起竹箸用起汤饼来。

    对金素来说,在那汤饼被店家奉上之时, 她便已然瞧出那汤饼用的材料,应该并非是小麦面粉才是,其色泽金黄,约摸是用的粟米或者黍米磨出来的粉制作而成。

    仔细想来,倒也在情理之中,西汉时期的主粮依然并非小麦,此时的人们大多依然是以粟,菽,黍等为主粮。

    而且,小麦大多数人家也只是将其煮熟,蒸煮成麦饭的模式来食用,而不是用面粉来制作食物。

    这粗粮汤饼倒也颇有几分趣味儿,金素曾在现代时去过某北方大省旅游过,那一省份的人们大多都以面食为主,更是将面食玩的出神入化,那粗粮面条自也是如此,栲栳栳,莜面等,都很是不凡。

    相较后世来,这食铺的汤饼无论是在制作手法上,还是在羹汤的调制上都多有不足。

    可能是还未学会醒面的原因?这汤饼吃起来有点硬,在美味程度上当然比不过后世那发展千年的面食文化,不过在大汉,已经算得上是金素吃过的很不错的食物了。

    羹汤的熬煮应该也废了一些心思,在这调料都不怎么丰富的时代,能顺利将肉汤去除腥味儿,就足以说明这店家很有手艺。

    她这边还在心中评判起这汤饼的制作技艺,以及其同后世的手法有何异同,大管家已是不由得出声赞叹道:“果然不愧是长安大城中的店家,其手艺已然比郡城中的那家食铺要强上许多了!”

    那店家闻言,脸上也露出了笑意来,谁人不喜被旁人夸赞呢?

    韩垣则并未出声,他虽也觉得这家食铺所出食物颇有几分手艺,到底也是尝过金素手艺几年的人,感触不如大管家那般深刻,在他心中,自然是素素的手艺为最。

    三人用起汤饼来的速度并不算慢,哪怕是一边食用,一边在心中慢慢体会的金素,也只比大管家和韩垣略慢了片刻罢了。

    待三人用过这第一家食铺所出的汤饼,又由金素出面付过银钱后,他们三人便出了这家汤饼铺子,继续往前路行去……

    一道食铺小街,不过四五百米长,即使他们三人数度停下,也不过花费了一个时辰不到,便已经逛到了头儿,

    这近一个时辰内,三人自也尝到了其它诸多不同美食,当然对金素而言,可堪称之为让她眼前一亮或者投注些许关注的,也不过就只有街口的那家汤饼铺子,并街角的一家糕点铺子罢了。

    其手法和现代流传的食物有几分相似,口感也尚可,别家倒只能算可以入口而已。

    到将要离开之时,金素才忽然想到一人,“糟糕!我们在食铺附近闲逛用饭,倒是忘了同行之人了!”

    金素所说的不是旁人,正是随他们一道,在市口看守牛车的大管家之子了,想来他定是饿的狠了,金素一时间有些尴尬。

    大管家闻言,忙出言宽慰,让金素不必在意自家儿子,金素却还是转身回头,去那家糕点铺子买了些黍米糕点回来。

    刚出笼的黍米糕点口感绵软,入口后更是唇齿留香,还能尝到由黍米本身散发出来的淡淡甜味儿,相较不易携带的汤饼,倒是这些蒸饼更方便些。

    大管家阻拦不住,也只好让金素去买了来,之后他们三人便不再在西市闲逛,而是顺着来时的大街,出了市门。

    因为还要给大管家长子送些吃食,他们这次出来后,倒先去了先前同其约定之处,待将黍米蒸饼送出,又得来对方的一阵感谢后,几人这才转了个方向,打算逛逛东市去。

    相较先前逛过的西市,东市的街道更为宽阔,铺子也更为广阔,售卖的珍奇之物颇多,哪怕同是售卖丝织品的铺子,它们也比西市的要强上数筹,只是这人流量和繁华程度就多有不如了。大管家也适时开口解释道:“因着东市多为大家之族开设而来,往来者也多为豪富之家亦或是贵人,是以相较西市来,便略有不足。”

    金素听了大管家之言,再略一细思,便也能明白过来,东市想来在这个时代便类似于现代的奢侈品卖场;

    而西市则更为平民化一些,这贵族人口再怎么说,也是比不过平民的,自然这繁华度上便有些不及后者。

    只是在赚钱的厉害程度上,想来东市还是要强过西市许多的,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大家族在此开店聚敛财富。

    相较于他们在西市游逛的时间,哪怕东市的面积足足有西市两倍之大,金素她三人也不过花了相同的时间便已逛完。

    一来,她将来的主战场还是在西市,东市这边只消看过,只当涨涨见识便罢,却不会像先前那般,耗费时间去细细体味了;

    二来,东市除却那售卖珍奇的铺子外,大多数对后世的金素而言,并不能吸引到她,她也无意去那些所谓的高档酒楼去品味。

    倒不是出不起那个价钱,而是觉得并无甚么必要,她先前在河内郡城已然同许多大酒楼的庖厨比试过,其手艺也不过尔尔,想来此处的也不能给她太多惊喜,既如此,她又何必浪费时间和金钱在此呢?

    待她们逛过东西二市后,时间尚且颇为充足,而金素此时却有心想要往附近的居住区看上一看。

    一者是为了一饱眼福,看看这千年前的盛世长安;二者金素也是为了寻摸一处宅院,供他们一家人居住。

    毕竟,那处田庄虽说现在名义上属于她,实际上居住之人则主要是大管家一家十几口人,他们又要在西市中开店,若是一直居住在田庄中,总归是不便。

    倒不如趁着今日的时机,先行找几家合意的房子赁下,到时候也无需太过忙乱。

    金素一提出想要在附近的各坊探看一番,大管家略一思索,便能猜出金小娘的打算来。

    他倒不会觉得金家这几人住在田庄上,对他们一家人有什么妨碍,但是田庄到底距离长安城中远了些,往来也并不如何方便,若是需要每日都乘坐牛车而来,倒不如在城中住下,往来可随意些。

    想明白了金素的打算后,大管家自会不会阻止,可惜,他对这长安城也并不如何熟悉,想来他们若是想要去坊中探看,租赁宅院,便需要有牙人带领了。

    “金小娘既是想去坊区一探,想来心中已有所决断,老朽对长安城中的诸多事宜,也并不十分了解,想来帮不上什么忙的;

    “既如此,我们不如去牙行寻摸一个牙郎来,令其带着我们去看看?若是今日无有看中的,左不过给那牙郎几个跑腿钱罢了,别的倒是无碍的。”

    金素先前说的颇为隐晦,其实也是因为担心大管家硬要他们住在田庄内,推拒起来很是麻烦。

    她却没想到,大管家竟如此通透,自己不过略泄露了几分心中所思,他便闻弦歌而知雅意,更是不曾苦劝他们留下,如此知情知趣,倒真的让金素松了口气。

    至于大管家所言用银钱请一牙郎来带领他们的建议,这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更别说由专业人士带领,能让他们省去不少冤枉路,金素自不会心疼那些请牙郎的银钱,她只笑着应道:“大管家既已有了此意,那便去牙行请来牙郎跟随,行事也更为便宜。”

    毕竟,他们几人在长安都算得上是人生地不熟,这个时代信息流通又颇为滞碍,时人又不似后世之人那般,有那么多广而告之的手段,能让他们知晓谁家院落意欲赁出。

    在无人带领的情况下,想要找到合适的宅院,并不容易,总不好进得一个个坊,再一家家敲门过去,询问人家的房子要不要出租吧?

    之后他们三人便又调头去了西市,只在路上略一询问,便知晓了这牙行所在,而那牙行也很快派了个三十岁有余,看着颇有几分精明的中年男子,带着他们开始去那有院落租赁的坊,打算将在牙行里留下租赁消息的院落,一个个看去,让客人自行挑选。

    有了专业人士带领,金素又同其讲了些自家的要求,比如说他们租赁的院落不需要多大,位置倒最好在西市左近,四邻居住之人不能太过杂乱,其余的,她倒是并无提甚么要求。

    她们一家只四人,租的院子太大,不仅耗费银钱更多,想来收拾起来也并不方便,位置的话倒是只需要方便他们往来西市的铺子便好,若是距离西市太远,那还不若住在田庄上呢。

    至于旁的要求,金素也只要求四邻稳妥些更好,哪怕长安城中巡街兵丁衙役不少,想来不会有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敢在天子脚下盘旋,放肆;

    可即便如此,长安毕竟也是个人口数十万的大都会,作奸犯科之人想来也是少不了的,若是四邻太过杂乱,想来也不会如何安全,金素自然是不想住在这等地方的。

    那牙郎自然明白身旁这小娘子的意思,不过他感到有些奇怪的却是,这一行三人领头者竟不是那中年老汉,也不是那看起来颇有气势的小郎君,而是这般年轻的小娘……

    当然他心中虽说很想知道缘由,却也深知自己身为牙人的本分,自是不会多言,惹来客人不快。

    在牙郎的带领下,几人的步伐并不算慢,只一会儿的功夫,他便指着前方的坊门开口道:“此乃常平坊,距离西市最近,里面恰好有一户人家要搬去它处,欲将宅院赁出,几位可欲前往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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