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偶遇
斗南站在一旁,看着他。
莫殊总是叫他想起一只猫。
那是只黑色的野猫,他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但某个暴雨的夜晚,它突然就出现在了他的窗口。带着被什么东西咬出的伤,湿淋淋的。
这是个不同于他的自由生命,在他意想不到的时间地点里,同他的命运纠缠在了一起。
他抱它进来,给它涂药,却被挠了一爪子。
他当时可伤心了。
后来那只猫偶尔会来看看他,还会给他叼些老鼠和蜥蜴。他的弟弟妹妹见了,又大呼小叫着恶魔之子跑去找妈妈。
真要命。
后来那只猫好像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不送那些叫人看了会误会的东西了。
它后来送的是花。
但花很快就烂了,也留不住。
那只猫最后……死了。它拦在他面前,被父亲抓了起来,在肚子上划了一条深且长的大口子,扔在了一边。
他没能救下它,而且他自己也被父亲拎了起来,栓在了石台上,开膛破肚。
他的父亲本来说,如果他能够好好地把猫的脏器分开装起来,就没事了的。他当然可以好好做到这一点,父亲教给过他很多次,他擅长处理尸体。但他被骗了,他还是得了个同那只猫一样的结局。
斗南蹲下来,看着地上难受到意识不清的莫殊。
又是一个雨夜,又一个不同于他的自由生命,落在了他的面前。带着伤口、无根之水的森然寒意和强得惊人的想要活下去的欲望,对着他挥舞爪牙。
今天他还塞给自己一只玩具熊,那只熊看上去蠢得要命,但比老鼠、蜥蜴或者花能够保存的时间长多了。
斗南觉得……或许……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只猫的,在那一切之后?
他想着,试探着伸出手。
阳台门突然被推开,乌木爻探头出来:“你俩……莫殊又怎么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黏稠的倦怠,斗南莫名觉得自从踏上去往雾疆的路,乌木爻就又恢复了刚跟他在纳什见面时的样子。
他依旧温柔,却也死气沉沉。眼睛里的火苗找不到新的可燃物,又重新落地成灰。他又开始失眠,虽然看上去就好像睡着了一样,但如果真好好睡了一晚,他也不会在赶路的时候那么疲惫。
“头发都不擦干就出来吹风,头不疼那你头就成铁做的了。”乌木爻拉着莫殊进了屋子,斗南跟在他们后面,把门关上了。
乌木爻忍不住轻声数落着莫殊,一边拿着干燥的毛巾擦他的头发,很小心地避开了新生稚嫩的犄角。
莫殊自知理亏,没什么可说的,头还疼,低着头闷声任他擦,一时间也忘了夺过毛巾自己擦似乎才是自己该做的事情。
头发擦了半干,脑子终于重启的乌木爻想起自己……好像会吸水来着。
于是他默默把莫殊头发上的水聚在手里扔了,叫他们快点睡觉,明天还要赶路。
莫殊倒头就睡。有一半可能是疼晕的。
斗南看了看乌木爻,突然扯住他的衣角:“阿爻先生?”
“什么?”纵使乌木爻脾气再好,这会儿也只能强行耐着性子听他说。
“不如我们去找晏先生吧?”斗南的表情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
“找他干什么?”乌木爻一愣,脑子里最先冒出的念头却是塔塔距离焉都有多远。
“看你好像这两天状态不太好的样子。”
“跟他有什么关系?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
“可在幽冥之森的时候,我看你跟他聊天好像很开心。”
“……”
“被我说中了?”
“……睡觉吧。”乌木爻像是在叹息,“我们完全是两个世界,两个世界如果距离太近的话,会炸掉。”
这就是斗南跟乌木爻不一样的地方了。
如果是斗南的话,他会不顾一切地跑过去,宁愿两个世界一起炸掉。
但乌木爻只会远远地观望,然后克制地一步步走远。
……
神在第七日感到寒冷,于是升起烈火,一团放在地下,一团扔在天上。——《源记》
……
第二天他们起得很早,匆匆就上路了。虽说莫殊觉得问题不大,但保险起见,还是快点走的好。
他们很快就出了城,进入了山野间,步伐才算慢下来。
九月的天气已经开始逐渐转凉,加上他们一路北上,不由得叫人开始怀疑衣服带的够不够多。到最后莫殊忍不住问了出来。
“赤银狐不怕冷。”并不是纯种赤银狐的乌木爻如是说。
“僵尸对温度不敏感。”尽管并不是僵尸但放弃解释的斗南如是说。
莫殊表示……莫殊觉得很淦。
“到了雾疆可以买几件衣服,或者我有多余厚衣服,只是你穿可能有点大。”乌木爻目测了一下莫殊的尺码。莫殊很瘦,比他还要矮一些,不过莫殊跟斗南的身量相仿,只是斗南这……斗南估计是没几件多余衣服的。他连自己都快喂不饱了上哪里去买衣服。
冷归冷,山野间的确有太多城镇里见不到的风景。
开始泛黄的巨树,匆匆窜过的松鼠,潺潺流过的溪水,还有起风时……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一切都让人觉得宁静又安逸。
他们被巨大而又松垮的声音包围,感到了难得的、非常莫名的安全感。
这是城市里看不到的风景。
莫殊突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人会隐居山野。为什么有些族群执意不肯长期入住人类的大城市。
可是城市有城市的好处,山野也有山野的妙处。趁着能够走动的时候,多四处走走,多好。
他们在傍晚时分赶到了雾疆城外,城门险些就关了。
于是住房问题又被摆了上来。
雾疆不比塔塔,塔塔即便是处于庆典,客流量也没有纳什大,还是可以相对容易地找到有空房的旅店。雾疆虽远离王城,但也是个大城,又有着人偶之乡的别称,于是就有更多的游人聚集于此。
雾疆的街跟纳什也不大一样,纳什就像个……平平无奇的大城市,只是人多且杂,且位于王城脚下。雾疆市井间的装饰、店铺的风格摆设,都充斥着诸如人偶、傀儡、齿轮、蒸汽机之类的东西,极具后现代气息。这倒也不奇怪,雾疆除了外号人偶之乡,也是著名的科技大城。虽然距离王城较远,但却同纳什一样重要。
“其实房顶就可以。”莫殊说道,在刚刚第三家旅店表示已经没有空房的时候他就已经目测好了几个适合露宿的房顶,顺带一提现在这是第五家。
“但是本来打算呆到庆典结束,总不能一直睡房顶……”乌木爻很心累。本来就没有睡好,还赶了一天的路,现在又找不到旅店,就更是绝望。
失策啊失策,果然睡眠不足会叫人失去理智。
乌木爻推开第六家旅店的门,刚巧听见老板说:“我们这里只有一间家庭套房了……”
而老板面前只站着一个独身的男人,周围也没有其他在等待的旅客。
他们忙冲了过去:“请问还有没有三人间?”
他们总不好直接说“我们要订家庭套房”,于是还是客气客气问一句,即便刚刚他们都听到了。
那个男人啧了一声,转身欲走,估计也已经被不少旅店告知没有房间了,他一个人总不好跟三个人抢……
独身男人跟乌木爻他们的视线短暂地对上了一瞬间。
好像……有点眼熟?
斗南问莫殊:“你看他像不像刮了胡子的晏先生?”
莫殊无语:“这他妈就是刮了胡子的晏大叔。”
场面一时有点尴尬,他不是说要去焉都吗?
乌木爻没空搭理他们,火速办理好了入住手续,然后走到了晏河清面前,拿着钥匙晃了晃:“住不住?”
晏河清此前已经跑了三家旅店,都没空房,于是瞬间屈服:“住。”
家庭套房是里外两间两张床,房间挺大,环境不错,估计乌木爻这回破费了。
“哎。”晏河清喊了一声,乌木爻回头看他。
“均摊一下房费吧,我连在纳什的一起给你。”
晏河清走的时候是真的忘了自己还欠着人家房费这回事,回了焉都才想起来。当然,他倒也不是因为这点事就跑到了雾疆来的。
其实他还不还钱乌木爻本身是无所谓的,说来惭愧,早年间他作为当年的王牌雇佣兵团永安的一员攒了不少钱,那会儿也没有什么兴趣买什么东西,只用一少部分喂饱自己,换季了偶尔买点衣服,剩下的就一直维持他生活到了现在。
但人家说要给,他哪有不要的道理,于是算了半天,四舍五入报了个数。
晏河清就掏钱给他。
然后在一边看戏许久的斗南问道:“晏先生,你怎么在这儿?”
对,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焉都离这儿挺近,哈?”乌木爻打趣道,凑近了点盯着晏河清看。
晏河清的形象变化挺大,不怪他们一开始没认出来。他的胡子刮干净了,头发也剪短了。没裹着他那严严实实的斗篷,穿着普普通通的衬衫长裤,看上去挺拔又帅气,有种锋芒内敛又成熟稳重的性感。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啊。
不过他额角贴的那块纱布是怎么回事?又接了工作然后受伤了?
“之前没发现啊。”乌木爻笑眯眯地凑过去,扒着人领口看了一眼,“你还有纹身呢。”
红色的花纹覆盖在晏河清的脖子上,仔细看会发现这纹身挡住了一道疤。
晏河清深深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也没想到会遇上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