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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第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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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蚌从没有见过这样子的李寻欢。
    他是书香名门养出来的不世英才, 自小到大也鲜少能有难倒他的事,书读得好,武功练得也好, 像是生来就比别人懂得多, 做什么都信手拈来似的。少年中举时就险些被许多高门榜下捉婿, 等到被皇帝钦定了探花, 熙来攘往的媒人更是差点踏平李园的门槛。
    其中不乏有高官贵胄家的女公子, 殿试三甲打马游街时, 远远瞧了这新鲜出炉的探花郎一眼,从此便一见倾心,央着父兄对李寻欢明示暗示, 含羞带怯地盼着能嫁入李园。
    连宫里都隐约传出了一点风声。
    那般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提亲场面, 甚至传为一时佳话。
    可他一个也没有答应。
    彼时他父母兄长尚在, 大李探花因患病而主动拖延着婚事, 全家的目光就都放在了小李探花身上。连一向自认“严父”的李老爷都曾捋着细须, 装作若无其事地与小儿子谈心, 旁敲侧击着打听他是不是一早就有了心上人,不然怎么会如此的处之泰然, 媒人来一个他便打发一个。
    “除非圣上下旨赐婚, 命你尚主,否则为父看你的婚事……”
    李老爷还曾上下打量了小儿子几眼, 果断做出结论:“恐怕难了。”
    “儿子从不曾想过攀龙附凤。”
    李寻欢斟上一杯茶, 送到父亲面前, 等李老爷慢条斯理地啜饮一口, 却又突然听他道:“即便圣上当真抬爱, 儿子也不愿。”
    “噗——!”
    李老爷一口茶喷出半丈远。
    除了在自家夫人面前, 李老爷活了大半辈子也没有这么失态过。他被惊得双目圆睁, 胡须上还沾了茶水,正滴滴答答地往下落,自家小儿子却仍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好像那个随口说着“抗旨就抗旨罢”的人压根就不是他。
    “你、你这……”
    早年也曾官袍加身的李老爷下意识就想训斥,一句“大逆不道”几乎都悬在嘴边了,可他看着小儿子冷冷静静一双眼,最后问出来的话莫名其妙就变成了:
    ——“你这到底是看中了哪家姑娘?”
    若非早就心有所属,怎么会是这样别无所求的坚定?
    李老爷都顾不得打理自己了,一想到小儿子神不知鬼不觉就认定了未来妻子,纵然是他这个严父也有些喜上眉梢:“可曾约定过何时提亲?咱们李家向来不兴纳妾,你既然心仪人家姑娘,便需得做足礼数,该有的一样也不能少,万不能怠慢了她……”
    河蚌亲眼见证着李老爷从天真稚子到妻儿圆满,也难得见他如此多话。那满盈在眉眼间的喜色掺杂着为人父者的欣慰,像是悬在心口的大石缓缓往下降了一半,让她这个藏身李园的小妖都凝目看了许久。
    李寻欢却只是含笑听着父亲的叨念。
    不管如何被家人追问,他也没有说出那姑娘的名字。连抱病在身的大李探花都曾指着李寻欢,一边低咳,一边拿这个弟弟打趣,说弟媳尚未进门就被他护成了宝,往后可怎么得了啊?
    可是,等到昔日的四口之家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接连离他而去的父母兄长也没能见到那个姑娘。
    谁也不知道李寻欢的心上人是谁。
    河蚌也曾好奇过。
    她不懂所谓的情爱,却看着李老爷李夫人琴瑟和鸣了一辈子。李老爷走后,李夫人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多岁——河蚌从没有想过,原来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个样子,眼睛里再不见一点亮光,原本保养得宜的头发突然白了,笑着的时候都让人觉得她要落下泪来。
    河蚌离开海夜叉固然也很难过,可是身边没有了海夜叉,她一个人也在默默往前走。想念归想念,她依然会尽力修行,好好活着。
    所以小妖不明白,什么样的感情才能让两个人一旦失去对方,漫漫余生便从此了然无趣,连每一个日出和日落都变成形单影只的煎熬。
    尤其是文武双全的小李探花。
    李寻欢越是出众卓绝,河蚌便越不能想象,什么样的姑娘才能让他生死相依。
    直到他遇见了沈素。
    瘴气林,篝火旁。
    明明是李寻欢出其不意地抱住了沈素,动作甚至有些蛮不讲理的强横,可他那样埋首在对方颈窝的样子,却像是突然坦露了所有的疲惫和伤口,把一个满身沧桑的自己交托出去,任由那个人的手穿过小李飞刀的防御,将这个伤痕累累的李寻欢收拢在她的怀抱。
    他唤她的名字,问她的红线要系给谁。
    河蚌被这个意识迷蒙的李寻欢惊在当场——就算是面对父母兄长,小李公子也没有像这样坦然示弱过。
    以至于当沈素好不容易挣脱的时候,哪怕她面无表情地盯着李寻欢,眼底更是杀气腾腾,河蚌也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好在沈素没有当真动手。
    小姑娘冷着脸,一巴掌拍开李寻欢还要过来握她的手,甚至不耐烦到直接扯开了他的衣衫,再不见方才的小心翼翼。
    哪里像是要给人上药?给人上刑还差不多。
    “生死同心蛊没有。”
    沈素将刚刚捣好的草药三两下涂在李寻欢侧腰,看也不看他紧实流畅的肌理,只把沾在手上的药汁全往他衣服上蹭:“钻心噬魂蛊你要不要尝尝?包君满意。”
    小李飞刀眨了眨眼。
    他似乎疲惫极了,任由小姑娘拿他当抹布,眼神更是虚晃不止,最后却总能落回沈素的身上。听见她开口了,李寻欢竟然还真的沉思了一会儿,也不知道那个快要烧糊涂的脑袋在想什么。
    沈素蹙眉,就见这人目光混沌着反问她:“哪里来的草药?”
    ……白天用完了,逮兔子时一并采的。
    或者说明白点,是补充草药时顺手逮了只兔子。
    小姑娘双唇紧抿,没想到他都这般情形了,竟还能意外直指要害。
    “你不要乱跑,万一遇到什么危险……”
    土生土长的南疆女儿撇了撇嘴:“能有什么危险?伤到不能动弹的人又不是我。”
    李寻欢轻轻一笑。
    他正是最好的年岁,生得芝兰玉树一般,眼角眉梢却总带着一点莫名所以的沧桑,此时整个人的气质因伤病沉落下来,眼底失神,更显出了几分难见的困顿与脆弱。
    可他却说:“我也没事。”
    这完全就是睁眼说瞎话了。
    小姑娘直接翻个白眼,看在他是替她挨了一匕首的份儿上,总算没有继续和这个伤患较真。
    她低下头,把先前蹭满药汁的衣衫扯过来——也不知道该不该多谢她手下留情,一股脑全蹭在中衣内里。沈素看着小李探花乱七八糟的衣衫,一边利落地给人系衣带,一边嫌弃道:“我可不会给你洗衣服,若是爱干净,就趁早自己想法子解决。”
    “……好。”
    李寻欢隔了许久才明白过来这话里的意思:“我尽快好起来。”
    小姑娘手上一顿,怀疑地看着他:“你到底是真的病了还是装的?”
    脑子这不是挺清楚的么。
    沈素似乎是想也没想地去探他的额头,要试试这人究竟有没有发热。但还没等她的手掌落下去,李寻欢已经在她掌心阴影下闭起眼睛,眉心皱起一个波折的“川”字,呼出的热气先一步撒落在她的手腕上。
    沈素也跟着皱起眉头:“你还有哪里不舒服?”
    不怪她有此一问。
    早在第一次被围攻时,李寻欢就已经负伤,可他一声也不吭,之后依然一力拦下大半敌人。旧伤新伤,内伤外伤,如此叠加反复个没完,再遭遇这一记深入腰侧的匕首,终于彻底爆发。
    林诗音可能还看不出什么,可作为医治他的人,沈素嘴上再不肯饶过他,心里却很清楚:
    ——李寻欢是真的伤得不轻。
    否则以他的性子,但凡还能动弹两下,也不会放任两个姑娘这么忙里忙外,而他自己“坐享其成”。
    李寻欢双目紧闭,像是呼吸不畅似的,分明正发着高热,唇色却已经微现青紫。
    他却只是轻声重复:“我……没事。”
    死鸭子嘴硬。
    沈素干脆不再和他废话,原本要落在他额头的手绕去颈后,素白指尖不经意间探入李寻欢的发根,把人托扶起来,自己再往他身后一挪,便让这个重伤的探花郎枕上她单薄的肩头。
    李寻欢此时心脉较弱,这样抬高上半身让他呼吸微缓,看上去似乎平复了些。
    沈素却颇为复杂地望了望天。
    ——虽说换了个姿势,可到头来,还不是她自己又投怀送抱了?那刚才还挣扎个什么劲。
    “……搞不好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小姑娘咬牙挤出这句话,却还是把手掌落在李寻欢心口处,默默运功为他护住心脉。
    李寻欢却皱着眉要躲:“沈素……”
    他虽然神志不甚清楚了,却还记着不能让她动用内力。
    ——因为沈素同样有伤在身。
    “你给我闭嘴!”
    小姑娘显然是耐心告罄了,不想再听他啰嗦,又不好捂住他的嘴,索性一手推着他的脑袋,让李寻欢就着这个最舒服的姿势重新埋进她的颈窝。
    探花郎灼热的体温像是燃着火的棉絮,一下一下燎烧着近在咫尺的她,难以抑制的战栗从肌肤相接处一路蔓延至心头。从未如此亲近过男子的小姑娘有些不自在,语气愈发烦躁:“不想死就给我安生点,否则就算病不死你,我也迟早要了你的命。”
    李寻欢滚烫的呼吸喷吐在她秀美的脖颈:“……”
    “还有完没完了?这样都堵不住你的嘴么?!”
    他刚才那一句声音极低,心烦意乱的小姑娘没有听到,抓狂地低头一看,却见李寻欢像是耗尽了最后一点精气神,眉心依然深锁,人却已经失去意识。
    按理说,沈素身量纤瘦,李寻欢却长身玉立,枕在她肩上绝不可能是什么舒服的睡姿——也确实是不太舒服,毕竟他连睡着的时候都在皱眉,也不知道哪里有那么多烦心事。
    但这样几近穷途末路的困境里,他伤病交加,虚弱不堪,却被小姑娘不讲道理地压制在怀中,竟像是主动上缴了兵刃的将帅,不曾有过丝毫抵抗,武林中人该有的警惕心早就荡然无存了。
    “……”
    小姑娘憋屈得不得了,看上去恨不能拽着李寻欢的衣襟摇醒他,让他把刚才那句话重新说一遍。
    可是凶神恶煞地瞪了人半天,她的手依然稳稳停留在李寻欢心口上,继续输送着内力。
    沈素守了李寻欢一夜。
    等到第二天他清醒过来,不再发热了,呵欠连天的小姑娘却没有真的去追问:那句没有被她听见的话,到底是什么?
    只有河蚌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那一晚火光摇曳,小姑娘恶狠狠地威胁着,说迟早会要了探花郎的命。
    昏昏沉沉的探花郎却轻声答了一句:
    ——“你不是早就做到了么。”
    要了他的命。
    ***
    一行三人在瘴气林躲了五天。
    李寻欢心里很明白,之所以能得到这一个喘息之机,一是此处确实易守难攻,不止瘴气密布,还有各类毒物横行。他们是有沈素领着才敢往最深处闯,也是有她镇着才敢落脚五天,连南疆百姓都未必能这么无所顾忌,更别说那些人生地不熟的正道门人了。
    即便真有聪明人猜出他们躲在林子里,但想要找到遏制瘴气和林中毒物的办法,也得花费些时间。
    二是他们只有三个人,却接连突破正道围攻,就算沈素总是执意焚尸灭迹,尽量遮掩她的用毒手段和李寻欢的身份,但总不能每次都将人杀得一干二净,——总有贪生怕死者逃得飞快,也总有他们三个人只能逃离的时候。事到如今,正道总该清楚他们这边战力如何了。
    与其分批行动再被逐个击破,倒不如形成合围之势,届时仅凭人数优势也能碾压他们三个。
    于是,当李寻欢刚刚有所好转,他便提出要尽早离开。
    林诗音看着他犹带苍白的面色,踌躇道:“要不,我们再多留几天吧。”
    “好。”
    李寻欢还没说话,已经听见小姑娘斩钉截铁的声音抢先传来:“我们多待些时候。”
    “……”
    他转头去看沈素。
    小姑娘蹲在溪水边,百无聊赖地掬起一捧水,看着它一点点从指缝间滑落。察觉到李寻欢的注视了,她有些不耐烦地抬起头,瞪了他一眼。
    “干嘛?”
    李寻欢慢声道:“瘴气林被突破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我用你说?”
    不知道为什么,小姑娘这几天看他似乎格外不顺眼,哪怕正商讨着生死大事,她说起话来也像是夹木仓带棒:“我这么仓促都能配齐遏制瘴气的草药,他们那边但凡剩下一个长脑子的,也该明白要去向南疆人讨法子了。”
    林诗音愈加不解:“既然素素你都能猜到,那怎么还?”
    “我这不是就等着他们么。”
    小姑娘看着水底渐渐向她靠近的黑色长蛇,神情不变,甚至还能把手肘支在膝盖上,单手托腮地注视着它,懒洋洋道:“他们不来我才要发愁。”
    毕竟少了要入瓮的鳖……
    沈素毫无征兆地突然伸手,下·身纹丝不动,却精准捏住黑蛇的七寸,不顾它尖利的毒牙和瞬间缠紧在她腕上的蛇尾,将这水底毒物湿哒哒地拎在手中。
    ——那她捉谁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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