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在意
每逢冬至的前几天。村里都会举行一些习俗庆典,庆祝这一年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比如,一起团席吃个饭,一起拉手在篝火旁蹦踏舞……等等
但最让人期待的,还是葡萄亭的那场戏剧。听村里人说,老村长这次可下了血本,请了戏剧的两个头牌。
葡萄亭是一个平时农民干活累了,可以休息的大亭,这里场地宽敞,所以老村长才把场地,安排在这个地方。
乡村生活虽然简单朴素,但农民依然对生活,充满着激情与热爱,也能把小日子过得安逸且平淡,浓浓的乡村气息。
戏剧一般要到晚上才开始。
因受到老村长的邀请,村里的所有人,中午都要来堂厅,吃场团席饭。
戴殃属实对这里的习俗,感到厌烦和无奈,搞得像婚典似的,他当初称王都没有这么隆重。
某人刚坐下没多久,凳子还没捂热,就立马被段昔拉去端菜了。
“端菜的事,不应该叫那些女人来吗?你拉我干什么?”戴殃瞪着他,满脸不爽。
“我们力气大,可以帮忙一些重的。再说,我们坐在这里,又没有什么事可做。就当吃饭前,先热个身。”
段昔把碗碟递给了他,示意他走。叫段昔在那里巴巴等着饭吃,还不如先帮他们一起干活。先劳后果,显而某人一点都不懂。
戴殃不情愿地接过碗碟:“吃个饭,屁事真多。”
段昔无奈地看着他:“等把活忙完了。你要去哪里翘着二郎腿,都没人管你。”
炉灶边,炒菜的大娘忙得满头大汗,不停拿汗巾抹着额头。连戴殃这个打下手的,都应付不过来,他和段昔两人,直接忙成了客店小二。
大娘抬头看到,端菜的人是个俊小伙,她翻了几下铁锅,突然对戴殃喊道:“小伙子,你是从哪里来的,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戴殃并不知大娘是在跟自己讲话,而是端起了灶台的菜又出去了。
等他再次回到灶台。
大娘连忙抓准了时机,直白问道:“小伙子,看你这年纪轻轻的,你娶媳妇了没?”
因为大娘的菜还没烧好,戴殃便抱臂靠在门边,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大厅,准确来说是在看某个人。
看他没回答,大娘也不在意,依旧不休不饶地搭讪:“如果没的话,大娘这里正有个合适的人选。小伙子,保证你看了一定满意。”
闻言,戴殃终于是转过了头,他挑起了一边眉峰,打量着眼前的老婆娘。
看他回头,大娘急忙对着一边洗菜的姑娘,招手道:“阿花,你快过来。”
这姑娘看着水灵贤惠,长相也干净,屁股也很翘。
大娘一边炒菜一边撮合:“这就是我家闺女阿花,怎么样,漂亮吧。”
“论我家阿花这身姿,配你这小伙子的基因,定能生出个白胖强壮的娃。”她倒是越说越起劲,直接一拍即合。
旁边那阿花瞄了戴殃一眼,当场就面红耳赤了起来,连抬起头再看他一眼都不敢。
大娘看着极豪横,有点母老虎的气势。她推了阿花一把,自豪感十足:“你伙子算是捡到宝了。我家闺女福气足,定能给你生个儿子。”
闻言,阿花当即就捂起了脸,直接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在农村有个奇怪的现象,他们总是认为屁股大的姑娘,更能生儿子,福气也更足。
有多满意戴殃不知道,只是眼睛有点抽而已。他当然不会被阿花姑娘给勾引到。只要他戴殃想,无论\搞\谁都是百分百中奖的好吗。
老村长在旁边咳了几声:“大娘啊,你家阿花今年也才十六。你这么撮合,是在赶着下年抱孙子呢。”
看着大娘刚放下的碟盘,戴殃顺手端起,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甚至连理都不想理她们。
老村长看着他的背影,转身又对大娘道:“你家阿花还是另找儿郎吧,我看这小伙子可挑剔得很。找个内地的,总比外地的好。”
大娘的热脸贴了冷屁股,她挥挥手道:“你说的也对,这伙子虽然身形和相貌占了优势,但人却不怎么讨喜。找个好儿郎,哪有那么容易。”
为了自己女儿今后的幸福,大娘还是选择放弃这滩婚事。
在某人认为好的菜色,都是往他兄弟这边挪,什么鸡鸭鱼肉之类的。真以为师哥跟他口味一样,喜欢荤的。
在农家人中,他们吃惯了素菜,这些大鱼大肉一般都是逢年过节,才有的菜。所以荤菜一上桌,立马就被别人一抢而空。
段瓷当然也不待后,她动作利索,那鸡腿最后,还是掉在宋珉晞的碗中。
旁边小孩子拉着段瓷的衣角,嚷嚷着要吃鸡腿。
段瓷不在意地瞥了他一眼,含糊地剃完嘴里的骨头,直接插\在鸡屁股上面,就递给小男孩:“拿好了,你要的鸡腿。”
这鸡屁股与鸡腿,不能说是毫不相干,简直是一模一样。
宋珉晞把一个瓷碗扣在另一个碗上,用手捧在怀中,像在等着什么人。
穿了一身玄衣的戴殃,在灶旁忙得热火朝天。不停在厅中跑来跑去,每当走到他师哥旁边,都会减缓着速度,多看他几眼。每次端菜,都得绕了一个大圈,从他身旁经过,说他累,那也是活该。
一共十来张桌,菜也快上完了。
老村长道:“最后一道菜端完,你们俩也去吃饭吧。不然,等下饭菜都凉了。”
一粉衣姑娘注视着,那忙得来回跑的高大男人,开口不满道:“你看他,为什么一直往对面桌跑呀!也不来我们这边,真是的。”
“哎!他来了,他来了!”
两姑娘瞬间就激动了起来,准备给戴殃腾出凳子,挥手道:“公子?你累坏了吧。我们这里有位置,快点坐下歇会。”
戴殃放下最后一个碟盘,直接拒绝:“不用。”
这大冬天的,也能把他热出一身汗来,可想他有多怕热。戴殃随意地抹了一把密汗,整个人坐上了板凳。
宋珉晞感觉凳子一沉,立即开口:“昆昆,你回来了?”
戴殃淡淡地“嗯”了一声,他把额前碎发通通拢起,擦了几下汗巾,看着的确挺热的样子,整个人热乎乎的。
“昆昆,辛苦你了。”
只见宋珉晞把一个瓷碗,推到他的面前,轻声说:“这些都是帮你留的。我怕你来晚了,都被别人抢光了。”他又低声道:“刚刚藏在怀里,现在应该还是温的,你快点吃。”
戴殃当即就停止了拨领口的手,把整个头都凑近了过来。喉中似有一丝甜蜜流淌而过,心脏如一颗定时炸弹。他用手指着自己,不太确定地道:“给我留的吗?”口中支支吾吾:“你是不是怕我饿肚子?”
戴殃看着那个瓷碗,突然,傻笑了一声:“你关心我。”
宋珉晞不知,他在傻笑什么,跟他接触的近了,有时感觉,这人还是挺可爱的。说他坏,又会死跟追底,紧抓不放。一关心他,对他好,他又扭捏到束手无策。
尝到甜头的某人,又去帮忙洗碗了。
段昔以为这人是抽了,刚刚还一脸不情不愿,跟人欠他钱样子,现在又突然转变屁憋屁憋的来洗碗,他这举动一定有鬼。
姑娘们怕冷水洗不干净,洗碗通常用的都是温水。但有些姑娘还是被冻的手指通红,狂吸着鼻水,洗完的碗,依然是放在饭厅中。
戴殃走出了大厅,一眼就看到,站在枫树下等他的人。他的嘴角疯狂上扬,心中忍不住地激动,如一阵风,拔腿跑了过来。
“我刚刚去帮忙洗碗了。”虽话语平淡,还是听得出,他话中是有几分邀功的意思。
“嗯,我知道。”宋珉晞平静回道。
戴殃牵起他藏在宽袖下的腕子,一触到那冰凉的手,他就心疼了起来,不解道:“你刚刚的手,不是一直藏在袖子里吗?怎么还是这么凉。”
甚至比自己刚刚洗碗的凉水,还要冰。
宋珉晞抽回了手,满不在意:“一直都是这样的,我已经习惯了。”
这种冰凉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体温,更像是死人的体温。夏天也好,宋珉晞一般都比常人穿的更多,这也许已经算是一种病。对他来说,冬天这个季节是最难熬和漫长的。
戴殃看着他那因冷而泛白的嘴唇,不知在想什么。突然拉开自己的领口,握紧他的手,藏在自己的衣袍。
冰遇到火就会融化。
显而戴殃就是那束燃烧的火,他身上很温暖,他想要融化这块冰。
宋珉晞似被烙铁烫到,立即退了几步,戴殃就跟他走前了几步,手依然藏在他的衣袍里,戴殃拧眉道:“你不要把手收回去。”
戴殃现在的声音,早不是之前那个声嗓。相比之前更加沙哑,有一点,就是他自己也在掩藏着之前的声音。
手心下的温度高得沸腾,宋珉晞忙不迭地低下了头。但那苍白的脸色,对比之下气色好了很多。
天色渐渐昏暗,金红也浮下山沟,点点橘光映照着,站在枫叶树下的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