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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真的很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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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伯昂说起游戏来头头是道,不知不觉十分钟已过去,罗星贝刚好忙完。

    导管总共用时二十九分钟,她说三十分钟内结束,还真就没超时。

    游戏痴迷者从话题中反应过来,才明白她那句话,并非说电竞不好,纯粹为转移他的注意力,平稳心率。

    “罗医生你真的很优秀。”

    “谢谢,你也比我想象中要坚强的多。”

    “……”

    商业互捧,夸了又好像没夸。

    丁伯昂偏过头,看她有条不紊地做收尾工作,尝试着找回点面子,刚才太紧张,完全丢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

    “导管而已,我还以为多大的事,恐惧源于未知,了解过程之后,开胸手术我都不带怕的。”

    罗星贝笑笑,净会逞强,说不怕是假的:“你可以跟隔壁大叔交流一下,问他怕不怕,顺便多给他点鼓励和信心。”

    说起来,大叔心脏移植手术,仍在等合适的心源,器官捐献中心和红会等机构,一直没消息,蒋医生在为此事协调奔波。

    “大叔最近很安静,专心养病,他说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丁伯昂前些日子捐钱举动,把大叔感动的痛哭流涕。

    那场面,太戳人心,他本人都要跟着哭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大叔活得很苦,身患重病,硬是靠收废品把孩子们养大。

    如果有钱,他能少受百分之八十的苦难,穷不可怕,勤能致富,可怕的是又穷又有病,雪上加霜,那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丁伯昂摇了摇头,能帮一点是一点,以后他尽可能改掉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毕竟他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他触景生情,有感而发:“罗医生,问你个问题。”

    “嗯,什么问题?”

    “孙韬家很有钱吗?”

    “我们都是普通家庭长大的孩子,”罗星贝大概知道他问这话的含义,停了一瞬,补充道,“现在他自己创业,挺不容易的。”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一点不错。

    先不说孙韬有劈腿的迹象,就拿投诉来说,没哪个男的能做出,暗地里搞自己女朋友的举动。

    “我不懂,”丁伯昂恨铁不成钢,“你人美,专业能力够硬,为什么会看上孙韬那个二百五。”

    此话一出,整个导管室的人皆是一顿。

    做人还是得看丁伯昂,超勇猛,不怕被打。

    “真没看出来他哪里好。”

    孙韬长相一般,经济条件也不行,人品更是一言难尽。

    同为雄性生物,丁伯昂更懂孙韬,没用人渣二字形容这货,相当于给足了罗星贝面子。

    护士们竖起耳朵,等着听她解释,现在整个医院都在传投诉之事。

    有个版本呼声最高,说什么罗星贝巴结科主任不成,又跟蒋医生闹得不清不楚。

    她未婚夫特意来医院,送蒋医生玩偶,顺带手投诉主任。

    人的本质是八卦,罗医生以前风评很好,但其中不乏一些嫉妒眼红者,他们抓准难得的时机跳出来,嚼舌根,说风凉话。

    “哟,做人还有两副面孔呢。”

    “要不就是说呢,学着点,多跟上头搞好关系,惩罚也能从轻处理。”

    巴拉巴拉诸如此类,罗星贝所在的科室没人敢说,她在别处听到也只装聋作哑。

    “他是我的初恋,我们大学时就在一起了,当时他人很好。”

    “啧,初恋一般都没好结果,”丁伯昂唏嘘,“然后呢?”

    “然后一直谈到现在。”

    “可是他现在对你很不好,你没考虑过分手?”丁伯昂腿部传来一阵疼痛。

    嘶……

    护士在给他处理创口,腿部导管结束,需要做加压沙袋包扎,他疼的龇牙咧嘴。

    “你稍微忍耐下,”护士趁着罗星贝背身取东西的功夫,凑上前,用极低的声音说:“劝和不劝离,少说两句,少说两句。”

    “……”

    都闹到这份上了,还老一套观念,不分手等着过年吗?

    丁伯昂一想到孙韬,心里无名之火,不可抑制地噌噌往上窜,也不知着了什么邪。

    他深呼吸,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可腿部不适再次传来,护士正在一点一点地缠绷带:“轻点轻点,太紧了,疼疼疼……”

    “能换成平时用的输液胶带吗?这玩意裹得太难受了。”

    丁伯昂怕疼,一疼他就不开心,不开心说话也就有些不耐烦,少爷脾气也就跟着上来了。

    罗星贝轻拍护士肩膀,替她解释:“不仅要包扎,你还要在床上躺六个小时,之后才能下地活动。”

    卧床六个小时,要憋死人的节奏,丁伯昂无声哀嚎:“从脖子上做穿刺,是不是就不需要事后六小时?”

    “嗯。”

    “你应该提前问一下我的意见。”

    “你能保证术中不昏厥吗?”

    “我……”

    “刚才心心率过快,觉得舒服吗?”

    “我……”

    “脖子上留疤痕,你……”

    “好吧,我不能,快,快推我出去,”丁伯昂要找丁女士,丁筱哭诉,罗医生太冷血。

    她工作中的状态,跟生活中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褪去手术服,做完结束工作,罗星贝拖着沉重步伐,回到办公室。

    从未有过的疲劳感,将她吞噬,她仰面躺在办公椅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梦回大学时光,大一新生的她还不会打扮,人长得干瘦,鼻子上还架着厚厚的眼镜片。

    性格又内向,平时话少,存在感极低,到哪儿都像个透明人似的,孙韬刚好跟她性格相反。

    某次俩人学校联合举办社会实践,‘红色之旅’活动,他们有幸分到一组。

    当时组里总共有七个人,三男四女,孙韬担任组长,其它俩男生跟另外几个女生聊的火热,罗星贝默默走在后面。

    三天的时间,无论是参观景点,或者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她都一人完成,。

    返程回学校的路上,孙韬故意放慢步伐,跟她并肩走在一起:“嗨,独行侠。”

    “叫我吗?”

    “不然呢?这条道儿上,除了咱俩再没旁人。”

    罗星贝环顾四周,还真是,其他同学早跑没影了。

    她低头笑笑,孙韬没话找话:“你…不觉得孤单吗?”

    他暗中观察过,三天的时间,罗星贝几乎没怎么开过口,说起来的话加起来不到十句。

    “不会,我习惯了,”罗星贝又笑了笑,这次她没低头。

    孙韬看见夕阳透过树叶打在她身上,微风拂过,树枝晃动,零星的碎片光束时隐时现。

    有那么一瞬间,孙韬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他将罗星贝被风吹起的秀发撩到耳后,轻声道:“你笑起来很甜,应该多笑,多跟人交流,大家都很好相处的。”

    “……”罗星贝条件反射性地往后退,她不适应。

    “对,对不起,”孙韬有所察觉,收回手,为自己失礼行为道歉。

    “没事,”罗星贝双颊微红,快步走开。

    孙韬紧随其后,他没有说话,一直送到罗星贝宿舍楼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从那以后,孙韬有事没事就约她出来玩,刚开始罗星贝表示拒绝,耐不住他执着。

    时间一长,罗星贝也就放开了,她跟着孙韬到处玩,和大家说说笑笑。

    其实,她骨子里仍偏向独处,但是话却比从前稍微多了那么一两句。

    这一切,都得归功于孙韬,她对孙韬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就这么一直你来我往。

    半年后,孙韬向她表白的时候,她也没拒绝。习惯成自然,俩人顺理成章地成了男女朋友。

    当时孙韬哥们儿还很疑惑,为什么要找个闷葫芦处朋友。

    罗星贝相貌平平,竹竿身材,就五官还算标志,笑起来有俩小梨涡,再没任何吸引人之处,学习成绩好除外。

    孙韬:“你们懂个屁,她是块璞玉,稍微打扮一下,就能媲美校花。”

    他说的一点没错,罗星贝大三的时候,因为下楼踩空,导致左腿骨折,请假在家,休养仨月才康复。

    养伤期间,她被老妈疯狂投喂,胖了十斤,差两斤不到一百,她一米六八的个头,身高和体重在这时,达到了标准比例范围。

    整个人的气质也从干瘪,变成神清骨秀,在加上她平时鲜少出门,脸上皮肤捂的又白又嫩。

    无聊时,她还跟着up主学习化妆,穿衣打扮风格一改之前又土又闷的形象,往落落大方的清纯秀美方面靠拢。

    再次回归学校时,大家差点认不出她。曾经的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孙韬:“我真是捡到宝了,你这么美,可不能忘恩负义把我甩了。”

    罗星贝佯装不屑:“看你表现。”

    追她的人每天见缝插针制造偶遇,那些人根本不把孙韬放在眼里。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美女,多个男友,多条路。”

    其中不乏勤勤恳恳挖墙脚者,更有痴情男,他们来一个,孙韬打一个,那段时间,他都想把罗星贝藏起来。

    心累,女朋友太漂亮了,也是一种烦恼。

    罗星贝只想找个安稳的人过日子,孙韬刚好合适,上学那会儿,他是真心待她。

    可现在不一样了,一切都在悄悄发生变化。

    周六上午,她回俩人住处取衣服,细细想来,她好像有段日子没回家了。

    平时不是上夜班呆在医院,就是住旁边酒店,换洗衣物也都是超市随便买的。

    罗星贝在等对方一个解释,七年感情,七年的时光,敌不过算命的一句话?

    晚两年要孩子,真的能影响他的事业?她想跟他最后一次,静下心来,好好谈谈。

    不巧的是,今天孙韬不在家,房间有点乱,客厅餐桌上摆着未吃完的外卖,地上散落着易拉罐。

    罗星贝站在厨房门口,都能闻到食物发酵的臭味。

    她捏着鼻子,将东西扔进垃圾桶,又从电视柜下面取出花露水,照着客厅一顿狂喷。

    卫生间里还好,看着挺干净,她挤了点洗手液,清洗干净手上脏东西,才进卧室打开衣橱。

    整理衣物的途中,她觉得屋子里有点闷,外面天气阴沉沉的,就是不下雨。

    罗星贝走到对面,打开风扇,刚准备转身返回,眼角余光就瞥见床头柜上,有个亮晶晶的小东西。

    她走近拿起,是个项链,莫名地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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