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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你要不要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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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头尸的真凶,是你,对不对?”

    李莲花眉目冷若凝霜。

    “可是呢,你把这一切,都嫁祸给了你最好的朋友。”

    那实为无心槐的迷香,就是巫尔焦给仇不平的。

    一个说要帮他复仇。

    一个信以为真,因而在拿到药的那一刻,连查验都没有查验。

    至于面皮和衣裳这两项技艺,仇不平也只教给过巫尔焦。

    那是五年前,在血域的时候,他遇到了被追杀的巫尔焦。

    自己当时,也在躲避严莫华的搜捕。

    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不期而遇,而后携手患难。

    他便把那技艺,传授给了“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同过生共过死的情谊上失足。

    “你不是赌上性命,也要与他共进退。”李莲花点出来。

    “你是早就料准了他的信任,来致他于死地。”

    昨日破晓的一幕幕,全都是戏。

    巫尔焦要的,就是仇不平为他开脱的话。

    就像单孤刀假死一样,要的就是,李相夷为他报仇雪恨的不死不休。

    “看来,”他透过那话,知晓了些什么,“你去找过仇不平。”

    “想来,还有点情分。”

    要不然,也不会知道这些东西。

    “你如此设计,可曾有一丝一毫,惦念过他对你的救命之恩?”

    李莲花沉声问。

    巫尔焦短暂地滞了滞,目光有些扩散。

    几秒后问,“他还在柴房吗?”

    李莲花没有答他的话。

    巫尔焦意会,“这样也不错。”

    “带着伤与恨活着,总比稀里糊涂死了要好。”

    李莲花眸光一动,他说不上,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比较好。

    “不过,”巫尔焦又道,“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救命之恩,何尝比得过自己重要。”

    李莲花不欲与他辩解什么。

    人的信念,总是有所不同的。

    幸好的是,仇不平走了,不必听到这话。

    他调转话锋,问起无头尸案来。

    “你挑选的目标,是依照头盖骨来选的吧?”

    刚佯装躺地时,巫尔焦就对他的头骨,东捏捏西捏捏的。

    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他头盖骨长得圆长得好之类的。

    虽然他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头盖骨长得怎么样。

    一个正常人,谁没事研究自己的头盖骨呢?

    又不是仵作和大夫。

    但巫尔焦看起来,好像对头盖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

    而且一眼就能观察出来。

    实际上,刚来武林大会那天,在客栈吃饭时,李莲花感觉到的,盯着他的视线,就是来自巫尔焦。

    他在挑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

    这也难怪,为何死者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且美丑不一,难以找寻到共同之处。

    因为他的选择标准,是一个极偏僻的赛道。

    说来,他后面也相中了李相夷的头盖骨。

    然经历过一天的武林大会后,他决定放弃。

    还是李莲花这种书生似的,比较好对付。

    谁知道呢,这书生如此具有欺骗性。

    思及此,他盯着李莲花的脑袋,又想象起,那脑袋剥开皮以后,会得到一只多么圆润漂亮的头盖骨。

    可惜,这样的头盖骨,近在咫尺,又得不到手。

    实在抓心挠肝。

    他先是高兴地翘起嘴角,而后暴怒地龇起牙来。

    那口生硬尖利的钢牙,诡异而危险。

    又似乎,带着对原生牙齿失落的痛。

    他磨了两下牙,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头盖骨,”桀桀的两声笑,“我也有个完美的头盖骨。”

    “梆梆,当当……”

    他目光穿过树隙,望向暗沉天空中的月亮,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

    “梆梆,当当——”

    月华光洁而伟大的洗礼下,木槌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一个莹白的,圆滑的东西。

    一只头盖骨。

    在血域的喀兰小国,住着一群达乌汗人,延续着一种古老的习俗。

    每年九月月华最盛那天,都要前往神山,举行重大的祭祀。

    当然,那些辉煌隆重的祭祀,属于高高在上的老爷。

    奴隶是没办法参与的。

    他们负责祭祀的所有准备工作,祭祀一到,便会被驱逐出神山,省得卑贱的灵魂,玷污神山与神灵。

    唯一有点参与感的奴隶,就是那些头盖骨长得好的。

    他们被自家老爷选出来,命人切掉头颅。

    然后用特殊的药水,腐蚀掉皮肉头发。

    得到头盖骨后,撒过三遍格桑花,去掉奴隶独有的污秽。

    之后令工匠打磨抛光,镶上金嵌上玉,成为神圣的祭祀法器。

    那些老爷盛装出席祭祀大典,在神山五彩斑斓的经幡下,敲击头盖骨以通神灵。

    谁家的头盖骨最多最好,敲击出来的声音最动听,神灵就会越庇佑他。

    梆梆当当,巍峨的神山,到处都回荡着那样的声音。

    虔诚地呜咽着。

    信奉地哭泣着。

    巫尔焦差一点,就成了那样的声音。

    他是一位老爷家的奴隶。

    五年前九月前夕,老爷选中了他。

    他被人押着,押到每个达官显贵家,都有的闸刀面前。

    他瑟缩地盯着刀,又漫漫地想……

    也许死了,要比活着好。

    活着的时候,要干各种脏活累活。

    用两块干硬的馕饼撑一天,去牧牛赶羊,去给葡萄埋牛羊粪便腐熟的肥,去广阔的田地里不停地摘棉花……

    一不小心犯错,或是老爷家心情不好,就要忍受惨无人道的辱骂责打。

    他那满口的牙齿,就是被一颗颗绞掉后,才换的钢牙。

    在没换以前,连咀嚼东西都是奢侈。

    能咽的,只有流体的糊糊和汤水。

    至于身上,是数不清的伤疤。

    鞭伤,刀伤,什么伤都有。

    层层叠叠垒在一起,他也说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从出生起就烙上的,奴隶的烙印。

    后来他生生剜掉了,却好像永远也剜不掉了。

    若是死了的话,一切的一切,都不必再忍受。

    等到祭祀时,能堂堂正正地见到神山,对神灵发出呼唤。

    而且,神说,今生的苦难,是来世的光明璀璨。

    可是,他又想。

    那些老爷,今世的光明璀璨,会转换为来世的苦难吗?

    神没有说啊。

    神是骗子!

    神救不了他!

    神也不会救他,不会救千千万万个如他一样的人。

    神早就迷失在了,祭坛上供奉的美酒里。

    所有的遭遇,所有的苦难,都是老爷们,用神编织的谎言。

    他非要当一回老爷,割下他们的头不可!

    抱着这样决绝的信念,他逃了。

    好在闸刀是吊在院子里的,又偷学了些功夫傍身,逃跑的希望不算渺茫。

    他狂奔着,躲藏着,没日没夜。

    脚磨得皮肉糜烂,因为奴隶没有鞋穿。

    老爷也派人四处搜捕他,还牵来了猎狗。

    好在,他遇见了逃进血域的仇不平。

    他给他蒙上面皮,套上百变的衣裳,没有人认识他了。

    他倒在自由的草地上,一朵格桑花低头。

    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摘下来,戴到耳朵上。

    幸福就好似,从那一天开始了。

    后来,他苦练功夫,短短三年,就成了天下第七。

    他终于可以回去,割掉老爷的头了。

    可是皮肉包裹着的头盖骨,是真丑啊。

    敲出来的声音,是多么难听。

    以至于根本不配进入神山。

    他又去挑选另外的老爷,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了。

    他的眼睛慢慢溢出血色,近乎魔怔般,在挑选完美的头盖骨上,一去不返。

    喀兰,血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

    他把手,伸进了中原。

    而在朋友面前,扮演着一个可怜的正直人。

    他像个疯子。

    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疯子。

    李莲花侧目,深深叹了口气。

    “你如今这样,同那些压榨你们的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巫尔焦眼珠骨碌一转,似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忖了忖,他明白了。

    “区别,啊,我的眼光比他们好多了。”

    可心头,有个异样的声音在叫嚣。

    区别,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不敢承认罢了。

    自己从残忍里走出来,又变成了一个残忍的人。

    可是不残忍,该如何有决心,去割下老爷们的头呢?

    那便不要管。

    沉沦着,继续沉沦着好了。

    “你要不要试一试?”

    蓦地,他对李莲花,认真地胡言乱语起来。

    “挑选一颗完美的头,切下它,一步步获得一只完美的头盖骨。”

    “再用一个小槌子,”他手指模仿着木槌,“梆梆梆地敲。”

    “真是美妙的声音呢,呵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

    笑声变异般癫狂,令人起鸡皮疙瘩。

    笑过一阵,他又提议。

    “你身边那位,跟你一样姓李的小友,也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呢。”

    “你有这样的功夫,兴许可以切下他的,来敲上一敲。”

    “我保证,那种声音,会让你过耳不——”

    话音戛然而止,“忘”字胎死腹中。

    李莲花手上的力道陡然加重,目光前所未有地冷厉。

    “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当然,现在的巫尔焦,似乎也打不上。

    要打,也打不过。

    他脸憋得通红,止不住咳嗽起来。

    拼命拉扯桎梏自己的手臂,想要吸口鲜活的空气。

    李莲花松了毫末。

    死了,可不好套话。

    巫尔焦活过来。

    李莲花瞥他一眼,“我且问你。”

    “你选中目标后,可是在他们身上抹了花粉,再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你不是看出来了吗。”巫尔焦道。

    “何必问我。”

    那就是承认了。

    所以在府衙的停尸房内,查验完尸体,跨出门去的那一刻,他注意到了一只蜜蜂。

    是因为,那些尸体上,残存着花粉。

    而昨天晚上,各方势力,在严莫华客房内外,大吵大闹时。

    巫尔焦跌往他身上,也绝非偶然。

    就是为了制造合理而平常的意外,来抹上一点花粉。

    谁会觉得那样的动作,是奇怪的呢?

    想必对于其他受害者,他也是那么做的。

    最简单的,莫过于路过,随便一蹭。

    衣物头发什么的,只要不用力,甚至惊不起任何注意。

    等到事后,再利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目标一旦走到偏僻的角落,就是下手的好时机。

    是故根本不需要分白天黑夜。

    是故今晚,李莲花是特意走到僻静处的。

    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我再问你,”他目视着对方,“你把那些头弄到哪里去了?”

    “弄那么多头,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你是血域人,可认识南胤的无心槐?”

    “你给仇不平的无心槐,又是从哪里来的?”

    巫尔焦嘴角一弯。

    “你一下问我这么多,让我先回答哪一个。”

    “我不管你先回答哪一个,”李莲花声色冷硬,“总之,我要全部的答案。”

    “否则——”

    巫尔焦“噢”了一声,眯眼回答。

    “我弄那些头,就是为了好看。”

    “看完了,我就扔了啊。”

    “扔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了。”

    顿了秒,他又笑盈盈地开口。

    “无心槐,什么无心槐。”

    “我给仇不平的,明明是烈性迷香。”

    “你这么说,也就是说,你知道无心槐喽。”

    “不如你给我讲讲,这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无心槐是南胤之物,难不成,你是南胤人啊?”

    “巫尔焦。”李莲花低喝了一声。

    “我没有那么大的耐性,在这里听你瞎说胡扯。”

    他一寸寸攥紧指节,能听到手下颈骨发出的声响。

    巫尔焦再度难受起来。

    但仍旧只字不提,“李莲花,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反正五年前,我就该被主家割掉头,拿去祭神了。”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

    “到时候,”他面目狰狞起来,“我就在天上看着。”

    “看着你们这群查案的人,急得团团转。”

    “你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他眉目舒展,又笑起来。

    李莲花有些无奈。

    对这种不怕死的疯子,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琢磨该如何应对时,一道凶悍的掌风,突然从后背袭来。

    直觉所感,那掌力非同一般。

    他当即弃了巫尔焦,闪身对出一掌。

    林间砰然一响,掀起巨大的风,削平了一众野草。

    树干上,也切出深厚的凹痕。

    李莲花与那人目光相接,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脑中还倏地浮出一件事来。

    缁色衣袍,狼牙铜面。

    上次救走凤凌烟姐弟的那个人!

    李相夷他们,就是这般描述的。

    而现在,这个人又拎走了巫尔焦。

    脚下踏着出神入化的轻功。

    他眉目一凝,“迷踪步。”

    “原来是你。”

    不过,他也不追。

    追踪蜂,谁还不会用了?

    也就那么刚才,他在巫尔焦身上,抹了点花粉。

    疯子不说,自有追踪蜂来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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