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狗东西温言白
我叫孟辞,是内阁侍读学士孟顾仁的嫡长女,同时,我也是温侯府世子温言白的夫人。
其实我还有个旁人不知的身份,桃源谷医圣传人,我的医术,蛮厉害的。
可是,这样的我,却偏偏得了这世上最难医治的心病。
唉说多了又要觉得是前世造下的孽债,以至于自己这辈子才会遇到温言白那个狗东西。
弥留之际,我是硬生生跟阎王抢时间,多熬了好几个时辰,可就是没有等到那个狗东西回来让我见那最后一眼。
等那个混蛋的时候,我还在想着,他是会步履匆匆,还是会不疾不徐,想了很多,却万万没料到他不会回来。
于是藏在枕头下的和离书便没了用处。
原本也是自己的一时任性之举,想着和离之后应当就不会与他死后同穴了,可现在这样的情况,这封和离书,是怎么也不能拿出来了。
我都快死的一个人了,妥协了大半辈子,迁就了那么多事,又何必为了这一点点任性而不顾自己儿子的将来和前途呢?
总要多为逸儿想想啊
不过还是有些憋屈,甚至不着边际地想着,莫不是那狗东西知道我要给他递和离书,才故意不来瞧自己最后一眼的吧?
但这样的猜测很快便被我否决掉。
怎么可能呢?
就算要自欺欺人也好歹找个像样的借口来骗骗自己,这样拙劣的原因真是说出来狗都不信。
嗯,我不是狗,所以我是一点都没有信,毕竟我清楚的知道,温言白这个狗东西是去干什么才忙到连见缠绵病榻的发妻最后一眼的时间都没有。
也怪自己,当年为何要无聊到去捉一只萤火虫,从而撞见了在后花园中月下独酌的温侯府世子,温言白。
更重要的是,自己为何要没有骨气地贪图人家美貌,忘了礼数地躲在廊下转角处偷看了好几眼,以至于不小心瞧出了神,瞧入了心,瞧去了一生。
后来每每想到那一幕,我总觉得,其实他也不是好看到仿若谪仙。
但凡那晚的月亮不那么圆那么亮,海棠花不那么飘那么美,以至于在夹在两者之间的他,自然而然地被衬托得惊艳绝伦,我是绝对不会对一个大半夜不睡觉在后花园喂蚊子的傻子一见倾心的!
说来说去,还是一句,美色误我。
许是人之将死,记忆总是格外清晰些,那些原本该被时间忘记的过往,非要扎心地陈列成一幕幕画面在我脑海中回想,让我又气又无奈。
起先,只是看到了垂髫之年的自己,四书五经,琴棋书画,学医识药,每天都过的很充实,每天都活得很忙。
所以,哪怕年幼的自己没有娘亲疼爱,爹爹总是不着家,也并不觉得寂寞,因为压根就没有时间去想这些遗憾。
之后又看到了豆蔻年华的自己,春心萌动,一眼误终生,单纯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拯救一个人,不想看到他眼里总是黯淡悲伤。
殊不知,有些难过,是只有赋予他难过的人才可以抹去的。
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是啊,我又算得了什么呢,可能在温言白这个狗东西心里,我孟辞也就只是一个自我感动的跳梁小丑罢了,都不值得他多看一眼,吝啬几分同情。
画面一转,最扎心的回忆出现了。
那个,在无数次被忽视遗忘,最后心灰意冷,装作从未爱过,故作坚强的自己。
唉……那时我已经是温言白的夫人了。
碧玉年华,是一个女子最娇艳的时候呐,可若非婆婆设计,瞒着毫不知情的自己,给温言白这个狗东西下药,他可能永远也不会与我圆房。
而在得知无法从被锁的房间里出去的时候,狗东西竟然决绝到宁愿用自残来伤害他自己,也要保持清醒不碰我。
可笑的,当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自己哪里不够好,配不上他,所以才会被他如此嫌弃。
真的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一个人的面前,自卑到难堪的地步。
好在,我向来很会安慰自己,所以很快便缓过神来,可迎接而来的,却是比难过更可悲的哀莫大于心死。
真的是痛到呼吸都有些喘不上来,身体气的轻颤发抖,想要挣扎,却被束缚住双手,嘴里也发不出声,像是哑了一样。
在这样仿佛逼入绝境的困兽之斗下,我的泪水痛苦在对方眼里显得那么可笑,同时,在那毫无温柔可言的撕裂痛楚,那些发狠的冲撞,半分不怜惜的啃咬,还有落在脖颈处滚烫的泪水,也让我彻底明白了一个事实。
这个男人永远都不会爱上我。
他是那样专情,哪怕喜欢的女子已经嫁作他人,也要守着身心的干净,只为那个早已遥不可及的"她",即便最后被逼不得已,却也是心在地狱。
而那晚之后,这狗东西更是一字未言,仿佛他受了多大委屈一样,还摔门而去,连个解释的机会都吝啬施予。
而我也着实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明明在这之前,我已经打算好了要拔出心里的草长莺飞,哪怕伤筋动骨,也要咬牙与这个狗东西和离。
痛一时总比疼一世的好,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所以,发生这样的事……当真是造化弄人!
很长一段时间,温言白,我的夫君,这个狗东西,都未再与我说过一句话。
一次,我无意听到他身边的贴身小厮说,世子最近不知道怎么,总是要沐浴很长时间,特别是与她洞房之后的那一晚,浴桶里的水都快被血染红了。
明明是六月的天气,我却觉得有些遍体生寒,甚至恶心犯呕。
真是难堪到了极致,他竟嫌我至此,恨不得将这一身被玷污的皮囊洗下来,可若是有选择,谁要与他圆房!
原本我就不是一个太过执念的女子,只是那年夜色太美,以至于着了魔,迷了心窍,不是那么容易放下罢了。
当一个什么都可以将就,随波逐流的人,突然有了执念,便是理智清楚,也还是会被感性所左右,这不是不够聪明,只是太想拥有。
可往往很多时候,背水一战,都是九死一生。
很不巧,我打小,就不是特别幸运。
于是我更坚定了要和离的打算,哪怕从今往后青灯古佛,岁月无迹,也好过一颗心千穿百孔,还要日复一日地被撒上盐巴,难以痊愈。
可命运又跟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我怀了身孕。
还真是倒霉到了极点。
原本,我是不想要这个孩子的。
许是从小由师父教导,所以我性子不像寻常大家闺秀那般死板,又或者我骨子里其实始终还是一个非常自私薄凉的人吧。
我是爱温言白这个狗东西,但也始终保守着最后一丝不可触及的底线。
只是,还未等我想法子弄来堕胎药,温言白这个天杀的狗东西便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