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海鲸之歌(3)
迈巴赫车身震动,以120公里的时速行驶在漆黑的雨夜里,白炽的灯束洞穿雨幕。车窗外追逐着无数影子,指甲划过钢铁和玻璃的刺耳声不断响起。
楚子航痛苦地捂着耳朵,驾驶座上的男人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挥动冷冽的长刀。发动机的咆哮震耳欲聋,轮胎摩擦发出的焦糊味哪怕隔着车门也能闻到。迈巴赫嘶吼着冲破被黑影团团包围的雨幕,四面八方涌现水银般的白光,照得男孩面容惨白,他极力地睁开双眼后,却只感觉呼吸仿佛都停滞了。
神话里的存在骑着八足骏马sleipnir,提着由世界树枝条制成的长枪gungnir,穿着暗金色甲胄,披着暗蓝色风氅,它静静地站在白光里,仿佛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
“唔!!!”
楚子航猛然睁开双眼,瞳孔缩紧,他从梦中惊醒,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浑身上下肌肉僵硬无比。他大口大口地喘息,带着雨水气息的冷空气涌入气管。
“儿子!”男人听到声音慌忙从副驾驶座上转过身子,却因为动作幅度太大,导致断臂处伤口痛得更加厉害,但他还是笑了起来。“儿子,你终于醒过来了!”
“爸……爸?”楚子航坐直了上半身,却被一旁的酒德麻衣按回了靠座上。
“你龙化后身体还很虚弱,继续躺下。”酒德麻衣淡淡地说道。
芬格尔长呼出一口气,打开了车载音响,随手点了一个曲子,《漩涡》,歌手孙十三。由于是在中国租到得二手车,所以音乐栏清一色都是华语歌。尽管他不是很能听懂,不过也无所谓,歌曲嘛,要得是感情到位。
“总装着很有把握,不准爱渗入生活”
才发现闯了祸,让你当真以为我的心上了锁
………………
好想捂住耳朵,不想不看不想听谁说
好想蹲在角落,把谴责的眼光都躲过
像个黑色漩涡,将我吞没
………………
感情事处理得不妥,从不说
我爱你,那么多”
很奇怪的一首歌,悲伤的曲调里却充斥着开朗的明媚,或许这位女歌手的风格就是如此,一种隐藏忧伤的忧伤。
楚子航垂下眼眸,他不知道此时该如何开口和面前的中年男人对话,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和哥哥姐姐在西伯利亚的旅途中,他曾无数地设想过,如果有一天,他见到了自己的老爹,他要怎么和老爹打招呼呢?
“你好,老爹。我是你的儿子,我叫楚子航。”怎么想都肯定不是这样吧?父子相认为什么要互相报上姓名……或是诙谐、或是伤感、或是幸福,这些场面,楚子航统统排练过,举手投足间应对自如。
他以为自己可以很坦然地见到老爹,告诉老爹他已经原谅他了,和老爹笑着打招呼说今天天气真好。
可是他错了,生活不是话剧,命运没有彩排。
芬格尔在此时打断了他内心不断一闪而过的想法。这个平时吊儿郎当的德国男人此时坐在驾驶座上,挑着眉头看着他说道:“抱歉打断你们父子重逢的温馨画面哈,请问我现在是叫你楚老弟呢?还是该喊你楚子航楚师弟呢?”
楚子航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看样子是不清楚面前这个便宜师兄又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得嘞,不用问了。”芬格尔一目了然,笑着耸了耸肩。
眼前这家伙明显就不是自己刚刚涌现的那一大堆记忆里的那个杀批师弟好吧?光气质就被甩了十七八条街,还是华尔街。尽管他俩用着一张脸,脸上也都有杀气,但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芬格尔回想起在他笔下那个被叫作“永燃的瞳术师”的家伙,偌大个男人打了个冷颤。
瞳术师之所以叫作瞳术师,是因为他有着永不熄灭的黄金瞳,摄人心魄,瞳缝犹如刀刃,肃杀而凌冽。
“我儿子,他怎么了?”楚天骄听出了芬格尔的言外之意,总是带着讨好般笑容的那张中年大叔的脸庞此时却像换了一个人,似乎这才是真正的他,当听到和他儿子相关后,他的眼里带着厉色。
“这件事,你自己最清楚不过不是嘛?”芬格尔摆着脸,他挥挥手,示意男人不要贴上来,他们现在这正坐在疾驰于高架桥上的二手迈巴赫中,一旦干扰他这位司机,后果很严重好不好,雨天路滑,指不定一个不小心,亲人就泪两行了。
男人一时语塞,后座上楚子航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倒映在他眼中,是啊,此时的楚子航尽管样子已经有二十多岁,长相也趋近成熟,和他年轻时候一样意气风发。可是他的眼神和动作分明还是当初那个男孩,原来被困在尼伯龙根里不止是他楚天骄一个人,还有他的儿子楚子航。
“是啊……我最清楚……”男人靠在椅座上,眼神黯淡,他抚摸着门把手,尽管是二手的迈巴赫,有些破旧,也不是当初开的那辆,但他的思绪仿佛又飘回到那个暴风雨夜,雷鸣凄厉,而如今在同样的夜晚,同一处高架桥,身后同样追逐着无数死侍,道路的尽头却没有奥丁等待着他们。想到那个神一般的存在,他的眼里仿佛要喷出实质般的怒火。
芬格尔和酒德麻衣都静静地听着,楚子航把村雨横放在膝盖上,整辆车除了雨刮器时刻不停的嗡嗡声以及发动机运转的声音,就只剩下男人那叹息般的叙事声:
“在《旧约圣经·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坦和贝希摩斯,而《圣歌书》中说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利维坦、贝希摩斯和席兹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
伊诺克的预言书上说:“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利维坦,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
圣经这本书,本质上就是不知情的人类依据泄露出来的龙族的部分辛秘创作而出的记传。‘一切记载皆有依据’,昂热校长当初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那时我们便大胆猜测,圣经里的山会不会就是大地与山之王,海会不会就是海洋与水之王,而席兹,关于这位神话中的异类与利维坦或者其他存在相比,记录甚少,只说利维坦和贝希摩斯以及席兹分别代表着海、陆、空。所以我们认为这三个物种分别对应着四位君主中的三位。”
芬格尔听到这里,面色凝重地出声道:“君主已经被证实都为双生子,而且大地与山之王已经死了,名字也没有一个是贝希摩斯,而是芬里厄与耶梦加得。”
“耶梦……加得”楚子航一怔。
“君主已经出现并且被杀死了吗?”楚天骄握紧了拳头。
“是的,目前已知被杀死的君主有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以及君王白王和无数次代种。”芬格尔更换驾驶挡位,迈巴赫的速度降了下来,他们的备用油已经全加完了,剩下的油要省着用了。
听到这些震撼人心的名字,楚天骄有些难以置信。在他印象里,君主都和像奥丁一样,是人类不可触碰到的级别,而如今在驾驶座上这个他看不透的年轻人口中,君主种的龙类就像小孩子嘴里吃着玩的糖豆,流水宴席上的菜名,甚至连君王都葬送在了人类手中。
“看来屠龙计划已经成功开启了。”楚天骄迟疑片刻缓缓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他接着回忆道:“那是一个普通的夜晚,我刚刚参加完卡塞尔学院为我们举行的晚会。”
“晚会结束后,昂热校长找到了我,当他带着我走到那间林间小屋的时候,我就意识到可能并不是谈话那么简单。”
“在我之前,小屋里已经有三个人等在里面。其中两位我认识,一位是加图索家的继承人庞贝·加图索,一位是我的室友,也和我是老乡,路麟城。”
“你是说,你和凯撒的父亲庞贝以及路明非的父亲路麟城,你们三个是同学吗?”芬格尔藏在血脉里的情报员心理活跃了起来,有意思,三个老爹和三个儿子的故事,回去编编不就又能写一篇小说,东瀛斩龙传,前篇!
楚天骄阴沉着脸点了点头,芬格尔识相地闭上了嘴。男人继续说道:
“校长在小屋里只是问了一些我们几人的近况,顺便把这个圣经里的神话说给我几个人听。”
“原本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就在某天执行完外出任务后回到执行部,我发现我的桌面上多了一封信。”楚天骄回忆起那封信的模样,哪怕时至今日他也记得无比清楚。复古的新西兰小牛皮信封,鲜艳的酒红色火漆上盖着世界树一半繁荣一半枯萎的戳印,署名——希尔伯特·让·昂热。
“信里,昂热校长让我带着王之骨血去一趟中国,等待四位君主中的存在苏醒。”当说到“王之骨血”和中国时,芬格尔注意到了男人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脆弱和难过。
“王之骨血便是你们从我身上砍下来的那只手臂的臂骨。之所以会在我身上是因为当时情况紧急,为了活命以及不让幕后那个人得逞,我才迫不得已使用了那截臂骨。”
“难怪在尼伯龙根里,我们第一次见到你,便是成百上千的死侍为你供奉精血。”酒德麻衣放下从兜里掏出的口红,她眯起狭长好看的眼眸,轻启红唇说道。
“那不过是我急于疗伤情况下采取的措施,以那种方式提炼龙血,几乎等同于粗制滥造,但是我没时间了。”男人话语间有些失落,后视镜里,楚子航望着他的侧脸。
“从离开卡塞尔学院,登上飞机后,我就感觉到有一道目光在注视着我。后来来到中国,这份感觉也从未消失过,每天我都过得提心吊胆,兢兢业业。无数个夜晚,我守着校长交给我的王之骨血小心翼翼,不敢入眠。”
“狮子会猎杀羚羊,你们应该都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撕咬猎物的样子。可你们知道在它蛰伏时,羚羊察觉到了背后的眼神,草木皆兵的样子吗?”
“这种宿命里的恐惧一直隐隐约约的烙印在我的背后,直到我遇上楚子航的妈妈苏小妍。”男人摇下车窗一条缝隙,雨夜的冷风让他的声音变得像是叹息。
“我爱她,我无比地爱她,我从未如此动心过,和她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我都能感觉到幸福,那种拥有全世界的幸福。很快我们就有了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儿,我给他取名叫楚子航,因为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航天员,可我完成不了了,我已经双手都沾满了龙族的血,我想把我的梦想交托给我的儿子,让他代替我成为一个普通人,平安地活下去。”楚天骄对视上后视镜里楚子航的目光,父子两两相望,各自无言,儿子的眼里带有一丝愤怒,父亲的眼里有九分愧疚。
“世上哪有老爹不爱儿子的?哪有丈夫不爱妻子的?我不想松开这个手,可是那道目光在楚子航出生后愈加强烈,走路、上班、吃饭、睡觉,无时无刻!强烈到照镜子时,镜子里的人会一直盯着我,如针在背!”
“我意识到是我自己失了理智,强行夺走了我妻子和儿子的幸福,如果没有我的介入,她应该会和某个更富有的富豪过上更美好的日子吧?毕竟她那么美那么善良……我决定离开他们,这是我能想出最好的解决办法了……是我太自私……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只能在不同世界里生活。”
“这就是你离开我和妈妈的理由吗?!”楚子航暴喝。
楚天骄苦笑着,男人的笑容里满是悲伤,他靠在椅座上尽力避开楚子航的视线,泪水从他褶皱的眼角滑落,他像是一株干瘪枯萎背对太阳的向日葵。
同样的争吵,多年前的雨夜也发生过。
“我决定把我妻子她的世界还给她,就在我准备离开前的那天,我鬼使神差地接上了我的儿子,我开着崭新的900万的迈巴赫,我想见见我的儿子,也想在临别最后一面让他对我这个便宜老爹改变一些印象,所以一路上我都在炫耀那辆车,可我又不能让他知道那辆车本来就是我的。而让我完全没想到的是,背后的那家伙选择了直接出手。”
“奥丁……”芬格尔呢喃着这个名字,他知道,他甚至见过,当初来尼伯龙根里救路明非的时候。可那时他们见到的奥丁是楚子航,那楚天骄他们见到的奥丁又是谁?
芬格尔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楚天骄顿了顿,缓缓吐出一个名字:“他自称席兹,面具和甲胄之下浑身包裹着绷带,可当他血统不再燃烧时,我还是看到了,那双冰蓝色的眼睛。”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冰蓝的眼睛确实有很多,但是从卡塞尔一直到中国,我认识的人中最符合的便是庞贝·加图索。”
芬格尔惊呆了,一时间车辆差点擦到了护栏上。
“可是这也只是我的猜想,没有人会因为这种证据就断定结果的。奥丁追随我是为了我携带的王之骨血,这是用来镇压君主的,但是对于龙类更是有着致命的诱惑。”
“奥丁斩去我的一只手臂,而我在最后不得已使用了臂骨,在刹那间,我就明白了这根臂骨会被龙类垂涎的原因,我变成了伪君主,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奥丁的武器,神话里无所不破的长矛,竟然无法刺穿这根臂骨,真是神迹,在神之上还有神!”楚天骄语气变得肃穆。
“可我和真正的君主还是有着极大的沟壑,我输给了奥丁,可是它却无法杀死我,甚至难以破坏我的躯体。为了将我困住,奥丁将它的面具赐予了我,真是可笑啊,看上去是神,但那个面具就是个诅咒!”男人震喝。
“无法被销毁,无法被剥落,无法被丢弃!它只会戴在命中注定的人身上,可命中注定的人原来不止一人!我也是其中一位……”楚天骄清楚地看到那副面具戴到了他的脸上,他的身子仿佛不再是他的了,无数绷带宛如漫天狂舞的白蛇缠绕在他的身上,甲胄合体,八足骏马也来到他的胯下。冥冥之中,有神在驱使着他的身躯,他猜那才是真正的奥丁。
男人代替那个家伙成为奥丁守在风雨凄厉的高架桥上。面具就像是一副棺材,戴上面具就成了棺材里的木乃伊,只能等待时间将他腐朽。四周只有无数影子般徘徊的死侍,他的心,像是被冰封沉入了湖底,湖底一片死寂,没有一丝活物的气息,永恒的暴雨浇在湖面上,湖面被雨珠砸出波澜起伏的密集坑洼,可湖底却感受不到一丝动静。
直到那个家伙再度出现,将昏迷中的楚子航带到他的面前,取下了他的面具轻松地覆在他儿子的脸上。用一种居高临下,不容置疑的语气淡淡道:“与我合作吧,去将诺顿的龙骨取来,再将你身上的龙骨交给我,我会放过你的儿子。”
楚天骄从未如此暴怒过,昂热说得没错,神什么的,都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