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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类 呗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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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法器

    敕修清规入院云。至时鸣大钟。诸法器。大众门迎。又法器章云。新住持入院。诸法器。一齐俱鸣。

    忠曰。旧说以之为大开静非也。大开静。但鸣厨前诸堂版而已。不鸣钟鼓。如今入院。接住持。则钟板鼓一同鸣。故云诸法器也。

    ●犍椎

    敕修清规维那云。十诵律云。以僧坊中。无人知时打楗椎。(乃至)众乱时。无人弹压等。佛令立维那。

    忠曰。须知。丛林鸣器。维那掌之。

    玄应经音义云。犍椎。直追切。经中或作犍迟案梵本。臂吒犍椎。臂吒此云打。犍椎此云所打之木。或檀或桐。此无正翻。以彼无钟磬故也。但椎稚相滥。所以为误已久也。

    释氏要览云。五分律云。随有瓦木铜铁鸣者。皆名犍稚。经音疏云。犍虔音。稚直利切。此云击木声。五分。比丘问。以何木作犍稚。佛言。除漆树。余木鸣者。听作。智论云。迦叶於须弥山顶挝铜犍稚。增一经云。阿难升讲堂。击犍稚者。此名如来信鼓也。今详律但是钟磬。石板。木板。木鱼。砧槌。有声能集众者。皆名犍稚也。

    业疏云。犍槌者。梵本声论云。犍(巨寒切)地。此云磬。亦曰钟也。乃金石二物耳。故五分云。随鸣者作之。意取闻声来集。召僧法也。

    行事钞集僧通局篇云。出要律仪。引声论翻犍(巨寒反)稚(音地)此名磬也。亦名为钟。 资持记云。若诸律论。并作犍槌。或作犍椎。如字而呼。乃是梵言讹转。唯独声论。正其音耳。今须音槌为地。又羯磨疏中。直云犍地。未见稚字呼为地也。後世无知。因兹一误。至於钞文前後。以及一宗祖教。凡犍槌字。并改为稚。直呼为地。请寻古本写钞。及大藏经律。考之。方知其谬。但以稚椎相滥。容致妄改。今须依律论。并作犍槌。至呼召时。自从声论(或作椎亦尔。世有不识梵语云是打钟之槌。及砧槌等此又不足议也)。若准尼钞云。西传云。时至应臂吒犍槌。臂吒。此云打犍槌。此云所打之木。或用檀桐木等。彼无钟磬。故多打木集人。此则与今全乖。不可和会。且依钞疏。钟磬翻之。谓金石二物也(应法师经音义。大同尼钞然只桓图中。多明钟磬而云彼无者。或恐少耳)。音义又云。旧经云犍迟。亦梵言讹转。宜作稚。直致反(明知。稚字不呼为地。此迷久矣。故为辨之)。

    正字通云。椎。俗作槌鎚。

    忠曰。元照意。须字从艹木之木。而其音地也。

    大比丘三千威仪云。揵稚有五事。一者常会时。二者旦食时。三者昼饭时。四者暮投盘时。五者一切无常。 复有七法。一者县官。二者大火。三者大水。四者盗贼。五者会沙弥。六者会优婆塞。七者呼私儿。 当复知十二时揵椎。常会时。先从小起稍至大。大下击二十。稍小二十一下。小小十下。复大三下。旦食大下八。昼食一通。投盘亦一通。无常者。随视时。县官。水火。盗贼。亦随时。会沙弥。三下。会优婆塞。二下。呼私儿。一下。持一通至。比丘楗稚。无後音。教乘法数图五事七法(七法易知。今畧之)。

    一常会时(说四羯磨讲法等集。五十四下。谓之一通。)

    二旦食时(八下。即小食时也。)

    三昼食时(同上一通即中食时。)

    四暮投盘时(同上一通。如今昏钟投盘。疑是梵语。)

    五无常(多少随时。谓人临终闻钟声生善。)

    马鸣菩萨传云。比丘鸣揵椎。外道即问。今日何故。打此木耶。

    ●大钟

    忠曰。禅刹钟。有三。大钟。殿钟。堂钟也。大钟者。号令阖山诸堂者。

    敕修清规圣节云。鸣大钟及僧堂前钟。集众。列殿上。向佛排立。 又法器章云。大钟。丛林号令。资始也。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引杵宜缓。扬声欲长。凡三通。各三十六下。总一百八下。起止三下。稍紧。鸣钟行者。想念偈云。愿此钟声超法界。铁围幽暗悉皆闻。闻尘清净证圆通。一切众生成正觉。仍称观世音菩萨名号。随号扣击。其利甚大。遇圣节。看经。上殿下殿。三八念诵。佛诞成道涅盘。建散楞严会。讽经。斋粥过堂。人定时。各一十八下。如接送官员。住持尊宿。不以数限。库司主之。

    行事钞集僧通局篇云。增一阿含云。阿难升讲堂。击犍稚者。此是如来信鼓也。

    续高僧传。释智兴传云。亡者通梦其妻曰。不幸病死。生於地狱。赖蒙禅定寺僧智兴。鸣钟。响震地狱。同受苦者。一时解脱。有问兴曰。何缘鸣钟。乃感斯应。兴曰。余无他术。见付法藏传罽腻吒王劒轮停事。及增一阿含钟声功德。敬遵此辙。苦力行之。鸣钟之始。愿诸贤圣。同入道塲。然後三下。将欲长打。如先致敬。愿诸恶趣。闻此钟声。俱时离苦。如斯愿行。志常奉修。岂唯微诚。遂能远感。众服其言。

    增壹阿含经曰。阿难即升讲堂。手执楗椎。并作是说。我今击此如来信皷。诸有如来弟子众者。尽当普集。尔时复说此偈。 降伏魔力怨。除结无有余。露地击揵稚。比丘闻当集。诸欲闻法人。度流生死海。闻此妙响音。尽当云集此。

    ●百八钟(附百二十下)

    忠曰。大钟一百八下。昏晓鸣之。

    敕修清规云。大钟。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引杵宜缓。扬声欲长。凡三通。各三十六下。总一百八下。起止三下稍紧。

    禅苑清规云。打大钟之法。先轻手拟钟三下。慢十八声。紧十八声。三紧三慢。共一百八声。

    羣谈采余云。钟声。晨昏叩一百八声者。一岁之义也。盖年有十二月。有二十四气。又有七十二候。正得此数。浙杭州歌曰。前发三十六。後发三十六。中发三十六声急。通共一百八。越州歌曰。紧十八。缓十八。六遍凑成。一百八。台州歌曰。前击七。後击七。中间十八徐徐发。更兼临後击三声三通凑成一百八。

    刘氏鸿书云。四季须知。五更鸣钟。前十八缓。後十八急。缓急每三转。共一百零八击者。盖应十二月。与二十四气。七十二候之数。亦按阴阳也。

    忠曰。俗说。佛寺朝暮百八钟。醒百八烦恼睡。非也。天竺作相。本一百二十下(见事钞及。资持记)。未闻百八下。其百八数。出中华世典。所谓。十二月。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合成百八。乃应知。觉百八烦恼眠者。举烛燕说也。

    或曰。慈照相公时。命京师五山。击二十五点。其晓钟先鸣九十下。遗十八下。及开静时鸣之(详二十五点处)。未知何据也。

    百二十下(附)

    道宣撰。释门集僧轨度图经云。念三宝。存五众。众各八辈。故以四十为差。三道乘之。则一百二十。为节也。 资持记引图经注云。八辈。谓四果四向。三通谓三乘。

    ●殿钟

    忠曰。佛殿钟也。

    敕修清规楞严会云。鸣大钟。僧堂钟。殿钟。住持至佛前烧香。 又法器章云。殿钟。住持朝暮行香时。鸣七下。凡集众上殿。必与僧堂钟。相应接击之。知殿主之。

    ●僧堂钟

    忠曰。僧堂前钟。其制稍小。或单称堂前钟。

    敕修清规。请立僧首座云。堂司行者。鸣僧堂钟。大众同送归寮。

    又法器章云。僧堂钟。凡集众则击之。遇住持每赴众。入堂时。鸣七下。斋粥下堂时。放参时。旦望巡堂。吃茶下床时。各三下(住持或不赴堂或在假。则不鸣)。堂前念诵时。念佛一声。轻鸣一下。末叠一下。堂司主之。

    云门偃禅师录云。师在僧堂前。问僧。这个钟子是什麽物作。无对。师云。儞问我。僧便问师云。衲僧作。代但打钟一下云。摩诃般若波罗蜜。又云。众僧堂前。

    ●集众钟

    旧说曰。僧堂钟。谓之集众钟。

    敕修清规国忌云。至期。鸣僧堂钟。集众。 又法器章云。僧堂钟。凡集众。则击之(详僧堂钟处)。

    首楞严经云。此只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释氏要览云犍稚。今详律。但是钟磬。石板。木板。木鱼。砧槌。有声。能集众者。皆名犍稚也。

    ●敛钟

    禅苑清规念诵云。住持知事以下。上间立。首座以下。下间立。维那敛钟念诵。

    校定清规新住持入院云。挂搭之法。敛僧堂前钟。大众。先归鉢位(云云)。 又两序进退云。首座领大众人事。送出库堂门(云云)。又敛钟。首座入寮。占西手。与住持人事。 又四节。堂中。三日点茶云。行者敛钟七下。住持归位。

    备用清规尊宿相访云。若法眷尊长。即敛僧堂前钟。随至方丈人事。(忠曰。谓住持人法眷也。)

    宗门统要云。台州幽栖道幽禅师。一日敛钟上堂。大众才集。乃问。什麽人。打钟。僧云维那。师云近前来。僧便近前。师遂打一掌。却归方丈。(忠曰。盖是念诵敛钟。)

    教诫律仪二时食法云。待敛钟声发。即如法夹巾把鉢。令匙柄向身。 又云。入堂。未敛钟声。礼拜。且收坐具。上床坐

    解者曰。食时。初後各鸣云版。今敛钟者。谓初云版也。或曰。长板。是也。

    泉涌开山(俊仍)作相式云。先三下钟(撞钟三下。大小食时。俱用此钟)。次三鼓(击鼓三下)。次云版(挝板三通。少急打之)。次长板(三三连打。但後一缓打也。此时众僧具仪。入堂。至所坐处放巾置鉢。於牀前席各展坐具三拜已。即上床坐)。次云鼓(击鼓三通。少急打之。此时长老入堂。众从座起)。次云版(挝板三通。极急打之。诸僧同时。上床前席各展坐具)次直日打静(维那鸣槌。唱十佛名众僧随唱。同礼佛名礼已收具。上床而坐)。次引呗(如来妙色身等)。次诵展鉢偈。开鉢行饭。次诵此食色香味等偈。及作五观。诵食偈等。次众僧正食。食已行水。用盥漱口。次後呗(处世界如虗空等)。次食竟偈。次云版(一通急打。此时众僧下坐出堂)。

    敕修清规念诵云。大板鸣。方归图位。住持入堂。供头鸣堂前钟七下。 又维那云。每日二时。赴堂。堂前钟鸣。离位入堂。圣僧前。左手上香。 又库司四节。特为首座大众汤云。都寺从圣僧後右出堂外。迎住持入堂。供头缓鸣堂前钟七下。送住持入位。 又法器章云。僧堂钟。遇住持每赴众。入堂时。鸣七下。

    解者曰。堂前七下钟。此名敛钟。斋粥二时。住持将自外堂入僧堂。稍到明楼边时。正鸣之(及入堂少紧打)。与库前下鉢鼓。同时交鸣。其实九下。起尽二下。叠鸣。此触钟而不与数。故言七下。敛收也。以其紧撞之也。

    忠曰。旧说紧鸣为敛义(二十五点图。亦以敛为缓反言)。捡韵书。敛字无紧急训。但律家。食前云版急鸣。此云敛钟(前引)。解者依之。以名於清规斋粥。住持入堂七下钟。然清规却有云缓鸣堂前钟七下者(此引)。则紧打义。不当也。不宜名敛钟。仍知敕修清规。但言堂前钟七下。而不言敛钟。固有以也。

    忠按。行事钞集僧通局篇。说长打钟法云。如是渐渐敛椎。渐穊渐小。乃至微未(止此)。资持记敛谓收声(止此)。由是观之。长打钟。及渐敛收乃紧其打。此云敛也。而今七下。亦紧鸣。故例长打之敛声。而亦云敛钟乎。

    ●入堂钟

    忠曰。堂者僧堂也。斋时大众入僧堂时。鸣大钟十八下。谓之入堂钟(一说。十八钟。住持入堂。如下文)

    永平清规赴粥饭法云。粥时。开静已後。斋时。三鼓已前。先於食位就坐。斋时三鼓之後。鸣大钟者。报斋时也。城隍先斋钟。山林先三鼓。此时若面壁打坐者。须转身。正面而坐。若在堂外者。即须息务洗手令净。具威仪赴堂。次鸣板三会。大众一时入堂(已下。详说入堂法恐繁不录)。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大钟。斋粥过堂。十八下。

    萨婆多毘尼毘婆沙云。若僧只。食时。应作四种相。一打揵椎。二吹贝。三打鼓。四唱令。令界内间知。此四种相。必使有常限不得或时打揵椎。或复打鼓。或复吹贝。令事相乱。无有定则。不成僧法。若不作四相。而食僧只食者。不清净。名为盗食。

    忠曰。今鸣钟入僧堂。而食。出于佛制

    ●下堂钟

    敕修清规上堂云。挂上堂牌。报众。粥罢不鸣下堂钟三下。

    旧说曰。粥罢下堂钟三下。是罢参之钟也。寻常鸣之。若有祝圣。更复鸣之。若旦望上堂。则不鸣下堂三下。盖有大参(上堂)。故不可鸣罢参钟也。

    永平清规赴粥饭法云。大坐茶汤罢。住持人。圣僧前问讯出。即打下堂钟三下。如监院首座。入堂煎点。送住持人。出却来堂内。圣僧前。上下间问讯罢。盏托出。方打下堂钟三下。

    ●粥罢钟

    旧说曰。粥了後。打钟三下。此名粥罢钟。或曰。此是展单钟也。非为粥罢。

    忠曰。此三下。但是下堂钟也。

    ●放早参钟

    校定清规五参上堂云。粥後。更不鸣下堂。放早参钟。

    旧说曰。粥罢三下钟。谓之放早参钟。若旦望。五参上堂日。不鸣。

    忠曰。放早参钟。即罢参钟也。古法每日粥後。有早参。早参住持说法也。今亡之。故粥罢鸣钟三下。此报无早参。犹如晚间放参钟也。然今有上堂。故不鸣早放参钟也。

    ●小开静

    或曰。开犹放也。静静虑也。开静谓大众。自四更一点。入堂坐禅。到此放禅。故曰开静矣。忠谨按。鸣库前版。为小开静。行者齐起。固不关堂僧坐禅者。到大开静。库前板。诸堂板。一齐鸣。亦起阖寺大众也。固不局堂僧坐禅者。故余谓。开静者。开觉静睡也。开言发觉。静是睡眠之婉辞也。

    莹山清规云。五更四点後。库前版鸣三会。名小开静。行者齐起也。卯时将终。五更五点後。鼓版击动。长打三会也。名大开静。大众摺被。(禅苑。大开静。但一会。)

    忠曰。五更三点之後。鸣百八钟。次戞鼓磉了。次鼓五声(五更)。版四下(四点)。如此三反。次小开静。打云版三会也。次大开静。先戞鼓磉。直打鼓五声(五更)。版五下(五点)。次又戞鼓磉了。版鼓一时和鸣。自缓渐到急如此三通(按禅苑清规大开静。长打一会)。

    古来相传。二十五点图。到百八钟。但云。然後开静鼓版俱鸣(止此)。後得一图。详说如上。

    禅苑清规击法。小静二会。大静一会(详次下)。异此。

    ●开小静

    小开静。又称开小静。

    禅苑清规警众云。凡闻钟鼓鱼板。须知所为。五更鸣大钟者。警睡眠也。次厨前打小钟子者。开小静也。诸寮供过行者。及灯头等。并皆先起。次击厨前云板者开大静也。众僧齐起。方得摺叠单被。及上蚊厨次打长板者。众僧下鉢也。众僧一时入堂。次打木鱼。众僧集定也。後至者。更不得入堂。三通鼓鸣者。住持人赴堂也。堂前小钟子鸣者。众僧下床只候。问讯住持人也。 又云。开小静之法。先击板三声。渐渐高大。令声调畅。从慢至紧。从重至轻。为一会。至二会。杀声。徐徐打三下。

    日用轨范云。开小静。方摺被。拗枕子。

    忠曰。轨范所言。与敕修。大坐参。及禅苑永平莹山诸规说相违焉。诸规皆以谓。开大静摺被。然今云。开小静摺被。余谓。恐小字讹。当作大也。

    校定清规日用小清规开小静注云。钟绝後版。

    忠曰。摺被者。开大静时也。此时。大钟(百八)方绝。矣。若开小静(五更四点)。则钟未绝也。可知。小清规所谓。开小静方摺被者。可作开大静也。

    竺仙和尚曰。日本人。以下鉢长板。称小开静。非也。长击三通者。当名小开静而已。

    忠曰。下鉢长板者。火鼓後。长击三通者也(大板)。今竺仙所言。长击三通者。五更四点。厨下小钟三会者也(禅苑为二会)。校定下鉢长板。亦言长击三通。故今当加厨下小钟。四字。而拣其滥也。

    解日用轨范者。曰。开静後。长击板三通。名长板。此谓开小静(或为大监语或为竺仙语皆是妄说)。

    忠曰。是即竺仙所非。下鉢长板。称开小静者。全不可取之。若又依此说似小开静。在大开静之後。太非也。

    ●小静

    小开静也。

    校定清规进退两班云。次早五更。小静鸣。堂司请旧首座都寺。吃汤。

    ●大开静

    忠曰。大开静者。库前鼓板。长打三会(禅苑一会)。是也。此时诸堂前板。一齐鸣。起阖寺大众(又见小开静处)。

    或和俗。闻百八晓钟。为开静钟鸣者。非也。然旧说曰。慈照相公。命京师五山。击二十五点。及三更。寻击四更五更。次鸣钟九十下。遗十八下。及开静时鸣之(详二十五点处)。此十八钟。与开静鼓版。同时鸣。故有此滥。

    禅苑清规云。次击厨前云板者。开大静也(详开小静)。 又云。开大静之法。如开小静之法。但只长打一会也。

    敕修清规。大坐参云。四鼓鸣。住持出。钟鸣首座出。(乃至)钟绝。开静板鸣。众方摺被。 又赴斋粥云。早晨闻开静板。後。斋时候巡火板鸣。先归鉢位。 又法器章云。方丈。库司。首座寮。及诸寮。各有小版。开静时。皆长击之。

    忠曰。敕修清规。不出大小名。所谓开静者。皆大开静也。击法。见小开静处。

    ●开大静

    大开静。又称开大静见禅苑(开小静引)。

    永平清规辨道法云。未开静前。不得收单摺被。方候开大静。所谓厨前云版。及诸堂前板。一时俱击。

    ●放参钟

    敕修清规晚参云。若住持至晚不参。则堂司行者禀命住持覆首座。鸣僧堂钟三下。谓放参钟也。如住持入院。或官员檀越。入山。或受人特请。或为亡者开示。或四节腊。则移於昏钟鸣。而谓之小参然亦不鸣放参钟。谓犹有参也。

    ●昏钟

    初更一点後。大钟百八下。此名昏钟。

    敕修清规大坐参云。每日如有缘故。不坐参时。供头行者。代首座。出半单。与大众同。至晚。众寮前。鸣板三下。众出寮。归堂。昏钟鸣(如居城市则候鼓鸣)。头首入堂。首座待钟鸣。入烧香巡堂。次住持入烧香巡堂。候定钟鸣。住持出堂。次头首出。

    ●定钟

    敕修清规云。候定钟鸣。住持出堂(详昏钟处)。

    又法器章云。大钟。人定十八下。(忠曰。人定亥时也。)

    莹山清规云。打一更三点三遍。後鸣大钟十八声。是称定钟。是时。主人出堂。

    旧说曰。初更五点之後。经少时。鸣钟十八下。此名定钟。又名十八钟。正当亥时。其後少时。打二更也。凡坐禅。到定钟。而止。众便出僧堂(今日本禅林众出僧堂则鸣鼓一。板五毕。即时鸣十八钟者。畧规也)。若欲更坐禅。则报言。定钟坐禅。乃再入堂也。定钟後锁前门。众皆自後门出入。

    忠曰。旧说。言初更五点後。鸣定钟。如二十五点图。亦言初更五点後。然莹山言一更三点後。鸣定钟也。盖大钟一通半(总五十四下)。可经一点时。乃自第一点。打钟五十四下。而至第二点。更钟五十四下。而至第三点。总一百八下毕。未到四点。直鸣定钟也。又见一图。有初更二点後。鸣定钟者。盖钟百八下毕。次鸣定钟。次打初更第三点也。盖早打定钟。懈怠之相。不可尚焉(余又按。若初更打第三点则可省第一点第二点方合中华省点法余於二十五点处有辩之)。

    义堂日工集云。定钟。乃今初夜坐禅钟也。谓之坐钟。

    忠曰。坐禅到定钟而止。非定钟鸣。方坐禅。或定钟後坐禅者。陪修也。此名再请禅(见敕修)。又曰。俗言初夜钟者。正是定钟也。

    旧说曰。大监竺仙。皆怒鸣定钟之早。盖定钟鸣。则罢坐禅。故怒其早也。

    忠曰。旧说言。定钟之制。大半於大钟(止此)。此恐谓定钟鸣堂前钟。故作此说谬矣。敕修法器章云。大钟人定十八下(止此)。莹山云。鸣大钟十八声。是称定钟(止此)。可知。定钟直鸣大钟。非别设焉。亦非用堂前钟。如堂前钟制小。见僧堂钟处。

    ●触钟

    忠曰。凡鸣钟法。其起止一声。名触钟(见敛钟处)。

    ●法鼓

    旧说曰。法堂设二鼓。其东北角者。为法鼓。西北角者。为茶鼓。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法鼓。凡住持上堂。小参。普说。入室。并击之。击鼓之法。上堂时。三通。先轻敲鼓磉三下。然後重手。徐徐击之。使其紧慢相参。轻重相应。音声和畅。起复连环。隐隐轰轰。若春雷之震蛰。第一通。延声长击。少歇。转第二通连声稍促。更不歇声。就转第三通。一向缠声击之。候住持登座毕。方歇声。双椎连打三下。小参一通。普说五下。入室三下。皆当缓击。

    忠曰缠声者。一大二小。相交长击。则如绳缠木。一显一隐之状。故言缠也。然昧者。妄改作缓。大失意义。

    续灯录偈颂门。甘露舒禅师法鼓颂云。一击隆隆徧九垓。云奔雨骤尽趋来。须知不是寻常韵。惺得人天醉眼开。

    ●登座鼓

    敕修清规法鼓云。上堂。候住持登座毕。方歇声(详法鼓处)。

    忠曰。住持登须弥时。每蹈一阶。鼓一声。古德云。蹈鼓而登(止此)。是也。余谓。此可得名节步鼓也。

    慈恩三藏(玄奘)传云。戒日王行时。每将金鼓数百。行一步一击。号为节步鼓。独戒日王有此。余王不得同也。

    ●茶鼓

    见法鼓处。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茶鼓。长击一通。侍司主之。

    忠曰。祖忌。献茶汤时。鸣之。又茶礼汤礼。鸣之。故言茶鼓。

    敕修清规迎待尊宿云。请客侍者具状。诣客位。插香拜请特为汤。(乃至)寝堂钉挂帐幕。排照牌。设特为光伴位鸣鼓行礼。 又专使特为新命煎点云。俟折水出。鸣鼓。 又山门特为新命茶汤云。斋退鸣鼓集众。知事揖住持。入堂(云云)又方丈特为新旧两序汤云。烧香侍者。预排照牌。至时鸣鼓。客集。 又方丈特为新挂搭茶云。至日斋罢。鸣鼓集众。侍者揖入。 又方丈小座汤云。寝堂钉挂。排位。秉烛装香毕。客头行者。覆侍者。次覆方丈。鸣鼓。

    忠曰。所谓鸣鼓。皆是用茶鼓也。

    旧说曰。头首秉拂。得借茶鼓以代法鼓。盖恐滥住持上堂也。

    ●斋鼓

    忠曰。斋鼓。在库司前。

    备用清规僧堂特为汤云。鸣库堂前斋鼓一通。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斋鼓三通如上堂时。但节会稍促而已。

    忠曰。节会者。一通为一会。节裁节也。言斋时鼓。不可如上堂鼓。长久系也。

    ●云鼓

    忠曰。盖斋鼓也。此鼓在库前。

    莹山清规云。午时鱼鼓後云版长打一会。大众下鉢。次库前云鼓三会。第三会。堂前小钟合鸣。报主人入堂也。

    ●问讯鼓

    忠曰。鸣库司前斋鼓。即莹山谓云鼓三会者。

    旧说曰。住持问讯鼓。可入堂(详早晨鸣器。品次处)。

    禅苑清规警众云。三通鼓鸣者。住持人赴堂也。堂前小钟子鸣者。众僧下床只候。问讯住持人也。

    忠曰。问讯鼓。盖言此三通欤。依旧说问讯鼓鸣。下鉢。问讯鼓际。鸣敛钟(详早晨鸣器。品次处)。

    ●下鉢鼓

    即问讯鼓也。见敛钟处。

    ●放参鼓

    首山念禅师广教录云。问如何是学人自己师云放参三下鼓。吃粥五更钟。

    ●昏鼓

    忠曰。初更一点已前。鸣鼓三通。此为昏鼓(见二十五点处)。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鼓。早晚平击三通。

    旧说曰。击昏晓鼓法。先戞鼓磉三通。每通一百二十挝。三通。合三百六十挝。次鸣鼓三通。复每通一百二十挝。三通。合三百六十挝。盖表一岁日数矣。昏鼓。初大击大声。後渐小击小声。以象日没。晓鼓。反之。初小击小声。後渐大击大声。以象日出焉。

    陈继儒书蕉云。挝鼓。鼓三百三十三槌为一通。鼓止。角动十二声。为一叠昏鼓四通为大[壴(癸-天+虫)]。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三通为发昫。(篇海云。[壴(癸-天+虫)]七迹切。音戚。夜戒守鼓者礼昏鼓四通。为大鼓夜半三通为[壴(癸-天+虫)]。晨旦三通为发明今作[鼓/(癸-天+虫)]。 又云。昫许御切音酗日出温也亦与煦同。)

    ●晓鼓

    见昏鼓处。

    ●更鼓

    详二十五点处。

    周祈名义考云。更鼓。鼓谓之更者。率更官名。师古曰。掌刻漏。故曰率更。以漏筹更易为义。更鼓义。又祖此。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更鼓早晚平击三通。余随更次击。库司主之。

    解者曰。更鼓早晚平击三通者。早者。大开静。三通。与板同鸣。此时处处板。亦同时鸣也。晚者。昏钟鸣之先。鼓三通。是也。

    江湖风月集九峰昇和尚。鞔更鼓偈云。烂木头边钉钉着。死牛皮有活机关。须弥槌子轻拈出。撼动一天星斗寒。

    ●浴鼓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浴鼓四通。次第候众击(其详见知浴章)知浴主之。

    ●普请鼓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普请鼓。长击一通。

    ●火鼓

    校定清规云。长板者。火鼓後。长击三会者(详长板处)。

    ●鼓磉

    敕修清规云。轻敲鼓磉(见法鼓处)。

    忠曰。现见戞鼓两耳。而磉。韵书但有柱础之训。与今全无交涉。余窃按。磉当作颡。或[壴桑]。音近讹写耳。鼓颡者。即鼓额也。引楞严证之。

    楞严经云。因名身体。如腰鼓颡。 解蒙云。熏闻云。颡或作[壴桑]埤苍云。鼓[木瓦]也。补遗颡息朗切。额也。[壴桑]桑朗切。鼓匡也。字书鼓材也。

    字汇云。[木瓦]音瓦。博雅鼓[壴桑]谓之[木瓦]。

    篇海云。[壴桑]苏朗切。音颡。鼓匡木。玉篇鼓材。

    莹山清规云。戌时。打钟三会。终後。库前打鼓三会。先以鼓槌。拟鼓唇三下。後以左槌小打。以右槌大打。缓声三打。又以左槌小打。以右槌连打。如此三打後。自缓至紧。为一会。如前三会终。又拟鼓唇。三下。一打名为一更。打版为一点。

    ●大板

    敕修清规圣节云。节内遇三八日。佛殿念诵。(乃至)参前。巡廊鸣板集众。向佛排立。住持至。鸣大板三下。

    云章曰。库司前板。言大板。以其制大於余堂板也。

    板又作钣。 镜堂圆禅师禅兴录。举善哉三下钣。知识尽来参话。作钣。

    续字汇云。钣与版同。庄子金钣六弢。

    ●云版

    库司大版。又称云版。

    云章曰。版形铸作云样。故云云版。

    莹山清规云。巳香欲了时。圣僧侍者。问讯首座。是禀放禅也。即库前云版三下鸣。是称火版(详火版处)。

    俗事考云。宋太祖以鼓多惊寝。遂易以铁磬。此更鼓之变也。或谓之钲。即今之云板也。

    三才图会云。云板。即今之更点击钲。唐六典皆击钟也。大史门有典钟。二百八十人。掌击编钟。即此是也。

    ●铁板

    丛林盛事云。广教会和尚川人。嗣石头回。初依此庵于护国。因行者干铁版。皆有颂送行。会曰。空奋双拳与麽去。打成一片早回头。归来挂在三峰顶。恼乱春风卒未休。兄弟皆爱之。

    ●方丈版

    敕修清规圣节云。堂司行者报方丈客头。先覆住持。次覆侍者。鸣方丈板三下。鸣鼓。 又念诵云。先鸣方丈板。照堂板。次巡廊鸣板。 又法器章云。方丈库司首座寮。及诸寮各有小版。

    ●库堂板

    此小板也(见方丈板处)。与前库堂大板异。

    敕修清规。方丈特为新挂搭茶云。次日库司(云云)。库堂排位。首座光伴。鸣库堂板。上首知事。与维那。行礼。

    ●照堂板

    敕修清规方丈特为新挂搭茶云。次日。首座众头首。具状请佥。(乃至)照堂排位。都寺光伴。鸣照堂板(云云)。

    ●首座寮板

    敕修清规坐禅云。鸣首座寮前板三声。初声出门。二声约到半途。三声入堂。 又坐参云。不鸣首座寮前板。若大坐参时。却鸣三下。 又大坐参云。堂司行者鸣首座寮前板。三下。大众转身向外坐。首座下地。从後门出复转从前门入。圣僧前烧香。

    ●众寮前板

    敕修清规圣节云。堂司行者。预鸣众寮前板三下集众坐堂。

    ●众寮外板

    众寮前板。称外板。其内板小。外板大也。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众寮内外。各有版。外版每日大众问讯时。三下。坐禅坐参时。各三下。候众归堂次第鸣之。点茶汤时。长击之。内板。挂搭归寮时三下。茶汤行盏二下。收盏一下。退座三下。小座汤长击之。

    ●众寮中小板

    敕修清规。入寮出寮茶云。斋退鸣寮中小板。点茶人。门外右立。揖众入。

    ●众寮内板

    众寮中小板。称内板(详众寮外板处)。

    敕修清规。大挂搭归堂云。行者引至众寮。鸣内板三下。寮主相接入门。

    ●诸寮小板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方丈。库司。首座寮。及诸寮各有小板。开静时。皆长击之报众时。各鸣三下。

    ●坐禅板

    敕修清规月分须知云。六月初一日。隆暑。首座免鸣坐禅板。 又法器章云。众寮外版。坐禅。坐参时。各三下。候众归堂。次第鸣之。(见众寮外板处)

    ●斋板

    忠曰。库司大板。斋时鸣之。此名斋板。

    敕修清规受嗣法人煎点云。厨司方鸣斋板。就行饭。

    ●下鉢板

    忠曰。粥时长板名下鉢板。斋时三下板。为下鉢板。禅苑清规云。开大静。(乃至)次打长板者。众僧下鉢也。众僧一时入堂。次打木鱼。众僧集定也。(打法见长板处)

    忠曰。下鉢板。有异说禅苑清规校定清规。则以木鱼已前。长击三通为下鉢板(校定说见长板处)。入众日用。敕修清规则以木鱼之後。三下叠叠者。为下鉢板。如详辨长板处。

    又按禅苑下鉢板。粥时则以长击三通板为下鉢。斋时则以三下板。为下鉢(但打三下非三下叠叠)。皆在木鱼已前。

    禅苑清规赴粥饭云。早晨开静之後。斋时三下已前。先於食位就坐候长板鸣及打三下。即起身下鉢。

    忠曰。禅苑粥饭双说。谬解者多。今言。早晨开静之後。先於食位就坐候长板鸣。即起身下鉢。此为粥时也。斋时三下板已前。先於食位就坐。及打三下。即起身下鉢。此为斋时也。

    又禅苑清规警众云。斋前闻三下板鸣者。众僧下鉢也。次鸣大钟者。报斋时也。自余长板鱼鼓。堂前小钟。维那打槌食毕。下堂。并同晨粥之法。

    旧说曰。板方二下时。可下鉢。或曰。第三下。可下鉢。

    旧说曰。一说下鉢板七下。此或可然。何以言之。云第三下起身故。 忠曰。下鉢七下。何从得此说。盖转讹敛钟七下而已。固不足论矣。又第三下起身者。葢谬解禅苑及打三下起身下鉢之语耳。彼所谓三下者。斋时板名。又非言第三下也。

    ●长板

    忠曰。下鉢板。言长板。长击三会。故名长板。

    日本俗。讹为板通名。而称铸长板挂长板等。非也。其通名云板也。

    旧说。以三下叠叠板。为长板。其义曰。三下非但三击。以三下为一叠叠叠击之。及住持入僧堂其击之久长。故云长板。(忠曰。此因击得名。)云章以斋时三下板。为长板。令其声长。故云长板(详三下板处 忠曰此因声得名)。

    忠曰。长板异说。须以禅苑清规为正。

    禅苑清规警众云。击厨前云板者。开大静也。次打长板者。众僧下鉢也。众僧一时入堂。次打木鱼。众僧集定也。後到者。更不得入堂。 又云。打长板木鱼之法。并轻手引声。渐渐高大。令音声调畅。然後紧慢相参。轻重相应。凡至一会。略歇少时。所贵节会分明。令听者不悞。至三会杀声。徐打三下。

    校定清规云。长版者。火鼓後。长击三会者。是也。非木鱼後三下者。今丛林。皆以三下板。为长板。方行礼。今只随时可也。(忠曰。三下者。三下叠叠也。行礼者。下鉢也。随时者。本当火鼓後板下鉢。然今时诸方。例讹。不得行独。故但随时世。以三下叠叠为下鉢而已。)

    入众日用云。木鱼响。不得入堂。(乃至)闻长板鸣。下鉢。(敕修清规日用轨范作闻木鱼後长板鸣下鉢)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大版。斋粥二时。长系三通。木鱼後。三下叠叠击之谓之长板

    旧说曰。斋粥二时。十八钟後。所击下鉢之板。此名长板。

    竺仙和尚曰。此说非也。开静後。长击三通者。名长板。

    忠曰。十八钟後。鸣木鱼。次鸣三下叠叠。故知旧说。依入众敕修。 竺仙本禅苑及校定。盖大开静後。火鼓三下。次长击板三通。众僧下鉢。次鸣木鱼。

    忠曰。如禅苑。以火鼓已後。十八钟已前之。长击三通者。名长板。下鉢。然寿无量时。丛林早讹。故入众日用。以木鱼後。三下叠叠。为长板。校定虽识其非。而循习难为辄革。故只随时焉。敕修亦以三下叠叠。为长板。盖同校定意。

    敕修清规。山门特为新命茶汤云。近时有斋时闻长板鸣。知事入堂。炷香展拜。巡堂一匝。请茶。 又新首座。特为後堂大众茶云。长板鸣。僧堂内。巡请茶。

    ●长击板

    忠曰。下鉢长板外。又有长击者虽可通名长板。余长击不受长板名。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方丈。库司。首座寮及诸寮。各有小版开静时。皆长击之。又云。众寮内外。各有板。外板。点茶汤时。长击之。内板。小座汤长击之。

    ●三下板

    禅苑清规云。斋时三下已前。先於食位。就坐。及打三下。即起身下鉢。 又云。斋前闻三下板鸣者。众僧下鉢也。

    云章称此三下板。为长板。其说曰。每下令其击声长缓。盖欲有少时刻使众迟速齐一。故云长板。

    忠曰。早粥。本长击三通下鉢(禅苑)。後讹。木鱼後三下叠叠下鉢。余窃推其转谬源。如斋时。则单三下板下鉢。是即三下板下鉢也。终以三下名。讹为三下叠叠之三下。至此下鉢欤。

    传灯录般若启柔禅师章云。师上堂。闻三下板声。大众始集。师因示一偈曰。妙哉三下板。诸德尽来参。既善分时节。今吾不再三(联灯作知时节)。

    忠曰。上堂者。食时上僧堂也。凡板打三下者。皆当称三下板。然特名斋时者。为三下板矣。

    ●火板

    斋前三下板也。

    旧说曰。火板挂在库司竈上。及饭熟。饭头打之三下。则火头灭火。故名火版矣。但今食前三钟盖拟火板也。

    敕修清规受嗣法人煎点云。火板鸣。大众赴堂。

    日用轨范云。仍嚼杨枝。归堂坐禅。火板未鸣。不得先归寮。

    忠曰。及火板鸣。坐禅罢。今言火板未鸣者。坐禅未了也。若火板鸣後。则与长板有少时。此时须归寮矣。

    莹山清规云。己香欲了时。圣僧侍者。问讯首座是禀放禅也。即库前云版三下鸣。是称火板。是坐禅罢也。

    ●巡火板

    旧说曰。掉火铃。击板。巡诸寮舍。而向僧堂。意报众警火灾也。

    敕修清规赴斋粥云。斋时候巡火板鸣先归鉢位。

    忠曰。盖寮众。赴僧堂斋粥。诸寮人少。故警之令埋火慎灾也。与火板别也。须与火铃交看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版儆戒火烛三下。

    ●报廊板

    敕修清规圣节云。节内遇。三八日。佛殿念诵。(乃至)参前巡廊鸣板。集众。向佛排立。

    云章曰。巡廊鸣板者。先鸣方丈板。次鸣照堂板。次鸣众寮。首座寮等板。谓之报廊板也。

    敕修清规念诵云。先鸣方丈板。照堂板。次巡廊鸣板(止此)。解者曰。照堂在僧堂之後。亦可在众寮之後。而今可言众寮之照堂也。 忠曰。但是僧堂之照堂也。不用复曲说。今见云章所说。照堂板次。有众寮板。可知云章亦是为僧堂之照堂也。又曰。巡廊鸣诸寮所挂板也。非持版巡诸寮鸣之。

    日用轨范入浴法云。古云。三通鼓响入堂时。触净须分上下衣。

    解者曰浴时虽听鼓声。可有惑第几浴者。故巡廊鸣板以报浴之第一次。鸣板每一下。第二次。二下。第三次。三下。第四次。四下。名报廊板。

    忠曰。浴第一次。板一下等。又是一法。如敕修知浴中言。但是巡廊鸣板三下(止此)。又云。鸣板三下徧。鸣鼓(止此)。然旧解言。听鼓後。方鸣板。恐谬说。

    ●巡廊板

    即是报廊板也。

    敕修清规知浴云。次第巡廊鸣板三下徧。鸣鼓。

    解者曰。诸余清规。但鸣库司板。今怕有不闻者。故巡诸寮而鸣板。此名巡廊板。亦云报廊板。每寮鸣三下也。

    忠曰。徧者。徧于诸寮也。

    ●浴室内小板

    敕修清规知浴云。室内挂小板。旁钉小牌书云。鸣板一声添汤。二声添水。三声则止。以此为节。

    备用清规知浴云。室内小牌。白字一汤。二水。三满。打小板。

    ●洗脚板

    日用轨范云。洗脚板鸣。不得争夺脚桶(其规详彼)。

    ●圆板

    觉浪大师尊正规钟板云。旧来钟板。有横板直板。而方其式者。予兹独以圆板。如满月轮相盖以取诸从上圆相之仪。此圆相。不特沩仰家用。究其源来。自忠国师徒。六祖已上。遽相传授。即五家亦何尝不用。亦非曹洞宝镜与五位有圆相也。世传临济打板。则有一二三板之殊。打钟则直是一槌以表单行。曹洞则一板一钟。二板二钟。三板三钟。以表兼带。此亦世谛流布。无可不可也。虽然如是。只如今以圆板。挂诸堂中。毕竟是个甚麽意旨。聻。

    ●梆

    沙弥律仪入浴云。汤冷热。依例击梆。不得大唤。

    忠曰。即是浴室内。小板也三才图会有梆图。龙头鱼形。余辩见木鱼处。

    正字通云。梆博康切。音邦。斲木三尺许。背上穿直孔。今官衙设之。为号召之节。或以竹截作筒两头留竹节旁凿小孔。击之有声。亦曰梆。似古之用柝。六书故因字从邦。谓声邦邦肰。

    三才图会云。梆即柝易系辞曰。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说文柝夜行。令击木为声。以待更筹者。是。俗曰虾蟇更[木(壹-豆+(石/木))]即柝。乃古今字耳。

    ●椎

    正字通云。椎直回切。音锤。击物具。俗作槌鎚。集韵作桘。

    北凉涅盘经云。世法有五种。名世。句世。缚世。法世执着世。(乃至)云何法世。如鸣椎集僧。严鼓诫兵。吹贝知时。是名法世。

    敕修清规维那云。钟鼓绝。鸣椎一下。众展鉢(云云)。又法器章云。椎斋粥二时。僧堂内。开鉢念佛。唱食遍食。施财白众。皆鸣之。维那主之。下堂时。圣僧侍者鸣之。

    禅苑清规警众云。维那最初打槌一下者。众僧开鉢也(随槌声白念心经三卷)。次打槌一下者。白设粥意也(或表叹读疏)。次打槌十下者。念十佛名也。次打槌一下者。首座施粥也。又打槌一下者。粥遍也。粥罢打槌一下者。众僧下堂也。(斋时。维那打槌。同晨粥之法。) 又赴粥饭云。清净法身等。下槌太疾。即打着佛脚。下槌太慢则打着佛头。

    联灯会要。邓隐峯禅师章云。师在襄州破威仪堂。只着衬衣。於砧槌边立。拈起槌云。道得即不打。众默然。师便打一下。

    正宗赞大通本禅师賛曰。没巴鼻处。抛出八棱槌。

    解者曰。造槌为八角。像须弥八方也。 忠曰有须弥为椎之语。故作此说。

    ●槌砧

    旧说曰。承槌打之木。言槌砧。拈打小木。言槌矣。槌为本器。为槌而有砧。然交割簿。言椎砧附槌子。可笑。

    敕修清规维那云。左手按砧(云云)。右手鸣椎。高不过五寸。声绝方下椎。急缓合度。

    旧说曰。天竺那兰陀寺。众多堂广。故七处设槌。方得其声及众。

    龙龛手监云。碪砧通。正。陟林切。捣衣石也。又跗也。又铁碪等。

    忠曰。打椎言打静。 行事钞。说戒正仪篇云。维那。至上座前打静处。立。左手捉筹。右手捉打静椎。其柄亦须香水净已。(乃至)维那打静一下云(云云)。 又诸杂要行篇云。打静法。维那先户外。具仪敛掌。傍门面入已。至打处立。合掌。右手取椎。举起拟砧讫。然後打一声。不得有重响方乃卧椎。手从柄处捋之。然後合掌。有所启白。若有施与咒愿。唱告等得等。维那口陈其缘。不得打椎以为事用。除为众乱等。 资持记云。傍门面者。随左右颊而举足也。拟砧使椎砧相当也。等得亦云等供。即大小食时。唱食平等。不下。制非法。准知。打椎。止为白告静众。不同钟磬。打为事用也。

    旧说曰。槌砧。又名槌静。

    忠曰。事钞云打静闻律家言曰。静有南北异义。北京曰静是能打。谓打椎静众之义。南都曰。静是所打。谓静即砧也(止此)。按旧说是南都义也。

    ●槌墪

    槌砧。又曰槌墪。

    备用清规维那云。至清净法身处。左手作盖势。侧按槌墪。右手打槌。高不过五寸(详如彼)。

    正字通云。墩音敦。平地有堆者。尔雅注。江东呼地高为墩。墪同墩。

    ●遍粥椎

    校定清规。两序进退云。堂中徧粥槌後。知事从後门入。都寺打槌一下(云云)。

    ●遍食槌

    忠曰。通食名。通斋粥。

    旧说曰。遍食椎者。众将揖上下肩。而吃三口食已前。所击一下。是也。

    禅苑清规。警众云。十佛名。次打槌一下者。首座施粥也。又打槌一下者。粥遍也。

    敕修清规。圣节云。早粥遍食椎後。再鸣椎一下云。白大众(云云。白启建事)。 又维那云。若施主斋僧行嚫。徧食椎後。从圣僧後。转左边。朝首座问讯。复鸣椎一下而出。为请施财也。 又新戒参堂云。至期。早粥遍食椎後。新戒参头。领众入堂。圣僧前列问讯。

    ●下堂椎

    禅苑清规。警众云。粥罢打槌一下者。众僧下堂也。住持人出堂。众僧方可上鉢(斋时下堂同晨粥之法)。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椎。下堂时。圣僧侍者鸣之(详槌处)。

    解者曰。维那鸣遍食椎後。出堂。故斋粥罢。众下堂之椎。圣僧侍者击之。

    ●戒尺

    敕修清规。沙弥得度云。设戒师座几。与住持分手。几上安香烛手鑪戒尺。

    教苑清规鬀发仪云。凡上安香烛花瓶戒尺。

    忠曰。两小木。一仰一俯。仰者在下稍大。把上者拟下者。击而鸣之。受戒专用之。故得戒尺之称。余得古德受戒之具。其戒尺在下者。长七寸六分。厚六分。阔一寸一分余。下面四边。有缕面。在上者。长七寸四分。厚五分余。阔一寸。上面四边有缕面。上木正中。竖安木钮钮长二寸五分。高七分。把钮击之。

    ●尺

    戒尺。或单称尺。

    幻住清规。开甘露门法云。入座鸣尺一下。

    忠曰。傅大士。以尺挥桉者。界尺也。见器物门界尺处。

    ●磬

    敕修清规。沙弥得度云。作梵闍梨。鸣大磬作梵。

    又法器章云。磬。大殿早暮。住持知事。行香时。大众看诵经咒时。直殿者鸣之。唱衣时。维那鸣之。行者披剃时。作梵闍梨鸣之。

    只园图经云。佛衣服院。阿难所止。常护佛衣。有一铜磬。可受五升。磬子四边。悉黄金。缕作过去佛弟子。又鼻上以紫磨金。为九龙形。背上立天人像执玉槌。用击磬。闻三千世界。音中。亦说诸佛教诫弟子法。磬是梵王造之。及佛灭度。娑竭罗龙王收入海宫。

    石湖梅谱云。蜡梅凡三种(云云)。经接花疎虽盛开。花常半含。名磬口梅。言似僧磬之口也。

    忠曰。僧磬与乐器磬。其形全别。乐器磬。板样曲折。考工记所谓倨勾。一矩有半者。僧磬。如鉢形。只园图经云。可受五升。可知。天竺磬亦如鉢器矣。又梅谱。以梅花半含。比僧磬。支那僧磬之制。可知焉。

    文献通考云。铜磬。梁朝乐器也。後世因之。方响之制出焉。今释氏所用铜鉢亦谓之磬。葢妄名之耳。齐梁间文士。击铜鉢赋诗。亦梵磬之类。胡人之音也。

    宋祁笔记云。乐石有磬。今浮屠。持铜鉢亦名磬。世人不识乐石。而儒者往往。不晓磬折义。故不独不识磬。又不能知鉢。

    ●手磬

    敕修清规。达磨忌云。行者鸣手磬。维那出班。

    又法器章云。小手磬。堂司行者。常随身。遇众讽诵。鸣之。为起止之节。

    解者曰。手磬日本禅林所谓铃也。

    忠曰。小磬。手捧桴鸣者。日本禅林。此名铃矣。然铃。本木舌内悬。倒掉鸣之。与所谓手磬全别。未知。手磬何因。得铃名耶。

    ●引磬

    忠曰。大清禅刹。小磬如桃大。底有窍。贯绪。连缚小竹枝为柄。以小铁桴击之。名为引磬。盖因导引众故名。

    忠义水浒传云。宋江参五台山智真长老鸣钟击鼓。合寺众僧。都披袈裟坐具。到於法堂中。坐下。宋江鲁智深。并众头领。立於两边。引磬响处。两碗红纱灯笼。引长老。上陞法座。

    忠曰。罗贯作此传。是时有引磬目。

    敕修清规沙弥得度云。引请收坐具。起鸣手磬。引剃头人入堂。 又亡僧云。斋粥。殿堂讽经罢。及放参罢。堂司行者。即鸣手磬。前引。首座领众。至龛前。住持烧香毕。维那举大悲咒。

    忠曰。敕修清规云。小手磬。行者常随身(见手磬处)。其制似极小。已言鸣手磬前引。则即是可引磬矣。

    ●铙钹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铙钹。凡维那揖住持两序。出班上香时。藏殿。祝賛转轮时。行者鸣之。遇迎引送亡时。行者披剃。大众行道。接新住持。入院时。皆鸣之。

    忠曰。清规铙钹非为二物。然按杜氏通典文献通考三才图会等。金铙与铜钹。全二物。诸韵书亦尔。到正字通。初得铙钹为一物之解。

    正字通云。钹。蒲括切。音拔。铜钹今铙钹也。

    江湖纪闻后集云。宋咸淳乙丑年。汀州范宅。凿畦为沼。得铙钹一面。铃杵无舌。方悟荒畦元废寺也。杜氏通典云。铜钹。亦谓之铜盘。出西戎及南蛮。其圆数寸。隐起如浮沤。贯之以韦。相击以和乐也。南蛮国大者。圆数尺。或谓齐穆王素所造。

    文献通考云。铜钹。亦谓之铜盘。本南齐穆士素所造。其圆数寸。中间隆起。如浮沤。出西戎南蛮扶南高昌疎勒之国。大者圆数尺。以韦贯之。相击以和乐。唐之燕乐清曲。有铜钹相和之乐。今浮屠氏清曲用之。盖出於夷音。然有正与和。其大小清浊之辨欤。

    湖海新闻云。宋徽宗宣和元年。降手诏曰。按先天纪。钹乃黄帝战蚩尢之兵器。胡人之凶具。中国自不合用(云云)。开封尹盛章奏。本府所纳铜铙钹一万六千六百三十六只。计二万六百二十斤一两。

    忠曰。三才图会。有金铙。其制大异铜钹。今附录解惑。 图会云。金铙。如火斗。有柄。以铜为匡。疏其上。如铃。中有丸。执其柄而摇之。其声譊譊然。以止鼓。

    又曰。文献通考。有铜铙。与金铙制全别。其形如铜钹小。日本名登比与宇志者。巫觋辈呜之。大清来朝寺。用之。日本古禅刹。无此器。今亦附录。 通考云。铜铙。浮屠氏所用。浮沤器小。而声清。世俗谓之铙。其名虽与四金之铙同。其实固异矣。

    四言对相有铙图。大似钹。通考所谓。铜铙也。

    ●铜锣

    忠曰。日本教家用之。搓布帛以为桴。

    正字通云。锣。郎何切。音罗。筑铜为之。形如盂。大者声扬。小者声杀。乐书有铜锣。自後魏宣武。以後。好胡音。铜钹沙罗。沙罗即[金沙]锣。六书故曰。今之金声。用。于军旅者。亦以为盥盆按锣非独军行用之。盥用锣。尤迂泥。

    ●火铃

    忠曰。斋时振火铃(见巡火板处)。又二更一点。四更一点。并振火铃(见二十五点处)。儆戒火烛。故得火铃名。

    莹山清规云。火版鸣。从库下。诸寮前。遶寺。振火铃。 又云。二更二点後。振火铃。呼照顾火烛。遶寺。自三门至方丈。还库下打二更三点。

    忠曰。莹山云二点与二十五点图少异矣。又照顾火烛者。告众警火之词。

    破庵先禅师秀峯录。上堂云。开口即错。拟心即差。倒携蓆帽。飜着襴衫。看看。暮天欲雪。普请各宜照顾。且道。照顾个什麽。自云。照顾火烛。

    ●巡更铃

    火铃。又称巡更铃。

    普灯录道宣知藏章云。久侍天衣(法聪)。无所契。衣叱之。宣忘寝食者月余。一夕闻巡更铃声。忽猛省曰。住住。一声直透青霄路。寒潭月皎。有谁知。泥牛触折珊瑚树。衣闻。命职堂司。後住投子。凡有所问。以拂子。作摇铃势。

    忠按。巡更铃。本官家。有传夜铃之法。而丛林拟之乎。 史记李广传。刀斗注云。荀悦云。刀斗小铃。如宫中传夜铃也(止此)。又文献通考云。汉书旧仪。中宫卫宫城门。击刀斗纂文曰。刀斗。特时铃也(止此)。又扬子方言云。无升谓之刁斗。注谓小铃也。音貂。见汉书。

    ●木鱼

    日用轨范云。木鱼响。不得入堂。或令行者取鉢。堂外坐。

    敕修清规。法器章云。木鱼。斋粥二时。长击二通。普请僧众。长击一通。普请行。 二通。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云。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亦各分地方。日问求化。诸趋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

    忠曰。铁牌子。盖谓铁板也。

    已下。录象鱼义

    敕修清规。法器章木鱼云。相传云。鱼昼夜常醒。刻木象形。击之。所以警昏惰也。

    释氏要览云。今寺院木鱼者。盖古人。不可以木朴击之。故刻鱼象也。又必取张华相鱼之名。或取鲸鱼一击蒱劳为之大鸣也。

    刘斧摭遗云僧舍木鱼者。鱼昼夜不合目。修行者。忘寐修道。鱼可化龙。凡可入圣。

    教苑清规云。木鱼婆沙云。有僧违师毁法。堕鱼身。背上一树。风涛摇摆。出血苦痛。本师渡海。鱼遂作孼云。汝不教我。致堕鱼报。今欲报怨。师曰。汝名甚麽。鱼曰某甲。师令忏悔。复为设水陆追拔。夜梦。鱼曰。已脱鱼身。可将我树舍寺。以亲三宝。师果见鱼树。刻鱼形悬挂警众。

    又或。引玄奘指归曲云。玄奘自天竺归经蜀道。有一长者丧妻。有儿甫三岁。後母恶之。伺长者出猎楼上掷儿。投水中。长者悲哀为设斋僧。适遇奘至。喜迎。请第一座。奘不食。语曰。我历长途疲矣。欲得鱼肉吃之。一座大惊。长者欲出买之。奘嘱云。非大鱼不可也。长者如教。求获而回。方上爼割之。所没之儿。啼在鱼腹中。长者大欢。奘曰。此儿夙世持不杀。故今虽被鱼吞。不死。长者曰。如何报鱼恩。奘曰。木雕鱼形。悬之佛寺。斋时击之可以报鱼德。今之木鱼。是也(元本和语。忠今改缀)。

    忠曰。余曾捡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二百卷。阿毘昙毗婆沙论八十卷并无木鱼缘五百问经。有师不教诫弟子。死堕龙中。害昔师。盖妄汉。依托构说。玄奘鱼腹得儿事。慈恩传不载。亦恐以薄拘罗事揑合。今故录标其妄矣。

    三才图会云。木鱼。刻木为鱼形。空其中。敲之有声。释氏谓。阎浮提乃巨鳌所戴。身常作痒。则鼓其鬐。川山为之震动。故象其形。击之。此荒唐之说。然今释氏之賛。梵呗。皆用之。

    忠曰。巨鳌戴山出乎列子(汤问)。释氏本无此说。释氏说世界。有水轮。金轮。风轮而已。且道。何经律论。说鳌戴阎浮提哉。然则荒唐之咎。归于汝矣。大抵腐儒。诬罔如此者不一。又按图会木鱼图。鱼头尾自相接。其形团圞。今清国僧。称木鱼者。作龙二首一身。鳞背两口相接。衔一枚珠之形。亦空肚团圞。盖与图会木鱼同。讽唱时。专敲之以成节。如粥饭所击木鱼。却非首尾团聚者。按图会梆图。龙头鱼身。形挺直。即是粥饭所击。木鱼也。余以谓。梆未见为鱼形之说。恐图会以粥饭所用。库堂木鱼。误成梆图欤。今摸图会二图。令识者拣焉。

    已下。畧录机缘。

    传灯录。沩山佑禅师章云。库头击木鱼(详职位门火头处)。

    神鼎諲禅师录云。官人指木鱼问。这个是什麽。师云惊回多少瞌睡人。官云。洎不到此间。师云。无心打无心。

    雪岩钦禅师佛日录云。佛殿脊金鸱。[跳-兆+孛]跳上天。厨堂口木鱼。走入沧海。

    已下。略录赋咏。

    联灯会要。智门宽禅师章云。师访白兆。兆云。老僧有个木鱼颂。师云。请举看。兆云。伏惟烂木一橛。佛与众生不别。若以杖子击着。直得圣凡路绝。师云。此颂有成褫。无成褫。兆云。无成褫。师云。佛与众生不别。聻。左右救云。有成褫。师云。直得圣凡路绝。聻。当时白兆一众。失色。

    叶县省禅师录木鱼謌云。木鱼謌木鱼謌。横身三界卧。摆头掉尾瞬金鳞。凡圣纵横不柰何。老胡闻。耸耳听。声声振动古佛心。逍遥自在无私曲。荡荡行时任腾腾。指日月。太山崩。踊踊跃跃魔军惊。哮吼吟时云队队。大洋海底霹雳声。

    佛眼远禅师录木鱼颂云。无端击此沟中断。钟鼓相参无杂乱。能闻所闻非二缘。以此及此通回换。凡夫何故作追攀。达士若为成智观。可怜流入萨婆若。醉眠尚尔排鱼贯。

    东山外集。和寿山木鱼韵。颂云。透出波澜外。横身任探寻。只知打我腹。不觉痛他心。香积晨炊熟。秋廊夜月深。重重报君道。千眼是观音

    东坡诗集宿蟠桃寺诗云。板阁独眠惊旅枕。木鱼晓动随僧粥。

    ●桐鱼

    藏叟摘藁崇福讲经修两廊兼化粮疏云。风銮鸣槛看两行铁凤高飞。晓粥上锅。听三叠桐鱼普说。晋书张华传云。吴郡临平岸崩。出一石鼓槌之无声。帝以问华。华曰。可取蜀中桐材。刻为鱼形。扣之。则鸣矣。於是如其言。果声闻数里。

    ●鱼鼓

    木鱼。又名鱼鼓。

    普灯录神鼎諲禅师章云。僧鼓未鸣时如何。曰看天看地。云鸣後如何。曰捧鉢上堂。

    已下。畧录赋咏。

    赵州谂禅师录鱼鼓颂云。四大犹来造化功。有声全贵里头空。莫怪不与凡夫说。只为宫商调不同。雪峯存禅师录咏鱼鼓颂云。我暂作鱼鼓。悬头为众苦。师僧吃茶饭。拈槌打我肚。身虽披鳞甲。心中一物无。鸬鹚横谿望。我誓不入湖。 又云。可怜鱼鼓子。天生从地养。粥饭不能飱。空肚作声响。时时惊僧睡。懒者烦恼长。住持閙喧喧。不如打游漾。

    ●石鱼

    忠曰。佛寺又有用石作鱼鼓者。

    秦淮海集石鱼诗云。佛宫琢琳琅。悬鱼警群聪缓扣集方袍。急拊趋百工。虽无荀虞器自恊徵与宫。犂然当人心。邈有炎氏风。山泉自疏数。佩玉相玲珑。朝昏间钟鼓清响传无竆。惟有宝陀山。於音获圆通。一闻如得解。石巩亦投弓。

    ●开枕

    日用轨范云。候首座开枕後。困重者。就寝。

    敕修清规。大坐参云。闻首座开枕响众方偃息。在道兄弟。不以此拘(详丛轨门再请禅处)。

    忠曰。言开者。开阖之开也。开摺枕备于卧用。首座示众可安息之意。故展开枕。故令有响也。

    旧说曰。枕制令可摺。名桥枕(见器物门)。更深。住持亦出堂。故困重者。闻首座开枕。可少偃息耳。若其全身。在道中者。可不问时节。竖起脊梁骨。何必事卧息耶。

    ●二十五点

    ○鼓(更) ●版(点)

    白圈鼓。为更。黑圈版。为点。 点局更点。此为准(唐书百官志云。漏刻博士。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

    ●版(更) □柝(点)

    黑圈。版。为更。白方。柝。为点。 巡点更点。此为准。

    初更

    昏鼓三通(击法见昏鼓处)。 次戞鼓磉三通。

    一点。○●。○●。○●。点局鼓板(库司大鼓大版同 已下例知此三板为出寮板卷帘也)。

    ●□。●□。●□。巡点版柝(堂前。首座寮。众寮。方丈。巡廊合鼓板击之。已下例知)。

    (忠曰。余观日本更点之图数本并打初更一点今按谢肇淛说。初更不打第一点。第二点而自第三点发。於此禁夜行人五更到第三点而止。於此放行人乃不打第四点第五点余此图之後。详引。依此。则日本更点打初更一点者。非也。)

    大钟一通半(以三十六下为一通一通半实五十四下。其法。初十八缓打。次十八敛打。又次十八缓打。都五十四下)。候二点(若打二点则可到此打二点鼓板然後鸣次下大钟然二点省不打。故直接此大钟又鸣大钟一通半)。

    又鸣大钟一通半(合前三通。都一百八下也)。

    (此名昏钟昏钟鸣。点灯。钟第一通。都寺入佛殿烧香。鸣殿钟三下。正面三拜。自库司山门至僧堂龛前炷香归位。 第三通时。住持入殿烧香。鸣殿钟七下。盖祖堂一下。普庵一下。土地一下。三尊三下。正面礼拜一下。自库司山门至僧堂龛前烧香。巡堂一帀。归位。 住持入堂时。昏钟三通终。)

    (首座闻住持烧香钟出寮入堂龛前烧香归位。)

    次戞鼓磉三通。

    三点○●●●。○●●●。○●●●。

    ●□□□。●□□□。●□□□。

    (忠按。中华初更。省第一点第二点与五更省四五二点都二十一点矣。如日本二十五点图去五更四五同中华至初更但去第二点然则打者。二十二点。故敕修清规大坐参旧解云。初更一点。鼓一板一。如此三度。次初更二点间。鸣大钟三通。总百八下。钟绝。初更三点之後。钟鼓不共鸣去可鸣大钟一通半之顷然後初更四点。鼓一板四。如此三度。又少时。初更五点。鼓一板五。如此三度。更经少时鸣钟十八下。此谓定钟。)

    四点○●●●●。○●●●●。○●●●●。

    ●□□□□。●□□□□。●□□□□。

    五点○●●●●●。○●●●●●。○●●●●●。

    ●□□□□□。●□□□□□。●□□□□□。(南禅规式。版柝。但於初更五点。及四更五点鸣之。余不鸣版柝。)

    定钟十八下(初更五点後。经少时鸣之。坐禅於是止。又有少时打二更)。

    (莹山清规云。一更三点之後。鸣定钟如前定钟处辩。)

    二更

    一点○○●。○○●。○○●。

    ●●□。●●□。●●□。

    鸣火铃(呼照顾火烛巡廊警火。点局行者掌之 或云。鸣火铃在二更二点後火铃之後。诸寮收灯 自次二点至四更一点库司番头者主之)。

    二点○○●●。○○●●。○○●●。

    ●●□□。●●□□。●●□□。

    三点○○●●●。○○●●●。○○●●●。

    ●●□□□。●●□□□。●●□□□。

    四点○○●●●●。○○●●●●。○○●●●●。

    ●●□□□□。●●□□□□。●●□□□□。

    五点○○●●●●●。○○●●●●●。○○●●●●●。

    ●●□□□□□。●●□□□□□。●●□□□□□。

    三更

    一点○○○●。○○○●。○○○●。

    ●●●□。●●●□。●●●□。

    二点○○○●●。○○○●●。○○○●●。

    ●●●□□。●●●□□。●●●□□。

    三点○○○●●●。○○○●●●。○○○●●●。

    ●●●□□□。●●●□□□。●●●□□□。

    四点○○○●●●●。○○○●●●●。○○○●●●●。

    ●●●□□□□。●●●□□□□。●●●□□□□。

    五点○○○●●●●●。○○○●●●●●。○○○●●●●●。

    ●●●□□□□□。●●●□□□□□。●●●□□□□□。

    (三更五点後。报方丈首座寮都寺寮以打四更之点。)

    四更

    一点○○○○●。○○○○●。

    (诸寮点灯。)

    戞鼓磉(收时大疎七下)。

    (都寺诸堂烧香。入室龛前烧香。归位坐禅。)

    ○○○○●(南禅规云。戞鼓磉毕。复打四更一点者一遍)。

    ●●●●□。●●●●□。●●●●□。

    鸣火铃(警火也。 点局行者掌之。)

    (众僧入僧堂坐禅。 大坐参云。次早三下板鸣。众起。圣僧侍者牵堂内手巾辘轳惊酣眠者起洗面。众归堂。)

    二点○○○○●●。○○○○●●。○○○○●●。

    ●●●●□□。●●●●□□。●●●●□□。

    (前堂首座入堂。住持随後入堂。 大坐参云。首座入烧香巡堂。次住持入烧香巡堂。)

    三点○○○○●●●。○○○○●●●。○○○○●●●。

    ●●●●□□□。●●●●□□□。●●●●□□□。

    (住持於二点三点前後随意入堂。 南禅规式云。住持入堂。龛前烧香。巡堂归位。)

    四点○○○○●●●●。○○○○●●●●。○○○○●●●●。

    ●●●●□□□□。●●●●□□□□。●●●●□□□□。

    五点○○○○●●●●●。○○○○●●●●●。○○○○●●●●●。

    ●●●●□□□□□。●●●●□□□□□。●●●●□□□□□。(南禅规见初更五点住持出堂。次首座出堂。大众随意。 大坐参云。四鼓鸣。住持出。)

    五更

    一点○○○○○●。○○○○○●。○○○○○●。

    ●●●●●□。●●●●●□。●●●●●□。

    二点○○○○○●●。○○○○○●●。○○○○○●●。

    ●●●●●□□。●●●●●□□。●●●●●□□。

    三点○○○○○●●●。○○○○○●●●。

    戞鼓磉。

    ○○○○○●●●(南禅规云。戞鼓磉复打五更三点者一遍。)●●●●●□□□。●●●●●□□□。●●●●●□□□。

    大钟三通(每一通三十六下。初十八缓。後十八敛。如是三通。合一百八下然後鸣开静 大坐参云。钟鸣。首座出。 南禅规式云。五更四点五点。不打鼓板鸣大钟配之。 忠曰。约大钟一通半。到四点复一通半。到五点禅苑清规警众云。五更鸣大钟者。警睡眠也。)

    戞鼓磉。   次晓鼓三通。(兼板同击。 击法。见晓鼓处。)

    宋洪迈俗事考云。汉书斥候士百余人。五分夜。击刁斗自守。师古曰。夜有五更。故分而持之。唐六典太史门典钟二百八十人。掌钟漏。故诗云。促漏遥钟动静闻。其漏五五相递。凡二十五。故李郢诗云。二十五声秋点长。韩退之诗。鷄三号更五点。宋宫而及州县更漏。皆去五更後二点。又并初更去其二点。首尾止二十一点。至今仍之。故曰。一更三点禁人行。五更三点放人行。宋太祖以鼓多惊寝。遂易以铁磬。此更鼓之变也。或谓之钲。即今之云板也。陈履常诗。残点连声杀五更。汪元量诗。乱点传筹杀六更。今报更。冬冬。鼓将尽。则云板连敲。谓之杀更。卫公兵法曰。鼓三百三十三槌。为一通。角吹十二声为一叠。鼓止角动也。司马法曰。昏鼓四通为大[壴(癸-天+虫)]。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三通。为发饷。今早晚各止三通也。其钟声。则一百八撞。以应十二月二十四气。七十二候之数。

    杨升庵外集云。夜漏。五五相递。为二十五。唐李郢诗。二十五声秋点长。韩退之诗。鷄三号唐五点。是也。至宋世。国祚长短谶。有寒在五更头之忌。宫掖及州县更漏。皆去五更後二点。又并初更。去其二。以配之。首尾止二十一点。非古也。至今不改焉。

    品字笺云。宋时有寒在五更头之谶。始绝去五更之後二点。因而又去初更之前二点。以配之。嗣後相沿。初更以三点起。五更以三点终。世遂有一更三点禁人行。五更三点放人行。之说。

    琅邪代醉编云。宋祖(匡胤)建隆庚申。受禅。後闻陈希夷只怕五更头之言。命宫中。转六更。方严鼓鸣钟。殊不省庚与更同音也。至理宗景定元年。历五庚。申越十七年。宋亡。而希夷五更头之数。信矣。到元朝延佑七年庚申。而至正帝(顺帝)生。帝乃宋少帝赵显(南宋孝恭)子。我大明兵入燕都。遁去。当时人。只呼庚申帝。刘尚宾庚申帝大事记。是也。後方号顺帝云。由是观之。则宋祖命转六更数。亦不爽。

    谢肇淛文海披沙云。入夜每更五点。递为二十五点。李郢诗。二十五声秋点长。是也。今禁漏首尾二更。去二点者。盖昏钟禁鼓一动。郎禁人行。初更二点。夜未深。後二点。天将曙。皆不宜禁者。故以三点为起止耳。今人不知。以为起於宋太祖因五更头之谶。遂去之。不知宋太祖。因此谶。令宫中皆转六更。然後鸣钟。又何尝禁初更耶。

    代醉编云。蟫精隽云。宋内五更绝。梆鼓遍作。谓之虾蟆更。其时禁开。而百官入。所谓六更也。如方外之攒点。即今之发擂耳(七修类纂)。

    杨诚斋江东集诗。醉眠管得银河鹊。天上归来打六更。自注云。予庚戌考试。殿卢夜漏。杀五更之後。复打一更问鸡人。云宫漏有六更。

    忠曰。余观日本禅林二十五点图数本。皆未得初更後更省点来由。或曰。五更四点五点。则混开静声。故闻之不分明。可笑。又除前後二点之义。至谢肇淛。初得其理焉。又如中华。初更省第一点第二点。此方但去第二点。又有以钟十八下为一通者。竝非也。

    又旧说曰。昔慈照相公。命京师五山。令击二十五点。而今已废焉。但今略法。初更如常式二更唯一点而止。及三更。相接击四更五更。不管时辰。次相接鸣钟九十下。遗十八下。及开静鸣之。总一百八下也(止此)。忠谓。敕修清规大坐参云。钟绝。开静板鸣(止此)。

    然则非钟与开静板同时鸣。可知之。

    因录天竺城门开闭。 杂阿含经云。王家常法。待远使命来往。至初夜尽。城门乃闭。中夜已尽。辄复开门。欲令行人早得往来。

    五更义 颜氏家训云。或问。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训。答曰。汉魏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云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为节。西都赋亦云。卫以严更之署。所以尔者。假令正月建寅。斗柄夕则指寅。晓则指午矣。自寅至午。凡历五辰。冬夏之月。虽复长短参差。然辰间辽阔。盈不至六。缩不至四。进退常在五者之间。更历也经也。故曰五更尔。

    ●早晨鸣器品次

    五更三点後。一八钟(禅苑 南禅规)。

    (旧说曰。百八钟。先九十下。遗十八下及大开静鸣之。 忠曰。若然。十八下。可在小开静後。)

    戞鼓磉。 晓鼓三通(南禅)。

    (敕修云。更鼓。早晚平击三通。)

    厨下小钟三会。小开静(禅苑 莹山)。

    (此候五更四点时)(禅苑云。诸寮供过行者。及灯头等。并皆先起。日用轨范云。开小静。摺被。盖非也。)

    厨前云版三通。大开静(莹山 禅苑为一会)。

    (此候五更五点时 众僧齐起)(鼓版一时和鸣。自缓到急。此时处处板。亦同时鸣。)(禅苑。永平。莹山。皆云。大开静摺被。 大坐参云。钟绝开静板鸣。摺被。 此是大开静。盖百八钟。经四点五点时到此声绝。)

    火鼓(校定)。

    长击版三通(鸣大版 禅苑 校定)。

    (禅苑此名长板方下鉢。)(禅苑云。次打长板者。众僧下鉢也。众僧一时入堂。次打木鱼众僧集定也)(校定清规云。长板者。火鼓後。长击三会者。是也。)

    (非木鱼後三下者。今丛林。皆以三下板为长板方行礼。今只随时可也)

    (忠曰。禅苑长板。未言几通到校定方言三会。日用清规云。闻木鱼後长板可知寿无量时。已谬以三下叠叠为长板也。校定所谓今丛林。皆以二下板为长板者。是也。)

    (竺仙曰。开静後。长击三通者。此名长板)

    (忠曰。竺仙说。合禅苑校定不合日用清规敕修清规也。如日用敕修以三下叠叠名长板且随时讹耳。 又竺仙时。敕修清规未撰成。)

    十八钟(鸣大钟 敕修)。

    (按敕修法器章十八钟。在堂前钟七下已前 又赴斋粥云。近时诸方住持。大钟鸣时。先入堂坐。)

    木鱼三通(长击 禅苑)。

    (众僧集定。 旧说曰。十八钟後。鸣木鱼 禅苑云。次打木鱼众僧集定也。)

    版(三)下叠叠(大板 敕修)。

    (日用。敕修。此名长板下鉢)

    (日用清规云。闻木鱼後长板鸣下鉢 敕修云。木鱼後。三下叠叠击之。谓之长板。)

    (忠曰。敕修已前。日用清规时。已谬。校定亦只随时。敕修亦从流传乎。)

    (竺仙曰。十八钟後。三下板。名长板非也。)

    (忠曰。竺仙说。合禅苑校定。)

    问讯鼓三通(禅苑 此鼓在库前 又名下鉢鼓)。

    (禅苑云。三通鼓鸣者。 住持人赴堂也。)

    堂前钟七下(与问讯鼓同时鸣。 禅苑 敕修 旧说。此名敛钟)。

    (禅苑云。堂前小钟子鸣者。众僧下床。祗候问讯住持人也。)

    (敕修云。僧堂钟。住持入堂。时鸣七下 莹山云。库前云鼓三会。及第三会堂前小钟同鸣。报主人入堂也。)

    旧说曰。竺仙曰。住持十八钟可入堂。或曰。住持问讯鼓可入堂。何故。曰十八钟时未下鉢。(忠曰。此依敕修。)至问讯鼓方下鉢。为鉢妨下床。且屏之。(禅苑云。放鉢。须当上肩。)及住持入堂。即下床迎住持。住持上床毕。众却就座。安鉢正面。按二说。住持问讯鼓入堂者。近理。葢堂前敛钟。与问讯鼓。同时鸣之。而清规每云堂前钟七下。住持入堂故。

    忠曰。敕修清规赴斋粥云。近时诸方住持。大钟鸣时。先入堂坐(止此)。乃知。竺仙谓十八钟入堂者。诸方异规。何校是非。又或谓十八钟未下鉢。只依敕修三下叠叠下鉢也。然竺仙固主张开静後。长击三通板下鉢。故十八钟已前。既下鉢而已。

    ●斋前鸣器

    巡火板。

    (敕修赴斋粥云。斋时。候巡火板鸣先归鉢位。)

    三下板(禅苑 众僧下鉢。是名火板)。

    (忠曰。单三下也 日本此谓三钟 按禅苑如晨粥时以长击三通下鉢。斋时以三下板下鉢。)

    长板(长击三通)。

    (敕修法器章云。大版。斋粥二时。长击三通。)

    大钟(十八下 禅苑 报斋时)。

    木鱼(二通)。

    (敕修木鱼云。斋粥二时。长击二通。)

    三下叠叠板。

    (敕修云。大版。斋粥(云云)。木鱼後。三下叠叠。)

    问讯鼓。三通(又名下鉢鼓)。

    (禅苑云。三通鼓鸣者。住持人赴堂也。堂前小钟子鸣者。众僧下床。只候问讯住持人也。)

    堂前小钟。

    禅苑云。斋前闻三下板鸣者。众僧下鉢也。次鸣大钟者。报斋时也。自余长板鱼鼓。堂前小钟。维那打鎚。食毕下堂。竝同晨粥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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