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雅各的房间 > 第十章

第十章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穿过荒芜的圣潘克拉斯教区的废弃墓园,范妮 ·埃尔默游荡在歪在墙上的白色墓碑之间,越过草丛去读一个名字,守墓人过来时便匆匆离开。她三步并作两步上了街,在摆着蓝色瓷器的橱窗前停留了一会儿,便立马为了弥补浪费的时间而加快脚步,接着突然进了一家面包店,买了些面包卷,添了几块蛋糕,又继续赶路,谁想跟上她,必须一溜小跑才行。不过她的衣着并不寒碜。她穿着长筒丝袜,蹬着银扣皮鞋,只是帽子上的红色羽毛耷拉下来,手袋上的搭扣也松了,于是在她赶路时,一份蒂索夫人的节目单掉了出来。她有着雄鹿一般的腿脚。她把脸藏起来了。当然,在这样的暮色中,迅疾的动作、急促的一瞥、高涨的希望都会油然而生。她正从雅各的窗下经过。

    那间房子低平、昏暗而寂静。雅各在家里着手研究一个棋局,棋盘搁在他膝间的凳子上。他用一只手拨弄着后脑勺的头发。他缓缓地将这只手伸向前去,把白后从它所在的棋格中捻起来,随后又将它放回原处。他装了烟;沉思片刻;挪了挪两个卒子;把白马往前推了一步;接着一根指头压在象上思考着。此刻,范妮 ·埃尔默从窗下走过。

    她正赶去给画家尼克·布拉姆汉当模特。

    她裹了一条西班牙花披肩坐着,手里拿着一本黄皮小说。

    “低一点,放松一些,这样就————好多了,这就对了。 ”布拉姆汉喃喃地说,他一边给她画像,一边抽烟,自然就寡言少语了。他的头仿佛出自一位雕刻家之手,前额削的方方正正,嘴部拉长,而且在黏土上留下了不少拇指的痕迹和指纹。但那双眼睛从未合上过。它们有些向外突出,布满血丝,像是太长时间目不转睛导致的,当他说话时,眼神中有片刻的波澜,但他还是目不斜视。一盏没有灯罩的电灯悬在她头上。

    女人的美貌好比海上的灯光,绝不会只照着一道波浪。所有的海浪都曾被照亮,所有的海浪都重新隐匿于黑暗中。她一会儿像一块腊肉一般暗沉厚实,一会儿像一面挂在墙上的玻璃一样澄澈。固定住的面庞便是呆板的。威尼斯太太像一尊供人敬仰的纪念像一样陈列在此,却是用雪花石膏雕刻而成,准备摆到壁炉台上,永远不会沾上灰尘。一个深色头发的白人时髦女郎的全身像只是作为一张插画,被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街上的女人都长着一张扑克脸;轮廓内被一丝不苟地用粉色或黄色填涂,线条绕着它们紧密地画了一圈。之后,从顶楼的窗户里探出身子往下瞧,你便会见到美丽本身;或是在一辆公共汽车的角落里;或是蹲在排水沟里————美焕发着光彩,忽而锋芒毕露,转瞬又如潮水般褪去。谁也不能依赖它,抓住它或把它用纸包起来。人们在商店里一无所获,老天作证在家中枯坐要比在玻璃橱窗前流连,期望着把里面那些闪耀的绿宝石、红宝石活着带出来要好。茶碟里的海玻璃不会比丝绸更快失去光泽。因此若你谈论起一位美人,你不过是指某种利用了比如说,范妮 ·埃尔默的眼、唇或面颊闪现出片刻光彩的、转瞬即逝的东西。

    她那样僵直地坐着,也并不显得美;她的下唇太突出,鼻子太大,眼距太窄。她身材单薄,面颊亮丽,头发乌黑,方才面有愠色,或是因久坐而显得身体僵硬。当布拉姆汉折断炭笔时,她吓了一跳。布拉姆汉突然来了脾气。他蹲在煤气炉前暖手。此时她端详着他的画。他嘟哝了几句。范妮披上一件浴袍,烧了一壶水。

    “天啊,这次画得真差。”布拉姆汉说道。

    范妮干脆坐到了地上,双手抱膝瞅着他,她美丽的双眼————是的,真是美,飞过房间,在那里闪耀了片刻。范妮的目光似乎在询问,在怜悯,又在转瞬间含情脉脉。但她有点夸张了。布拉姆汉毫无觉察。水烧开时,她忙爬起来,活像一匹马驹或一只小狗,而不像一个深情的女人。

    此时雅各走到窗前,双手插在口袋里站着。斯普林盖特先生从对面出来,看了看他的橱窗,又进去了。小孩子们溜达过去,殷切地盯着糖果的粉色棍子。皮克福德的货车从街上大摇大摆地驶过。一个小男孩从一根绳子上翻身下来。雅各转过身。两分钟后他打开了前门,向霍尔本走去。

    范妮·埃尔默从钩子上取下斗篷。尼克 ·布拉姆汉拔掉钉画的钉子,把画卷起来夹在腋下。他们熄了灯,走上街,穿过人山人海、车水马龙一路向前,直到抵达莱斯特广场。他们比雅各早到了五分钟,因为雅各离得远一些,在霍尔本又被等着看国王御驾驶过的人群挡住了,所以当雅各推开门来到他们身边时,尼克和范妮早就靠在帝国剧场走廊的栏杆上等着了。

    “嗨,都没发现你在这儿。”五分钟后尼克说。

    “你就瞎扯吧。”雅各说。

    “这是埃尔默小姐。”尼克道。

    雅各尴尬地把烟斗从嘴里取出来。

    他感到十分别扭。当他们坐在一张舒适的沙发上,烟雾在他们与舞台之间袅袅升起,听着远处尖锐的歌声和适时奏响的欢快的管弦乐时,他依旧很不自在。范妮倒是在想:“多么美妙的歌喉!”她觉得他寡言少语,却一字千钧。她觉得年轻人都庄重清高,又对世事浑然不知,而一个人却可以如此安静地坐在雅各旁边看着他。带着对晚会的厌倦而来,他会变得孩子气十足,她思忖着,他会多么威严沉静,可能还有一丝傲慢;“但我是不会被震住的”,她想。他站起身来靠着栏杆。烟雾萦绕在他的头顶。

    年轻男子的美似乎永远都彰显在吞云吐雾里,无论他们多有活力地在绿茵场上驰骋,还是打板球、跳舞、奔跑或沿街散步。也许他们很快就会失去这种美。也许他们向往的是那些已逝的英雄豪杰,所以有些不屑于与我们为伍,她想(像正准备演奏却绷断了的琴弦那样颤抖着)。总之,他们好安静,谈吐优雅,声若金石,而不像女孩儿用的小硬币那样丁零当啷;他们雷厉风行,仿佛对于停留时长、出发时间皆胸有成竹————噢,不过佛兰德斯先生只是去取了一份节目单。

    “舞蹈团最后出场。”他说着,回到了他们身边。

    真是有意思,范妮接着想,小伙子们总是将一大把银币从裤兜里掏出来看一眼,而不是直接装在钱包里。

    后来只剩她独自一人,身穿一条白色荷叶边的裙子在舞台上旋转飞舞,音乐就是她奔放的灵魂,整台机器、整个世界的原料与器械都被平滑地卷进那倏尔飞旋、飘落的裙摆中,她如此感受着。跳完舞后,她在离雅各 ·佛兰德斯两英尺远的地方,倚在栏杆上僵直地站着。

    她那只揉成一团的黑手套掉在了地上。当雅各把手套递给她时,她又惊又怒。她还从来没有这么莫名其妙地发过火。雅各一时心生畏惧————当年轻女子僵立着,抓紧栏杆,陷入爱河时,是如此暴躁而危险。

    时值二月中旬。一层颤抖的雾霭笼罩着汉普斯特德郊外花园的屋顶。天气热得人无法走动。一只狗在洞里吠个不停。流动的影子掠过平原。

    久病之后的身体无精打采、疲惫消极,向往甜蜜却又弱得无福消受。人泪如泉涌,狗吠于洞中,孩童滚着铁环,乡野忽明忽暗。一切仿佛都罩了一层面纱。,把面纱再画厚些,以免我被韶光美景冲昏了头。范妮 ·埃尔默坐在法官路的长凳上,望着汉普斯特德郊外的花园喟叹不已。狗还在狂吠不止。汽车在路上呼啸而过。她听见远处一阵嘈杂。她心潮涌动。她起身走了。绿草茵茵,烈日炎炎。孩子们在池塘边弯着身子放小船,然后在被保姆拽回去时大喊大叫。

    正午时分,年轻女人们出来散步。男人们都在城里忙活。她们站在碧波微澜的池塘边。清风将孩子们的声音吹散开来。我的孩子们,范妮 ·埃尔默想着。女人们站在池塘周围,把那些欢跃的蓬毛大狗赶开。她们温柔地摇晃着婴儿车里的婴儿。所有保姆、母亲和闲逛的女人的双眼都有些呆滞出神。小男孩们拽着她们的裙子,请求她们往前走时,她们只是轻轻颔首,却不作答。

    范妮往前走着,听见一声呼叫————或许是某个工人的哨声————响彻云霄。此时的树林间,画眉鸟迎着和风发出一阵婉转的欢鸣,然而它似乎被惊了一下,范妮想;仿佛它也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仿佛它在人的注视下变得心神不宁,只好开口啼唱。瞧!它坐立不安,又飞到了另一棵树上。她听见它的歌声变得更加微弱了。除此之外,便是车轮的噪音和飒飒风声。

    她花了十便士吃午餐。

    “天呐,那位小姐把伞忘了。”那个面色黑一块白一块的女人坐在乳品专卖公司商店门口的玻璃亭里咕哝着。

    “也许我能追上她。”扎着浅色发辫的女侍米莉 ·爱德华兹答道,接着便冲出了店门。

    “白跑一趟。”她说,她不一会儿就回来了,还拿着范妮那把便宜的雨伞。她摸了摸辫子。

    “噢,该死的门!”出纳员抱怨道。

    她戴着黑色连指手套,收起纸币的指头臃肿如香肠。

    “一份馅饼和蔬菜。大杯咖啡和煎饼。吐司加鸡蛋。两块水果蛋糕。”

    女招待们此起彼伏的高喊声静了下来。等待午餐的顾客听完后确认了他们点的菜,眼巴巴地看着邻桌的菜端了上来。他们的吐司鸡蛋终于上来了。他们不再东张西望。

    一块块潮润的油酥馅饼掉进了张得像三角口袋似的嘴里。

    打字员内莉·詹金森漫不经心地切碎了她的蛋糕。每次门一开,她都抬头看一眼。她在等什么?

    煤商目不转睛地读着《电讯周刊》,手错过了茶盘,心不在焉地把茶杯放在了桌布上。

    “你听说过那种离谱的事吗?”帕森斯太太结束了谈话,掸掉她裘皮大衣上的糕饼屑。

    “热牛奶和煎饼一份。一壶茶。面包卷加黄油。”女服务员们喊道。

    门开门关。

    这就是上了年纪的人的日子。

    躺在船上观浪,真是其乐无穷。三层浪一层接一层整齐地涌来,大小差不多。旋即,第四层接踵而至,大得让人心惊;它把船抬高;又向前涌去;然后一无所获地消失在水面上;像其余的浪一样平静下来。

    什么能比狂风中树枝的摆荡更加猛烈?整棵树从树干到树梢都完全屈服,顺着风势飘摇、颤动,但绝不狂飞乱舞。谷子扭转、压低身子,仿佛要让自己与根部脱离开来,但最终还是被束缚住。

    欸,正是从这些窗户里,即使在黄昏时分,你也能看见一个趾高气扬的家伙在街道上穿行,那是一种渴望,似在伸展双臂,望眼欲穿,张着大嘴。我们随后平息下来。因为如果这种狂热持续下去,我们就会像泡沫一般被吹向空中。星辰的光芒便会穿透我们而闪耀。我们应当让狂风变成雨滴落下来————就像有时会发生的那样。因为狂妄的灵魂不会得到摇篮般的支持。他们从来不会摇晃或毫无目的地闲躺。从来不会假装,或舒适地躺着,或天真地以为人与人之间差别不大,暖火,酒香,奢侈即罪。

    “一旦你了解了他们,你就会发现大家人都挺好。”

    “我无法把她想得多坏。人们必须记住————”但也许尼克,或是范妮 ·埃尔默,对于片刻真情深信不疑,不管是随口一说还是伤人恶语,便像一阵急剧的冰雹一样消失了。

    “啊,”范妮叫了一声,冲进画室时已晚了 45分钟,因为她一直在孤儿院的住宅区徘徊,只为找机会看到雅各沿路走来,掏出钥匙开门,“恐怕我来晚了”,尼克听了一言不发,范妮便生出挑衅的情绪。

    “我再也不来了!”她终于喊了出来。

    “那就别来。”尼克答道,她连晚安也没说便夺门而出。

    位于沙夫茨伯里大道的埃瓦里娜时装店里的那件裙子真是巧夺天工!那是四月初的一个晴天的下午四点,而范妮会是在屋里度过晴天的下午四点的人吗?那条街上的别的姑娘,有的坐着低头看账本,有的无精打采地在丝绸和薄纱间抽出一根根长线,有的系着斯旺和埃德加公司的丝带,飞快地在账单背面合计零头,把一又四分之三码的料子用棉纸一裹,问下一位顾客:“您需要什么?”

    在位于沙夫茨伯里大道的埃瓦里娜时装店里,女人各个部位的服饰分开陈列着。左手边是裙子。一条羽毛围巾缠绕在中间的杆子上。帽子摆放得就像坦普尔门上犯人的脑袋————翠绿的、纯白的、稍微用花环点缀的、在染成深色的羽毛下耷拉着的。她的脚踩在地毯上————金色尖头的,或红条漆皮的。

    四点钟,女人们大饱眼福之后,店里的衣服就像面包店橱窗里的糖酥饼,沾满了蝇卵。范妮也在盯着它们。一个衣衫破烂的高个男人正沿着杰拉德大街走来。一个影子落在埃瓦里娜时装店的橱窗上————雅各的影子,即使那不是雅各。范妮转过身,向杰拉德大街走去,希望自己读过书。尼克从来不看书,不谈论爱尔兰,也不谈论上议院;她想学拉丁语,想读维吉尔。她曾经博览群书。她读过司各特,读过大仲马。在斯雷德没人看书。不过没人知道范妮在斯雷德待过,也没人想过那个地方于她而言是多么空虚;对于耳环、舞蹈、汤克斯和斯蒂尔的热爱————那时只有法国人才懂绘画,雅各说。因为现代派画家无作为;绘画是艺术中名声最差的;为什么不看马洛、莎士比亚和菲尔丁,雅各说,如果要看小说的话?

    “菲尔丁。”当查林十字街的那个人问她要什么书时,范妮答道。

    她买了本《汤姆·琼斯》。

    早上十点,在她与一位教师合住的房间里,范妮 ·埃尔默在读《汤姆 ·琼斯》————那本神秘的书。因为这种关于名字古怪的人的无聊玩意儿(范妮觉得)正符合雅各的口味。优秀的人都喜欢它。不在乎坐姿的邋遢女人们读着《汤姆·琼斯》————一本神秘的书;因为书中有些东西,范妮想,若是我受过教育便会喜欢的————比耳环和鲜花好得多,她叹了口气,想起了斯雷德的走廊和下周的化装舞会。她没有什么可穿的。

    他们挺实在的,范妮 ·埃尔默心想,把脚搭在壁炉台上。有些人如此。尼克可能也是,只不过他太蠢了。而女人从不真诚待人————除了萨金特小姐,不过她在午餐时会突然摆起架子来。他们安静地坐在那里埋头夜读,她想。不去音乐厅;不瞧一眼商店橱窗;不跟别人换衣服穿,就像罗伯逊戴过她的围巾,而她也穿过他的背心那样。要让雅各做这些事还真是为难他,毕竟他喜欢《汤姆·琼斯》。

    书躺在她的膝头,双栏排印,定价三先令六便士;在这本神秘的书中,亨利 ·菲尔丁曾在许多年前斥责范妮·埃尔默以血肉为食,写得真是妙笔生花,雅各说。因为他从未读过现代小说。他喜欢《汤姆·琼斯》。

    “我的确喜欢《汤姆·琼斯》。”范妮说,时间是四月初那一天的五点半,当时雅各坐在她对面的扶手椅上,掏出了烟斗。

    欸,女人总是信口雌黄!但克拉拉 ·达兰特不是。无瑕的思想;率真的天性;一个被拴在石头(朗兹广场上的某处)上的处女,永远在为穿着白色马甲的老头们倒茶,睁着一双蓝眼睛,直直地看着你的脸,演奏着巴赫。她是雅各最欣赏的女人。但与身穿天鹅绒的贵妇人同坐在放着黄油面包的桌前,在老佩里小姐倒茶时,他对克拉拉 ·达兰特说的话比本森对鹦鹉说的还少,这是对人性的自由及公正————或类似的说法————的一种无法容忍的践踏。雅各一言不发。他仅是盯着火看。范妮放下了《汤姆 ·琼斯》。

    她正缝着什么。

    “那是什么?”雅各问。

    “为斯雷德的舞会准备的。”

    她拿来她的头饰,长裤和饰有红流苏的鞋。该穿什么呢?

    “我要去巴黎了。”雅各说。

    那化装舞会还有什么意义?范妮想。你见的是老面孔;你穿的是同一身;曼津喝醉了,弗洛琳达坐在他的膝盖上。她肆无忌惮地调情————刚刚是跟尼克·布拉姆汉。

    “去巴黎?”范妮说。

    “去希腊时顺路看看。”他答道。

    因为,他说,再也没有什么比五月的伦敦更让人厌恶的了。

    他会把她忘了。

    一只麻雀衔着稻草从窗前飞过————一根从农场谷仓旁的草垛上衔来的稻草。那只棕色的老长毛垂耳狗在墙角嗅着鼻子找老鼠。榆树顶的枝头已经被鸟巢遮实了。饱满的板栗撩拨得嘴馋的人垂涎三尺。蝴蝶正花枝招展地飞过林中马道。也许正如莫里斯所说,那只紫色帝王蝶正在橡树下的一堆腐肉上大快朵颐。

    范妮觉得这一切都源自《汤姆 ·琼斯》。他会揣上一本书独自去看那些獾。他会乘坐八点半的火车然后走上一整夜。他会看到萤火虫,然后把它们装在药盒子里带回来。他会带着狩鹿犬去打猎。《汤姆 ·琼斯》就是这么写的;他会揣着一本书去希腊,然后忘了她。

    她拿起小镜子。她的脸映于镜上。假如有人用头巾裹住雅各?他的脸浮现其中。她点上灯,但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时,只有半块镜子被灯照亮。即便他看起来骇人而崇高,而且会离开福雷斯特,他说,来到斯雷德,成为一个土耳其骑士或一个罗马皇帝(他让她涂黑他的双唇,然后咬紧牙关,怒目而视),依然————《汤姆 ·琼斯》就放在那里。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