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青梅竹马(一)
不知道趴了多久,他感觉身体都变僵了,他跪坐起来,眼睛红肿,但已经没有一滴泪了,似乎一生的泪都流干了。
他沉默着,手在地上挖土,刚开始土地很软。但不到一会,松软的泥土就混着些液体。
他突然停下,抬头望去,对上两双绿油油的眼睛,他睁大眼睛,有些无措和害怕。
是两只野狗,唾液从长满尖牙的口中流出,它们是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男孩咽了咽口水,往旁边靠了靠,挡住尸体,“不许伤害我阿娘……”
江榆路过时,看见不远处一小男孩把一支簪子扎进一只狗脖子里,另一只狗死死咬着他的腿往后扯,但他死死不放手,甚至拔出来又狠狠刺下去。
那只狗挣扎了几下,倒在地上他也不撒手,另一只狗拽着他拖了一段距离,放开他的腿向他扑去。
江榆速度更快,拿出那把武器朝狗射去,听见一声凄惨的叫声,狗倒在男孩身上。
系统看着这下意识且熟练的动作,〔阿榆,你看上去很熟练〕
“嗯,小时候爸爸会养许多狼,然后把哥哥和狼关在一起。”
系统〔……那你呢〕
“妈妈在笼子外面教我射击。”
〔啊这……靶子是……〕“笼子里的狼。”
〔不会打偏吗?〕“妈妈的枪法很准,我是她教的,自然不会打偏。”
系统……沉默不是它的错,这不是打不打偏的问题啊!它再次感叹,它宿主善良的基因太强大了,怕全家的善良都长在她身上了。
小男孩倒在地上,鲜血糊了他一脸,他脑子嗡嗡嗡的。
江榆走过去,弯腰将狗脖子里的簪子拔出来,用帕子轻轻擦干净。
簪子很漂亮,也异常的华贵。是黄金的,簪身刻着精美的纹路,目光移到头,是一朵玉做的梅花,白色的花瓣,红色的花蕊,浑然一体,很逼真。
这支簪子不像平常的簪子,因为它末端并不是钝的,很尖锐,看着就很锋利,江榆猜应该有鞘,毕竟这样也戴不了。
后来江榆才知道,一支小小的簪子承载着的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满满的爱,既希望女儿如梅花一样坚强的成长,又希望她如这簪子一般永远是父母的珍宝。
江榆走到男孩面前蹲下,对方已经推开狗支撑住身体坐起来了。“把簪子还给我。”
江榆看着对方警惕的眼睛,将簪子递过去,对方立马抢过,死死抱在怀里。
江榆伸出手去碰他的腿,还没有碰到,对方猛的缩回去,扯着伤口,整张小脸皱在一起。
江榆声音清冷平稳带着些许安抚,“别害怕,我没有恶意,只是想看看你的伤口。”
男孩并不领情,他移到草席旁边。
〔宿主气运值+1000,系统能量值+333,解锁新剧情:青梅竹马……〕
……
单闻听到堰城有季乐的消息时,几乎立马就要动身前往堰城,季乐是工部尚书的千金,是他的青梅竹马,亦是他的未婚妻,六年前却失踪了。
他出发前去看过工部尚书,对方眼神期待,看着他的神色充满无数期待。
到堰城,单闻先去见了城主,说明来意,但没有暴露自己身份,只是说是京城来的。
对方承诺会帮他找人,他暂时住在城主府城主有一个千金,性格如火,娇纵跋扈,喜欢缠着单闻,顾及城主,单闻只是能躲就躲。
一天,他走在街上,看着季乐送给他的玉佩,陷入了沉思。其实他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毕竟都找了六年了,但他又总希望有奇迹发生。
一小孩在街上跑着,跑的极快,直接撞在他腿上,因为太过用力竟把自己弹的跌坐在地上,捂着鼻子大哭起来。
单闻回过神蹲下来,“不好意思,撞疼你了没有?”
小孩也止了哭,快速爬起来,“对不起,叔叔,是我不小心撞到你了”
听着对方奶呼呼的道歉,单闻笑了笑帮他拍了拍身上的灰。
弄完后他才认真的打量起这个小孩儿,对方眼睛极大,带着水光和纯真,可爱极了。单闻却愣住了,他拉住小孩。
“小朋友,你……”“朝儿,朝儿……”一声声焦急的声音打断了他。
小男孩大声回应,“阿娘,我在这儿呢,我在这儿。”
一女子快速跑来,单闻愣在原处,对方的身影与记忆中的少女逐渐重合。
他忍不住轻声呢喃,“乐乐。”
声音很小,来人并未听到,她笑盈盈的将季朝抱起来。
“都说不要跑太快,撞到人没有。”“撞到了这个叔叔。”
季乐看过去,对方双眼通红的看着她,眼中是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思念,目光太过于热切,让她觉得有些奇怪。
单闻抬起手来想摸摸她,对方却皱着眉后退一步,单闻僵在原处,眼中的喜悦被不可置信取代,他感觉一盆冷水把他的欢喜浇的干干净净。
他忍不住上前了一步,“乐乐,是我啊,阿闻。”
对方眼神越来越奇怪,“公……公子,你认错人了吧。”
“阿娘,这位叔叔该不会被我撞傻了吧?”“别乱说。”
季乐却怀疑有这个可能,“公子,你有觉得哪里不舒服吗?”
单闻收回手,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仔细打量了一下季乐。
瘦了一些,也黑了一些,比六年前的少女多了几分成熟。身上的料子并不差,但算不上多好,虽然变化很大,但单闻确定就是他的乐乐。但对方好像忘记他了,这六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垂着眸,“抱歉,姑娘是在下认错人了,你与我的一位故人很像。”
“没事儿,没事儿。”
“阿娘,我饿了。”“那我们走吧,你阿爹已经做好饭了,我们回家吃饭吧。”“好哦”
单闻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刚才的欢声笑语还停留在他耳边。
他身边出现一个人,“公子”
单闻的声音变得冰冷,“去查查这六年乐乐发生了什么事。”
“是……”那人有些迟疑,“那个孩子……”
“这不是你该过问的。”“是”
动作很快,才晚上单闻就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六年前,刘家大儿子刘大突然带回一个姑娘叫季雨,听他说是他在外地认识的,然后结了亲。
姑娘没有以前的记忆,除了刘大对谁都很防备。姑娘全身上下的首饰就只有一支金簪,上面刻着一个“季”字。
刘大说这是他攒了很久的钱给姑娘打的。姑娘来到他家后,凭借着自身的聪慧以及学识,使刘家从贫困变得富裕起来,刘家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外地姑娘。
第二年夫妻二人有了个孩子,随姑娘姓单名一个朝字。六年来夫妻从未吵过架,刘大对姑娘一心一意,倒是羡煞周围无数人。
单闻将手中的书信摔在地上,“无耻!”
那支簪子是工部尚书请来大师教他学了一年造出来的,上面的梅花是尚书一刀一刀雕出来的,“季”字也是怀着对女儿的爱意刻上的。是乐乐及笄礼上她母亲亲手为她簪上的。
单闻眼睛气的通红,“怎么会变成这样?乐乐,我该怎么办啊?”
单闻总是有意无意在季乐家门口停留。
“这谁呀?长得挺俊的,以前没见过呀。”“是呀,我也没在堰城见过。”“天天来这儿看上谁家姑娘了。”“这里长得最好看的就是刘家媳妇儿。”
刘家媳妇几个字刺痛了单闻的心,他离开。
季乐在铺子里看看情况,季朝在一旁玩。单闻走进来,“季姑娘”
季乐看见来人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个人最近一直出现在她眼前,但她并不是很反感,这很奇怪。
单闻看见她的神情,脸上的笑容僵住,但只是一瞬。
“单公子需要点什么?”“小雨,我回来了啊。”
随着这道声音,单闻明显看到季乐脸上带着笑意,眸中充满欢快与爱意,她没管单闻,快步走到门口接过对方的东西。
“夫君,今天忙的这么快吗?快进来喝茶,润润嗓子。”
“阿爹”
“哎,宝贝儿。”
单闻一个外人站在旁边格外突兀,他手紧紧握成拳,几乎要把指骨捏碎。嫉妒如野草一般在心中疯狂的生长。
从前乐乐的目光是只停留在他身上的……他快步走出去,属下跟在他身后。
“公子要不要把那刘家人处理掉……”“闭嘴!乐乐很爱他,你看不见吗?他死了乐乐怎么办?”
“公子小姐只是失忆了,等她恢复记忆就……”“恢复记忆又能如何?能把这一切抹掉吗?”单闻苦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