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文献学上的史料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史料的论文,但总是没有着笔。月前复旦大学文学院约我作一次学术讲演,我就讲《史料与历史科学》这个问题。惟讲演时,为时间所限,不能作较详之发挥。近因书店之约,要我写一本关于史料学方面的小册子,我就开始把这次的讲演稿加以整理,计有三篇:一、中国文献学上的史料;二、中国考古学上的史料;三、与收集整理史料有关的各种学问。现在我还只写成《中国文献学上的史料》一篇;其余两篇,假如我的生活不发生变动,也想继续写出来。
伯赞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日
一 导言
中国文献学上的史料,真是浩如烟海,学者往往穷毕生之力,而莫测涯际。即以一部廿四史而论,就有三千二百四十二卷,其卷帙之浩繁,已足令人望洋兴叹。而况廿四史尚不过是史部 [1]诸史中之所谓正史。在史部中,除正史以外,尚有编年史、纪事本末、别史、杂史、实录、典制、方志、谱牒及笔记等,其数量更百倍千倍于所谓正史 [2]。
又何况用历史学的眼光看,不仅史部诸书才是史料,一切史部以外的文献,都含有史料。章实斋曰:“六经皆史”,此说甚是;但仍不足以概括史料的范围。我们若更广义地说,则何止“六经皆史”,“诸子亦史”,“诸诗集、文集、词选、曲录、传奇、小说亦史”,乃至政府档案、私人信札、碑铭、墓志、道书、佛典、契约账簿、杂志报纸、传单广告以及一切文字的记录,无一不是史料。若并此等史料而合计之,其数量又百倍千倍于史部的文献。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献学上的史料之丰富,正如一座无尽的矿山,其中蕴藏着不可以数计的宝物。这座“史料的矿山”,在过去,虽曾有不少的人开采过,但都是用的手工业方法,器械不利,发掘不深,因而并没有触到史料之主要的矿脉。例如史部以外之群书上的史料,特别是历代以来文艺作品中的史料,并没有系统地发掘出来,应用于历史的说明。至于四部以外的文字记录,则更不曾把他们当作史料而引用。
但是,就史料的价值而论,则史部以外之群书上的史料,其可靠性高于史部诸史上的史料。因为史部诸史,是有意当作史料而写的,其写作的动机,则抱着一种主观的目的。例如对某一史实或人物执行褒贬,所谓“春秋书法”(通称“春秋笔法”————编者注)就是主观意识之发挥。这种主观意识之渗入,当然要使史实受到程度不同的歪曲,乃至涂改,以致减少了史料的真实性 。[3]至于史部以外的群书,则并非有意为了保存某种史料而写的,而是无意中保留了或反映出若干的史料,这样无意中保留着或反映出的史实,当然要比较真切。固然,在史部以外的群书中,其行文记事,也夹杂着主观的意识,特别是各种文艺作品,如诗词、歌赋、小说之类,甚至还具有比史部诸书更多的主观意识。但是,在这一类书籍中所表现的主观意识之本身,就是客观现实之反映;因而他不但不破坏史料的真实,反而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更真实的史料。
再就史部诸书而论,则正史上的史料,较之正史以外之诸史,如别史、杂史等中的史料,其可靠性更少。其中原因甚多,而最主要的原因,则因为所谓正史,都是官撰的史书。中国之设史官,由来已久。[4]但自东汉以前,史书撰著,皆出自一家。如司马迁之著《史记》、班固之著《汉书》,虽以史官而著史,尚属一家之言。自东汉开东观,大集群儒,遂开集体官撰之始。自唐以降,历代政府,皆设置史馆,派贵臣为监修;史官记注,皆取禀监修,始能着笔。自是以后,修史者在政治的限制之下,完全丧失了记录史实的自由。而所谓正史,几乎都是历代政府监督之下写成的,至少也是经过政府的审查,认为合法的。虽然大部分正史,都是后代编前代之事,但其资为根据的史料,则系前代的实录及官书,此种实录及官书,皆成于当代人之手。以当代之人,记录当代之事,当然不允许暴露当时社会的黑暗,特别是统治阶级的罪恶,否则就要遇到危险。如孙盛《实录》,取嫉权门;王韶直书,见仇贵族;而吴之韦曜、魏之崔浩,且以触犯时讳而丧失生命。所以历代史官,大抵变乱是非,曲笔阿时。见皇帝则曰“神圣”,见反对皇帝者则曰“盗贼”,简直变成了统治阶级的记功录。像这样专捧统治阶级而以人民为敌的历史,当然不可信。至于正史以外之别史、杂史等,则系私家著述,这一类的著述,并不向政府送审,他能尽量地写出所见所闻,所以较为真实。
总之,就史料的价值而论,正史不如正史以外之诸史,正史以外之诸史,又不如史部以外之群书。为了要使中国的历史获得更具体更正确之说明,我们就必须从中国的文献中,进行史料之广泛地搜求,从正史中,从正史以外之诸史中,从史部以外之群书中,去发掘史料,提炼史料。只有掌握了更丰富的史料,才能使中国的历史,在史料的总和中,显出它的大势;在史料的分析中,显出它的细节;在史料的升华中,显出它的发展法则。
二 正史
首先说到廿四史,即中国史部群书中之所谓正史。
这部书,既非成于一时,更非出于一人之手,而是历代积累起来的一部官史。其中成于汉者二,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是也。成于晋者一,陈寿《三国志》是也。成于南北朝者四,宋范晔《后汉书》、梁沈约《宋书》、梁萧子显《南齐书》、北齐魏收《魏书》是也。成于唐者八,房玄龄《晋书》,姚思廉《梁书》、《陈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棻《周书》,魏征《隋书》,李延寿《南史》、《北史》是也。成于五代者一,后晋刘昫《旧唐书》是也。成于宋者三,薛居正《旧五代史》、欧阳修《新唐书》、《新五代史》是也。成于元者三,脱脱《宋史》、《辽史》、《金史》是也。成于明者一,宋濂《元史》是也。成于清者一,张廷玉《明史》是也。
以成书的年代而论,大抵皆系后代撰前代之史。但其中亦有例外,如刘宋撰《后汉书》、唐撰《晋书》,则朝代隔越。特别是司马迁的《史记》上溯殷周,远至传说时代之五帝,更系以后代之人而追溯远古。
即因这部书是历史积累起来的,所以在唐代只有三史,即《史记》、《汉书》、《三国志》,而成于南北朝的诸史,尚未列入正史。到宋代,始将宋及其以前所成的诸史列于正史,合为十七史,而《旧唐书》、《旧五代史》,尚不在正史之内。至于明,又加入宋、辽、金、元四史,而有廿一史。到清代,再加入《明史》及《旧唐书》、《旧五代史》,始足成今日之所谓廿四史。晚近又以柯劭忞《新元史》列入正史,增为廿五史。他日再加入《清史》,就有廿六史了。
廿四史,中国历来皆称为正史。但在我看来,与其称之曰史,不如称之曰“史料集成”。
第一,以体裁而论,虽皆为纪传体,而且其中最大多数皆系纪传体的断代史,但其中亦有纪传体的通史。如司马迁的《史记》,则上起五帝,下迄汉武;李延寿的《南史》,则系宋、齐、梁、陈四朝的通史;《北史》,则系北魏、北齐、北周、隋代四朝的通史。通史与断代史杂凑,以致体裁不一。
第二,即以纪传体而论,亦不尽合于规律。所谓纪传体,即以本纪、世家、列传、书志、年表合而成书。但《三国志》、《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皆无书志,《隋书》本亦无志,今志乃合梁、陈、齐、周、隋并撰者。而《后汉书》、《三国志》、《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旧《五代史》,皆无表。
第三,以史实的系列而论,则重复互见。其中有全部重复者,如《南史》之于宋、齐、梁、陈书,《北史》之于魏、齐、周、隋书,《新唐书》之于《旧唐书》,《新五代史》之于《旧五代史》是也。亦有局部重复者,如《汉书》记汉武以前的史实,完全抄录《史记》原文是也。又如于朝代交替之间的史实,前史已书,而后史必录。如东汉末群雄,《后汉书》有列传,《三国志》亦有列传。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之事迹,已见于《魏志》,而《晋书》又重为之记。此外,当割据或偏安之际,同时并世的诸王朝,各有史书,而同一史实既见此史,又出彼史。如宋、齐、梁、陈书之于魏、北齐、周、隋书,《南史》之于《北史》,《宋史》之于辽、金、元史,其中重出互见之史实,不可胜举。至于论夷狄,则必追其本系,于是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瓠;高句丽以鳖桥复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等语。前史已载,后史再抄,重床叠被,千篇一律。因而以时间系列而论,亦未能前后紧密相含。
第四,因为廿四史都是用纪传体的方法写的,所谓纪传体,即以事系人的体裁。这种体裁用以保存史料,不失为方法之一。若用以写著历史,则记一史实,必至前后隔越,彼此错陈。因为一人不仅做一事,一事又非一人所做,若以事系人,势必将一个史实分列于与此事有关之诸人的传记中,这样,所有的史实都要被切为碎片。所以我们在廿四史中,只能看到许多孤立的历史人物,看不到人与人的联系。只能看到无数历史的碎片,看不到一个史实的发展过程。既无时间的系列,又无相互的关系。所以我说廿四史不能称为历史,只是一部史料的集成。
当作历史,则班马之书,亦不敢妄许。即当作史料,而廿四史中有一部分史料,也只能当作代数学上的x。是否正确,尚有待于新史料的证明。其不可靠的原因,一般地说来,不外如次的几点:
第一,循环论的观点。这种观点,在《史记》中,已经彰明其义。《历书》曰:“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高祖本纪》太史公曰:“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天官书》曰:“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上下各千岁,然后天人之际续备。”又说天变则依五星周转,应于世变则为五行轮回。所谓五行者,即土、木、金、水、火,亦曰五德。中国的历史,就是三五往复,五德终始,循环古今。所以历代受命之君,必于五德中有其一德而王,如某也以土德王,某也以木德王等等。五行又配以五色,如苍、赤、黄、白、黑,故以某德王者,则必尚某色。如汉以火德王,色尚赤。像这一类循环论的说法,充满廿四史,并以此而演化为天命论。如历史家以秦之祖先为金德,色尚白,汉为火德,色尚赤,于是把汉高祖斩白蛇之事,附会为赤帝子斩白帝子。又如刘秀继西汉而王,其德不改,其色亦不改,故当其即位之际,有《赤伏符》自天而降。又如公孙述,他根据王莽的新五德系统(五行相生)以为土生金(王莽自谓以土德王,色尚黄)。刘秀继王莽之后,应为金德,金德王者色尚白,故自称白帝。这一类的鬼话,当然不可信。
第二,正统主义的立场。廿四史,是以帝王为中心的历史,帝王本纪,是全部历史的纲领。所以在任何时代,都必须要找到一个皇帝,而尊之曰“神圣”,替这个皇帝作本纪,替属于这个皇帝的贵族作世家,官僚、地主、商人作列传。任何人,不管他的理由如何,只要反对这个“神圣”,他就被指为叛逆,为盗贼。“神圣”可以反道败德,荒淫无耻,乃至杀人放火,史书上不过说他“略有逊德”,甚至美之曰“为民除暴”。反之,反对“神圣”的人民,如果杀了几个贪官污吏,史书上便大书特书,说他们不仅是杀人魔王,而且是吃人大王。但是他们有时也自相矛盾,即当他们找不到“神圣”的时候,则他们认为是盗贼、叛逆乃至夷狄,皆可以奉之为“神圣”。如朱温在《唐书》为盗贼,在《五代史》遂为“神圣”。燕王棣在同一《明史》,前为叛逆而后为“神圣”。北魏、北齐、北周之君,《南史》指为索虏,而《北史》则尊为“神圣”。五代之李存勖、石敬瑭、刘知远皆沙陀之裔,在《五代史》上皆尊为“神圣”。辽、金、元初诸帝,《宋史》称之曰贼、曰虏、曰寇,而在辽、金、元史中,则皆为某祖、某宗、某皇帝了。赵尔巽主编之《清史稿》,对于清朝诸帝,亦无不称为祖、宗,尊为神圣;对于太平天国,则曰发匪;对于帮助清朝屠杀中国人民的汉奸曾国藩,反而恭维备至。至于某一时代神圣太多,则于诸神圣中,择一神圣,而曰此乃正统之神圣,其余则指为僭伪。如《三国志》以魏为正统,而以吴、蜀为僭伪 [5];新旧《五代史》以梁、唐、晋、汉、周为正统,而以其余为僭伪 [6]。像这样今日叛逆,明日帝王;今日盗贼,明日神圣;今日夷狄,明日祖宗,以及甲为正统、乙为僭伪的胡说,充满廿四史。而且由此而展开“成王败寇”的“书法”。如楚汉之际,项羽实曾分裂天下而王诸侯,但以结局失败,而史家遂谓司马迁不应列项羽于本纪。如西汉之末,刘玄实曾为更始皇帝,亦以结局失败,而《后汉书》遂不列刘玄于本纪。此外,如李世民之与窦建德、王世充,朱元璋之与张士诚、陈友谅,清顺治之与李自成、张献忠,其相去实不可以寸计;徒以成败之故,而或为太祖、太宗,或为盗贼、流寇。按之史实,岂为正论?所以我以为读廿四史者,万勿为正统主义以及由此而演绎的“成王败寇”的“书法”所迷惑。我们应该从假神圣中去找真盗贼,从假盗贼中去找真神圣。
第三,大汉族主义的传统。“内诸夏而外夷狄”,是春秋以来发生的一种狭义的种族思想。这种思想,也充满了廿四史。一部廿四史,都是以大汉族为中心,对于国内其他诸种族的历史活动,或列于四夷列传,或完全没有记录,如《三国志》之《蜀志》、《吴志》,以及《陈书》、《北齐书》,皆无四夷列传。其有四夷列传者,记录亦极疏略,必其种族与中原王朝发生战争或重大交涉,始能一现。至于对各种族之渊源及其自己的发展,则无有系统之记载;有之,则不是把各种族拉扯为汉族的支裔,以图否定其种族,便是对其他种族加以侮辱。前者如谓匈奴为夏桀之后,朝鲜为箕子之裔;后者如谓北狄为犬羊之族,南蛮为虫豸之属。又如述汉族之侵略四国,则曰王化广被,声教远播;反之,若其他种族向中原发展,如匈奴只要越过长城,西羌只要转入甘肃,东胡只要西向辽东,南蛮只要走出崇山峻岭,便指为叛变,为入寇。又如汉族明明向外族献美女,纳岁贡,乃至称臣称侄,而美其名曰“怀柔”;反之,其他诸种族,明明是来至中原进行贸易,而必曰“四夷来王”。诸如此类的偏见不可胜举。假使真能坚持到底也好,但又不然,只要其他种族,一旦走进黄河流域或入主中国,如北魏、北齐、北周及辽、金、元等,则又歌德颂圣,充分表现其媚外求荣之奴性。当清顺治三年,议历代帝王祀典,而礼部上言,竟谓辽对宋曾纳贡,金对宋曾称侄,均应庙祀,侵侵乎几欲正辽、金而伪宋。其所以尊辽、金者,即所以逢迎清统治者。结果不但辽、金诸帝与宋朝诸帝并坐祭坛,而魏、元诸帝亦同享庙祀。这种入主出奴的心理,应用于历史的记录,必然要混淆事实。或曰:廿四史中,有《魏书》、《北齐书》、《周书》、《北史》、《辽史》、《金史》、《元史》,皆系记录少数民族或以少数民族为中心之史书,故廿四史,不能说是以汉族为中心。但是这些史书,虽不以汉族为中心,而仍以某一支配种族为中心,因而仍是狭义的种族主义。我们之所以反对大汉族主义,就是因为他是一种狭义的种族主义,它把汉族当做中国这块领域内的天生的支配种族,而敌视其邻人,以致使历史的中心偏向一个支配种族;而其他中国境内诸种族的历史,遂疏漏简略,歪曲不明。同样,以任何一个支配种族为中心的历史,都是大种族主义,其作用,同于大汉族主义。
第四,主观主义的思想。一部廿四史充满了主观主义的成分;而其主要的表现方式,则在每篇终末的评语之中。这种评语的命名各书不同,如《史记》则曰“太史公曰”,《汉书》则曰“赞”,《后汉书》则曰“论”,《三国志》则曰“评”,其他或曰议,或曰述,或曰史臣,或自称姓名,其名不一,其实皆史家发挥主观主义之地盘。此外,在史实叙述中,亦夹杂批判。更有一种,则系歪曲史实,以适应其主观的观念。只有这一种,最足以变乱史实的真相而又最难辨识。在廿四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任意褒贬之处,如《汉书》贬王莽。但我们读《王莽传》,观其行事,虽亦有奸伪可贬之处,而其托古改制,知道当时的政治非变不可,尚不失为一个开明的贵族。《宋书》、《南史》贬范晔,但我们读陈澧《读书杂志》中的《申范》篇,而后知范晔之被诬。《宋史》贬王安石,但我们读陆象山《王荆公祠记》、蔡元凤《王荆公年谱》、梁启超《王荆公传》,而后知王安石之被谤。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此外曲笔阿时,以取媚权贵者,更颠倒是非,任意屈伸。他若贪污者,则更无论矣。刘知几曰:“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7]班、陈尚如此,等而下之,当更有甚焉。
最后,便是政治的限制,忌讳多端。即因如此,对于皇帝的记录,特别是开国皇帝的记录,最不可信。例如刘邦本是一个好美姬、贪财货的流氓,而《史记·高祖本纪》谓其一入咸阳,便变成了“财货无所取,妇女无所幸”的圣人。汉成帝尝白衣袒帻,从私奴客,奸淫人民的妻女,而《汉书·成帝纪》谓其“临朝渊嘿,尊严若神”。曹髦之死,实司马昭派贾充刺杀,而《三国志·魏书》但书“高贵乡公卒”。苍梧王之死,实萧道成派杨玉夫刺杀,而《南齐书》但书“玉夫弑帝”。杨广实弑其父,而《隋书·炀帝纪》但书“高祖崩”。李世民实弑其兄,而《唐书·高祖纪》反书建成谋害其弟。赵光义实弑其兄,而《宋史》不书。燕王棣实逐其侄,而《明史》不罪。诸如此类,举不胜举。其他对于皇帝以及权贵之一切无耻的罪行,大抵皆因忌讳而不许记录;其间有记录者,则为万人皆知不可隐蔽之史实。这种忌讳,当然要变乱并湮没许多史实。不但如此,而且在忌讳的反面,又产生逢迎,如史书上替那些开国皇帝大半都制造一些神话。这些神话,完全是凭空扯谎,决不可信。
此外或因后人窜乱,真伪相杂,如《史记》自褚少孙始,窜乱者不下十余辈。或因根据不同,同一史实,而两书互异。如《史》、《汉》之于武帝以前的史实,《南史》与《宋书》、《齐书》、《梁书》、《陈书》之于南朝的史实,《北史》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之于北朝的史实,《宋史》与《辽史》、《金史》之于同时的史实,多有歧异。或因仓卒成书,讹误不免,如沈约《宋书》纪、志、列传共一百卷,而撰书时间不过数月。元撰《宋史》、《辽史》、《金史》三史,不及三年,即告完成。明撰《元史》,六月成书。或因文字不通,随便照抄官书档案。如元撰《宋史》、《辽史》、《金史》,明撰《元史》,其中人名地名,译音不确,竟至一人化为二人,二人并为一人,其于地名亦然。他若由于撰史者的疏忽,以至同一书中,前后自相矛盾者,各史皆有。以是之故,所以我说廿四史上的史料,只能当作代数上的x。
虽然,只要我们知道了它的毛病,廿四史中,还是有很多宝贵的史料,可以用于历史的说明。例如人皆谓《魏书》为秽史,但除去偏见,仍为史料。人皆谓《宋史》繁芜,但当作史料,则患其不繁。人皆谓《元史》猥杂,但其中所录官牍鄙俚一仍原文,更为实录。反之,如陈寿《三国志》字字锤炼,过求简净,若无裴松之的注解,史实几至不明。如欧阳修《新唐书》、《新五代史》,下笔行文,褒贬随之,同样是满纸偏见;而且由于过分模仿《春秋》,以至变乱史实。如《新唐书》本纪书“安史之乱”,必书逆首;但在事实上,有若干行动,并非逆首所为,而系逆党所为。故吾于《唐书》及《五代史》,宁取薛著之繁琐直叙,而不取欧著之总核简严。又如宇文氏本为少数民族,文字言语、生活习惯,异于汉族;以汉字记少数民族历史,已属隔靴搔痒;而《周书》又行文必《尚书》,出语必《左传》,则史实真相,一误于翻译,再误于文字玩弄,结果,必然走样。故吾于记录少数民族之史,宁取《元史》之猥杂存真,而不取《周书》之古雅失实。总之,当作史料看,则宁取其繁琐、存真、直叙,而不取其简括、典雅与褒贬之辞。明乎此,然后才能读廿四史,用廿四史。
三 正史以外的诸史
其次,说到正史以外的诸史。正史以外的诸史,种类繁多,如前所述,有编年史、纪事本末,及通典、通考等。这些书,或以事系年,通诸代而为史;或标事为题,列诸事以名篇;或以事为类,分部类以成书。他们在写作的方法上,都能自成一体;但在史料方面,则并不多于正史,而且大半皆由正史中网罗搜括而来。因此我们如果为寻找新的史料,以补充和订正正史,就必须求之于史流之杂著。
史流杂著,由来甚古,早在所谓正史出现之前,即已有之。如《山海经》、《世本》、《国语》、《国策》、《楚汉春秋》之类的古史,论其体裁,皆系杂史;论其著书之时代,皆在《史》、《汉》之前;且为《史》、《汉》之所取材。自汉、魏以降,此类著作,仍与所谓正史,殊途并骛,平行发展。南北朝初,已蔚为大观。仅就裴松之注《三国志》所引之杂史,即有一百五十余种。至于宋代,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和应用,私家著作得以刊行,而史部杂著,亦日益繁富。降至明清,则此类著作,洋洋乎浩如烟海了。
史部杂著,种类甚多,体裁不一,要之,皆与正史有别。论其体裁,既不一律皆为纪传体;论其性质,亦不如《史记》、《南史》、《北史》通诸代而为史,又不如《汉书》、《后汉书》等断一代以成书,而皆系各自为体之随手的记录,故其为书,皆零碎断烂,非如正史之有系统。关于史部杂著,刘知几曾为之别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8]这样的分类,虽过于琐碎,但却可以显出史部杂著的诸流别。徇此流别以观史部杂著,则纷乱一团之史部杂著,亦能类聚流别而形成其自己的系统。
刘知几所谓偏纪,即其书所记录的史实,并非始终一代;换言之,非断代的专史,只是记录某一朝代中的一个段落,或即当时耳闻目见之事。这种史实,或不见正史,或即见正史而记载并不详尽,于是有偏纪之作。刘知几曰:“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山阳公,即汉献帝禅魏后之封号)、王韶《晋安帝纪》、姚最《梁昭后略》,此之谓偏纪者也。”[9]这一类的著作,以后最为发展,或截录一时,或专记一事。前者如五代王仁裕之《开元天宝遗事》,宋李纲之《建炎时政记》、《靖康传信录》,明李逊之《三朝野记》、钱《甲申传信录》之类皆是。后者如宋曹勋《北狩见闻录》、蔡《北狩行录》、洪皓《松漠纪闻》、辛弃疾《南渡录》、明归有光《备倭事略》、吴应箕《东林本末》、清吴伟业《复社记事》、王秀楚《扬州十日记》、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李秉信《庚子传信录》、王炳耀《中日甲午战辑》等,不可胜举。
小录所以记人物,但并不如正史总一代之人物而分别为之纪传,而是仅就作者自己所熟知的人物为之传记。小录上传记的人物,或不见正史,或即见正史而于其平生事迹不详,故有小录之作。刘知几曰:“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梁元帝)《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10]这类著作,后来亦继有撰著,如明朱国桢《皇明逊国臣传》、张芹《建文忠节录》、黄佐《革朝遗臣录》、清陆心源《元祐党人传》、陈鼎《东林列传》、李清臣《东林同难录》、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彭孙贻《甲申以后亡臣表》等皆是也。
逸事记事亦记言,但不是重复正史,而是补正史之所遗逸,故其所载之事或言,皆为正史所无。刘知几曰:“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璅语》、谢绰《拾遗》,此之谓逸事者也。”[11]这类著作,后来向三个方向发展:其一为辑逸,即从现存的文献中,搜集古书的逸文,辑而为书。其二为补逸,即根据其他书类增补史籍上的遗漏,或就原书注释另为史补一书。其三则为存逸,即作者预知此事,若不及时记录,后来必然湮没,故因其见闻而随时记录之。辑逸与补逸,其性质已属于逸史之收集与补充,惟存逸则属于逸史之创造。此种存逸之书,明、清之际最多,如明应喜臣《青燐屑》,史惇《恸余杂录》,无名氏《江南闻见录》、《天南逸史》,黄宗羲《海外恸哭记》,夏允彜《幸存录》,夏完淳《续幸存录》,清陈维安《海滨外史》,邹漪《明季遗闻》,罗谦《也是录》以及搜集于《荆驼逸史》及明季《稗史》中之各种野史,都可以列入逸史之类。
琐言所以记言,但并不如正史所载皆系堂皇的诏令章奏及君臣对话,而是小说卮言,街谈巷议,民间言语,流俗嘲谑。故其所记,亦系正史所无。刘知几曰:“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松玠《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12]此类著作,在宋代最为发达,如周密《齐东野语》、《癸辛杂识》,朱彧《萍洲可谈》,张知甫《可书》,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刘绩《霏雪录》,洪迈《夷坚志》,曾敏行《独醒杂志》,张师正《倦游杂录》,无名氏《续墨客挥犀》皆是也。
郡书记人物,但不如正史所载,网罗全国;而仅录其乡贤,故其所录人物或不见正史,或即见正史而不详。刘知几曰:“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都耆旧》、虞预《会稽典录》,此之谓郡书者也。”[13]此种著作,后来亦续有撰述,如宋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句廷庆《锦里耆旧传》,元刘一清《钱塘遗事》、王鹗《汝南遗事》等皆是也。但更后则发展为地方志,如省志、府志、县志之类,从史部中独立出来,成为方志之书。
家史记一家或一族之世系,但并不如正史上之世家,仅记贵族之世系;而是作者追溯其自己之家世,或任何不属于贵族者之谱系。刘知几曰:“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14]这种著作,渊源甚古,如司马迁作《三代世表》所根据之《五帝系谍》就是记录氏族世系之书。自魏、晋迄于六朝,学者多仿《史记》“世家”遗意,自为家传。齐、梁之间,日益发展,郡谱、州谍并有专书。《通志·氏族略·序》曰:“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订详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若晋之贾弼、王宏,齐之王俭,梁之王僧孺等,各有百家谱,又如刘宋何承天撰《姓苑》,后魏《河南宫氏志》,都是谱系之书。谱系之学,至于唐而极盛。唐太宗命诸儒撰《氏族志》一百卷,柳冲撰《大唐姓氏录》二百卷,路淳有《衣冠谱》,韦述有《开元谱》,柳芳有《永泰谱》,柳璨有《韵略》,张九龄有《麹林》,林宝有《姓纂》,邵思有《姓解》。自是以后,迄于今日,民间望族,大抵皆有其自己之谱牒。此外与族谱并行,尚有后人考证古人家系之书,如罗振玉《高昌麹氏年表》、《瓜沙曹氏年表》,以及许多个人的年表,不可胜举。这些,都是属于家史之类。
别传所以传人物,但并不如正史列传,仅录其大事,而是委曲细事,详其平生。亦不如小录,仅传其所熟知之人,而是认为其人有作别传之价值。也不如郡书,仅录其乡贤,而是就全部历史人物中,选择其别传之主人。一言以蔽之,别传是从全部历史人物中,选择一种在历史中占重要地位的人物,为之作专传。这种人物,或不见正史列传,或即见正史列传而不详,或已见于小录、郡书,或不见于小录、郡书。刘知几曰:“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此之谓别传者也。”[15]这种著作,在史部杂流中,也很发达。如唐郑处诲《明皇杂录》、李德裕《明皇十七事》、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宋王偁《张邦昌事略》、 曹溶《刘豫事迹》,明杨学可《明氏(明玉珍)实录》、吴国伦《陈(友谅)张(士诚)事略》、王世德《崇祯遗录》、邵远平《建文帝后记》,清钱名世《吴耿尚孔四王合传》以及美人林白克《孙逸仙传记》等,皆属于别传之列。
杂记所以录鬼怪神仙,但并不如正史五行志专载征祥灾异,符瑞图谶,拉扯天变,附会人事;而是记录闾巷的异闻,民间的迷信。刘知几曰:“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此之谓杂记者也。”[16]杂记之书,后亦续有撰著,然以事涉荒唐,不被重视,故作者较少,然亦常散见于各种笔记、野史之中。更后则发展为神怪小说如《封神》、《西游记》、《聊斋志异》之类。
地理书所以志地理,但并不如正史地理志(或郡国、郡县、州郡、地形、职方诸志)皆千篇一律,总述一代之疆域、郡国、州县、人口、物产。而是有各种各样的体裁,其中有总述一代之疆域者。但其最大的特点,则在专志一地;其所志之地,或为其本乡,或为其曾经游历之异域。而其内容,则侧重于山川形胜、风俗习惯。刘知几曰:“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此之谓地理书者也。”[17]地理书以后向三个方向发展:其一衍为方志,如唐之《元和郡县志》,宋之《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明、清《一统志》之类是也。其二为游记,如晋法显《佛国记》,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元长春真人《西游记》、耶律楚材《西游录》、马可·波罗《游记》,明马欢《瀛涯胜览》、费信《星槎胜览》、严从简《殊域周咨录》、黄衷《海语》、顾玠《海槎余录》、朱孟震《西南夷风土记》,清徐弘祖《徐霞客游记》、陈伦炯《海国闻见录》、杨宾《柳边纪略》、洪北江《伊犁日记》、《天山客话》、陆次云《峒溪纤志》、魏祝亭《荆南苗俗记》、《两粤傜俗记》等是也。此外,则为地理之历史的考证,此类地理考证之书,在清代著述最多,不及列举。
都邑簿所以记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按历代都邑,正史无专志,故都邑簿,是所以补正史之所不及。刘知几曰:“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马温之《邺都故事》),此之谓都邑簿者也。”[18]此类著作,以后各代亦有撰述,如宋周密《南宋故都宫殿》及《武林旧事》、耐得翁《都城纪胜》、吴自牧《梦粱录》、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清余怀《板桥杂记》、雪樵居士《秦淮见闻录》、捧花生《秦淮画舫录》、许豫《白门新柳记》、西蜀樵也《燕台花事录》等书,虽其目的或非专为记述都邑,而皆能保存若干都邑状况之史料。
总上所述,可知中国史部杂著之丰富,其中自记事、记言、记人,以至记山川物产、风俗习惯、宫阙陵庙、街廛郭邑、神仙鬼怪,无所不有。自一国之史以至一地之史,一家之史,一人之史,无所不备。以上十类,虽尚不足以概括史部之杂著,但大体上,已可由此而挈其要领。此等杂史,虽其写作体裁不及正史之有系统,行文用字不及正史之典雅;但因杂史所记,多系耳闻目见之事,而且其所记之事又多系民间琐事,故其所记,较之正史,皆为真切,而皆足以补正史之遗逸缺略,乃至订正正史之讹误。特别是因为杂史不向政府送审,没有政治的限制,能够尽量地暴露史实的真相。所以有时在一本半通不通的杂史或笔记中,我们可以找到比正史更可靠的史料。
例如正史记事,限于政治,不确;限于篇幅,不详;而偏纪之类的书,则能正其不确,补其不详。如《宋史》载徽、钦北狩,不详;读辛弃疾《南渡录》等杂史,则徽、钦二帝北狩的行程及其沿途所受的侮辱,历历如见。《明史》载倭寇之战不确;读朱九德《倭变事略》等书,则知当时商人勾引倭寇,明代官兵望敌而逃之实情。清兵入关对中原人民的大屠杀,将来清史,未必全录;但是有了《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等书,则知清兵入关,其屠杀之惨是严重的。
正史记人,皆根据其政治地位,为之纪传;其于草野之士,虽亦间有别为隐逸列传者,但被录者少而被遗者多。有了小录、郡书、家史、别传之类的书,或记其熟知之人,或记其乡土之贤,或自叙其家族之世系,或详记一人之平生,则正史所遗者因之而传,正史所略者因之而详。例如《三国志》上的许多人物纪传,大抵皆以此种杂史为蓝本而记录出来。如以小录而论,则有魏文帝《典论》、鱼豢《典略》、孙盛《魏略》、王隐《蜀记》、张勃《吴录》等。以郡书而论,则有《汝南先贤传》、《陈留耆旧传》、《零陵先贤传》、《楚国先贤传》、《益都耆旧传》、《冀州记》、《襄阳记》、《江表传》等。以家史而论,则有《孔氏谱》、《庚氏谱》、《孙氏谱》、《稽氏谱》、《刘氏谱》、《诸葛氏谱》等。以别传而论,则有吴人《曹瞒传》、《陈思王传》、《王朗家传》、《赵云别传》、《华佗别传》等。《三国志》如此,其他各史,大抵皆然。总之,凡正史列传中所不载或不详的人物,我们有时可以从杂史上找到。例如《宋史》载宋江的暴动,合《徽宗纪》、《侯蒙传》、《张叔夜传》三处所载,不过百余字,简直看不出宋江是怎样一个人;但我们读《宣和遗事》、周密《癸辛杂识》及龚圣与《三十六人赞》,则梁山泊上的三十六个英雄,有名有姓有来历了。
正史载言,多录诏令章奏,至于街谈巷议,则很少收入;而诏令之类的文字,又最不可信。《史通·载文》曰:“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词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其君虽有反道败德,惟顽与暴;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是以行之于世,则上下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人不信。”这就是说,政府的文告是最不可靠的史料,因为历代的统治者,都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好话说尽,坏事做绝;但是有了琐言一类的杂史,则民间言语,亦获记录,而此种民间言语,则最为可信。例如《宋史》载宋、金战争,只记胜败,读周密《齐东野语》,其中载宣和中,童贯败于燕蓟,伶人饰一婢作三十六髻,另一伶人问之,对曰:“走为上计(髻)。”由此而知宋代官军,只知向后转进。又张知甫《可书》有云:“金人自侵中国,雅以敲棒击人脑而毙。绍兴间有伶人作杂剧戏云:‘若欲胜金人,须是我中国一件件相敌乃可,且如金国有粘罕,我国有韩少保;金国有柳叶枪,我国有凤凰弓;金国有凿子箭,我国有锁子甲;金国有敲棒,我国有天灵盖。’”由此又知当时南宋政府对付金人,只有凭着天灵盖去领略金人的敲棒。此外如曾敏行《独醒杂志》讽刺宋朝政府滥发货币,洪迈《夷坚志》讽刺宋朝宰相的贪污,岳珂《桯史》讽刺南宋的统治阶级把徽、钦二帝抛在脑后等等,都是以琐语而暴露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内容;而被暴露的事实,又都是正史上所没有的。
正史记事,多有遗逸、逸事之类的书,即所以补正史之遗逸。如武王伐纣,《尚书》、《史记》只说武王伐罪吊民,读《逸周书》“克殷”、“世俘”诸篇,始知“血流漂杵”的内容。又如《三国志》记诸葛亮南征只有二十字,读《华阳国志·南中志》(有七百余字记载此事)才知道这一战争的经过始末。此外,若无夏允彝父子之《幸存录》、《续幸存录》,我们便不知亡国前夕的明朝政府之贪污腐败与荒淫无耻。若无邓凯《求野录》、罗谦《也是录》,便不知明桂王亡国君臣在缅甸之流亡情形及其最后的下落。
正史载四裔及外国皆甚简略模糊,地理书即可以补其不及。如《晋书》无外国志,但我们读法显《佛国记》,则自当时甘肃、新疆、中亚以至印度之山川形势、气候物产、艺术建筑、风俗信仰,便如身临其境;而且又知当时自印度经海道至中国的航线和海船的大小。读玄奘《大唐西域记》,则唐代的西域和印度的情形即了如指掌。读范成大《吴船录》,便知宋时印度之王舍城已有汉寺。读马可·波罗《游记》,便知自地中海以至中国之间这一广大领域在元时的状况。读马欢《瀛涯胜览》、费信《星槎胜览》等书,便知明代中国商人在南洋之活动,以及当时南洋各地之风土。此外,如清人所著关于苗瑶之书类,又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之最好的参考书。
正史对都市,特别是都市生活不详;都邑簿之类的书,即可补其不足。例如北魏时的洛阳是怎样的情形,从《魏书》上看不出来;我们读《洛阳伽蓝记》,便知当时的洛阳有多少城门,街道如何,而且城内城外有一千多个佛寺。宋代的汴梁是怎样的情形,从《宋史》上也看不出来;但我们读吴自牧《梦粱录》、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等书,不但宫殿的所在、街道的名称,可以复按,而且当时的都市生活、商店、茶楼、酒馆、书场、妓院的地址,以及过年、过节、庙会等风俗,亦琐细如见。明末的南京,是怎样的情形,从明史上,也看不出来;但我们读《板桥杂记》等书,则知亡国前夕的南京,“灯火樊楼似汴京”;莫愁湖上的茶社,秦淮河中的游艇,都挤满了贫穷的妓女和腐化贪污的官僚。
刘知几曰:“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欲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19]
四 史部以外的群书————经、子、集
再次,说到史部以外的群书,即群经、诸子和集部诸书。这些书,虽不如史部诸书专记史实,但其中皆有意无意保存了一些史料,甚至比之史部诸书上所载更为可靠的史料。
首先说到群经。提起群经,就会使人头痛,今日流行的一部《十三经》,古往今来不知消磨了多少学者的精力。一直到现在,仍然是一种令人不能接近的怪物。
实际上,所谓群经,并不是什么神奇的天书,只是几部七拼八凑、残缺不全的古书。固然,由于其中文字的古奥、讹误、脱漏,致使义理不明,但这是一般古书的通病。这几部古书之所以令人头痛,一般的说来,是由于它们在经的尊称之下,被神秘化了。
因为一尊为经,则其中一言一句,皆被认为圣人垂世立教的微言大义。于是自汉以降,历代的经师皆以“说三字至二十万言”的著作来注释这几部古书。因而注疏之书,盈千累万。即一部《十三经注疏》而言,就有四百一十六卷,而其中所收之注疏,每经尚仅一家;又唐宋以后之注疏,且不在内。
这些著作,或注释名物,或训诂音义,或疏通经说,其中固有不少佳作。但亦有若干著作,繁辞缛说,节外生枝,以致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甚至“饰经术以文讦言”者,亦往往而有。因之,愈注愈疏,就愈繁重,愈玄妙,愈使人头痛;此古人所以皓首穷经而至死不通也。
经书令人头痛之最主要的原因尚不在此,而是今古文之争。本来在汉初,中国的经书,只有一种用当时流行的文字写定的本子,即所谓今文经。至哀、平之际,又出现了一种所谓古文经。这种古文经,系当时学者刘歆等伪撰而托为《孔壁遗书》。自是以后,今古文并行,以致真伪相乱,时代不明。于是而门户之见,流派之别,纷然杂起。今古文之争,纠缠了两千余年,难解难分。直到清代,才算做了一个结束。
当作史料看,我们对于今古文问题,似乎可以不管;但这个问题攸关群经的真伪,和它的时代,所以仍然不许我们逃避。在下面,我们对于今日流行之所谓《十三经》,分别给予以说明。
(一)《易经》,本是古代的一部卜筮之书,其著作年代,说者不一。顾颉刚氏谓在西周,郭沫若氏谓在春秋以后,孔子所不及见。这部书,原来只有卦爻辞,后来儒家学者加入了《易传》,于是变成了儒家宣传教义的圣经。
在西汉中期,《易》有施(雠)、孟(喜)、梁丘(贺)三家,是为今文三派。其后又出现费氏(直)的古文,京(房)、高(相)的别派,自魏王弼之注盛行江左,唐人因之以作正义,自是汉《易》诸家俱废。今《十三经注疏》所收者,王弼之《易》。
《易》自汉儒即加入了燕、齐方士之说。至王弼注《易》,《易》学遂与老、庄之道家言混合。五代、北宋间,道士陈抟又以道教中丹鼎之术,附会《易经》。至邵康节、周濂溪,于是而有先天、太极诸图,《易经》至此,达到了神秘的顶点。
自程伊川作传,少谈天道,多言人事,始稍净化。其后朱熹综周、程之说,作《易本义》,明、清宗之。首先反对道士《易》的是黄宗羲,他著《易学象数论》,攻击周、邵,跟着其弟宗炎又著《图书辨惑》,指出太极图说出于道士陈抟的无极图之秘密。同时,毛奇龄又著《河图洛书原舛》,与二黄之说相应,道士《易》便开始动摇。至胡朏明著《易图明辨》,于是蒙罩在《易经》上的神秘云雾,遂一扫而空。
(二)《尚书》,本是一部残缺不完的殷、周杂史。其产生的时代,各篇不同,有殷代之文,有西周之文。相传最古的《尚书》有三千余篇,孔子删为百篇。百篇《尚书》有序,其序见于《史记》,但仅传二十八篇。其后,河内女子献《泰誓》一篇,为二十九篇。《泰誓》旋佚,仍为二十八篇,是为今文《尚书》,亦即西汉中期的欧阳、大夏后(胜)、小夏后(建)三派所传之《尚书》。
平帝时,出现了伪古文《尚书》,比今文多十六篇,是为汉伪古文《尚书》。
东汉末,汉伪古文《尚书》亡佚。至东晋时复出,但比汉古文多九篇,为二十五篇,还附有一部伪孔安国传,是为晋伪古文《尚书》。自是以后伪《孔传》流行。今日“十三经”中的《尚书》,就是东晋伪古文《尚书》。
东晋的伪古文《尚书》,自宋以来,就有人反对,朱熹就是第一个反对者。以后元吴澄、明梅鹭、清姚际恒继起响应。至清初阎若璩著《尚书古文疏证》八卷,便宣告了东晋伪古文《尚书》的死刑。
(三)《诗经》,是西周至春秋时期的一部诗歌集。西汉前期,今文经只有鲁(申培公)、齐(辕固生)、韩(婴)三家,但西汉末又出现了毛氏的古文经。自郑康成依《毛诗》作笺,以后《毛诗》孤行,而三家俱废。(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仅存《外传》)今《十三经》中之《诗》,即郑笺之古文《毛诗》。
《毛诗》自唐中叶以后,即浸生异议,韩愈对《毛诗》序即表示怀疑。至于宋,学者群起反对,如郑樵作《诗辨妄》、王质作《诗总闻》、朱熹作《诗集传》、程大昌作《诗论》、王柏作《诗疑》,于是《毛诗》遂被攻击得体无完肤。元、明以降,学者宗朱说,而《毛诗》不行。到清代,姚际恒作《诗经通论》、崔述作《读风偶识》、方玉润作《诗经原始》,而《毛诗》遂受最后之清算。
(四)所谓《礼经》,在西汉初只有高堂生、徐生两家。其后武帝至宣帝时,有后(苍)氏、大戴氏(德)、小戴氏(圣)、庆(普)氏之《礼》,是为《礼经》的今文。但以后又出现了《仪礼》、《周礼》、《礼记》,是为“三礼”。“三礼”自郑康成作注,唐人因以正义以后,亦俨然成为圣经,而汉初《礼经》遂废。
《周礼》,多数学者皆以为刘歆伪作,为西汉末之著作。但亦有谓为晚周人所作者,如何休谓《周礼》为“六国阴谋之书”。郭沫若谓为“赵人荀卿子之弟子所为”。
《礼记》,《汉书·艺文志》已经注明是七十子后学者所记 。郑玄《六艺论》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记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然则《礼记》即《小戴礼》也。但陆德明《经典释文》云:“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异同,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郑玄亦依卢、马之本而注。”由此而知《礼记》之成,盖在东汉时。
《仪礼》为晚周之书,毛奇龄、顾栋高、崔述、牟庭皆有此说。姚际恒《仪礼通论》有云:“《仪礼》是春秋以后儒者所作,如《聘礼》皆述春秋时事,又多用《左传》事,尤可见。”又云:“《祝词》多用《诗》语,便知《仪礼》为春秋后人所作。”又云:“前后多观摹乡党之文,而有意别为简练刻画以异之。”
(五)《春秋》,可以说是一部编年的“春秋”史,但这部书,过于简单。如果没有传,就令人看不懂。所以后来有《公羊》、《谷梁》、《左氏》三传,但这三传并不是同时产生的。在西汉初,只有《公羊传》一种。不久《谷梁》出来,《春秋》遂有两传,是为今文《春秋》(一说《谷梁》亦系伪古文)。西汉末,古文《左传》出现,于是《春秋》才有三传。东汉时,三传同行,《公羊》为盛。六朝后,《公羊》、《谷梁》同废,《左传》孤行。至于唐代,啖助、赵匡之徒,力诋三传,于是“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以后,学者多撰新传,而宋人胡安国之传,在明代立于学官,至是三传皆废。至清代,学者始再复三传,但以《公羊》为盛,而《左氏》、《谷梁》不振。今《十三经》中的春秋三传并录。
《公羊》为今文,似无可疑,《谷梁》暗袭《公羊》、《左氏》,杂取《周礼》、《毛诗》,义理乖戾,文辞不通。近人张西堂以此而疑其为汉人伪作。至于《左传》之为西汉末的伪书,刘逢禄在其《左氏春秋考证》一书中,辨之甚详。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亦谓《左传》乃刘歆分《国语》之大半,再缀拾杂书而成。故《国语》之所略者,即《左传》之所详;反之,《左传》之所详者,亦即《国语》之所略。此外,《左传》中,常杂有战国时代的辞句,如“不更”、“庶长”、“腊祭”等战国的官名或制度,由此而知《左传》之成书,乃在西汉之末。
(六)《论语》,是孔门弟子所记之孔子的语录。西汉初有齐、鲁二家,《齐论》二十二篇,《鲁论》二十篇,是为今文。西汉末,又出现古文《论语》。古文《论语》与今文没有什么分别,只是把《鲁论》的二十篇变为二十一篇,即将《鲁论》之末一篇“尧曰”分为“尧曰”与“子张”二篇。自张禹合《齐》于《鲁》而《齐》、《鲁》相混,郑康成复合《齐》、《鲁》于古文《论语》,于是真伪不辨。今《十三经》中之《论语》,即今古文混合以后的《论语》。
(七)《孝经》本是汉人所撰的一部修身教科书,但亦有古文。古文经与今文不同者,即今文为十八章,古文则分为二十二章。《孝经》之伪中出伪,不仅一次,而是至再至三。第一次,出于西汉末叶;第二次,出于隋之刘炫;第三次,出于日本之太宰纯(刻入《知不足斋丛书》第二集中)。郑玄注《孝经》是用的今文本,但是唐注出而郑注微;至宋初,郑注遂亡。今《十三经》中的《孝经》,是唐注本。
(八)《尔雅》,本是秦汉时代的一部名物辞典,与圣道并不相干。其出现在平帝时,又有与《毛诗》、《周礼》训诂相合者,故近人亦有谓此书为刘歆伪撰者,但我以为刘歆没有理由伪撰此书。
总上所述,我们知道,今日流行的《十三经》,其中除《尔雅》、《孟子》以外,都有伪古文。此种伪古文经,大多数出于西汉之末,但亦有出于东晋者,如《尚书》;更有出于隋代者,如《孝经》。然而皆谓为圣人的真经,这样,就真伪相乱,时代不明了。
以上我简略地说明了群经的今古文之分,产生的时代及其演变的源流。从这里,我们知道在今日流行的《十三经》中,除《尔雅》、《孟子》外,其余或全为古文,或今古文并出。我们既从群经中辨别了今文和古文,是不是凡今文皆真、古文皆伪呢?不然。这里所谓真伪,只是今文经对古文经而言。因为古文经对今文经作伪,所以说古文经是假的,今文经是真的。实际上今文经中也有伪文,古文经中也有真史。
例如今日被证实为今文经之《诗》三百零五篇、《书》二十九篇、《礼》十七篇、《易》十二篇、《春秋》十一篇、《论语》(鲁论)二十篇、《孝经》一篇十八章,并非古人自己的记录,而皆为周、秦间学者所纂集,其中固有不少真为古代的实录,亦有儒家托古的伪作。有西汉时加入之篇,如《书》之《泰誓》,《易》之《说卦》等。此外甚至有全为汉人伪撰之书,如《孝经》。他如《尚书》中之《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近人亦有疑《洪范》、《梓材》、《胤征》、《康诰》者),《论语》中之后五篇(《季氏》、《阳货》、《微子》、《尧曰》、《子张》),都是后人的伪作,固不能因其为今文而即认为真史也。
古文经对今文经而言,虽为伪经,但亦并非凭空杜撰,而为西汉末许多学者根据今文经及其他古典文献纂集而成。近来疑古学者往往站在今文家的立场,把古文经的纂集归之于刘歆一人的伪造,而且完全为了一种政治目的,即辩护王莽改制。这种说法,未免过火。假如刘歆真能一手伪造群经,则他不仅可以称圣人,而且可以称为超圣人了。
实际上,古文经中,还是含有真实的史料。例如,《左传》,虽为《春秋》古文,但其所记,为《春秋》的史实,而且纠正了今文《公羊》上的若干错误。只要我们不为它的八股式的“书法”所蔽,仍然是研究春秋社会历史的最好史料。《毛诗》是古文,但其所录,为西周、春秋的诗歌。只要我们不为那种武断《诗》的时代、歪曲《诗》的本义之《毛诗序》所蔽,则《毛诗》仍然是研究西周、春秋社会的最好的史料。《周礼》虽伪,但其中有一部分仍可以认为战国史料。《孝经》虽伪,但由此可以看出汉人的伦理观念。古文《尚书》虽伪,但由此可以看出西汉末叶对古史的传说。关于这些,我们又不能因其为古文而遂认为伪史也。
至于群经中间关于没有文字时代的记录,如虞、夏之文,不论其为今文,为古文,为西汉人所伪,抑为东晋人所伪,说是真的,都是真的,因为都是记录传说;说是假的,都是假的,因为都不是古人自己留下来的记录。故关于虞、夏之文,只要有考古资料做根据,无论今文和古文,都可以引为旁证。
其次说到诸子。当作史料看,诸子之书,是研究先秦学术思想最主要的史料。而且其中亦有记述前代史实及反映或暗示当时社会内容的记录,故又为研究先秦社会史最好的资料。
诸子和群经相反,不但没有被尊为圣经,而且在儒家学说的教义独裁之下,被指为“异端”,为“邪说”,为“奸言”,为“愚诬之学”、“杂反之辞”。即因如此,所以也就没有蒙上神秘的云雾。虽然如此,诸子之书,派别分歧,真伪杂出,所以一提到诸子,也令人有目迷五色之感。
关于诸子的学术思想的流派,战国时即有著录。
《庄子·天下》篇所举者有九家:曰墨翟、禽滑釐(附相里勤、五侯、苦获、已齿、邓陵子),曰宋钘、尹文,曰彭蒙、田骈、慎到,曰关尹、老聃,曰庄周,曰惠施(附桓团、公孙龙)。
《 尸子·广泽》篇所举者有六家:曰墨子(即墨翟),曰孔子,曰皇子,曰田子(即田骈),曰列子,曰料子。
《荀子·非十二子》篇所举十二家:曰它嚣、魏牟,曰陈仲、史鰌,曰墨翟、宋钘,曰慎到、田骈,曰惠施、邓析,曰子思、孟轲。《天论》篇所举者四家:曰慎子,曰老子,曰墨子,曰宋子。《解蔽》篇所举者六家:曰墨子,曰宋子,曰慎子,曰申子,曰惠子,曰庄子。
《韩非子·显学》篇所举者两家:曰儒,曰墨。“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又于儒分八派,曰:“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于墨分为三派,曰:“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此外并附有宋荣子曰:“夫是漆雕之廉,将非宋荣之恕也;是宋荣之宽,将非漆雕之暴也。”
《吕氏春秋·不二》篇所举者十家:曰老耽(聃),曰孔子,曰墨翟,曰关尹,曰子列子,曰陈骈(即田骈),曰阳生(即杨朱),曰孙膑,曰王廖,曰兒良。
以上诸书,皆系战国时代的著作,其所著录,当系时有其人(唯皇子、料子、它嚣无可考),实有其学。关于上述诸家,据近人考证,除孔子、史鰌、邓析为春秋末年人外,余均为战国时人。即孔子的学说,经其门徒纂集,其成书,当亦在战国时。在这里,只有老子的时代,近来成为问题。以前,皆以老子为孔子的前辈,晚近梁启超著《论老子书成于战国之末》一文,辨证《老子》是战国末年的著作,我同意这种说法。所以诸子之书,大概都是战国时期的作品。
关于诸子的学术思想,在上述诸书中,我们只能看到个别的叙述。虽其中亦隐约可以见其流派,但并无整然之划分。自刘歆《七略》,创为九流出于王官之议,班固因之以作《汉书·艺文志》,于是诸子之书别为十家:曰儒家,曰道家,曰阴阳家,曰法家,曰名家,曰墨家,曰纵横家,曰杂家,曰农家,曰小说家。本为十家,而又曰:“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盖以此而符合于刘歆之所谓九流也。
按九流出于王官之说,显系后起之义。不但在战国诸子的著作中,看不见此说之踪影;即汉初《淮南子·要略》论诸子的学说之起源,亦无此说。《要略》之言曰:
有殷周之争,而太公之谋生;有周公之遗风,而儒者之学兴;有儒学之敝(礼文之烦扰),而后墨者之教起;有齐国之地势,桓公之霸业,而后管子之书作;有战国之兵祸,而后纵横修短之术出;有韩国之法令(新故相反,前后相谬),而后申子刑名之书生;有秦孝公之图治,而后商鞅之法兴焉。
《要略》所论,虽不必尽对,但在原则上,他认为诸子学说的兴起,都是时代的产物,这是很正确的。
关于诸子学说的渊源,这里不及多说;这里要说的是诸子的著述之存佚和真伪问题。
据《汉志·诸子略》所录,诸子十家,凡作者一百八十九家,书四三二四篇,其著述之繁富,可以想见。唯《汉志》所录,不限于先秦诸子,汉人的许多著作,也著录在内。而且其中伪托之书,占最大多数。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汉志》中竟录有黄帝、神农、风后、力牧等神话人物之著作,可以推知。
不论《汉志》所录,是真是伪,而其所录各书,大都皆已亡佚;今所存者,不过十之一二而已。而且这十之一二的存书中,还有很多伪书。先秦的著作,实在屈指可数。
据梁启超《〈汉志诸子略〉各书存佚真伪表》所列,《汉志》所录,儒家之书五十三家,已佚者四十五,仅存者八家,即晏子、孟子、孙卿子、贾谊、董仲舒(即《春秋繁露》)、《盐铁论》、刘向所序四种之三(《新序》、《说苑》、《列女传》)、扬雄所序四种之三(《太玄》、《法言》、《州箴》)。道家之书三十七家,已佚者三十四,仅存者三家,即《老子》、《庄子》、《管子》。法家之书十家,已佚者八,仅存者二家,即《韩非子》、《商君书》。名家之书七家,已佚者五,仅存者二家,即《公孙龙子》、《尹文子》。墨家之书六家,已佚者五,仅存者一家,即《墨子》。杂家之书二十家,已佚者十八,仅存者二家,即《吕氏春秋》、《淮南子》。此外,阴阳家之书二十一家,纵横家之书十二家,农家之书九家,小说家之书十五家,皆已全佚,仅能于他书中见其遗说。
但是传世的子书,却不仅此数,例如儒家中有陆贾《新语》,道家中有《鬻子》、《文子》、《关尹子》、《列子》、《鹖冠子》,法家有《慎子》,名家有《邓析子》。此外并有《汉志》所无之书,如儒家中之《孔丛子》、《六韬》,道家中之《阴符经》、《子华子》、《亢仓子》,纵横家之《鬼谷子》,杂家之《于陵子》等,这些书近来已经证明是后人伪托的。
关于诸子中的伪书,姚际恒《古今伪书考》曾列举全伪之书三十七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亦曾于诸子书目之下,一一注明“全伪”、“疑伪”及“疑撰人”等字样。据晚近学者研究,诸子之书,已决定全书皆伪者有《孔子家语》、《孔丛子》(现已公认为魏王肃伪撰)、《阴符经》、《六韬》(汉以后人伪撰)、《鬻子》、《关尹子》、《子华子》、《文子》、《亢仓子》、《鹖冠子》、《鬼谷子》、《尉缭子》(魏、晋至唐陆续伪撰)、《于陵子》(明人撰)、陆贾《新语》、贾谊《新书》、《老子河上公注》(晋以后人伪撰)、《吴子》、《司马法》、《晏子春秋》(大约西汉人伪撰)、《列子》(疑为晋张湛撰)。至于凡托名神话人物之著作,如《神农本草》、《黄帝素问》、《风后握奇经》等,其为后人伪托,更无可疑。此外如《申子》、《尸子》、《慎子》、《尹文子》、《公孙龙子》,原书皆佚。今传者或由近人辑出;但原书是否为本人所作,抑为秦汉人依托,也是问题。
又如《管子》、《商子》、《孙子》,其书不伪,但绝非管仲、商鞅、孙武所撰,而为战国末年人之书。
《老子》、《墨子》、《庄子》、《韩非子》是真书,但其中亦杂有伪篇。如《老子》中“佳兵者不祥”一节,《墨子》中“亲士”、“修身”、“所染”三篇,《庄子》中之外篇及杂篇之一部,《韩非子》中“初见秦 ”一篇,都是后人窜乱之作。
总之,诸子之书,都是先秦古书。两千年来,由于传抄传写而发生讹误,已属不少,而又不断有人伪托,窜乱,所以几乎没有一部完全的真书。因而我们从诸子采用史料时,就要用一番工夫去判别它们的真伪。但这不是说伪托之书就完全没有史料的价值;伪托之书,只要我们知道它们作伪的时代,它还是那个时代的史料。例如《周髀算经》,当作周公作则错;当作周末汉初人作,则仍然是这一时代的古算书。《素问》、《难经》,当作黄帝及秦越人作则错;当作秦汉间人作,则仍然是这一时代的古医书。
再次说集部诸书。集部诸书,在四部中问题最少。因为它们既不如经书之被神化,亦不如子书之多伪托,又不如史书之有窜乱。如果说它们也有问题,那就只是间有传刻的错误而已。
集部之书,并非专记史实之书,大抵皆系纯文学的,至少亦为含有文学性的著作,其为研究文学史之主要的资料,尽人皆知。章实斋曰:“文集者,一人之史也。”其实,何止文集如此?诗词歌赋、小说剧本,又何尝不是历史资料?而且又何止是一人之史?在任何时代的文学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作者对当时社会所涂绘的阴影;不过他们所涂绘的阴影,有浓有淡而已。所以我以为集部之书,当作史料看,它们正是各时代的社会缩写,正是各时代的人民呼声,正是千真万确的历史记录。而且其中的历史记录,往往是正史上找不出来的。
例如《楚辞》,在集部中是最古的一种,其中《天问》,记录着战国末叶楚国流传的许多神话传说。在《离骚》中,记录着当时楚国的党争。其他各篇,描写战国末年楚国流行的风俗。这些在战国时的史书中是找不到的。
又如在汉赋中,班固的《两都赋》,张衡的《两京赋》,对于两汉的都市、宫室以及许多琐碎的掌故之记录,是两《汉书》中找不出来的。
在三国时的五言诗中,如王粲的《七哀诗》,描写大混战中之难民逃亡的情形。曹植的《名都》篇,描写当时有闲阶级的生活。而这些,又是《三国志》中找不出来的。
在唐诗中,如杜甫之《石壕吏》、《潼关吏》、《新安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描写“安史之乱”中唐代政府捆绑壮丁的情形;《哀江头》,描写沦陷以后的长安。白居易的《重赋》,描写唐代农民之被收夺;《轻肥》、《歌舞》、《买花》、《伤宅》,描写唐代统治阶级之骄奢淫逸;《盐商妇》描写唐代商人之豪富。韦庄的《秦妇吟》,描写黄巢入长安的情形。此外,在唐诗中,诗人之记述其所身历的事变和目睹的社会状况的诗歌,尚不知有多少。其所暴露的事实,又都不是新、旧《唐书》上所能找出来的。
在宋词中,欧阳修的《渔家傲》,描写北宋时一年十二月的节日。秦观咏汴州,谓当时汴州充满了“珠钿翠盖,玉辔红缨”。王与之咏杭州,谓当时杭州“千门绣户笑歌声”。柳永咏钱塘,谓当时钱塘“参差十万人家”。此外如辛弃疾、陆游的作品,都反映出故国山河之感。这些关于风俗、都市和知识分子的情绪,又都不是《宋史》上所能找到的。
在元曲中,如《窦娥冤》、《鸳鸯被》,描写元朝统治者的高利贷,以人抵账。《朱砂担》、《冯玉兰》,描写元朝统治者之强奸杀人。《陈州放粮》,描写元朝统治者的贪污腐化。《冻苏秦》、《荐福碑》,描写在元朝统治下知识分子之陷于饥饿。这些,又都是《元史》上找不出来的。
在明代的传奇中,如孔尚任的《桃花扇》,描写南明福王政府之任用宦官党、投降派,放逐忠良,排斥贤士大夫,贪污无耻,内战第一,以及清兵南下时望风而逃的情形,历历如在目前,而这在将来的清史中,对于这一段历史,也未必写得这样生动。
此外,在明、清的章回小说中,也反映出不少的史实。虽然在小说中的人物事实,大半都是假设;但在作者当时,则必须有这一类型的人物和事实。例如《水浒传》中写史进、林冲、鲁达、杨志,都是逼上梁山。不管有无史进等其人,而在明代政府的暴虐政治之下,人民之被迫而暴动,则为事实。又如《儒林外史》写士大夫周进、范进那样热衷可耻,写戏子鲍文卿那样忠厚可爱。不管有无周进、鲍文卿其人,而明代士大夫的风格,不如戏子,则为事实。同书写一个秀才倪老爹,后来竟至修补乐器为生,而且卖了自己的四个儿子。不管有无倪老爹其人,而明代知识分子穷到卖儿卖女的,一定不少,则为事实。又如《金瓶梅》写西门庆的荒淫无耻、武断乡曲、奸淫人民的妇女。不管有无西门庆其人,而明代有这样的豪绅则是事实。又如《红楼梦》写大观园里的秽史。不管有无大观园,而在清代的贵族中有这样豪奢、腐败、淫秽的家庭,则是事实。
总之,自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以至明、清之传奇小说,乃至现在的许多文艺作品,它们表现出中国文学自己发展之一系列的历史过程,也反映出历史上所不载的社会发展的内容,所以它们是文学,同时也是史料。
五 四部以外的各种文字记录
不仅四部之书皆为史料,即四部以外之任何文字的记录,都有史料的价值。诚如韩愈所云:“牛溲马勃,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用无遗。”只要我们善于抓梳,废纸堆中,往往可以找到比经史子集中更可宝贵的史料。
例如原藏内阁大库之清代档案,民国以来,人皆视同废纸,以后竟当成废纸,廉价拍卖(以档案四分之三,售与故纸商,数九千袋,得价四千元)。但是这庞大的废纸堆中,却含有极其珍贵的史料。例如其中有关于鸦片战争之文件,即有四五十卷。又如其中之康熙年间与俄皇大彼得、法王路易十四往来的文件,更是研究清初的外交宝典。关于档案之整理,只有罗振玉曾就其所得之一部编为《史料丛刊》 十册。此外王芷章曾就档案中有关于清代宫廷戏剧者,编为《清升平署志略》二卷。其有待于我们整理者,其数量至为庞大,其工作亦至为艰巨。
又如碑铭墓志,看起来,似乎与历史无关,但是其中也往往有珍贵的史料。例如“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唐建中二年)记基督教始入中国事。开封“挑筋教人所建碑”(明正德六年)记犹太人及犹太教始入中国事。“九姓回鹘可汗碑”(唐刻无年月)记回鹘的历史及与唐朝的关系事。“唐蕃会盟碑”(唐长庆间刻)记唐与吐蕃会盟事。而且在有的碑文上还保存了古代外国文字。如“大秦景教碑”有古叙利亚文,“九姓回鹘可汗碑”有古突厥文、粟特文。“唐蕃会盟碑”则有古吐蕃文,因而这些碑铭又是研究古外国文字和古吐蕃文字的资料。此外,私人的墓志,也有时足以补史籍之缺失。如杨家将在《宋史》中并不重要;但我们读欧阳修所作“供备副使杨君(琪)墓志”,而后知杨业父子,在当世就有“无敌将军”之称。又如七下西洋的郑和,读《明史》,我们只知道他是一个宦者。但自昆明发现“马哈只墓志”,而后知郑和的父亲是阿拉伯人。他若碑碣的捐款数目,足以推知立碑时的物价和人民的生活程度。
私人的函札,似乎无关大局;但其中也有些足以补史籍之缺失。例如司马迁《史记·自序》,述其遭受腐刑,几不知其故;但读其《报任安书》,则详知其事。又如三国时,中国大疫,《三国志》仅书某年大疫,而不记其程度。但读魏文帝《与吴质书》,而后知“昔年疾疫,亲故多罹其灾”。又如读多尔衮《致史可法书》,而后知清兵在征服中国的战争中,曾执行诱降的政策。读明桂王《致吴三桂书》,而后者知桂王求为藩封。此外如清朝的曾、左、李、胡诸集所载的信札,都是研究近代史最好的史料。
宗教经典,看起来似乎是一种迷信的说教,但其中也有史料。例如《释氏要略十诵律》云:“以佛塔物出息,佛听之。”僧祇云:“供养佛华,多听转卖入佛无尽藏中。”这就反映出唐代的僧侣打起佛教的旗帜大放高利贷。此外在各种佛典中都充满了古印度的神话传说。又如基督教的《创世纪》中有“罗得和他女通奸”、“亚伯拉罕和他妹子结婚”等故事,这些都是犹太最古的传说。
又不仅以上的文字记录中皆有史料,诚如梁启超所云:“一商店或一家宅之积年流水账簿,以常识论之,宁非天下最无用之物?然以历史家眼光观之,倘将‘同仁堂’、‘王麻子’、‘都一处’等数家自开店迄今之账簿及城间乡间贫富旧家之账簿各数种,用科学方法一为研究整理,其为瑰宝,宁复可量?盖百年来物价变迁,可从此以得确实资料;而社会生活状况之大概情形,亦历历若睹也。又如各家之族谱家谱,又宁非天下最无用之物?然苟得其详瞻者百数十种,为比较的研究,则最少当能与人口之出生死亡率及其平均寿数,得一稍近真之统计。舍此而外,欲求此类资料,胡可得也?”(《中国历史研究法》)
又岂仅如梁氏所云账簿、家谱可以当作史料,即杂志、报纸、传单,亦无一不是史料。假使我们把抗战以来,各种杂志中主张民主与反对民主的论文汇集起来,就可以写成一部抗战以来的政治思想史。又假如我们将抗战以来报纸上所载的贪污事件汇集起来,就可以写成一厚本贪污列传。将报纸上所载的兵役故事汇集起来,就可以写成若干新《石壕吏》的诗歌。将报上所载之敌人暴行汇集起来,就可以写成无数的新《屠城记》。在相反的方向,假如我们把报上所载的沦陷区域的人民起义事件汇集起来,又可以写成无数的英雄传记。总之,只要我们耐烦去搜集,则无往而非史料。
[1] 文字的记录,始于记事。故中国古代,文、史不分,举凡一切文字的记录,皆可称之曰史。直至汉代,尚无史部之别,刘歆《七略》、班固《汉书·艺文志》,虽将富于史实记录之文献,并入《春秋》之属,但并未独立。史部诸书从文献中分别出来而为一个独立部门,始于晋代。晋荀勖撰《中经新簿》,始分中国文献为甲、乙、丙、丁四部,而史为丙部。至李充撰《四部书目》,重分四部,经为甲部,史为乙部,子为丙部,诗赋为丁部,而中国的文献遂别为经、史、子、集四部。以后历代因之,至于今日。
[2] 诸史《经籍志》或《艺文志》,对于史部分类,各不相同。少者分十类,多者分十六类。而其最初的范本,则为阮孝绪《七录》,阮《录》分史部为十二类,即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簿录,是为史部最初之分类。《隋志》因之,分为十三类,曰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分十三类,其目相同,曰正史、编年、伪史、杂史、起居注、故事、职官、杂传、仪注、刑法、目录、谱牒、地理。《宋史·艺文志》亦分为十三类,曰正史、编年、别史、史钞、故事、职官、传记、仪注、刑法、目录、谱牒、地理、霸史。《明史·艺文志》则分十类,曰正史、杂史、史钞、故事、职官、仪注、刑法、传记、地理、谱牒。清《四库全书总目》则增为十六类,曰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此外尚有许多别录,其分类有多至三十七类者,不及备举。
[3] 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攻杀晋灵公于桃园。当时晋国的太史董狐,在晋史上记载此事,不曰“赵穿弑其君”,而曰“赵盾弑其君”。赵盾提出质问,董狐曰:“子身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4] 中国自有文字以来,即有专司史实记录之人。殷契、周金之镂刻,皆非具有专门技术之人才不可。自春秋以至战国,各国皆有史官。如赵鞅,不过晋之一大夫,而有直臣书过,操简笔于门下。田文,不过齐之一公子,而每坐对宾客,侍史记于屏风。至若秦、赵二主,会盟渑池,各命其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击缶。《左传》昭公二年,谓晋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是鲁亦有史官。至秦有天下,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章》,是秦亦有史官。汉兴,武帝又置太史令,以司马谈及其子迁为之,以后历代皆置史官。
[5] 关于三国的正伪,史家看法不同。在晋,则陈寿正魏,习凿齿正蜀;在宋,则司马光正魏,朱熹正蜀。陈寿生于西晋,司马光生于北宋,西晋与北宋,皆据中原,与魏相同,苟不以地望为据,则晋、宋为僭,故其所以正魏者,即所以正晋、正宋也。习凿齿生于东晋,朱熹生于南宋,东晋与南宋,皆偏安江左,若不以血统为据,则东晋、南宋为僭,故其所以正蜀者,亦所以正东晋、南宋也。
[6] 宋人之所以正梁、唐、晋、汉、周者,以宋之天下篡自周。由周而汉而晋而唐而梁,实为一篡夺系统。因正宋而遂不能不正周,因正周而遂不能不正周之所自出。由此上溯,以至于梁,遂上继唐代。故五代史之正梁、唐、晋、汉、周,亦所以正宋也。
[7] 《史通·内篇·曲笔》。
[8] 《史通·内篇·杂述》。
[9] 《史通·内篇·杂述》。
[10] 《史通·内篇·杂述》。
[11] 《史通·内篇·杂述》。
[12]《史通·内篇·杂述》。
[13] 《史通·内篇·杂述》
[14] 《史通·内篇·杂述》。
[15] 《史通·内篇·杂述》。
[16] 《史通·内篇·杂述》。
[17] 《史通·内篇·杂述》
[18] 《史通·内篇·杂述》。
[19] 《史通·内篇·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