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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外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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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苦着脸,看了眼一脸抱歉的我。

    谁叫我是他闺女呢,只能照做,心里默念“亲生的,亲生的。”

    我爸去了厕所,里面传来哗啦哗啦的响声,看来清洗的很认真。

    我又问外婆:“他们放些活物进来干嘛?难道是想把他们给养大?”

    外婆摇头,她说这些东西是长不大的,只是引子,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的罪魁祸首。

    我惊讶的“啊?”了一声,难道这些活物里面还有其他东西?

    外婆没再解释,而是从包里拿出个小盒子,里面躺着一把老式小剪刀。

    “咔嚓。”只见她剪破了一只小蛤蟆的肚皮。

    里面除了肠子和内脏,什么也没有。

    她摇头,自言自语道:“可惜了,没在这里。”

    紧接着又朝一只小金鱼剪了下去,也没有。

    我问外婆在找什么,或许我可以帮忙。

    外婆摆手,说她一个人就够了,又顺着一只小蛇的肚皮剪了下去,肚子依然没有。

    外婆抓起另一只半死不活的小动物,却忽地发现那蛇嘴里巴鼓鼓的。

    她眼睛一亮,用剪刀把那蛇的嘴巴给撬开,里面躺着一颗白球,乍一看,和人的眼球有些像,而且竟然还在“咕噜”地转动着,似乎是在找地方躲。

    外婆笑眯眯地用镊子把它给夹了出来,“原来你躲这里啊,害我找半天。”

    她说这就是我那天吃掉的糖球,如今褪了色,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

    我看着它恶心的模样,心中后怕不已。庆幸当时只吃了一颗,要不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我见它不停转动着,似乎是在看我,心中更加害怕了,不禁抓住了外婆的衣服:“外婆,您快把它弄死吧,我感觉它一直在瞪我。”

    外婆让我别急,一手拿着镊子,一手拿着剪刀朝那“眼球”戳了过去。

    那眼球被戳破后,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喷射出鲜血,而是突然化开,如同脱线的毛线球似的,掉落出十几根白色虫子到盆子里,蠕动了几下便再无动作…

    我松了口气,又看向剩下的那很小一块球形,总觉得有些熟悉。

    直到外婆将那球拆分开来,一缕一缕的,竟然是银白色的头发!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吴阿婆,那会儿身边人就她白了头,准是她的没错。

    “得,总算完事儿了。”外婆深吸一口气,如释重负。

    我妈谢天谢地,搂着我流了泪。

    她哭完后又站起身,朝吴阿婆的院门方向怒骂了好一阵子才松快些。

    我爸可算将那头骨给清理干净,心里是越想越窝火。

    刚才他在里面也听到了我们的对话,气呼呼地走了出来:“妈,您老人家现在也有他们的头发了,我看您懂得多,这个亏咱可不能吃。”

    言外之意也得收拾回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外婆却没有接话,只是说:“嗯,女婿你来的正好,把这些东西一并给收拾了吧,要清理干净点,最好是用火烧。”

    我爸脸都绿了,没得到答复,反倒是又主动揽了活儿干,不敢再多言了。

    我妈看出点眉目,小声询问:“妈,您是不是反对他的提议?”

    外婆没有否认。

    她先去卫生间用肥皂洗了个手,坐下来讲起了故事,她面色平和道:“冤冤相报何时了…”

    事情还要从六十几年前说起。

    民国末期。

    那时候外婆还是个刚成年的小姑娘,家里人都唤她“阿玲”。

    一头秀丽的黑发用桃木簪微微挽起,皮肤雪白,穿一席蓝布粗衣,黑色布鞋,腰间挂一个大布袋子,里面装的是各种法器和盘缠,可以用乡野小道姑来形容。

    她刚学了手艺出山,祖母让她在外好好历练,磨透了心性再回来。

    那会儿子年生不好,世道混乱,饿殍遍野,别说是挣钱了,有的人连口饭都吃不上。

    可外婆却因为有门好手艺,只身去了大城市。她去了城内只不到一年,不但不愁吃穿,还存了些钱,界内甚至给她起了名号,“阿玲先生”

    俗话说叫艺高人胆大,外婆也不例外,再加上日日被人恭维,人都有些飘飘然,什么单都敢接。

    当时就有一高门大户找上门来,让她帮忙办事,若是事成,许她一座宅子作为报酬。

    外婆自然也知道这事儿难办,否则对方怎么可能愿意出这么多钱来办事儿。

    可她那时候心高气傲,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又喜欢去挑战新奇的实物,所以也没有听前辈的劝阻,硬要去接这门生意。

    那户人家姓黎,老爷已经八十来岁,头发雪白,脊背微微佝偻,手里杵着一根拐杖,逢人就笑呵呵的,看着很是和善,人称黎三爷。

    他见这次受邀而来的道长竟是个年轻小丫头,先是诧异了一番,又后知后觉不能用年龄来区分能力大小,隐藏了真实心情。

    两人一边喝茶,一边闲聊。阿玲向来直来直去,也不绕弯子,问他发生了何事?

    黎老爷叹气又摇头,自责道:“都是我这个老头儿年轻时造的孽啊…”

    四十年前,黎三爷风华正茂,总喜欢穿一身黑色绸缎长衣,手里带着玉扳指,看起来颇有威严。人年纪不大却总是杵着拐杖,乃是金丝楠木制成,又染了黑色,上面镶满了金银珠宝,光是这身行头就值两座宅子。

    他是当地有名的生意人,旗下有很多营生,其中最赚钱的就是当地一家最有名的歌舞厅,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厅里有名卖唱的舞女,艺名为“青青”,她是逃难过来的,最早是官宦人家的小姐,读过一段时间书,虽然学的是四书五经、礼义廉耻,但总归是个有些文化的,平日里最是看中规矩礼仪。

    她家中落魄,一路逃难过来在路边乞讨,她特意穿了男人的衣物,身上破破烂烂,还抹了墙灰,看起来与小子无异。本以为自己已经掩饰得够好了,却没想到还是被见多识广的黎三爷给看中了,也不问人姑娘愿不愿意,当即带回去让人洗了个干净,当晚就被送到了三爷的房间,成了他的女人。

    黎三爷见她面容清秀,知书识礼,甚是喜欢,也不管她的背景如何,直接纳她做了姨太太。原本他也是极其宠她的,却没成想这种宠爱在有的时候比刀子还锋利,她被大院中的女人陷害,说她与外面的男人有染。

    人证物证皆在,她百口莫辩。

    黎三爷发怒,先是将“奸夫”给剁了脑袋,后又将她一脚给踹到歌舞厅,做起了舞女。

    他说:“你不是喜欢偷男人嘛,那就被千人骑,万人尝吧!”

    还让手下给她取了个艺名,“青青。”

    说完,他头也不回,任凭身后之人嘶喊。

    管事的妈妈是把调教的好手,仅用了三天,就将青青给“教”得不敢再反抗。

    可黎三爷不知道的是,那时候青青肚子里已经怀了他的种,青青自己也不知道。

    直到她在一次接客中流了大片的血…

    黎三爷怒不可遏,以为这是她和奸夫怀上的种,直接将青青给拖回了大院。

    先是将人给救了过来,后又让人挖了奸夫的尸骨,让青青和那尸骨日日同眠…

    他说,“既然你们喜欢在一起,那就别分开了。”

    青青疯了,又没疯。

    被人发现的时候正挂在房梁上,眼睛瞪的很大,身着红衣,脸着红妆,披头散发着,死相很是恐怖。

    黎三爷觉得晦气,让下人找地方把她给埋了,转身去了歌舞厅寻乐。

    没想到下人偷懒,顺手就将人给埋在了偏院的槐树下。

    虽然青青死相凄惨,被人说怨气很重,但黎三爷可不信鬼神之说,觉得自己就是在世神,遇鬼则杀鬼!所以并没有做一丝防备。

    没想到,当晚就发生了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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