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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染血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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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眼看着勺家兄弟向山下退去的背影,大喊道:“老大老二,这次可不是我主动抢你们的猎物,这狍子是我兄弟先捕获的,是你们抢了我兄弟的猎物,我们是来找回场子的。”

    “四眼蠢獒,你等着,我兄弟跟你没完。”勺老二远远地喊道。

    “那小狼崽子,你也等着,来日必找你报今日一狍之仇。”勺老大接着喊道。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们两个放狗屁。我等着你们来,可千万不要只是嘴上说说,一定要来找我报仇啊,咱们不见不散。”四眼同样扯着嗓子喊道。

    我对四眼的胜者发言不置可否,只是看着四眼秃了一半的后脖颈在风中凌乱,觉得十分好笑。

    忽然想到了一个跟秃头老狼同一级别的可怕存在,癞毛老皮。记得小的时候常听的两句话,一句是“不听话小心秃头老狼来抓你了”。另一句是“再不睡觉癞毛老皮就来咬你啦”。对比四眼此时的形象,果然跟传说中的癞毛老皮很匹配,而且越看越像,我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指着四眼大喊:“癞毛老皮。”

    四眼听我喊他癞毛老皮,一脸错愕,明显没有听懂,看来野狗和山狼确实没有共同的童年。

    但是看到我笑的那么开心,四眼便知道癞毛老皮绝不是什么好话。便也指着我被勺老大爪花了的脸,一边咧着嘴冲我挤眼,一边大喊道:“大花脸,鬼见愁,出门没有好朋友。大花脸,小鬼头,你就是个知了猴。”喊完便也和我一样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没想到四眼竟然还会用顺口溜骂架,瞬间便不开心了,小时候阿姆可没给我教过。

    心想,这货怎可能是什么染血之王,怕不是个假货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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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充足的血食,我才知道了四眼的真实饭量,一只狍子被他一顿吃了小半。等我们离开图腾山,踏上染血之地的时候,整只狍子也只剩我嘴里叼着的小半条腿了。

    之前抓到雪兔时,我都是跟四眼对半分,现在看来当时是委屈他了。不过也可以理解,以四眼的骄傲,雪兔是嗟来之食,必然是吃不安心的。这狍子却是他奋血拼杀且掉了半脖子毛才抢回来的,自然可以安心的大快朵颐。也难怪当他听到我说狍子被抢了时那么激动,原来是之前跟我一直没吃饱饿得了。

    我们目前所处位置是染血之地东部的血色旷野,这里极其荒凉,地面上依旧是厚厚的积雪,远远望去白茫茫一片,却看不到一棵高大的树木。刨开积雪,之下竟是一片荒芜,连根枯黄的杂草都寻不见。淡黄色的土壤中偶尔露出尖锐的岩石,它们像是这片大地的骨骼,见证了血色旷野在无尽岁月里的煎熬。

    四眼此时并不急着赶路,而是跟我讲起了染血之地的情况。说是让我先有个了解,方便以后在染血之地生活。

    我可没想着以后要在在染血之地生活,暂时蛰伏,积蓄力量倒是可以,我的理想是成年后我找蓝眼睛报仇,并成为新的山阴狼王。

    四眼用爪子在地上一边画图一边给我讲道:“染血之地地域广阔,北靠金乌山,南依渤海湾,东西狭长,分为两个部分,东部是荒漠,临近阿撒托斯,叫做血色旷野。西部是高原,临近阿戈斯城邦,叫做猩红高地。”

    看到四眼竟然会画图,我吃惊地嘴里能放下两个苍岩。四眼果然不愧是染血之王,竟然会画图。要知道在阿撒托斯,只有艾玛会画图。上任艾玛死后,十多年过去了,整个阿撒托斯总计数十个狼群却再也没有出现一个会画图的艾玛了。

    艾玛不是名字而是一个称呼,在阿撒托斯,艾玛是超凡能力和智慧的象征,艾玛虽然没有首领的权利,但却更受大众的爱戴和尊重。

    四眼看到我吃惊的样子,嘴角微微上翘。我知道,这家伙心里肯定暗爽不已,真可恨,又让他装到了。

    四眼后面继续讲述染血之地的资源环境,以及势力构成,洋洋洒洒给我讲了大半天时间,我也终于对染血之地大致有了了解,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染血之地资源匮乏,局势复杂,帮派林立,偷猎频发。

    “怎么样?我说的你可都听明白了?”四眼还是不放心的问道。

    “懂了,你的意思就是染血之地很危险,稍不注意,小命玩完。”我不耐烦地回复道。

    “……,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在回到猩红高地之前,不要离我太远,也不要独自捕猎。”四眼不厌其烦的继续提醒。

    “我倒是没问题,但是我不独自捕猎,我怕会把你饿死的。”我不服气的讽刺道。

    四眼倒也不生气,哈哈一笑道:“你放心,绝不会的,你听我的就好。”

    我不以为然地说道:“遵命,我的哈拉达兄长大人。”

    我嘴上逞强心里其实也知道四眼是为我好,四眼这么不厌其烦的又是给我讲染血之地的常识,又是交代我注意安全,想来这染血之地怕是真的不太安稳。

    看来我之前还是太高估四眼了,以为四眼是条大粗腿,跟着四眼就可以在染血之地横冲直撞。现在看来,哼,四眼的实力有待重新评估。

    守望阿戈斯的大本营在染血西部的猩红高地,而我们要横穿整个血色旷野才能到达猩红高地。如果只是不管不顾的闷头直穿,我和四眼怕是要饿死在这片荒芜的旷野上了。

    所以经过我和四眼的商讨,决定先往南,跟随驯鹿迁徙的足迹,到达渤海湾后,然后再往西进入猩红高地。这样走虽然远了一点,但是胜在安全,不说跟在驯鹿群后面可以捡漏猎捕那些因体弱掉队的落单驯鹿,单是驯鹿经过无数代探索筛选出的迁徙路线,就能规避掉很多我无法想象的安全隐患。

    事实证明,我们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们的选择是英明的。跟随驯鹿迁徙的路线还不到两日,我和四眼便捕获了一头因年老体衰而掉队的雄性驯鹿。也幸亏有四眼的配合,只是我一个的话,还真拿不下这头年老的驯鹿。四眼虽然连只兔子都抓不到,但是对付这种跑不动的大块头,确是很擅长的。我则刚好相反,我能捕获灵巧的雪兔或者狍子,但是对于这种大型的成年驯鹿,却是真的无能为力。好在我们两个配合起来刚好互补互助,大小通吃。

    正确的道路上必然不会只有我们两个,聪明的多了,追踪驯鹿的迁徙路线也不只是狼的专利。据我观察,一个数量颇为可观的豺群也同样走在了这条路上。

    我不禁开始担心起来,豺虽然个头不大,但是在凶狠狡诈上,豺群绝对是堪比狼群的存在。我和四眼虽然战力很强,但毕竟只有两个,豺群却可能有几十个,分批骚扰的话,我俩早晚要被折腾垮的。

    我跟四眼提了这件事,四眼却毫不在意,该吃吃,该喝喝,还宽慰我要放宽心,说该来的躲不掉,不该来不用躲。

    我却做不到四眼如此的不羁,我一边拼了命的消灭驯鹿肉,一边不断地巡视周边。因为四眼不允许我走太远,所以我也不知豺群具体的情况,但是据我已发现的痕迹显示,豺群离我们是越来越近了。

    四眼则依然故我,只是经过这几日的将养,身体越发的雄壮了。

    但奇怪的是随着我们在染血之地的深入,四眼的性格也慢慢的变了,他变得没有以前那么懒散爱趴着了。现在四眼没事就喜欢站着远眺,一副高瞻远瞩的首领模样。

    只是猩红高地还远,也不知他是装给谁看。

    有了足够的血食,四眼一日比一日雄壮,却是也越来越不爱开玩笑了,整只狗变得一日比一日沉稳,颇为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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