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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你的小鸟没有旺财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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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否,周哥,否子……你真的要离开红城了啊?”

    一条幽暗狭长的小巷子里,一位身形挺拔修长,面容清朗俊逸的少年双手抱于头后,悠哉悠哉地走着。

    他的身旁,一个衣着华贵的小胖子围着他不停地问来问去。

    “嗯~否否哥哥~”

    那小胖子见那少年不回答,咬咬牙,一跺脚,直接抱住那少年的结实的身躯,撒起娇来。

    “卧槽,死胖子,亏你名字如此文雅——你又搞什么名堂!”

    那清秀少年哭笑不得。

    “嘿嘿,你看,你果然是耽于我的男色,想来之前不理我是欲擒故纵,真上手就把持不住了吧?”

    小胖子邪恶地笑着。

    周否一把将其推开,没好气地说:“滚蛋!你自己好男风就去怡红院找兔儿爷呼呼啊,别来这恶心我。”

    小胖子搓搓手,满脸堆笑:“嘿嘿,我这不要竞争我家少主嘛,名声嘛,还是要注意下滴……”

    周否只是冷笑:“我一直以为我脸皮够厚了,直到遇到了你,才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真不假!”

    小胖子人畜无害,笑容更甚。

    这时,周否突然诡异地笑了,慢悠悠地掏出一块灰灰的石头,在手中轻抛着。

    “你说,你的三个兄弟拿到了这块记录了莫墨莫二少爷和男人调~情的留音石……嘶,你说我是卖给莫笔呢,还是莫纸呢?”

    周否看着莫墨逐渐僵硬的笑容,有些玩味地说道。

    “否哥啊,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毒计你也用么……我们多年的兄弟情谊,难道就要被区区一块留音石毁了?”

    莫墨故作一脸悲愤地质问周否。

    “呵呵,这东西精贵着呢。”

    周否笑呵呵的。

    “我买还不成么!”

    莫墨默默地掏出银子。

    正当二人拉扯时,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周否家门口了。

    周否家就在这片杂乱的胡同巷道,是一个小小的四合院。

    周否打开锁,推开大门,木门发出“吱呀”的响声。

    他一只脚踏了进去,莫墨紧随其后。

    突然,周否嗅了嗅,脸色一怔,脚步放缓,开口说道:“哎呀,胖子,怡红院那新来的姑娘小晴,昨日那舌卷长枪,啧啧,叫人欲罢不能……”

    莫墨先一愣,旋即会意,接道:“你跟兄弟讲这个干啥,我又没钱又没才又丑,小晴姑娘只怕嫌我肮脏……”

    周否笑道:“哪里,不就一婊子,装什么清高……下次跟哥们一起去,咱们来个双龙戏凤!”

    片刻后。

    王虎面如死灰地躺在地上。

    他仰视着一位轻笑的帅气少年和一个脚踩在他胸口,满脸狞笑又莫名可爱的小胖子,缓缓扭过脑袋,不作言语。

    他感受着从小拇指传来的阵痛,第三次有种想哭的冲动。

    第一次还是十岁的时候被一个小伙伴扒掉了裤子,那时他还没发育,算比较矮的,一群小男生围着他,“哈哈哈”的大声嘲笑,他羞得眼泪直掉。

    一个小姑娘拎着一根木棒,挥舞着赶跑了那群欺负他的人,他呆呆地看着“恶霸们”四散而逃的场景,竟止住了眼泪,当小姑娘向他走来,却愣是连裤子都没穿上

    谁知那小女孩走过来,低头瞥了一眼他两腿之间,说道:“咦?好小的鸟,还没我家旺财的大耶。”

    他听闻此语,抽了抽鼻子,又“哇”的一声哭出来。

    想到这,王虎的嘴角微微勾起。

    “只是,不知她现在是否还在”,王虎有些惆怅,如果家不破父母不亡,如果自己还走的是读书的路子——她,好像是喜欢读书人来着?

    周否和莫墨两人就看着脚下的壮汉侧着脑袋,一会儿嘴角勾起,一会儿又瘪瘪嘴。

    莫墨扭扭靴子,壮汉身上的凶猛老虎头被扭曲得有些像一只猫咪,他凑过脑袋对周否悄悄说道:

    “否哥,这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啊难道我们的威慑力这么差么?都这样了还能走神。”

    “这人,没有杀意”

    周否冷不丁地来了一句。

    “但不知如何竟到了我家?”

    莫墨问:“否哥,这人——要杀要留?”

    周否道:“胖子,你且莫动。”

    “呵呵。”王虎转过头来,两眼紧闭,惨然一笑。

    “竟是如此,果真怀璧其罪啊!老子好不容易逃到这个鬼地方,说错一句话,就被剁掉一截手指阴差阳错又被人追杀,要不是老子有家传法器,估计已经死烂了吧。刚刚传送到这里,又碰上了你们”

    “剁了老子吧,传送的时候打烂了你几个陶瓷杯子,包袱有件法器,就当赔给你了。”

    王虎发泄般不停地说道。

    最终,把头一扭,像是引颈受戮。

    但他心中又不免后悔,就是那件法器,爹说一定要护住它,结果后来爹娘遇袭,逃回家后不久就死了。自己原本打算考取功名,可想起爹临终时的交代,他清楚,自己已经无法安稳地待在家中读书了。

    想起自己剃掉长发,脱去长衫,离开前的那天夜里,下了好大一场雨。

    他清楚地记得,他在那位早已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姑娘屋外,在雷声和雨点的交织中,默默地站了半夜,却终究没有说一声再见。

    当然,他也不会知道,在他走后不久,他守候的那间屋子就亮起了光芒,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而他眷恋的那位姑娘,脸上满是泪痕。

    后来啊,他入江湖,什么事都做过,端茶送水的店小二,点头哈腰的柜台伙计他脑子灵光,还扮演劫匪,好让那些公子哥上演英雄救美的好戏,当然,前提是被打得鼻青脸肿。

    再后来,他渐渐学了些功夫,开始自称“老子”,身上纹了头猛虎。他学会了喝烈酒,学会了讲荤段子,学会了虚张声势,学会了威逼恐吓

    也学会了忘记过去。

    再后来,他凭着一些小功夫和凶狠的外表,加入了一家小镖局,镖局的兄弟们过得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不过那些在外走镖,一起围桌喝酒吃肉的场景,他历历在目。

    所以,一次当他走单镖回来,兴奋地想告诉老镖头自己这次的雇主特别大气,多给了自己一两银子的小费,却看见老镖头和总部的其他兄弟躺在血泊之中时,崩溃了。这是他第二次哭泣。

    看着镖头的女儿——那位长相清秀的豆蔻年华的姑娘惨死,裸体在外,下体甚至被捣烂,他好后悔自己明明已经有些怀疑仇家发现了他的踪迹,却贪恋着没有离去。

    那天晴空万里,他没有收尸,也没有去找寻还在走镖的兄弟,只是在染血的“兄弟镖局”的牌匾下,烧掉了自己的长衫。

    他本性弱懦,没有习武的天赋,他报不了仇——他甚至不知道仇家是谁,他不配再有无端的幻想。

    从此他躲避着追杀,一边又变得更加卑微油滑,他好怕自己会死,所以他欺软怕硬,像一个流氓。

    最终兜兜转转,逃进了红城。

    “也许,那老头子说的书,就是我的幻想吧!”

    王虎喃喃自语。

    他听了书,又哪里会被吓到。

    虎,本应该百兽之王,却是落在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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