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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生利服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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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才知道那两位男同胞一个姓王,一个姓孙,姓王的那个是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姓孙的用的是公司原有的老旧台式机。他们俩很好相处,也就是说,话不多,不会恶毒地指桑骂槐,或者含沙射影地说些伤感情的话。在我们共事的那些日子里,我们彼此向对方显示了真诚的善意。

    至于那位超短裙女孩,我马上就知道了她的名字。因为她坐在前台的桌子旁边,眼睛却时不时地向我眺望。我了解那种眼神的含义,里面充满了好奇和兴趣。对她来说,我是个神秘人物,也许长得也不赖,背后可能隐藏着宝藏。千万不要对陌生人有好奇心,因为好奇可能是爱情的开始。好奇是矜持的毒药。女人失去了矜持等于是把自己卖给了魔鬼,她在向危险靠近,不,是危险在向她走来。女孩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她那扭动的腰身,偶尔飞过来的一两片飞蛾似的眼神,让人瞧得心里边直痒痒。她正是希望有人这样弄她的。我看她这样走来走去,就她叫过来聊天。我说:“你好,我有几个小问题不知道可不可以跟你说说?”“什么,你说。”“嗯,是关于业务员这个工作的……就是说,就是说,我是负责寻找客户呢,还是?”“哦,是的,你们的工作主要是找订单,待遇是这样的,前两个月基本工资一千,外加10的提成,这是在有订单的前提下才有的,如果两个月之内一份订单都没有产生,那么基本工资只发一半,也就是五百。”“哦,我明白了。”“嗯,还有什么问题吗?”“请问,你怎么称呼呀?”听到我这么问,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笑了。“我姓吴,吴晓莉,叫我小吴就行了。”“哦。”yes!

    有短暂的静谧在办公室里流淌。有那么一小会,办公室里无人晃动,整个空间仿佛凝固成了世界之窗里的那些微雕一样。有人说建筑是凝固了的绘画。他们可能没有想到任何一个生活场景都可以凝固成画。假如时间在万分之一秒内定格,我们的生活就会变成立体派画家也会为之羞惭的伟大的历史画面。有那么一小会,除了空调的呜咽和手指敲击键盘的劈啪声外,办公室里听不到任何声响,连放暗屁的声音都没有。我抬头凝望吊灯,目力内聚,试图透过我的近视眼镜看清它的分子结构。我有这样一种本领:当我完全专注于某件事物的时候,我的想象之手就会解开她的外衣,剥去她的装饰物,看到她赤裸的肉身,而那就是事物的本质了。此刻,我盯着吊灯,我看到了它的灯丝,电流像洪水一般正沿着它的钨丝大道以超光速冲刷,我仿佛听见了无数的电子像在游行街头的人流中挥舞着拳头大喊:“打倒!打倒!”“反对!”“我们抗议!”我太过于放纵自己的想象力了。这样不好。于是我拿起书架上的画册假装读了起来。

    画册上的东西跟我昨晚在网上看到的差不多。还是那些文字,还是那些制服和模特儿,还是那个光溜溜的臀部上放着一朵菊花。通过画册,我唯一增加的新知识是公司联系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有两个名字,一个是陈王青的,一个是吴单的。陈王青就是我们公司的老板兼董事长兼总经理。从一而终,什么都没变。吴单是他的老婆。陈老板第一次向我们介绍她时只说她是吴经理,别的没有多说,知道吴单是他老婆是在我上班之后,比我早进入公司的同事告诉我的。她现在的名字是吴美丽。而我在公司一份较早前的宣传册上看到的名字却是吴丹艳!公司网页上的名字是吴茜!工作几个星期以后我更加可以肯定,这些名字都属于同一个人。她的名字换得好勤啊。她的手机号码也是。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手机号码,但绝对是同一个人。老是变来变去的。女人的本性!不知道在性爱方面她是不是也信守这种多样性的原则呢?如果是那就太好了。我最喜欢水性杨花的女人了。

    我静静翻着那些无聊的画册和杂志。任何印有文字的纸张对我都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我说的是印着中国汉字的东西,天晓得这是不是一种可以被人加以利用的病态。但今天我好像没有阅读的心情。在目前这种环境里我是不会有什么心情去阅读的。再说那些杂志和画册本身也没有多少可供阅读的价值。我是这么认为的。那本杂志叫《中国儒商》。据杂志里宣称这是一本高品位、趣味性、知识性很强的、专门针对企业家、社会各界名流而出版的刊物,是把文化和商业精神融为一体,在成功商人身上挖掘出浓厚的传统文化的内涵,对中国儒商文化重新进行解读,发现其现代性,并将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与发扬光大。呸!什么狗屎玩意!世人就是喜欢制造这样的垃圾来毒害我们健康的灵魂,好像我们的苦难还不够多似的。中国的文化就是败坏在这伙文化贩子手里的。他们在肮脏下贱的地下室里拼凑一些零碎,包装一下就当做精品卖给普罗大众,自己开心地数钱,却让别人的思想备受误导和摧残。什么解读?什么现代性?全是他妈的扯淡!现代性是什么?不过是一个借来的时髦的名词而已!谁理解它的确切含义?可是说的人却挺多。中国积贫积弱几千年,被人凌辱,最后变得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还大言不惭谈什么文化遗产!滚鸡巴蛋!现代中国连怎么思想都不会,全部是借人家的东西,把自己的脑子当成别人的跑马场。我们把马克思请了来,对人家说的话还一知半解,就迫不及待地干了起来。还在成功商人身上挖掘,挖掘什么?无非是怎么赚钱而已,从中找到一点所谓的成功背后的启示罢了。什么传统文化?别人身上就没有传统文化?只有成功人士身上有文化内涵,其他人都是干尸?扯什么鸡巴毛!

    我翻了一会杂志就将它放回原处了。那些文章真是令人不敢恭维。一点才华都没有,全部是数据的堆砌和令人作呕的故作姿态。给人作传大概都是这个样子的,难免有些人为的拔高,这一点倒是不折不扣的传统。看来我刚才那番思考是有点过激了。我心里明白,那不过是文人习性的自然流露而已,随时随地,有感而发。无论我的思想多么伟大,多么精妙绝伦,或者多么毫无价值,我最后要做的都是同一件事:让它们统统死在我的心里。我不想拿自己一时半刻的怪念头去搅扰世人。那样做我会有罪恶感的。我努力让心绪恢复平静,别人绝对看不出我刚才经历了怎样的情感波澜,他们以为我只是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安静得像只乖乖兔。啊,人心之遥远真的是无法想象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用几百万光年也测量不完。孤独乃是人的宿命。也幸好有了孤独,我才有了隐秘而自由、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快乐。

    我在那一堆文字和图片垃圾中翻滚,像一头快乐的猪。半个小时之内我喝干了三杯水。那位神秘的火车怪客,生利服装公司的老板,陈先生,陈总,躲在他那节最阴暗的车厢里干什么呢?他究竟在忙什么大事?拆卸原子弹吗?我不禁心头火起。但我没有发作,良好的素养使我可以在众人面前始终保持优雅的风度。我不急。我今天没有别的事情可做,我就在这耗着。好吧,看谁更有耐心。我可以一直坐着,等下去,坚持一百年不动摇。

    有人敲门。我的小吴跑过去开门。是一个满脸忧郁的小伙子。他向小吴点了点头就直闯了进来。一个傻瓜,我心里想。小伙子留着一头艺术家的长发,牛仔裤紧绷,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在我旁边坐下了。他也得到了一小杯水。他似乎满腹心事,眼睛下垂,盯着地板。他那种悲戚的面容叫人看了真不落忍。那种神情就好像他刚刚纵火烧了某栋大厦,或者他算准了一出门天就会塌下来一样。他在思考。他很矛盾。他的肉体经受不住内心苦苦的挣扎,他的灵魂在他脸上引发了战争。到底怎么回事?我真想搞明白。

    过了一会儿,像是某种东西促使他下定了决心似的,他猛地端起水杯,仰脖喝干了杯子里的水。这场景使我想到了古人在临别故人远行的那些意境。他们喝酒应该也是这种豪情吧。“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想来人类的感情是千古一脉的吧!我在观察他。这时候他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你也是来应聘业务的吧?”他问我,脸上想造出一个笑容但是笑不出来。我点点头,说:“是啊,我是来当业务员的,但不知会不会给派上什么别的用场。”这是一句玩笑话。不过我敢肯定他没听懂我的意思。我所说的派上别的用场是指老板可能会出于需要安排我跟他老婆幽会,拖住他老婆,以便给他自由之身跑出去寻花问柳。不了解我的人是绝对听不出来我的这层意思的。我这个人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当我开玩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却显得极其严肃。听的人也就会认真对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经常摆出一副十分严肃认真的表情,其实我内心里是很随和、很活泼的。人的脸有时候是以一种伪装的方式存在的,它们常常做出一种表情,借此来掩饰显然相反的感情。比如有些人在对你笑的时候,心里却在盘算着该怎么骗光你的钱,怎么弄死你。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生如戏,这句话是大致错不了的。人常常演戏,扮演自己的角色,表现得却是别人的生活。

    “我也是来应聘业务的,我昨天来过,”忧郁青年说,“说是基本工资一千,两个月试用期,干得好的话,两个月后转正,正式签劳动合同,没有订单实际上只能拿到五百。不签合同,那就是说什么事都是他说了算咯?万一……万一他不发工资怎么办?”

    “不会的。不是还有劳动仲裁吗?”我说。

    我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在暗暗附和他,他的忧虑并非没有道理。一纸合同是一种承诺,一种保障,有跟没有是不一样的。虽然新的《劳动合同法》早已颁布实施,法律规定:一旦劳动事实存在,一个月后不签劳动合同视同已签劳动合同。但是有一纸公文在手,总是让人比较安心一些。他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他忧虑的也是我即将面临的危险。不过,回头想想,道理归道理,现实归现实,万一公司到时候耍赖不发工资,我也没有办法,合同签了还不是跟没签一个样?我只能告诉自己,这世上凭良心做事的人还是有的,人家为你做事,不管做得如何,总该给人家一点回报吧,总不能让人流血又流泪吧?我只能把宝押在公司的诚信道德、公司负责人的个人品格上了。

    “什么事都是他说了算,你说,那我们不是根本得不到一点保证?”他又在发问。

    要么你就做,一切寄托在老板的道德信誉上,要么你就走人,就这么简单,事情就是这么生硬。不过这句话我没有对他说。不用我说,他自己知道答案。当然,还有第三条路,那就是万事莫管干下去,到时候敢不发我工资,整死你丫的。告他,整得他不得安宁。但是这么做比较麻烦,打官司可不是一件小事,高昂的律师费不说,就是告赢了,他给你赖着你也没办法。要钱难,在这个社会上,找人要钱比要命还难。你可以说不为钱,只为了公义。以前曾有人为了一块钱打官司,拖了几年,最后官司打赢了,原告得到了一块钱,花去的钱更多。记得媒体报道时,原告说是为了法律的正义,为了捍卫人的尊严,体现了某种人类的精神。要正义、要尊严是要付出代价的。要体现人类的精神,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牺牲。这是中国社会的一种弊端,一种荒谬而又无奈的现实。我就想干下去,万一真出现了糟糕的境况,我就动用法律或者我的拳头。法律解决不了的事情,用拳头一般都可以解决。即使真到了血本无归的地步,我也不会有太多抱怨,因为我早就想象到了事情可能会出现哪种结果,我只想亲眼看看事物的发展,印证一下我的设想。我现在对待生利服装公司业务员的工作的态度,正如同我一直对待自己的人生的态度一样,我知道自己必死,我早有预感,我只是想看看自己会怎么死,怎么跟我的生命彻底脱离关系。无论怎样,有一点是可以确定无疑的:我不会一辈子在生利服装公司当业务员,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彻底跟它做个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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